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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志下第17章查经:约沙法教导律法与国势
章节导读
约沙法加强防卫、拒绝巴力,差臣子、利未人与祭司带律法书遍行各城教民。结尾分列犹大、便雅悯的将领和军兵,另有驻守坚城者;财富兵力是王朝叙述,不是普遍信仰成绩单。
寻求神并派人教导
约沙法加强防卫、拒绝巴力,差臣子、利未人与祭司带律法书遍行各城教民。 历代志下 17:1–9
周边惧怕与建设
列国畏惧并送贡,王修筑营寨与仓城,国势增强。 历代志下 17:10–13
将领与军队编制
结尾分列犹大、便雅悯的将领和军兵,另有驻守坚城者;财富兵力是王朝叙述,不是普遍信仰成绩单。 历代志下 17:14–19
历代志下 17:10–19
(二)上帝祝福约沙法王,让列王惧怕他。17:10-19
17:10与代上 14:16-17记载上帝使列国惧怕大卫是相似的。等于在历代志作者眼中,约沙法是「另一个大卫」。
约沙法能够运用的军队是一百一十六万,大约是其父亲亚撒的两倍代下 14:8。
「营寨」:「要塞」、「增强防御的地方」。圣经中仅出现两次于代下 17:12;27:4。
「积货城」:「仓库城市」。
「押拿」:字义是「愉悦」。
「约哈难」:字义是「耶和华已施恩典」。
「细基利」:字义是「值得纪念的」。
「亚玛斯雅」:字义是「耶和华是有力量的」。
「他为....牺牲自己」:「自愿」、「自发性的奉献」。
17:16描述亚玛斯雅「奉献自己」,但他不是为了国家或君王,而是为了上帝。对约沙法的军队领袖有「为上帝奉献自己」的评论,是特殊而且值得注意的。
「以利雅大」:字义是「神知道」。
「约萨拔」:字义是「耶和华已赐与」。
历代志下 · 本卷导读
历代志下研经资料
零、背景:
一、作者
(一)传统上认为历代志、以斯拉记与尼希米记是同一个作者,甚至是同一本着作。古犹太传统更认为以斯拉就是历代志的作者。
(二)古叙利亚译本曾记载祭司约哈难(尼 12:23,西元前500多年)是本书作者,不过大部分学者并不接受。
(三)由历代志的写作风格与资料上看来,作者可能是个利未人,不过实际的身份无法进一部被确认。
二、写作时间:
(一)最早应该是在被掳归回时期到西元前第六世纪末,有学者认为是在西元前529-515年,不过这种说法较少被一般学者接受。
(二)比较历代志的定居耶路撒冷名单代上 9:2-34与尼希米记尼 11:3-19,可以看出历代志的人数比较多,因此时间似乎是比尼希米(西元前第五世纪末)晚一些,而且历代志一到九章的家谱,就限制了历代志着作的最早可能时间,因此着作时间定在西元前400-500年似乎比较合理。
(三)代上 29:7记载了一种称为「达利克」的钱币,原本学界认为这是纪念大利乌一世(西元前522-486年)的钱币,但后来考古学发现巴比伦的尼布尼杜斯王(西元前556-539年)就已经铸造了「达利克」钱币。因此就无法用这个钱币的年代来推测着作年代。
(四)历代志的七十士译本曾经被西元前第二世纪的Eupolemos引用,因此成书日期不可能晚到西元前第二世纪。
三、特色:
(一)历代志的原名意义是「那些日子里的事件」(亦即「年代记录」、「编年史」之意),本书在七十士译本的名字意义是「那些遗漏的事」(因为历代志补充了撒母耳记与列王纪中未提及的事件),武加大译本的译者耶柔米建议将本书称为「整个神圣历史的编年史」。
(二)历代志的正典地位,几乎没有被质疑过。 七十士译本与基督教圣经将其归类为历史书,而犹太正典将之归类为「着作」。
(三)历代志的章数仅次于诗篇与以赛亚书,位列第三。
(四)历代志的作者关注的焦点在南国,以及某些特定的君王:大卫、所罗门与希西家。其关注的重点也不在一般的战争或政治发展,而在:圣殿、祷告、敬拜、利未人。
(五)一般学者认为历代志作者所提供的历史记录,比撒母耳记和列王纪更完整,而且具有独特的历史价值。
(六)大卫与大卫的王朝是历代志神学观的精华所在。
(七)历代志中大量引用「旧约正典」的内容。摩西五经、约书亚记、列王纪、诗篇、以西结书等等经卷的内容,都出现在历代志中。
(八)基督教的正典中,历代志被分为上下,且置于列王纪之后。犹太人的正典中历代志被合为一卷,放在正典的最后。
(九)死海古卷的第四洞发现历代志的残卷,时间大约是西元前50-24年。
四、文体:
(一)作者使用的材料主要是撒母耳记与列王纪,也用了摩西五经的家谱。代上 29:29还提到「先见撒母耳的书」、「先知拿单的书」、「先见迦得的书」,以及代下 20:34提到「哈拿尼的儿子耶户的书」。这些着作都已经不存在了。
(二)代下 27:7有「以色列和犹大列王记」、代下 16:11「犹大和以色列诸王记」、代下 20:34「以色列诸王记」等,都是作者引用但目前佚失的资料。
五、写作目的:确认大卫与大卫王朝是弥赛亚王朝,耶路撒冷的圣殿是唯一合法的中央圣所。很可能这是当时面对「撒玛利亚人」挑战的回应。
六、重要年代表:
(一)犹太人的正月:要确认君王统治的年代,牵涉到哪一个月是一年的开始。一般认为犹太人的宗教历是由尼散月(阳历三、四月)开始,但另有人认为第七个月(提斯利月,相当于阳历的九、十月)可能是犹太人农事历的正月。
(二)提到关于某王的「第几年」,有两种记录法:
1.实年法:作王当年就算是第一年,一年后就是第二年。
2.登基年法:作王一年后才是第一年。
(三)考虑上述两个变数,加上两任君王间有时会有共同执政的问题,就让君王年代表很难被确定,以下是一份简易的年代表:
| 时间 | 南国犹大 | 在位 | 南国先知 | 北国以色列 | 在位 | 北国先知 |
|---|---|---|---|---|---|---|
| (西元前) | ||||||
| 930 | 罗波安 | 17年 | 易多 | 耶罗波安 | 22年 | 亚希雅 |
| 914 | 罗波安终 | (935-911) | (934-909) | |||
| 913 | 亚比雅 | 3年 | 示玛雅 | |||
| 911 | 亚比雅终 | (931-911) | ||||
| 910 | 亚撒 | 41年 | 亚撒利雅 | 耶罗波安终 | ||
| 910 | (911-885) | 拿答 | 2年 | |||
| 909 | 哈拿尼 | 拿答终 | ||||
| 909 | (890-870) | 巴沙 | 24年 | |||
| 886 | 耶户 | 巴沙终 | ||||
| 886 | (890-848) | 以拉 | 2年 | |||
| 885 | 以拉终 | |||||
| 885 | 暗利 | 12年 | ||||
| 874 | 暗利终 | 以利亚 | ||||
| 874 | 亚哈 | 22年 | (875-848) | |||
| 871 | 亚撒终 | |||||
| 871 | 约沙法 | 25年 | ||||
| 855 | 俄巴底亚 | 亚哈/亚哈谢 | ||||
| 853 | 约沙法/约兰 | (855-840) | 亚哈终 | |||
| 853 | 亚哈谢 | 2年 | ||||
| 852 | 亚哈谢终 | |||||
| 852 | 约兰 | 12年 | ||||
| 847 | 约沙法终 | 以利沙 | ||||
| 847 | 约兰 | 12年 | (848-797) | |||
| 841 | 约兰终 | |||||
| 841 | 亚哈谢 | 1年 | 约兰终 | |||
| 841 | 亚哈谢终 | 耶户 | 28年 | |||
| 841 | 亚他利雅 | 6年 | 约珥 | |||
| 835 | 亚他利雅终 | (835-796) | ||||
| 835 | 约阿施 | 40年 | ||||
| 814 | 耶户终 | |||||
| 813 | 约哈斯 | 17年 | ||||
| 800 | ||||||
| 799 | ||||||
| 798 | 约阿施/亚玛谢 | |||||
| 797 | 约哈斯终 | |||||
| 796 | 约阿施终 | 约阿施 | 16年 | |||
| 795 | 亚玛谢 | 29年 | ||||
| 794 | 约拿 | |||||
| 791 | 亚玛谢/乌西雅 | (793-753) | ||||
| 781 | 约阿施终 | |||||
| 781 | 耶罗波安II | 41年 | ||||
| 780 | ||||||
| 767 | 亚玛谢终 | |||||
| 766 | 乌西雅 | 52年 | 阿摩司 | |||
| 754 | 耶罗波安II终 | (760-750) | ||||
| 754 | 撒迦利雅 | 6月 | ||||
| 753 | 撒迦利雅终 | 何西阿 | ||||
| 753 | 沙龙 | 1月 | (753-715) | |||
| 753 | 米拿现 | |||||
| 751 | 10年 | |||||
| 750 | 乌西雅/约坦 | |||||
| 742 | 弥迦 | 米拿现终 | ||||
| 742 | (742-687) | 比加辖 | 2年 | |||
| 741 | 以赛亚 | 比加辖终 | ||||
| 740 | 乌西雅终 | (740-681) | 比加 | 20年 | ||
| 739 | 约坦 | 16年 | ||||
| 734 | 约坦终 | |||||
| 734 | 亚哈斯 | 16年 | ||||
| 731 | 比加终 | |||||
| 731 | 何细亚 | 9年 | ||||
| 729 | 亚哈斯/希西家 | |||||
| 723 | 何细亚终 | |||||
| 721 | (以色列灭亡) | |||||
| 715 | 亚哈斯终 | |||||
| 714 | 希西家 | 29年 | ||||
| 713 | ||||||
| 696 | ||||||
| 695 | 希西家/玛拿西 | |||||
| 686 | 希西家终 | 那鸿 | ||||
| 686 | 玛拿西 | 55年 | (663-612) | |||
| 641 | 玛拿西终 | 西番雅 | ||||
| 640 | 亚们 | 2年 | (640-621) | |||
| 639 | 亚们终 | 耶利米 | ||||
| 638 | 约西亚 | 31年 | (627-586) | |||
| 621 | 哈巴谷 | |||||
| 620 | (612-589) | |||||
| 609 | 约西亚终 | 但以理 | ||||
| 609 | 约哈斯 | 3月 | (605-530) | |||
| 609 | 约哈斯终 | |||||
| 608 | 约雅敬 | 12年 | 以西结 | |||
| 607 | (597-571) | |||||
| 606 | ||||||
| 606 | ||||||
| 598 | 约雅敬终 | |||||
| 597 | 约雅斤 | 3月 | ||||
| 597 | 约雅斤 | |||||
| 597 | 西底家 | 11年 | ||||
| 592 | ||||||
| 586 | ||||||
| 586 | 犹大灭亡 | |||||
| 哈该 | ||||||
| (520-505) | ||||||
| 撒迦利亚 | ||||||
| (520-480) | ||||||
| 玛拉基 | ||||||
| (440-430) | ||||||
参考资料:
1.「天道圣经注释-历代志上下」,区应毓着,天道书楼出版。
2.「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历代志上下」,史尔曼着,廖和美、黄从真译,校园出版社。
3.「基督教文艺中文圣经注释-历代志上下」,黄福光着,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4.「新国际版研读本圣经」,更新传道会。
5.「启导本圣经」,海天书楼。
6.「旧约圣经背景注释」,华尔顿、麦修斯、夏瓦拉斯着,李永明、徐成德、黄枫皓译,校园出版社。
经文原文 · 展开核对
1亚撒的儿子约沙法接续他作王,奋勇自强,防备以色列人,
2安置军兵在犹大一切坚固城里,又安置防兵在犹大地和他父亚撒所得以法莲的城邑中。
3耶和华与约沙法同在;因为他行他祖大卫初行的道,不寻求巴力,
4只寻求他父亲的神,遵行他的诫命,不效法以色列人的行为。
5所以耶和华坚定他的国,犹大众人给他进贡;约沙法大有尊荣资财。
6他高兴遵行耶和华的道,并且从犹大除掉一切邱坛和木偶。
7他作王第三年,就差遣臣子便·亥伊勒、俄巴底、撒迦利雅、拿坦业、米该亚往犹大各城去教训百姓。
8同着他们有利未人示玛雅、尼探雅、西巴第雅、亚撒黑、示米拉末、约拿单、亚多尼雅、多比雅、驼·巴多尼雅,又有祭司以利沙玛、约兰同着他们。
9他们带着耶和华的律法书,走遍犹大各城教训百姓。
10耶和华使犹大四围的列国都甚恐惧,不敢与约沙法争战。
11有些非利士人与约沙法送礼物,纳贡银。阿 拉伯人也送他公绵羊七千七百只,公山羊七千七百只。
12约沙法日渐强大,在犹大建造营寨和积货城。
13他在犹大城邑中有许多工程,又在耶路撒冷有战士,就是大能的勇士。
14他们的数目,按着宗族,记在下面:犹大族的,千夫长押拿为首率领大能的勇士—三十万;
15其次是,千夫长约哈难率领[大能的勇士]—二十八万;
16其次是,细基利的儿子亚玛斯雅(他为耶和华牺牲自己)率领大能的勇士—二十万。
17便雅悯族,是大能的勇士以利雅大率领拿弓箭和盾牌的—二十万;
18其次是,约萨拔率领预备打仗的—十八万。
19这都是伺候王的,还有王在犹大全地坚固城所安置的不在其内。
查经与默想
可结合本章注释,记录自己的观察与回应。
一 · 观察:经文说了什么?
这段经文提到哪些人物、地点和事情?有哪些重复的词、命令或应许?先用自己的话概括经文。
二 · 理解:经文是什么意思?
结合前后文,谁在向谁说话?这段经文让你认识神怎样的性情?哪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查证?
三 · 应用:我如何回应?
今天有什么可以感恩、悔改、信靠或付诸行动的事?写下一个具体回应,并用祷告交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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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志下 17:1–9
参、约沙法的改革 17:1-21:1
王上 22:41-50
历代志比起列王纪多了许多独有的资料,篇幅几乎是列王纪的两倍。可见历代志作者对约沙法的重视。
一、约沙法做王的概况:乐意遵守上帝的道,国家稳固。17:1-19
(一)约沙法依靠上帝、遵行上帝的诫命统治,除去偶像、邱坛,又派人用上帝的律法教训百姓。17:1-9
「约沙法」:字义是「耶和华已审判」。
「奋勇自强」:「奋勇自强」、「使出力量」。
一般认为约沙法与其父亲亚撒共同执政三年之后才独自掌权。
即使约沙法与以色列王亚哈关系良好,17:1还是记载他积极强化与以色列之间的防务。
他「祖」:「父亲」、「祖先」。
他祖「大卫」:许多古抄本与七十士译本中都没有「大卫」一词。也可能原本经文中就没有「大卫」。
「因为他行他祖大卫初行的道」:可能是「因为他行他父亲(亚撒)起初所行的道」。
「不寻求巴力」:这是「巴力」这个神的名字第一次出现于历代志中。不过此时北国因为耶洗别的关系,已经引入整套巴力敬拜体系。这也就是17:4特别说「不效法以色列人的行为」之缘故。
「高兴遵行」:「心升高」或「心高举」。
「邱坛」:原文是「高地」、「作为敬拜之处的高地」。这是迦南地很流行的敬拜方式,原本用来敬拜巴力,后来也用来敬拜上帝。但因为与巴力敬拜方式相近,所以邱坛也很容易转为敬拜巴力。
「木偶」:迦南人立木柱于祭坛旁,象徵巴力神之妻「亚舍拉」。
虽然17:6记录约沙法要除去邱坛,但20:33说明邱坛没有完全废去,主因是百姓没有完全归向上帝的决心,而这种邱坛,即使被拆除,也很容易就可以重建回来。
「便亥伊勒」:字义是「力量之子」或「大能之子」。
「俄巴底」:字义是「耶和华的仆人」。
「撒迦利雅」:字义是「耶和华记念」。
「拿坦业」:字义是「上帝的赐予」。
「米该亚」:字义是「有谁像神」。
「示玛雅」:字义是「被耶和华听见」。
「尼探雅」:字义是「耶和华所赐的」。
「西巴第雅」:字义是「耶和华所赐的」。
「亚撒黑」:字义是「神所造的」。
「示米拉末」:字义是「高处之名」。
「约拿单」:字义是「耶和华已给与」。
「亚多尼雅」:字义是「我主是耶和华」。
「多比雅」:字义是「耶和华是美善的」。
「驼巴多尼雅」:字义是「我的主神是良善的」。
「以利沙玛」:字义是「我的神已经听到」。
「约兰」:字义是「耶和华是被称颂的」。
17:7-9显示约沙法看出除去邱坛,振兴信仰的最重要途径,是让人民认识上帝的律法,所以派出人马去教导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