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圣经中文注释,按章节一起查考。
历代志下第31章查经:敬拜班次与供物公平分配
章节导读
节期后民在各地拆除偶像祭坛,希西家排定祭司利未人班次。结语以善、正、忠和尽心概括希西家办理,不把捐献叙事改作保证回报的交易。
除偶像并安排供职
节期后民在各地拆除偶像祭坛,希西家排定祭司利未人班次。 历代志下 31:1–2
王民供应与余粮丰盛
王先供应祭物,民响应初熟和十分之一,供物堆积,祭司见证饱足有余。 历代志下 31:3–10
仓房、管理员与家谱分配
王设仓房并委任不同负责人,按供职班次和家谱分给祭司利未人及家庭。 历代志下 31:11–19
尽心办理的总结
结语以善、正、忠和尽心概括希西家办理,不把捐献叙事改作保证回报的交易。 历代志下 31:20–21
历代志下 31:2
2.希西家王安排圣殿中事奉的祭司与利未人。31:2
耶和华「殿」:「营地」、「营盘」。
历代志下 31:3–10
3.希西家王率先供应圣殿的燔祭需求,并吩咐百姓供应祭司、利未人的需要。百姓积极响应希西家王的呼吁,以致圣殿用的物资丰盛。31:3-10
「应得的分」:「一份」。
31:4的命令,吻合申 14:27-29;18:1-8的教导。而且也很合乎实况,给神职人员足够的养生资源,他们就能安心执行工作。
31:5-6说明「提供圣殿资源」这件事情,变成全民的共识并全民参与时,才真正有办法长期维系。我们是否让自己的事工变成是「全教会」、「全组织」的共识与参与标的?
31:7「三月」相当于阳历的五、六月,「七月」相当于阳历的九、十月,这段收奉献的时期正是主要农产品的收成时期,阳历五月大麦成熟、六月小麦收成,九月枣子和葡萄成熟,十月是橄榄成熟。
「称颂」....「祝福」:「祝福」、「称颂」。本句仅有这个动词,上帝与以色列人共用这个动词,各自翻译为「称颂」与「祝福」。
「亚撒利雅」:字义是「耶和华已帮助」。
31:9-10说明一方面百姓慷慨奉献,另一方面上帝也赐福,所以祭司、利未人有丰盛的资源可用。
历代志下 31:11–19
4.希西家王要求圣殿预备库房,并委托专人管理,分配给负责圣职的祭司与利未人。31:11-19
「歌楠雅」:字义是「耶和华已建立」。
「示每」:字义是「着名的」。
「副管」:「第二」。
「耶歇」:字义是「上帝活着」。
「亚撒细雅」:字义是「耶和华是大能的」。
「拿哈」:字义是「休息」。
「亚撒黑」:字义是「神所造的」。
「耶利末」:字义是「他是至高者」。
「约撒拔」:字义是「耶和华已赐与」。
「以列」:字义是「我的神是神」。
「伊斯玛基雅」:字义是「耶和华维系」。
「玛哈」:字义是「握住」。
「比拿雅」:字义是「耶和华已建造」。
「督理」:「监督」、「官员」。
「音拿」:字义是「右手」。
「可利」:字义是「哭泣者」。
「伊甸」:字义是「快乐」。
「岷雅岷」:字义是「由右手来的」。
「耶书亚」:字义是「耶和华是被拯救」。
「示玛雅」:字义是「被耶和华听见」。
「亚玛利雅」:字义是「耶和华已经应许」。
「示迦尼雅」:字义是「与耶和华同在者」。
「供紧要的职任」:「坚固」、「忠诚」、「坚定不移」。
「三岁以外的男丁」:这可能是抄写的错误,因为祭司与利未人是三十岁才开始事奉民 4:3,23,30。也有可能是祭司的后裔断奶后就可以分得甘心祭,而以色列人三岁断奶。
「身供要职」:「坚固」、「忠诚」、「坚定不移」。
31:17-19说明希西家王建立的体系怎样忠实的照顾神职人员,层层专人负责,让每一个人的需要都被照顾到。我们做上帝的工作,有到达这样专业又仔细的地步吗?
历代志下 31:20–21
5.结论:希西家王行上帝眼中为善的事,上帝让他诸事亨通。31:20-21
为「忠」:「坚固」、「忠实」、「可靠」。
此处说明希西家在全国各地努力尽心做上帝眼中看为好的事情,上帝也让他一切都顺利。
历代志下 · 本卷导读
历代志下研经资料
零、背景:
一、作者
(一)传统上认为历代志、以斯拉记与尼希米记是同一个作者,甚至是同一本着作。古犹太传统更认为以斯拉就是历代志的作者。
(二)古叙利亚译本曾记载祭司约哈难(尼 12:23,西元前500多年)是本书作者,不过大部分学者并不接受。
(三)由历代志的写作风格与资料上看来,作者可能是个利未人,不过实际的身份无法进一部被确认。
二、写作时间:
(一)最早应该是在被掳归回时期到西元前第六世纪末,有学者认为是在西元前529-515年,不过这种说法较少被一般学者接受。
(二)比较历代志的定居耶路撒冷名单代上 9:2-34与尼希米记尼 11:3-19,可以看出历代志的人数比较多,因此时间似乎是比尼希米(西元前第五世纪末)晚一些,而且历代志一到九章的家谱,就限制了历代志着作的最早可能时间,因此着作时间定在西元前400-500年似乎比较合理。
(三)代上 29:7记载了一种称为「达利克」的钱币,原本学界认为这是纪念大利乌一世(西元前522-486年)的钱币,但后来考古学发现巴比伦的尼布尼杜斯王(西元前556-539年)就已经铸造了「达利克」钱币。因此就无法用这个钱币的年代来推测着作年代。
(四)历代志的七十士译本曾经被西元前第二世纪的Eupolemos引用,因此成书日期不可能晚到西元前第二世纪。
三、特色:
(一)历代志的原名意义是「那些日子里的事件」(亦即「年代记录」、「编年史」之意),本书在七十士译本的名字意义是「那些遗漏的事」(因为历代志补充了撒母耳记与列王纪中未提及的事件),武加大译本的译者耶柔米建议将本书称为「整个神圣历史的编年史」。
(二)历代志的正典地位,几乎没有被质疑过。 七十士译本与基督教圣经将其归类为历史书,而犹太正典将之归类为「着作」。
(三)历代志的章数仅次于诗篇与以赛亚书,位列第三。
(四)历代志的作者关注的焦点在南国,以及某些特定的君王:大卫、所罗门与希西家。其关注的重点也不在一般的战争或政治发展,而在:圣殿、祷告、敬拜、利未人。
(五)一般学者认为历代志作者所提供的历史记录,比撒母耳记和列王纪更完整,而且具有独特的历史价值。
(六)大卫与大卫的王朝是历代志神学观的精华所在。
(七)历代志中大量引用「旧约正典」的内容。摩西五经、约书亚记、列王纪、诗篇、以西结书等等经卷的内容,都出现在历代志中。
(八)基督教的正典中,历代志被分为上下,且置于列王纪之后。犹太人的正典中历代志被合为一卷,放在正典的最后。
(九)死海古卷的第四洞发现历代志的残卷,时间大约是西元前50-24年。
四、文体:
(一)作者使用的材料主要是撒母耳记与列王纪,也用了摩西五经的家谱。代上 29:29还提到「先见撒母耳的书」、「先知拿单的书」、「先见迦得的书」,以及代下 20:34提到「哈拿尼的儿子耶户的书」。这些着作都已经不存在了。
(二)代下 27:7有「以色列和犹大列王记」、代下 16:11「犹大和以色列诸王记」、代下 20:34「以色列诸王记」等,都是作者引用但目前佚失的资料。
五、写作目的:确认大卫与大卫王朝是弥赛亚王朝,耶路撒冷的圣殿是唯一合法的中央圣所。很可能这是当时面对「撒玛利亚人」挑战的回应。
六、重要年代表:
(一)犹太人的正月:要确认君王统治的年代,牵涉到哪一个月是一年的开始。一般认为犹太人的宗教历是由尼散月(阳历三、四月)开始,但另有人认为第七个月(提斯利月,相当于阳历的九、十月)可能是犹太人农事历的正月。
(二)提到关于某王的「第几年」,有两种记录法:
1.实年法:作王当年就算是第一年,一年后就是第二年。
2.登基年法:作王一年后才是第一年。
(三)考虑上述两个变数,加上两任君王间有时会有共同执政的问题,就让君王年代表很难被确定,以下是一份简易的年代表:
| 时间 | 南国犹大 | 在位 | 南国先知 | 北国以色列 | 在位 | 北国先知 |
|---|---|---|---|---|---|---|
| (西元前) | ||||||
| 930 | 罗波安 | 17年 | 易多 | 耶罗波安 | 22年 | 亚希雅 |
| 914 | 罗波安终 | (935-911) | (934-909) | |||
| 913 | 亚比雅 | 3年 | 示玛雅 | |||
| 911 | 亚比雅终 | (931-911) | ||||
| 910 | 亚撒 | 41年 | 亚撒利雅 | 耶罗波安终 | ||
| 910 | (911-885) | 拿答 | 2年 | |||
| 909 | 哈拿尼 | 拿答终 | ||||
| 909 | (890-870) | 巴沙 | 24年 | |||
| 886 | 耶户 | 巴沙终 | ||||
| 886 | (890-848) | 以拉 | 2年 | |||
| 885 | 以拉终 | |||||
| 885 | 暗利 | 12年 | ||||
| 874 | 暗利终 | 以利亚 | ||||
| 874 | 亚哈 | 22年 | (875-848) | |||
| 871 | 亚撒终 | |||||
| 871 | 约沙法 | 25年 | ||||
| 855 | 俄巴底亚 | 亚哈/亚哈谢 | ||||
| 853 | 约沙法/约兰 | (855-840) | 亚哈终 | |||
| 853 | 亚哈谢 | 2年 | ||||
| 852 | 亚哈谢终 | |||||
| 852 | 约兰 | 12年 | ||||
| 847 | 约沙法终 | 以利沙 | ||||
| 847 | 约兰 | 12年 | (848-797) | |||
| 841 | 约兰终 | |||||
| 841 | 亚哈谢 | 1年 | 约兰终 | |||
| 841 | 亚哈谢终 | 耶户 | 28年 | |||
| 841 | 亚他利雅 | 6年 | 约珥 | |||
| 835 | 亚他利雅终 | (835-796) | ||||
| 835 | 约阿施 | 40年 | ||||
| 814 | 耶户终 | |||||
| 813 | 约哈斯 | 17年 | ||||
| 800 | ||||||
| 799 | ||||||
| 798 | 约阿施/亚玛谢 | |||||
| 797 | 约哈斯终 | |||||
| 796 | 约阿施终 | 约阿施 | 16年 | |||
| 795 | 亚玛谢 | 29年 | ||||
| 794 | 约拿 | |||||
| 791 | 亚玛谢/乌西雅 | (793-753) | ||||
| 781 | 约阿施终 | |||||
| 781 | 耶罗波安II | 41年 | ||||
| 780 | ||||||
| 767 | 亚玛谢终 | |||||
| 766 | 乌西雅 | 52年 | 阿摩司 | |||
| 754 | 耶罗波安II终 | (760-750) | ||||
| 754 | 撒迦利雅 | 6月 | ||||
| 753 | 撒迦利雅终 | 何西阿 | ||||
| 753 | 沙龙 | 1月 | (753-715) | |||
| 753 | 米拿现 | |||||
| 751 | 10年 | |||||
| 750 | 乌西雅/约坦 | |||||
| 742 | 弥迦 | 米拿现终 | ||||
| 742 | (742-687) | 比加辖 | 2年 | |||
| 741 | 以赛亚 | 比加辖终 | ||||
| 740 | 乌西雅终 | (740-681) | 比加 | 20年 | ||
| 739 | 约坦 | 16年 | ||||
| 734 | 约坦终 | |||||
| 734 | 亚哈斯 | 16年 | ||||
| 731 | 比加终 | |||||
| 731 | 何细亚 | 9年 | ||||
| 729 | 亚哈斯/希西家 | |||||
| 723 | 何细亚终 | |||||
| 721 | (以色列灭亡) | |||||
| 715 | 亚哈斯终 | |||||
| 714 | 希西家 | 29年 | ||||
| 713 | ||||||
| 696 | ||||||
| 695 | 希西家/玛拿西 | |||||
| 686 | 希西家终 | 那鸿 | ||||
| 686 | 玛拿西 | 55年 | (663-612) | |||
| 641 | 玛拿西终 | 西番雅 | ||||
| 640 | 亚们 | 2年 | (640-621) | |||
| 639 | 亚们终 | 耶利米 | ||||
| 638 | 约西亚 | 31年 | (627-586) | |||
| 621 | 哈巴谷 | |||||
| 620 | (612-589) | |||||
| 609 | 约西亚终 | 但以理 | ||||
| 609 | 约哈斯 | 3月 | (605-530) | |||
| 609 | 约哈斯终 | |||||
| 608 | 约雅敬 | 12年 | 以西结 | |||
| 607 | (597-571) | |||||
| 606 | ||||||
| 606 | ||||||
| 598 | 约雅敬终 | |||||
| 597 | 约雅斤 | 3月 | ||||
| 597 | 约雅斤 | |||||
| 597 | 西底家 | 11年 | ||||
| 592 | ||||||
| 586 | ||||||
| 586 | 犹大灭亡 | |||||
| 哈该 | ||||||
| (520-505) | ||||||
| 撒迦利亚 | ||||||
| (520-480) | ||||||
| 玛拉基 | ||||||
| (440-430) | ||||||
参考资料:
1.「天道圣经注释-历代志上下」,区应毓着,天道书楼出版。
2.「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历代志上下」,史尔曼着,廖和美、黄从真译,校园出版社。
3.「基督教文艺中文圣经注释-历代志上下」,黄福光着,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4.「新国际版研读本圣经」,更新传道会。
5.「启导本圣经」,海天书楼。
6.「旧约圣经背景注释」,华尔顿、麦修斯、夏瓦拉斯着,李永明、徐成德、黄枫皓译,校园出版社。
经文原文 · 展开核对
1这事既都完毕,在那里的以色列众人就到犹大的城邑,打碎柱像,砍断木偶,又在犹大、便雅悯、以法莲、玛拿西遍地将邱坛和祭坛拆毁净尽。于是以色列众人各回各城,各归各地。
2希西家派定祭司利未人的班次,各按各职献燔祭和平安祭,又在耶和华殿门内事奉,称谢颂赞[耶和华]。
3王又从自己的产业中定出分来为燔祭,就是早晚的燔祭和安息日、月朔,并节期的燔祭,都是按耶和华律法上所载的;
4又吩咐住耶路撒冷的百姓将祭司、利未人所应得的分给他们,使他们专心遵守耶和华的律法。
5谕旨一出,以色列人就把初熟的五谷、新酒、油、蜜,和田地的出产多多送来,又把各物的十分之一送来的极多。
6住犹大各城的以色列人和犹大人也将牛羊的十分之一,并分别为圣归耶和华—他们神之物,就是十分取一之物,尽都送来,积成堆垒;
7从三月积起,到七月才完。
8希西家和众首领来,看见堆垒,就称颂耶和华,又为耶和华的民以色列人祝福。
9希西家向祭司、利未人查问这堆垒。
10撒督家的大祭司亚撒利雅回答说:“自从[民]将供物送到耶和华殿以来,我们不但吃饱,且剩下的甚多;因为耶和华赐福给他的民,所剩下的才这样丰盛。”
11希西家吩咐在耶和华殿里预备仓房,他们就预备了。
12他们诚心将供物和十分取一之物,并分别为圣之物,都搬入仓内。利未人歌楠雅掌管这事,他兄弟示每为副管。
13耶歇、亚撒细雅、拿哈、亚撒黑、耶利末、约撒拔、以列、伊斯玛基雅、玛哈、比拿雅都是督理,在歌楠雅和他兄弟示每的手下,是希西家王和管理神殿的亚撒利雅所派的。
14守东门的利未人音拿的儿子可利,掌管乐意献与神的礼物,发放献与耶和华的供物和至圣的物。
15在他手下有伊甸、珉雅珉、耶书亚、示玛雅、亚玛利雅、示迦尼雅,在祭司的各城里供紧要的职任,无论弟兄大小,都按着班次分给他们。
16按家谱,三岁以外的男丁,凡每日进耶和华殿、按班次供职的,也分给他;
17又按宗族家谱分给祭司,按班次职任分给二十岁以外的利未人,
18又按家谱计算,分给他们会中的妻子、儿女;因他们身供要职,自洁成圣。
19按名派定的人要把应得的分给亚伦子孙,住在各城郊野、祭司所有的男丁和一切载入家谱的利未人。
20希西家在犹大遍地这样办理,行耶和华—他神眼中看为善为正为忠的事。
21凡他所行的,无论是办神殿的事,是遵律法守诫命,是寻求他的神,都是尽心去行,无不亨通。
查经与默想
可结合本章注释,记录自己的观察与回应。
一 · 观察:经文说了什么?
这段经文提到哪些人物、地点和事情?有哪些重复的词、命令或应许?先用自己的话概括经文。
二 · 理解:经文是什么意思?
结合前后文,谁在向谁说话?这段经文让你认识神怎样的性情?哪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查证?
三 · 应用:我如何回应?
今天有什么可以感恩、悔改、信靠或付诸行动的事?写下一个具体回应,并用祷告交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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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志下 31:1
(六)希西家订定敬拜与奉献的条例。31:1-21
1.守节最后,以色列众人将遍地的偶像、祭坛拆毁才回家。31:1
此处的记载等于是把耶路撒冷的信仰革新扩大到犹大,甚至是全以色列去,也等于是「再一次统一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