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圣经中文注释,按章节一起查考。
耶利米书第16章查经:先知生活的记号与归回的新出埃及
章节导读
耶利米被吩咐不婚、不入丧家与宴席,以生活预示犹大欢乐的止息。百姓与祖先一同背约将被驱逐,然而神仍应许从各国领回他们,使列国认识偶像的虚空。
婚丧宴乐的禁令成为警告
这些特别命令针对先知在此时此地的象征使命,不能成为普遍禁婚或拒绝安慰的规范。百姓追问灾祸缘由,答案指向持续的偶像崇拜和拒听。 耶利米书 16:1–13
归回盼望与不能隐藏的罪
将来的归回被比作新的出埃及,但捕捞追猎的图像仍强调审判不被逃避。结尾转向列国承认祖传偶像虚空,认识耶和华的名与能力。 耶利米书 16:14–21
耶利米书 16:5–9
2.上帝要耶利米不可去吊丧或宴乐,以便传达战争时期,遍地都有丧事,百姓也不会互相吊丧的状态。宴乐的事情也将要因为战争停止。16:5-9
「丧」家:「哀挽的呼喊」。
「用刀划身....使头光秃」:是当时其他宗教流行的风俗,但是律法禁止利 19:28;21:5申 14:1,不过百姓却还是去作耶 41:5。
「连大带小」:「大」指「大人物」,「小」指「小人物」。
「一杯酒安慰」:「喝安慰的杯」。
「擘饼」:当时为丧家预备的食物,是从外带来的。因为丧家有死人的遗体,就成为不洁净的,外面预备的食物才可算为洁净。
「人必不为他们擘饼,因死人安慰他们」:意义是「人必不为他们擘饼,也不因死人安慰他们」。
「饼....酒」:是当时送给丧家的奠仪。
「宴乐」的家:「筵席」、「宴会」。
上帝禁止耶利米参加吊丧或宴乐这类的社交活动。这不用说在当时,即使是今日,我们也很难想像这种完全没有社交的生活方式。当然这样可以传达神的信息,但是耶利米可能会觉得痛苦。我们会愿意为了神忍受痛苦吗?
许多学者认为16:5-9是上一段象徵性反社会行动之延续,想表达的意涵是相同的,就是要耶利米与人群隔离,不要他参加社交活动,这也象徵了上帝不再和这个悖逆的群体有所联系。
耶利米书 16:10–13
3.百姓问上帝为何降灾?上帝回答:百姓的祖先已经离开上帝敬拜别神,而他们更是离开神。因此上帝特别将他们赶出应许之地,让他们可以一直敬拜别神。16:10-13
「随从」别神:「后面、跟着」「走路」,意思就是「跟从」其他的神。
「顽梗的」:「顽固」、「坚硬」。
「赶出」:「抛出」。这个动词在 撒上 18:11译作扫罗把枪「一抡」,在拿 1:4译作耶和华「使」海中「起」大风。
人生经历多一点以后,就不会觉得这里描述的有何奇怪。好像人犯罪多一点之后,良心也就被扭曲了,还会问别人:为何自己这么好的人会受惩罚?上帝直接指出:犹大百姓自己作恶比他们的祖先更严重,所以他要用一贯的「任凭」方式,让犹大人去尽情的敬拜别的神。
16:10-17:27像是非常混杂的一段经文,其中有些是诗,有些是散文,彼此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关系。
耶利米书 16:14–21
(三)上帝要报应犹大人的罪孽,但是他还要把以色列人拯救回来,因为上帝要透过这个机会证明自己是真神。16:14-21
16:14句首有副词「因此、如此、这样」。此处前面加上介系词,意思是「所以」。
「日子将到」:直译为「看哪!日子来到」。
「打鱼的」:「渔夫」。
「打上来」:「捕捉」、「钓鱼」。
16:16类似的形容人就像鱼一般,并论到入侵的巴比伦就像「渔夫猎鱼」,可参考 摩 4:2 以及 哈 1:14-17 。本节也形容犹大人像野兽被猎人从穴中赶出的可怜景像。参考 摩 9:1-4。
各「冈」:「山丘」、「小山」。
「尸」:「偶像」、「尸体」。
「可憎之尸」:应该是「可憎的偶像」。
列祖所「承受」的:「得到、取得产业」,意思是列祖「所持有」、「所领受」的。
「无益之物」:只有「没有」和「得利、获得」两个字。这里应该指「假神」是无用之物,和耶和华是力量、保障、避难所成为强烈的对比。
「手」:「力量」、「权势」。
16:14-15在神审判的声浪中,神再次提到他曾救他们脱离埃及,如今仍可以。在这里神暗示犹大虽被弃,但他仍会领他们从北方(巴比伦)出来。先知的信息通常都是审判和希望交错,因为这段话的出现似乎是为了平衡以放逐威胁作结之上一段令人畏惧之严厉。
16:16-18承接上文,为了避免有人以为可以侥幸逃过一劫,所以再次重申16:11-13审判的信息。
16:19耶利米在祷告中用了三个称谓形容神:力量、保障和避难所,每个称谓都代表了耶利米经历神以后对神某一方面的体验,而共通处就是神给他安稳和保护。在你我软弱时,让神成为你我的力量;在遭敌人围困时,让神成为你我的保障;在生活困顿中想觅得安憩之所时,让神成为你我的避难所。
这一段中上帝藉着积极惩罚罪人,又拯救百姓,显出他是真神。我们真知道、真相信他是真神吗?
16:21的「他们」究竟是指「要受到刑罚的以色列民」,或是指「了解拜偶像是愚昧的列国」?有人认为照文法是指较接近的后者,另有学者认为可能是一语双关(故意性的模糊),另也有人认为是根据上下文(承接16:16-18)应该是单纯指前者而非后者,他们认为这段是引用出 34:5-7 。
耶利米书 · 本卷导读
耶利米书研经资料
零、背景:
一、作者:
(一)耶利米书大多资料由耶利米本人所写或提供。有部份有可能是他的门徒与文书巴录抄写、整理或编缉。耶 45:1
(二)「耶利米」字义是「耶和华所指定的」。先知的工作开始于约西亚十三年,约西元前627年,大约西元前586年之后不久结束。与哈巴谷、俄巴底亚先知同时代,于西番雅之后。第一年的时间很重要,因为这是约西亚的宗教改革活动之后一年,巴比伦脱离亚述宣告独立之前一年。
(三)先知耶利米是祭司,属于希勒家一族,家乡是亚拿突耶 1:1。可能是亚比亚他祭司的后裔。他和文书巴录是亲密的伙伴,巴录记下耶利米口述的话耶 36:4-32。
(四)家室:根据耶 16:2,耶利米终生未婚,并未留下任何后裔。
(五)牺牲:按照以色列传统,耶利米被带往埃及地后,被众民以石头打死,并葬在埃及。
(六)耶利米的个性比较怯懦,被称为「哀哭的先知」。
二、重要抄本与译本:
(一)七十士译本与希伯来文经文有显着的不同,七十士译本篇幅少了八分之一:耶 29:16-20;33:14-26;39:4-13;52:28-30(大约是七章的篇幅),且编排也略有差异耶 46:1-51:64放置于耶 25:13之后。
(二)死海古卷中有四份耶利米书的抄本片段,4QJera,4QJerb,4QJerc,2QJer,其中4QJerb比较接近七十士译本根据的希伯来文抄本,但其他则比较接近现在用的马所拉经文。
三、着作年代:耶利米书第一章的时间应该在西元前627年。当时亚述王巴尼伯去世,而且亚述于西元前609年亡国。这一段时间中,巴比伦却渐渐兴起,终于取代亚述的地位。耶利米书应该在西元前586年左右写成,这时间是耶利米书涵盖的范围(西元前627-587年)之后,而耶利米未死之前。
四、历史背景:
此时正当亚述帝国的霸权移转,国际情势动荡的时代,南国犹大的国势和周边国家密切相关。犹大既然不靠上帝,就只能多方讨好临边的强权;但随着各国情势的消长,这种墙头草式的外交没有带来任何的利益,只是自取灭亡而已。从圣经的观点来看,历史不只是历史,而是有神的作为在其中。我们以犹大为主,用国内、周边国分述如下:
(一)国内:<南国犹大>
1.统治者与简述:
-------------------------------------------------------------------------
约西亚(西元前640-609年) 兴起宗教改革,是王国时期最后一个评价好
的王
约哈斯(西元前609年) 只统治了三个月,被埃及法老尼哥二世所废
原名「沙龙」
约雅敬(西元前609-598年) 原名「以利亚敬」,由尼哥二世所立
约雅斤(西元前597年) 只统治了三个月,又名「哥尼雅」、「耶哥
尼雅」
西底家(西元前597-587年) 原名「玛探雅」,巴比伦王立,末代王
(约雅敬、约哈斯、西底家是三兄弟,分别是约西亚的次、四、三子)
-------------------------------------------------------------------------约西亚王接任评价极恶的玛拿西、亚们为王,是犹大国势进入尾声前最后一个忠心侍奉上帝的王;他带来宗教改革,力图复兴对耶和华的崇拜。但接任他做王的几个儿子无法延续改革,于是举国又回复偶像崇拜。此时社会没有公平正义,外交上也只能低声下气、谄媚邻邦。
犹大国最后五个王:
倒数第五 约西亚
倒数第四 约哈斯=沙龙
倒数第三 以利亚敬=约雅敬
倒数第二 约雅斤=哥尼雅=耶哥尼雅
倒数第一 玛探雅=西底家
约西亚(5)
被埃及法老尼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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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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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哈难 约雅敬(3) 西底家(1) 沙龙(4)
25岁即位,作王11年 21岁即位,作王11年 23岁即位,作王3月
死于任内或被巴比伦王废 被巴比伦王废 被埃及法老尼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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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雅斤(2)
18岁即位 作王3月
被巴比伦王废 2.犹大大事纪:前628年 约西亚开始宗教改革,废除邱坛与异邦偶像 代下 34:3-7前622年 发现律法书,约西亚带动第二次改革,宣读律法、除偶像、守逾越节 王下 22:3-23:28;代下 34:8-35:19前609年 约西亚被法老尼哥二世杀死 王下 23:29-30;代下 35:20-24埃及废约哈斯改立约雅敬前605年 尼布甲尼撒大规模对西亚地区发动战争,第一次围困耶路撒冷、掳走圣殿器皿和人员 但 1:1-5前601年 趁着巴比伦暂时败于埃及,约雅敬图谋背叛 王下 24:1前597年 约雅敬死。尼布甲尼撒掳走约雅斤与大批犹太人,立西底家为王(耶城第二次被掳)王下 24:10-17前589年 新任法老亚比里士上任,西底家又想联合埃及背叛巴比伦前588年 尼布甲尼撒开始围困耶耶路撒冷前586年 耶城被攻陷,西底家被宛眼锁回巴比伦 耶 4:5-18;52;哀 4:1-22巴比伦所立的行政官被杀,犹太余民(包括耶利米)逃往埃及耶 41:16-18
3.南北国君王表:
| 南 国 犹 大 | 北 国 以 色 列 | |||||
|---|---|---|---|---|---|---|
| 王的名字 | 登基时 | 作王 | 圣经 | 王的名字 | 作王 | 圣经 |
| 年岁 | 几年 | 评语 | 几年 | 评语 | ||
| 罗 波 安 | 41 | 17 | 恶 | 耶罗波安 | 22 | 恶 |
| 亚比央(雅) | 3 | 恶 | 拿 答 | 2 | 恶 | |
| 亚 撒 | ?41 | 正 | 巴 沙 | 24 | 恶 | |
| 以 拉 | 2 | 恶 | ||||
| 心 利 | 一周 | 恶 | ||||
| 暗 利 | ?12 | 恶 | ||||
| 约 沙 法 | 35 | 25 | 正 | 亚 哈 | 22 | 恶 |
| 亚 哈 谢 | 2 | 恶 | ||||
| 约 兰 | ?12 | 恶 | ||||
| 约 兰 | 32 | 8 | 恶 | 耶 户 | 28 | 恶 |
| 亚 哈 谢 | 22 | 1 | 恶 | |||
(续下页)
| 南 国 犹 大 | 北 国 以 色 列 | |||||
|---|---|---|---|---|---|---|
| 王的名字 | 登基时 | 作王 | 圣经 | 王的名字 | 作王 | 圣经 |
| 年岁 | 几年 | 评语 | 几年 | 评语 | ||
| 亚他利雅 | 6 | 恶 | ||||
| 约 阿 施 | ?7 | 40 | 正 | 约 哈 斯 | 17 | 恶 |
| 亚 玛 谢 | 25 | 29 | 正 | 约 阿 斯 | 16 | 恶 |
| 乌 西 雅 | 16 | 52 | 正 | 耶罗波安第二 | 41 | 恶 |
| (亚撒利雅) | 撒迦利雅 | 半年 | 恶 | |||
| 沙 龙 | 一月 | 恶 | ||||
| 米 拿 现 | ?10 | 恶 | ||||
| 比 加 辖 | 2 | 恶 | ||||
| 约 坦 | 25 | 16 | 正 | 比 加 | 20 | 恶 |
| 亚 哈 斯 | 20 | 16 | 恶 | 何 细 亚 | 9 | 恶 |
| 希 西 家 | 25 | 29 | 正 | |||
| 玛 拿 西 | 12 | 55 | 恶 | |||
| 亚 们 | 22 | 2 | 恶 | |||
| 约 西 亚 | ?8 | 31 | 正 | |||
| 约 哈 斯 | 23 | 三月 | 恶 | |||
| 约 雅 敬 | 25 | 11 | 恶 | |||
| 约 雅 斤 | 18 | 三月 | 恶 | |||
| 西 底 家 | 21 | 11 | 恶 | |||
(二)周边国:耶利米的时代,较有代表性的国家分别有亚述、埃及、新巴比伦:A、<亚述帝国:前680-612年>
1.统治者与简述:
以撒哈顿(Esarhaddon,前680-669年)亚述巴尼帕(Ashurbanipal,前668-627年)辛沙伊士坤(Sin-shar-ishkun,前629–612年;末代王)
亚述帝国在西元前7世纪初期还是地区霸主,扶植埃及26王朝、统治了大部分地区。亚述巴尼帕在位时继承了先王打下的大片领土,但此时期北方的玛代(Medes)压境、国内巴比伦人又叛变,他力图中兴,勉强维持国势;但不断地征讨平乱下,其实帝国已由盛转衰。到了辛沙伊士坤,帝国一厥不振,在强敌夹攻下,走向亡国的命运。霸主之位自此由巴比伦取代。(圣经中的亚述王,另可参考赛 15:5-9注释资料)
2.亚述大事纪-前665年 埃及法老森美忒库一世宣布脱离亚述独立前652年 巴比伦叛变,四年后平乱前626年 巴比伦开国者拿布波拉撒攻下巴比伦城,取代亚述称王前614年 玛代人Cyaxeres攻下亚述旧首都亚述城(Asshur)前612年 巴比伦玛代联军攻下亚述首都尼尼微城,辛沙伊士坤葬身着火的宫内,亚述残军退入哈兰(Haran)前610年 亚述残军被灭
B、<埃及:前672-570年>
1.统治者与简述(此时进入26王朝):
尼哥一世(Necho I,前672-664年)森美忒库一世(Psammetichus I,前664–610年)尼哥二世(Necho II,前610-595年;此王是旧约圣经最多次提到的法老)森美忒库二世(Psammetichus II,前595–589年)亚比里士(Apries,前589–570年;耶 44:30称之为「合弗拉」)
埃及此时正当25与26王朝交替之时,霸主亚述扶植26王朝,击退努比亚统治者。尼哥一世被亚述推任为法老后,被不甘心的25王朝末代王Tantamani(664-656年)杀死,于是亚述再度介入;其继位者森美忒库一世不甘成为亚述附庸,在西元前665年左右宣布脱离亚述正式独立,并在任期内统一了上下埃及。森美忒库一世、尼哥二世与后几任法老都想在亚述国势渐弱时重振威势,可惜巴比伦更为强大,埃及只很短暂地再崛起,无法长久主导局势。
2.埃及大事纪:前670年 亚述巴尼帕扶植尼哥一世为埃及统治者前609年 尼哥二世废约哈斯,改立约雅敬为犹大王;埃及暂时成为掌管犹大的强权前605年 迦基米施之役,败给巴比伦;从此埃及掌控巴勒斯坦地区的野心粉碎前601年 尼哥二世与尼布甲尼撒再度交战,双方互有死伤,却都没被对方征服前588年 合弗拉派援军,企图帮犹大击退巴比伦军,援军被击退无功而返
C、<新巴比伦帝国:前626-562年>
1.统治者与简述:
拿布波拉撒(Nabopolassar,前626–605年)尼布甲尼撒二世(Nebuchadnezzar II,前605–562年)
在亚述如日中天的统治期,巴比伦人只能成为底下的附庸,虽然有几次的反抗,但都被镇压下来。直到拿布波拉撒兴起,巴比伦才取而易之成为地区霸主。到了尼布甲尼撒统治期,更打下大片疆土,建立了巍峨的巴比伦城,在其中有古世界七大奇景之一的空中花园。在他的治理底下国势达到巅峰。
2.巴比伦大事纪:前626年 拿布波拉撒攻陷巴比伦城,自立为王,开启新巴比伦帝国的时代前605年 尼布甲尼撒大胜埃及,成为东地中海区新霸主,并在同年继任为王前601年 再攻埃及,血战之后无法攻下,退回巴比伦城前597年 立西底家为犹大王,取代埃及掌管巴勒斯坦前586年 攻陷耶路撒冷,毁圣殿前572年 攻打腓尼基,陷推罗城前568年 攻陷埃及地 耶 43:10-13;46:13-26
五、写作目的:
(一)「审判」是耶利米书最普遍的主题,耶利米责备同胞犯罪、敬拜别神。
(二)上帝透过耶利米传达的讯息是:「犹大国一定会灭亡,但是此后必有救赎和复兴」,如耶 31:31-34提到「另立新约」这个跨时代的预言,带来了无比盼望、是全卷高潮。不过,即时的审判是免不了的。早些年日在先知以赛亚的时代,先知们传达的讯息虽然也控诉人民的罪恶,但严厉的讯息背后都提到百姓若回转归向神,他还是施恩怜悯。到了耶利米的时代则不然,此时神不得不采取非常手段,因为南国犹大不记取以色列由于离弃神而亡国的教训,反而还继续背叛上帝,到达罪恶满盈、无法无天的地步。
(三)「新约」:将来的人可在个人的层面接近神,不再只是与神立约的民族中的一分子。耶利米每思及此,便期待能以更荣耀的形式重订传统的约(耶 33:14-26)。从此,人不会想要亦不再需要藉着他人与神交通。取而代之的是,他将拥有超乎所有宗教形式之上的无价至宝――个人与神的关系。根据新约,神的律法不像西乃之约一样刻在石版上,而是写在信徒的心版上。
(四)「弥赛亚的盼望」耶利米在有关弥赛亚的信息中,将公义的苗裔和神所赐予的福乐与 恩惠平安连结在一起。其中提到:大卫家的后裔(耶 33:14-18)耶城在弥赛亚的统治下被重新建立(耶 23:5-6)归回的以色列民痛改前非,全心回转敬拜神(耶 31:18-20;24:7)归回后,在巴勒斯坦重建的富饶景象( 耶 30:17-22;耶 31:12-14耶 33:9-13 )耶路撒冷将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 33:16。
六、特点:
(一)依据拉比传统,是以耶利米、以西结、以赛亚这样的顺序提到这三本大先知书。但是希伯来正典、七十士译本的顺序都是以赛亚、耶利米、以西结书。
(二)1935年在拉吉废墟发现「致家宰基大利」的刻印。
(三)考古发现古巴比伦的泥版,记录西元前595-570年间巴比伦附近被掳之民所分配到的榖物和油的数量,其中出现「Yahud地的君王约雅斤」的字眼。底壁和伯示麦也发现三个盖有「约雅斤的家宰以利亚敬」印刻的瓶耳。
(四)耶利米书强烈的流露出个人的感情。其他先知在宣讲神谕时,鲜少表露他们的内心世界。
(五)耶利米书包含散文、诗歌、传记等多种不同的文体类型。但主要是以诗体为主。
(六)耶利米书是圣经中篇幅最长的一卷书。
(七)耶利米书一到二十五章是对犹大与耶路撒冷的预言,二十六到四十五章是传记文学(被称为「巴录书」),四十六到五十一章是对外邦的预言,五十二章是附录。这些记载没有依照年代排序。
参考资料:
1.「天道圣经注释-耶利米书」,唐佑之着,天道书楼出版。
2.「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耶利米书、耶利米哀歌」,哈理逊着,李蕙英译,校园出版社。
3.「启导本圣经」,海天书楼。
4.「旧约圣经背景注释」,华尔顿、麦修斯 、夏瓦拉斯着,李永明、徐成德、黄枫皓译,校园出版社。
5.「每日研经丛书 耶利米书注释上册」,戴卫逊着,古乐人译,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6.「新国际版研读本圣经」,更新传道会。
7.犹太版英文圣经(TANAKH),Jewish tion Society,1985。
8.「天道研经导读-耶利米书」,胡意宜着,陈惠荣译,天道书楼出版。
9.「泪眼先知耶利米」,杨牧谷着,恩谷出版社。
经文原文 · 展开核对
1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
2“你在这地方不可娶妻,生儿养女。
3因为论到在这地方所生的儿女,又论到在这国中生养他们的父母,耶和华如此说:
4他们必死得甚苦,无人哀哭,必不得葬埋,必在地上像粪土,必被刀剑和饥荒灭绝;他们的尸首必给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野兽作食物。”
5耶和华如此说:“不要进入丧家,不要去哀哭,也不要为他们悲伤,因我已将我的平安、慈爱、怜悯从这百姓夺去了。这是耶和华说的。
6连大带小,都必在这地死亡,不得葬埋。人必不为他们哀哭,不用刀划身,也不使头光秃。
7他们有丧事,人必不为他们擘[饼],因死人安慰他们;他们丧父丧母,人也不给他们一杯酒安慰他们。
8你不可进入宴乐的家,与他们同坐吃喝。
9因为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你们还活着的日子在你们眼前,我必使欢喜和快乐的声音,新郎和新妇的声音,从这地方止息了。
10“你将这一切的话指示这百姓。他们问你说:‘耶和华为什么说,要降这大灾祸攻击我们呢?我们有什么罪孽呢?我们向耶和华—我们的神犯了什么罪呢?’
11你就对他们说:‘耶和华说:因为你们列祖离弃我,随从别神,事奉敬拜,不遵守我的律法,
12而且你们行恶比你们列祖更甚;因为各人随从自己顽梗的恶心行事,甚至不听从我,
13所以我必将你们从这地赶出,直赶到你们和你们列祖素不认识的地。你们在那里必昼夜事奉别神,因为我必不向你们施恩。’”
14耶和华说:“日子将到,人必不再指着那领以色列人从埃及地上来之永生的耶和华起誓,
15却要指着那领以色列人从北方之地,并赶他们到的各国上来之永生的耶和华起誓,并且我要领他们再入我从前赐给他们列祖之地。”
16耶和华说:“我要召许多打鱼的把以色列人打上来,然后我要召许多打猎的,从各山上、各冈上、各石穴中猎取他们。
17因我的眼目察看他们的一切行为;他们不能在我面前遮掩,他们的罪孽也不能在我眼前隐藏。
18我先要加倍报应他们的罪孽和罪恶;因为他们用可憎之尸玷污我的地土,又用可厌之物充满我的产业。”
19耶和华啊,你是我的力量, 是我的保障; 在苦难之日是我的避难所。 列国人必从地极来到你这里, 说:我们列祖所承受的, 不过是虚假,是虚空无益之物。
20人岂可为自己制造神呢? 其实这不是神。
21[耶和华]说:“我要使他们知道,就是这一次使他们知道我的手和我的能力。他们就知道我的名是耶和华了。”
查经与默想
可结合本章注释,记录自己的观察与回应。
一 · 观察:经文说了什么?
这段经文提到哪些人物、地点和事情?有哪些重复的词、命令或应许?先用自己的话概括经文。
二 · 理解:经文是什么意思?
结合前后文,谁在向谁说话?这段经文让你认识神怎样的性情?哪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查证?
三 · 应用:我如何回应?
今天有什么可以感恩、悔改、信靠或付诸行动的事?写下一个具体回应,并用祷告交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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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书 16:1–4
(二)上帝命令先知过着独特的生活,以便向犹大人传达信息。16:1-13
大多数的英文译本把16:1-9当作散文,使人从另一角度瞥见耶利米的生活,也有学者认为这是一种粗略的诗体,是一由简略言论杂凑而成的作品。这段呈现的画面是这样:独身的耶利米引人注意地不参加任何丧礼或婚礼,藉此把神的信息传递给犹太人。
16:1-9共可分为三段:不可娶妻 16:1-4不可哀哭 16:5-7不可欢乐 16:8-9其中穿插了耶和华对耶利米说话(16:2,5,8),而且论到关于百姓将来的命运(16:3-4,6-7,9)。
1.上帝要耶利米不可以结婚生子,以便警告犹大人未来将有如无婚姻的人一般孤独的死去,无人哀悼收尸。16:1-4
在古以色列,婚姻通常是一件在年纪颇轻时(大约18或20岁, 甚至14-15岁的也大有人在)就已安排好的事,并不是可以随意结婚的。他们认为神的心意是要他们嫁娶和传宗接代(创 1:28,创 2:24),所以独身并不是一种理想,是非常反常的行为。耶利米的独身使他与其他人隔开了,这种奇怪的举动而引起的关注成了把上帝的话向大家宣扬的机会。
他勒目(Talmud)记载一个男人到了二十岁尚未结婚就是要被诅咒的。
「在这地方不可娶妻」:有些亚兰文译本的古卷中,注明耶利米与儿子与兄弟一同承受地业。因此有人认为这里的意义是耶利米的太太死后,上帝禁止他续弦。不过并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耶利米是否娶过妻子,有无后代。
「甚苦」:「疾病」。
「死得甚苦」:原文是「死于疾病」。
「尸首必给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野兽作食物」:参考申 28:26。
当时的观念中,死人埋葬是必须履行的义务,人死而不葬,被暴露在风霜以及野兽之下彷佛是人死后最可怕的遭遇。因为在希伯来人的观念中,身体和灵魂并没有明确的分界,死亡并不视为两者的分离,所以他们相信死了而不得埋葬的人在一定程度上对自己的命运仍有知觉。当时的观念中,死而未葬的人将不得安息,直至有正当的葬礼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