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圣经中文注释,按章节一起查考。
罗马书第13章查经:权柄责任相爱与披戴基督
章节导读
保罗劝信徒因良心面对公共权柄,尽纳税恭敬责任,描述官长应为行善有益、惩治恶行。相爱是不加害邻舍、成全律法的持续亏欠;既白昼将近,就当脱暗昧、披戴基督而不纵欲。
公共秩序与权柄的目的
官长被描述为服务公义的神用人,不应反过来把任何虐待、违法命令都称神意;本段不是掌权者无限免责状。 罗马书 13:1–7
爱人如己不加害
诫命归于爱邻舍,爱以不造成伤害体现,不只是感受,也不以为名侵犯他人。 罗马书 13:8–10
醒来行在白昼
得救日近催促端正生活,除去醉酒争竞等暗行;这是伦理警醒,不是计算末日日期。 罗马书 13:11–14
罗马书 13:8–10
(二)爱心与律法 13:8-10
1.基督徒要以彼此相爱为亏欠。 13:8
「亏欠」:「欠人某些东西」、「有欠于」。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意思是「要养成不欠任何人什么债的习惯」,或者说「不要有未偿还的债务」。
当然,这并不是说基督徒不可贷款,而是基督徒应当照合约稳固的偿还贷款,也不可一再地、重复的欠债。
2.因为爱别人就完全了律法。 13:8-10
「完全了律法」:直译是「满足了律法」或「成全了律法」。
「爱人如己」是律法的总归利 19:18。
不加害与「人」:「邻居」、「邻人」。
罗马书 13:11–14
(三)主再来的激励 13:11-14
1.主再来的日子接近了,所以我们要儆醒,脱去黑暗的行为,穿上光明的兵器。 13:11-12
「得救」:「救恩」。
黑夜「已深」:「前进」、「进展」。
「暗昧的」:「黑暗」。
「带上」:「穿上」。
这里的意思是我们离主(不管是主再来或我们死亡)越来越近了,所以要脱掉属黑暗的行为,换上属于白天(天国)的武器。
2.行事为人要端正,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去安排放纵私欲。13:13-14
「端正」:原指仪态上的「端庄大方」,也有「规规矩矩」的意思。
「好像」:「正如」、「一如」。
「荒宴」:指「过度的宴乐」。
「争竞」:「争斗」、「纠纷」、「不合」。
「披戴」:「穿上」、「穿起来」。
「披戴主耶稣基督」:即在自己身上活出耶稣的美德,如同人穿上美衣一样。此处也有可能用希腊舞台剧的背景,要演员放弃自己的身份全力投入他所扮演的角色。
「安排」:表示「事先想好」。
「私欲」:「渴望」、「对被禁止或不得体的事的贪欲」。
因为有见主的盼望,基督徒可以活出光明磊落的生活来。
罗马书 · 本卷导读
罗马书
零、背景:
一、作者:保罗,传统上认为新约书信21封中有13封是他所写。
(一)旅行传道共写「帖前后」、「加」、「林前后」、「罗」。
(二)监狱中写了「弗」、「西」、「门」、「腓」。
(三)囚禁后亦写「提前后」、「多」。
(四)大部分学者认为「加拉太书」、「罗马书」、「哥林多前书」、「哥林多后书」、「腓立比书」、「帖撒罗尼迦前书」、「腓利门书」一定是保罗写的,其他的或许还有学者有不同的看法。
(五)「加拉太书」、「罗马书」、「哥林多前书」、「哥林多后书」被称为保罗的「主要书信」。
(六)大约西元32年信耶稣,46年展开第一次宣道旅行。
(七)保罗有深厚的犹太背景加 1:14;徒 22:3,「扫罗」应该是他的希伯来名字。且因为他生于大数,也应该受过良好的希腊教育,能有效地运用希腊哲士使用的辩论体裁罗 3:1-8。
二、时间:西元56左右,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中、罗马皇帝尼禄在位的第四年。加拉太书可能写成于西元四十八年尾。
三、地点:哥林多城,该犹的家中
四、主要架构:
(四)16:推介非比及私人的请安
五、写作方式与特色:应该是保罗口授,书记德丢逐句写下来。全书出现140次「因为」,且有些句子的文法呈现首尾不接的状况。
六、写作目的:
(一)传道计画:欲得到罗马教会的合作与帮助,以作为他向西方的西班牙传道的新根据地15:23-25。
(二)福音中心:罗马为当时世界中心,欲将罗马教会作为普世福音的基地、福音向犹太人及外邦人一同传开。
(三)祷告的支持:请求罗马基督徒为保罗的事工祷告15:30-32。
(四)预防的宗旨:预防犹太派的基督徒或其他的异端入侵罗马。
(五)神学的形成:透过向罗马信徒完整讲解福音,帮助罗马信徒坚固。
七、对象:罗马教会的信徒。就已知的历史记录,罗马教会在西元49年时就已经存在许久了,并非保罗或彼得建立的。
(一)西元49年,革老丢皇帝将犹太人逐出罗马,徒 18:2也印证这件事,原因可能跟基督信仰造成的骚乱有关。这样的驱逐,导致罗马教会中有一段时间完全没有犹太基督徒。革老丢西元54年死亡后,犹太基督徒应该又可以自由回到罗马。虽然犹太人曾经被逐出罗马,但是罗马的犹太人社群(至少有四万人),还是罗马帝国中各城市中最大的。
(二)罗马政府对犹太人的生活方式(安息日等)、宗教信仰还算接纳与宽容,也准许他们为圣殿奉献。
(三)罗马教会中有犹太人,不过主要的成员应该还是外邦(非犹太人)基督徒1:5,6,13。
(四)保罗在1:7称呼收信人时,没有使用「教会」一词,且16中的问安,似乎提到五组不同的人16:5,10,11,14,15,这五组人似乎在不同的家庭中聚会,可能彼此的信仰观点也有差异。
八、特点:
(一)现存的抄本中,一到十四章都存在,有些仅有前十四章,有些则十五、十六章的顺序略有差异(主要是16:25-27出现的位置差异)。俄利根说明马吉安曾经切除罗马书十四章以后的内容,这可能是造成十五章以后的内容被缩减抄本出现的背后原因。
(二)罗马书是保罗书信中最长的一卷。
(三)西元386年,教父奥古斯丁因为罗 13:13-14而改变生命,马丁路德则是在西元1515-1516年间因为阅读罗马书开始发现「因信称义」的改教导火线。
(四)近几年来「保罗新观」成为学术界的显学,这整套理论相当复杂。不过我们不应该觉得两千年后的我们,有能力比保罗更了解当年的犹太教环境。一方面来说,我们的确更应该注意保罗在调和外邦与犹太基督徒方面所做的努力,但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必为了追求「创新」而居然不相信圣经字义解释下的犹太主流思想,改用一个重构出来的犹太环境作为观察、过滤圣经意义的眼镜。
「●」:经文注释「◎」:个人心得「☆」:重要资料
参考资料:
1.一些早期参考的资料已经无法考究。
2.詹正义博士编辑,「活泉新约希腊文解经卷五―罗马书」,美国活泉出版社出版。
3.曾思瀚着,吴莹宜译,「罗马书解读--基督福音的崭新视野」,校园出版社。
4.穆尔着,陈志文译,「罗马书」,美国麦种出版社。
5.冯荫坤着,「罗马书注释」,校园出版社。
经文原文 · 展开核对
1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
2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
4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5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
6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
7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8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9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10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11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
12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
13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
14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查经与默想
可结合本章注释,记录自己的观察与回应。
一 · 观察:经文说了什么?
这段经文提到哪些人物、地点和事情?有哪些重复的词、命令或应许?先用自己的话概括经文。
二 · 理解:经文是什么意思?
结合前后文,谁在向谁说话?这段经文让你认识神怎样的性情?哪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查证?
三 · 应用:我如何回应?
今天有什么可以感恩、悔改、信靠或付诸行动的事?写下一个具体回应,并用祷告交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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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13:1–7
三、基督徒与国家的关系 13:1-14
(一)基督徒与政府 13:1-7
1.要顺服在上有权柄的人,因为掌权者是上帝所命的。 13:1-2
「在上有权柄的人」:「居高位的权柄」,应是指「地上的政权」。
「顺服」:此字原文用法与一般不同,不是指「无条件的服从」,而是指一种心态上承认别人是上帝的代表。所以有时用在基督徒对教会领袖的顺服、基督徒妻子对丈夫的态度、基督徒奴隶对主人的态度、年幼的对年长的态度、基督徒彼此之间的态度弗 5:21。所以基本上权威的根源是上帝而不是政府,所以一切与上帝命令抵触的政府命令,当然不用遵从。
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藉着」神。
「所命的」:原意是「仍存在于被神命定的状态下」。
「抗拒」掌权:「反对」、「抵挡」。
「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反对」、「抵抗」。
神的「命」:「安排」、「指令」。
「刑罚」:「审判」、「判决结果(多数指不利的定罪)」。
保罗写这信时,罗马皇帝是尼禄(Nero),不过在罗马书写作的时候,正好是尼禄在位的前五年,是其出名的善政时期,而非后期的暴君时期。
即便保罗认为一般状况下,基督徒应该要顺服政府,他还是把政府的权力放在上帝以下,这跟当时已经渐渐成形的「皇帝崇拜」,或者今日的许多集权政府的想法是有差异的。
此处保罗说明一般的通则:要顺服政府,因为这个政府掌权至少是上帝允许的状态。这对于现代的我们,可能是一种没想过的态度,我们常常以为对抗、监督,是一种常态。
2.这些掌权者的职责是赏善罚恶,对守法的人是有益的。 13:3-4
「作官的」:「统治者」、「官员」。
「用人」:「执行他人的命令的人」、「仆役」。
「空空地」:「徒然地」、「毫无目标地」。
「剑」:「剑」、「匕首」,是当时权威的象徵,也跟「处死」、「死刑」有关。
此处的「行善」、「作恶」是笼统的说法,不是基督徒信仰中的「行善」、「称义」或「作恶」。我们也该可以同意一个有效管理的政权,基本上还是有一定的赏善罚恶,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W.C. van Unnik指出古代人对执政掌权者有一个共同的观念,即掌权者最重要的功用就是称赞行善的,惩罚作恶的。13:4保罗说明做官的人是上帝的仆役(不管他愿不愿意或知不知道),至终是要成就上帝的心意(就是13:3-4的赏善罚恶)。即使他一时并不执行公义,表面上看起来有多少偏差,最终他仍然是要完成上帝的心意,而不是掌权者自己的意愿。
3.顺服官员的原因包括刑罚与良心自觉。 13:5
「必须」顺服:「这是必须」、「免不了」、「一定」。
「刑罚」:「愤怒」、「审判」,与13:2的「刑罚」不同字。
「良心」:「自觉」、「道德良知」,原文可以解做「知道掌权者的权柄由上帝来、是上帝仆役」的「知识」。
4.纳税除了因为13:5的原因外,也是因为他们是神的差役。13:6
纳「粮」:「贡物」、「税金」,特指「一年一度的土地税」,此字也用来表示罗马时期的「直接税」。
「差役」:「受差遣的人」、「政府官员」。
「常常特管」:「专注于」、「投身于」。
5.所以要尽上人民的义务。 13:7
「当得的」:「义务」、「债务」。
就「给」他:「偿还」、「补偿」、「给付」、「履行」。
得「粮」:「贡物」、「税金」,特指「一年一度的土地税」,此字也用来表示罗马时期的「直接税」。
得「税」:「税」,此字也用来表示罗马时期的「间接税」。
「惧怕」:「惧怕」、「敬畏」。
「恭敬」:「尊荣」、「尊敬」。
此处的意思是统治者既然耗费心力管理我们,那他应有的回报我们应该要给他(像欠债一样来还债),包含各项税金、敬畏与尊荣。
一般原则上对政府的态度正如此段所述,但政府越过了神所赐的权柄之时,信徒效忠的对象当然是神而不是政府,参考徒 5:29。纵使要遭受逼迫,也不例外,见彼前 4:14-15。
资本主义社会中,除了政府之外,我们也有不少上司,此处的伦理原则也可以应用在我们的职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