查经

全本圣经中文注释,按章节一起查考。

罗马书第4章查经:亚伯拉罕的信与应许的恩典

章节导读

保罗从亚伯拉罕信被算为义和大卫赦罪之福,说明称义非工价,并发生在割礼以前。应许本乎信属乎恩,使不同背景信者同为后裔;相信使耶稣复活者,也分享这算为义的盼望。

算为义先于割礼

工价与恩典对比,割礼作为印证而非先得称义的代价,亚伯拉罕因此成为割礼与未割礼信者共同的父。 罗马书 4:1–12

应许凭信使后嗣得稳固

承受应许不是凭律法资格,神叫死者复活、使无变有;重点在可信应许者,而不是人的信能自行创造现实。 罗马书 4:13–17

盼望应许与基督复活

亚伯拉罕面对衰老仍归荣耀神,这例子也指向信复活主的人;不能用特殊生育应许保证每人同样结果。 罗马书 4:18–25

本章目录与导读

罗马书 4:1–12

三、圣经里因信称义的证据 4:1-25

(一)亚伯拉罕因信称义是与行为、割礼无关 4:1-12

以色列人以创 26:5为根据,认为亚伯拉罕是唯一的完全人,完全符合上帝的心意,是一个完全的义人。而保罗在此讨论亚伯拉罕的义,认定他也是因信称义,保罗在加 3:6-9对亚伯拉罕的称义已经有简略的描述。

1.若因信称义是上帝的救赎方法,那以色列人所尊敬的祖先亚伯拉罕又如何了呢?难道他的称义与行为无关? 4:1

4:1应翻译为:「我们肉身的祖宗亚伯拉罕....」。

2.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可以夸口,因为他靠自己达到上帝的标准,然而根据旧约圣经的记载可知他也是因信称义。 4:2-3

4:3引自七十士译本的创 15:6。

4:3前面有一个,「因为」,和合本没有翻译出来。

「算为」:「数算入」、「计算入」。这字在罗 4:1-25出现十一次,意思是「算入其帐内」,可做「断定」或「归为」。

犹太拉比把创 15:6解释为:亚伯拉罕的信是一种「义行」,换得上帝把他当义人的奖赏。而保罗在此把「算为」解释为上帝把「本不属于亚伯拉罕的义归给他」。其实不管由希伯来文原文或亚伯拉罕的人生纪录,都是保罗的解经比较合理。

3.做工的人得工资是他应得的,不算是恩典,人如果靠自己达到上帝的标准,上帝本该称他为义,没有恩典可言。对于那些没有做工,但是那信靠「称人为义的上帝」的人,上帝要因他的信(而非行为)称他为义。4:4-5

「工价」:「工钱」、「工资」。

「该得的」:「债」。

「罪人」:「不端正」、「不敬虔」。

要注意的是前面三章已提到,人没有办法靠自己达到上帝的标准。亦即没有人能用「做工得工资」的方式得救,此处保罗也清楚的陈明他的立论:「信神」不是「功德」。

4.引圣经证明因信称义是存在的,而且是有福的。 4:6-8

经文引自诗 32:1-2(七十士译本的诗 31:1-2)。

「在行为以外」:「与行为无关」。

保罗认为人的称义等于是罪被赦免(不算人的罪)。

基督徒的义是「替代」(Substitution)和「被归入」(Imputed)的,亦即耶稣替基督徒死、基督徒被归入「义」。

5.圣经是说:「亚伯拉罕信上帝,就算为他的义」,经文并无「割礼」一字,那称义的福气难道仅限于受割礼的犹太人能获得?4:9

「如此看来」:「因而」、「所以」。

此处重复3:29-30的观念和思考方式。

6.保罗再用亚伯拉罕的经验来证实割礼与称义无关。 4:10-11

「印证」:「指标」、「记号」、「表徵」。

亚伯拉罕被称义是在受割礼前,因此他的称义就与后来的割礼无关。创 15:1-6亚伯拉罕被称为义,到了创 17:10才受割礼,这段期间约有二十九年的时间。

可见割礼只是一个记号,做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印证。

7.结论:亚伯拉罕是所有信而被称义之人的父亲,不论是不是受过割礼。 4:12

「按....去行」:「遵循」。

「踪迹」:「足迹」。

根据约 8:56-58,可知亚伯拉罕也仰望耶稣。

当日的割礼成为人自夸的藉口,今日的洗礼、方言、浸礼....会不会在我们心目中成为另一种割礼,使我们失去信而被称义的机会?

罗马书 4:13–17

(二)承受世界的应许,藉信达成 4:13-17

1.上帝应许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要承受世界不是透过律法,而是透过因信而得的义。 4:13

亚伯拉罕活在摩西律法出现之前,因此这应许创 18:18与律法无关。

「承受」世界:「法定继承者」。

「承受世界」:「作世界的继承者」、「获得从而拥有世界」。

「因」律法、「因」信:「透过」、「藉着」。

旧约中上帝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并没有直接提到要他作「世界的继承者」,这应该是保罗由创 12:3;18:18;22:18的记载总结起来的。或者是保罗使用了当时犹太传统中(如传道经 44:21)将上帝给亚伯拉罕的应许,理解为亚伯拉罕要承受全世界为产业。

2.若是属于律法以下的人才是后裔,那人的信就没有作用,上帝的应许也就无效了。所以不可能是属于律法以下的人(血统上的犹太人)才是后裔(所应许的世界继承者)。 4:14

「归于虚空」:「使之无效」。

「应许」:「承诺」。

「废弃」:「废除」、「使失去能力」。

因为之前亚伯拉罕是因信得应许的,且4:4提到做工的人得工资是应当的,守全律法的人,不需要应许,上帝本该给他义人的代价。若上帝的应许要靠人的努力来换取,那上帝的应许就是骗人的。自然,引发应许的信心也是虚空的,因为还是要自己努力去换取工资。

3.律法是惹动天谴(神罚)的,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违反律法的事。 4:15

「惹动」忿怒:「致使」、「产生」、「激起」。

惹动「忿怒」:「愤怒」、「怒气」。

「过犯」:「违背律法」。亦即「正面的违反神的成文规定」。比「矢不中的(被造物没有达到造物者设定的目标)」来得严重。

4.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于信,因为是本于信,因此就是上帝的恩典,这是为了让应许一定会归于一切后裔。这些后裔不单包含属律法的以色列人,也包括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心的人。 4:16

「本乎」:「出于」、「由....出来」。

「定然」:「成为稳固」、「是坚定的」。

因为没有人能靠行律法满足上帝的要求,所以如果应许必须透过行律法实现,那就完全不可能实现了。而上帝是全能的神,因此人成为后嗣如果是本于上帝的恩典,就一定可以实现。

5.亚伯拉罕是我们(犹太与外邦基督徒)的父,应验了圣经所说「我立了你作多国的父」,这应许是在他所相信的那个生命给死人,使无变有的神眼前的。4:17

「使无变为有」:原文是「从『虚无』中呼叫『存在』」。

多「国」之父:这个「国」的希腊文,保罗常常用来指「外邦人」。「多国之父」意义就是指亚伯拉罕是外邦基督徒的信心之父。

4:17的「呼叫」,与创 1:3,5,8等上帝用话语创造的记载相关。此处暗示亚伯拉罕相信上帝是「造物者」,那我们真相信上帝是「造物者」吗?

罗马书 4:18–25

(三)亚伯拉罕信心路线的榜样 4:18-25

1.亚伯拉罕在无可指望的时候,仍然因着信有盼望,因此得以作多国之父。 4:18

「无可指望」:「毫无盼望」。

2.亚伯拉罕信靠上帝的事实:

(1)背景:亚伯拉罕近百岁、撒拉的生育机能也丧失了。4:19

「想到」:「注意」、「仔细思想」。

(2)行动:不因现况削弱或失去信心、也没有怀疑上帝的应许(给他后裔)。反而坚固信心,使荣耀归给上帝(上帝因此得荣耀)。且他坚定的相信上帝所应许的他一定能成就。 4:20-21

「并且仰望神的应许」:原文并没有「仰望」,而是「关于神的应许」。

「疑惑」:「怀疑」。

「因信心里得坚固」:原文没有「心里」,只有「因信被坚固」。

「满心相信」:「完全信服」。

亚伯拉罕单单因为上帝的应许,即使因为环境恶劣,仍坚信不移,正是把上帝当上帝的表现,与亚当夏娃在优渥的环境中仍选择离弃上帝,正是一强烈的对比,更让上帝得荣耀。

3.这信就算为亚伯拉罕的义。 4:22

「算为」:「数算」、「计算」。

亚伯拉罕把上帝当造物者,相信上帝能使自己的身体,和撒拉死去的子宫复活,这种信心就被当成是亚伯拉罕的义。

4.「算他为义」这句话也是为我们写的(我们的信也要被算为义)基督徒信使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上帝。 4:23-24

「将来得」:「将会」、「注定」、「无从避免」。

亚伯拉罕等于是信上帝能使死去的子宫复活,基督徒信造物者能使死去的耶稣复活,这两种信心是一致的。

这一段等于是保罗思考旧约圣经关于亚伯拉罕的记载对当代读者的意义。

5.耶稣受死和复活是为了解决我们的过犯,并叫我们称义。4:25

「交给人」:「移交」、「交付」。

「为了」:可以解释成 「由于」或「为了」。

4:25与七十士译本赛 53:12相似。

罗马书 · 本卷导读

罗马书

零、背景:

一、作者:保罗,传统上认为新约书信21封中有13封是他所写。

(一)旅行传道共写「帖前后」、「加」、「林前后」、「罗」。

(二)监狱中写了「弗」、「西」、「门」、「腓」。

(三)囚禁后亦写「提前后」、「多」。

(四)大部分学者认为「加拉太书」、「罗马书」、「哥林多前书」、「哥林多后书」、「腓立比书」、「帖撒罗尼迦前书」、「腓利门书」一定是保罗写的,其他的或许还有学者有不同的看法。

(五)「加拉太书」、「罗马书」、「哥林多前书」、「哥林多后书」被称为保罗的「主要书信」。

(六)大约西元32年信耶稣,46年展开第一次宣道旅行。

(七)保罗有深厚的犹太背景加 1:14;徒 22:3,「扫罗」应该是他的希伯来名字。且因为他生于大数,也应该受过良好的希腊教育,能有效地运用希腊哲士使用的辩论体裁罗 3:1-8。

二、时间:西元56左右,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中、罗马皇帝尼禄在位的第四年。加拉太书可能写成于西元四十八年尾。

三、地点:哥林多城,该犹的家中

四、主要架构:

(一)1∼8:论到义的问题

(二)9∼11:论到选民犹太人的问题

(三)12∼15:论到生活的实际问题

(四)16:推介非比及私人的请安

五、写作方式与特色:应该是保罗口授,书记德丢逐句写下来。全书出现140次「因为」,且有些句子的文法呈现首尾不接的状况。

六、写作目的:

(一)传道计画:欲得到罗马教会的合作与帮助,以作为他向西方的西班牙传道的新根据地15:23-25。

(二)福音中心:罗马为当时世界中心,欲将罗马教会作为普世福音的基地、福音向犹太人及外邦人一同传开。

(三)祷告的支持:请求罗马基督徒为保罗的事工祷告15:30-32。

(四)预防的宗旨:预防犹太派的基督徒或其他的异端入侵罗马。

(五)神学的形成:透过向罗马信徒完整讲解福音,帮助罗马信徒坚固。

七、对象:罗马教会的信徒。就已知的历史记录,罗马教会在西元49年时就已经存在许久了,并非保罗或彼得建立的。

(一)西元49年,革老丢皇帝将犹太人逐出罗马,徒 18:2也印证这件事,原因可能跟基督信仰造成的骚乱有关。这样的驱逐,导致罗马教会中有一段时间完全没有犹太基督徒。革老丢西元54年死亡后,犹太基督徒应该又可以自由回到罗马。虽然犹太人曾经被逐出罗马,但是罗马的犹太人社群(至少有四万人),还是罗马帝国中各城市中最大的。

(二)罗马政府对犹太人的生活方式(安息日等)、宗教信仰还算接纳与宽容,也准许他们为圣殿奉献。

(三)罗马教会中有犹太人,不过主要的成员应该还是外邦(非犹太人)基督徒1:5,6,13。

(四)保罗在1:7称呼收信人时,没有使用「教会」一词,且16中的问安,似乎提到五组不同的人16:5,10,11,14,15,这五组人似乎在不同的家庭中聚会,可能彼此的信仰观点也有差异。

八、特点:

(一)现存的抄本中,一到十四章都存在,有些仅有前十四章,有些则十五、十六章的顺序略有差异(主要是16:25-27出现的位置差异)。俄利根说明马吉安曾经切除罗马书十四章以后的内容,这可能是造成十五章以后的内容被缩减抄本出现的背后原因。

(二)罗马书是保罗书信中最长的一卷。

(三)西元386年,教父奥古斯丁因为罗 13:13-14而改变生命,马丁路德则是在西元1515-1516年间因为阅读罗马书开始发现「因信称义」的改教导火线。

(四)近几年来「保罗新观」成为学术界的显学,这整套理论相当复杂。不过我们不应该觉得两千年后的我们,有能力比保罗更了解当年的犹太教环境。一方面来说,我们的确更应该注意保罗在调和外邦与犹太基督徒方面所做的努力,但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必为了追求「创新」而居然不相信圣经字义解释下的犹太主流思想,改用一个重构出来的犹太环境作为观察、过滤圣经意义的眼镜。

「●」:经文注释「◎」:个人心得「☆」:重要资料

参考资料:

1.一些早期参考的资料已经无法考究。

2.詹正义博士编辑,「活泉新约希腊文解经卷五―罗马书」,美国活泉出版社出版。

3.曾思瀚着,吴莹宜译,「罗马书解读--基督福音的崭新视野」,校园出版社。

4.穆尔着,陈志文译,「罗马书」,美国麦种出版社。

5.冯荫坤着,「罗马书注释」,校园出版社。

经文原文 · 展开核对

1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

2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

3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4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

5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

6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

7[他]说: 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 这人是有福的。

8主不算为有罪的, 这人是有福的。

9如此看来,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因我们所说,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

10是怎么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

11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

12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

13因为[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

14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

15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哪里没有律法,那里就没有过犯。

16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

17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

18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国的父,正如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

19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

20并且仰望神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神,

21且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能做成。

22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

23“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

24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

25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