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圣经中文注释,按章节一起查考。
民数记第15章查经:献祭、误犯与记念诫命
章节导读
经文面向将来的居住地,规定祭牲配搭素祭、奠祭,以及初熟麦面奉献;本地人与寄居者循同一献祭条例。会众或个人误犯有相应赎罪程序,条例也适用于寄居者;擅敢藐视神话语者与误犯者被区别处理。安息日捡柴者被拘留后处死,随后衣边繸子与蓝带用来提醒诫命。这些古代盟约司法记载不构成今日私自惩罚他人的授权。
进入那地后的献祭与初熟供物
经文面向将来的居住地,规定祭牲配搭素祭、奠祭,以及初熟麦面奉献;本地人与寄居者循同一献祭条例。 民数记 15:1–21
误犯与擅敢的区别
会众或个人误犯有相应赎罪程序,条例也适用于寄居者;擅敢藐视神话语者与误犯者被区别处理。 民数记 15:22–31
捡柴事件与衣边提醒
安息日捡柴者被拘留后处死,随后衣边繸子与蓝带用来提醒诫命。这些古代盟约司法记载不构成今日私自惩罚他人的授权。 民数记 15:32–41
民数记 15:17–21
(二)献上的初熟的麦子做成的饼 15:17-21
15:1-16 和 15:17-21 这两段的具体内容并不相同,但却有不少相同的用词和短语,例如:「献」、「外人/寄居的/住在你们中间」、「世世代代」、「你们到了我所赐给/领你们......的地」、「作火祭献给耶和华」、「给耶和华为馨香之祭」。
出 22:29-30;23:19已经有向神献长子、头生的畜生、初熟之物的规定。不过此处更是进一步说明初熟农作物的奉献方式。
「领......进去」:这边用的是分词,表示正在进行或即将发生的意思。
初熟的「麦子磨面」:意义是「面团」,没有「麦子」。
「好像举禾场的举祭一样」:这片语没有在旧约圣经其他地方出现。不过在 利 23:9-11 有提到收割后要把初熟庄稼给祭司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献给神。此处的意思就是要把面团用奉献禾场第一捆收割的庄稼一样的方式奉献给神。
后来犹太人的米示拿规定家庭烤的饼要把1/24的面粉分别为圣,公众烤饼则要把1/48的面粉分别为圣。这应该是把15:19扩大解释。15:18-19的意思应该是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开始使用迦南地的农作物时,要用15:20-21的方式献祭给神。
实际上举祭是由祭司收取,而非于祭坛上烧给上帝结 44:30,并且其献上的结果就是「福气就必临到你们的家了」。
民数记 15:22–31
(三)赎误犯的罪与胆大妄为犯罪的处理方法 15:22-31
利 4:1-5:13已经有类似的赎罪条文。该处分为利 4:1-12祭司,利 4:13-21全会众,利 4:22-26领袖,利 4:27-35个人。而此处仅分为15:22-26全会众与15:27-29个人。赎罪祭的内容也略有不同。一般认为利未记处理的罪恶是有意识的犯罪,而此处处理的是「疏忽造成的罪」。不过实际比对两处经文,似乎此处是利未记的精简版。
「有错误」是指「『不知不觉』有错误」,可以从「无『心』」、「无『知』」、「无『意』」三个方面来看,可分成四种:a.犯错的人不知道神的律例而误犯了禁令。(利 5:17)b.犯错的人知道神的律例或禁令,但不经意或无意触犯了。c.犯错的人知道神的律例或禁令,但因为对命令有误解而触犯了。d.犯错的人的行动是故意的,但不知道触犯了神的禁令。
你们有「错误」:「犯错」、「误入歧途」。
「命令」:这个字在民数记只有在这章(民 15) 以及 36:13 出现。
「误行」:「无心的过失或粗心的罪」、「因疏忽而造成的罪」。
「错误/误/误犯」:(动词) / (名词)。 在15:22-26 这五节内名词出现四次,动词出现一次。
「所不知道的」:原文是「没有看见的」。
「赎罪」:「遮盖」、「赎罪」、「化解」。
15:24说要「一只公牛犊作燔祭、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但利 4:14说「一只公牛犊为赎罪祭」,略有差异。
「擅敢行事」:原文是「手、边、力量、权势」+「高举、抬高」。就是「高举手式」的意思;指故意顶撞的高傲姿态,有如举起手来,像是攻击神的样式,或举手反对,意思是「胆量大」、「胆大妄为」。相同片语的表达圣经仅出现三次,除本处 15:30之外,可见于出 14:8 及 民 33:3(和合本译作「昂然无惧地」)。
「亵渎」了耶和华:「辱骂人」、「亵渎」。
「剪除」:「立约」、「切开」、「砍下」。可指「逐出」、「群众处死」、或「被神处死」。参9:13。
「藐视」:「轻视」。或作「不当一回事」、「全无价值」之意。这个字在五经只出现两次,除了本处15:30之外,值得注意的是另一次是出现在 创 25:34 提到以扫「轻看」长子的名份,就是使用这个字。
「总要剪除」:连续出现两次,表示 「全然剪除」,是「没有例外」之意。
15:30-31用了三句话来形容这等人的特色:a. 亵渎了耶和华 (参考 王下 19:6,22)b. 藐视耶和华的言语 (参考 结 16:59)c. 违背耶和华的命令
15:30-31用了三次「剪除」,显明这段经文的重点,因为「擅敢行事」(蓄意犯罪)是严重的对神不敬。
此处的重心应该在15:30-31,前面的精简说明只是重申罪恶的处理方法。但是如果有人「擅敢行事」,就要被剪除。
民数记 15:32–36
(四)处死故意违犯安息日的人 15:32-36
关于安息日的吩咐:a.出 20:8-11 十诫已有提出b.申 5:12-16 是十诫的平行经文c.出 35:2-3 说明安息日甚么事情不可以做(触犯安息日):不可作工,不可在一切住处生火d.利 23:3 补充安息日甚么工都不可做e.出 31:12-17 指出干犯安息日的要被治死或从民中剪除 (不守安息日的刑罚)
还没有「指明」:「清楚地宣告」。
出 35:2指出安息日不可工作,出 35:3说安息日也不能生火。但是「捡柴」算不算「工作」或「生火」?这需要上帝来判定。而这一段就是做15:30-31的说明,这个人是「故意」要捡柴准备生火,所以要被「剪除」。
「总要....治死」:原文是,意思是「一定处死」的意思。
15:36「用石头打死」有两个重点:行刑的是会众、行刑的地方是营外。
民数记 15:37–41
(五)要求以色列人以衣服边上的繸子提醒自己记念上帝的命令15:37-41
衣服「边上」:意思是「翅膀」、「末端」、「边缘」,后来的犹太拉比认为这是指「四个角」。
在当时附近的文化中,衣服边或衣服的繸子代表穿衣者的身分与尊严。
「蓝」细带子:「蓝紫色」。
「一根蓝细带子」这短语在圣经仅出现三次,除了本处 (15:38),另外就是 出 28:37 和 出 39:31 用在那将金牌系在大祭司冠冕的蓝细带子。所以这边可能有意跟祭司的衣饰做对比。无论是祭司或一般百姓,穿戴这条蓝色带子有相同的作用,就是叫穿戴的人记起并遵行神的命令,以显示穿戴者「成为圣洁」的身分。
「随」从: 就是 13:2 派探子出去时所用的「窥探」这字。
随「从」:「在后面」,是一个前置词。这个字在前面14:24 曾用来形容迦勒的心志,也在 14:43用来形容以色列人不肯「跟随」神。
「不随从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原文直译是「不随从自己的心意、眼目」「跟着行邪淫」。(请注意其断句!)
15:39等于说这个设计是为了改善出埃及以来,以色列人多次的悖逆,因为「内心」与「眼睛」的引诱,背弃对上帝的信心。
15:41陈述上帝这样命令的基础:他是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神。这句话在 出 20:2 未颁布十诫前上帝也说过类似的话,不过当时用的是「你」(单数),此处却是用「你们」。
繸子缝在衣服边上,钉上象徵尊贵的蓝色细带子(斯 8:15),是愿意遵行神的律法的表示(申 6:4-9)。着有繸子的长衣,走路时繸子飘动,提醒着的人须守神的命令。耶稣时代,这种风俗仍保留(太 9:20;23:5);但今天的犹太人只在祈祷或宗教仪式中才这样做。
民数记 · 本卷导读
民数记研经资料
零、背景:
一、五经:包括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
(一)地位:犹太人视「五经」为旧约最重要的一部份,其权威与神圣性,远远超过「先知书」与「圣卷」。
(二)五经的形式:这五经应该是同一部书,但是篇幅太长,无法用一个皮卷抄完,所以分成五个部份。但其间有相当的关联性。
(三)底本说:
1.十八世纪之前,绝大部分人都接受摩西是五经的作者。
2.1750年起,学者开始提出底本说,用称呼上帝名字的差异将五经的来源分为E (称上帝为「伊罗兴」的经文)、J(称上帝为「耶和华」的经文)、P(来自「祭司阶层」的经文)、D(申命记学派的经文)。
(1)J典、耶典:大约是在西元前950-850年,由一位南方的作家写的。
(2)E典、伊典:大约是西元前850-750年,可能是亚哈时代的一位先知所写。被认为跟北国比较有关。西元前721-650年间有人将J与E合成一本。
(3)D典、申典:可能成书于西元前690-630年,希西家时代。执笔者是一群由北国逃亡到南国的人。
(4)P典、祭典:西元前520-500年,被掳后的作品。
3.底本说的学者认为西元前450年,一位或多位祭司将上述四种底本编成现有的五经(文士以斯拉可能参与编纂的工作)。
4.底本说的根据:
(1)不同的名字:Elohim、Yahweh、Yahweh Elohim,且出 6:3 指出耶和华(Yahweh)一名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未曾知道的,因此出现「耶和华」的名字应该属于后期的作品。不过最近发现当地的一些文献,也不少用不同的名字称呼同一位神(参考「天道圣经注释」,卷一)。
(2)矛盾的记载:例如「别是巴」与「伯特利」的两种出处。
(3)重复的记载:许多情节接近的事情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表明不是同一个人的手笔。
(4)超然的思想:认为摩西时代不可能有一神观的看法。有人认为摩西时代没有文字。不过考古发现摩西前一千五百年人类就有文字,出身于埃及皇宫的摩西不可能不会用文字。
(5)申命记和约西亚:认为约西亚年间所寻获的律法书就是「申命记」。因此申命记(申典)是为了支援约西亚改革才写的,属于西元前第七世纪的作品。
(6)写作风格不同,神学思想不同....等等。
5.后来的发展整理:五经发展过程:a.口传资料零碎流传 西元前1800-1200年b.口传资料依主题编纂 西元前1200-1000年c.耶典编成 西元前950年d.伊典编成 西元前850年e.耶典、伊典合成一本 西元前第八世纪f.申典编成 西元前621年g.祭典编成 西元前550年以后h.五经编成 西元前400年
6.近期的研究:许多学者认为P典并非一个独立的文件,而是后来编者编修的痕迹罢了。越来越多人怀疑到底有没有E典的存在,整个创世记也可以当成只有J典的作者是主要作者。
(四)作者是摩西说:有不少学者认同这种说法。
1.证据:
(1)五经中有不少经文指出摩西曾写下上帝吩咐他的话,如:出 17:14; 24:4; 34:27; 民 33:2; 申 31:9,24
(2)五经中有一些经文反映摩西时代的背景。
(3)新旧约经文都提到律法是摩西写的:书 8:31; 23:6;士 3:4; 王上 2:3;路 24:44; 约 5:46-47。
(4)百分之五十的「五经」跟摩西有关。
(5)五经中显示许多原料与走兽跟埃及和西奈有关,而是迦南地很稀有或没有的。
2.注意事项:
(1)摩西很可能参考或使用了其他的文献与资料,也有可能花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或分许多次写成。因此底本说的研究也并非全然不可信。
(2)五经在编入正典之前很可能经过摩西以后的编辑编纂或修订,以帮助后期的读者了解作者原来的意思。因此有些显然是摩西以后的文字内容可能就是这样加入的。
(3)古代的着作流传后世,如果被修正、编辑,编者或修订者并不会留下自己的名字。因此五经可能虽经过修订还是归于作者摩西名下。
(五)最早期的资料(创世记十一章以前)应该是口传的,后来经过摩西或其他人编辑而成。
(六)申命记记载摩西死亡和埋葬详细的细节,还有民 12:3 提到对摩西的高度推崇看似也不像是摩西自己写的。
二、写作时间:
(一)摩西五经和书 1:4对迦南地边界的描述,与西元前二千埃及文献对迦南地的了解相符。
(二)如果摩西是作者,那本书大约完成于摩西带领以色列人进入摩押平原,准备进入迦南地之前,因此着作时间约为西元前1410年。
(三)考古学家在Timna 亭纳发现一条西元前十二世纪的铜蛇民 21,和米甸人用作神龛的帐幕。
三、特色:
(一)在地位上,出埃及记是五经的核心。创世记可以说是出埃及记的追溯,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可以说是出埃及记的延续。而出埃及记、利未记与民数记关系更是密不可分。
(二)民数记的希伯来文书名不同于其他五经是用书开头的前一、两个字来命名,而用「在旷野中」(民 1:1中的第五个字)来命名。。七十士译本的书名是「Arithmoi」,「数字」的意思,希腊文这个字,本来就是用来表示「参战者名单」。拉丁文「武加大译本」(the Vulagte) 称这卷书为 Numeri「数目」。
(三)希伯来传统,除了称呼此书为「在旷野中」外,也有使用这卷书 1:1的第一个字 wayedabber 「他(耶和华)说」来称呼本书。米士拿(Mishnah)和他勒目(Talmud)都称这卷书为 homes happequdim,意思是「五经中记载数点人数(那卷书)」。
(四)本书中记载了出埃及记最后一章后一个月到最后到达耶利哥城对岸的摩押平原,总共39年的时间。
(五)本书记载的时间集中在旷野时期的最前段与最后段,旷野时期的中间并没有记载。
(六)旷野在民数记是以色列人穿越最多的空间。旷野不是沙漠,只是ㄧ片很少甚至没有人居住的地方,因为没有充足的雨量,水源的位置也会改变,所以并不适合放牧和耕种,虽然有时候旷野会有少量的植物生长,但整体来说,旷野是一个混乱没有秩序的地方,是逆境的表徵,来考验人是否真正效忠于上帝,是一个执行纪律,成为圣洁,转化的地方。旷野不能给予人盼望,却是最好训练人去持守盼望的地方。是旅行的过程,而不是目标。
(七)民数记中,因为需要建基在神的全然神圣的基础之上,以色列人的秩序被建立在两方面:
1.空间方面:对以色列人来说,所处的空间分成洁净和不洁净,分成了神圣和凡俗。不同区域有不同的神圣层次。无论是起行或安营,各支派都有他们的位置。
2.时间方面:对以色列人来说,时间也分成了神圣和凡俗。特别的日子被订为以色列的节期,但要求停止工作的程度却有所不同。
(八)目前通用的民数记马所拉经文保存良好,仅民 21:14,18,30;23:10;24:22-24有异文。
(九)死海古卷总共有十一份民数记抄本(或碎片),内容基本上与马所拉经文一致。
(十)犹大穆巴拉河谷(Wadi Murabba'at)也发现两份民数记的抄本。这个遗迹被称为是「第二昆兰」。
(十一)民数记被耶稣引用过的部分:
1.用来举例当作史事 -- 约 3:14 引用 民 21:4-9
2.教训回响a.关于赔偿 路 19:8 引用 民 5:7b.衣服繸子 太 23:5 引用 民 15:38c.安息日 太 12:5 引用 民 28:9-10d.禁食 太 6:16 引用 民 29:7e.许愿 太 5:33 引用 民 30:2f.牧人 约 10:1-18 太 9:36 引用 民 27:15-17
(十二)新约其他作者也常引用民数记:
1.保罗书信 罗 9:15 罗 10:5,19 林前 9:9 林后 3:15
2.希伯来书 来 8:5 来 9:19 来 12:21 来 3:1-4:11
3.犹大书 犹 1:5,11
4.彼得书信 彼后 2:14-16
5.约翰书信 启 2:14
(十三)民数记和出埃及记的不同:
1.对神的称呼:出埃及记比较多样化a.出埃及记:出 3:14,16,18 出 5:1 出 19:3「我是自有永有的」「我是以色列的神」「我是希伯来人的神」「我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我是耶和华你们祖宗的神」「我是神-耶和华」(和你永远有关系的那位)a.民数记说到神只有两个:「耶和华」、「神(Elohim)」 。神对自己的描述和自称不再那么多,只用「耶和华」来描述他自己
2.描述神人关系的差异:出埃及记描述「神是我的神」,民数记记载「人不是我的人」(以色列人不是上帝心目中的『人』)。
四、文体:
(一)本书主要分为三大段
1.旧的一代1:1-14:45
2.过渡时期15:1-20:29
3.新的一代21:1-36:13
(二)另有人照以色列人漂流的区域分为三大段
1.西奈旷野1:1-10:10
2.巴兰的旷野10:11-19:22
3.摩押平原20:1-36:13
(三)民数记的文学类型
1.千变万化,是散文、诗词、支派名单、安营说明、祭司条例、崇拜历、详细行程、军事记录、史事、讲章、歌曲。虽然看似杂而不一的文体,却在材料逐步开展之中有明显的关连。有学者认为民数记是出奇复杂而优美的修辞结构。
2.民数记有多次重复的内容,且刻意将叙事和律例交错编排在一起,也不完全顺时序去记载,有学者认为有扇形结构。
五、民数记中的「民数」
(一)民数记一到四章及二十六章记载了两次人口统计所得的数字,两次都显示成年男子约有六十万。这样全体人口就大约有两百万人。
(二)许多学者认为西奈半岛的天然资源贫乏,能够维持的人数顶多两、三万人,因此认为圣经中的「六十万」数字不可信。真正的数字就是在两、三万之间,约是圣经记载数字的百分之一。
(三)许多学者认为「千」这个数字的希伯来原文,其意思是「家族」或「军队单位」,而非真正的「一千」。不过即使这个字不是精准的「一千」,应该也不会仅仅是十个人。
(四)民 3:43记载「从一个月以外、凡头生的男子,共有二万二千二百七十三名」。这个数字也显示以色列出埃及的人数不到两百万。
(五)还有一些记载似乎也说明以色列的人数不到两百万:旧约多次提及以色列人口稀少,不足以完全占领迦南地出 23:25-30;申 7:7-22。约书亚在打艾城时先派3千人出征书 7:4,吃败仗后才再选3万人书 8:3,可见能派出去打仗的人并不多。
(六)圣经中清楚的说明以色列人在旷野中的生活,是依赖上帝神迹式的供应而非自然资源,因此可能可以超越天然资源的限制,养活两百万的人。
(七)圣经中许多记载似乎显示民数记记载的人口数目不是估计数,而是精准的人数。例如:出 38:25记载以色列人建会幕的银子共有「一百他连得并一千七百七十五舍客勒」,而一他连得等于三千舍客勒。照规定出 30:13,15;38:26每一个成年的以色列男子,都要献半个舍客勒。而一百个他连得又一千七百七十五舍客勒,正好于由603550个半舍客勒组成。民 1:45;2:32记载这正是以色列成年男子的数目。
(八)如果分析上述正反的理论,其实认为出埃及人数很少的意见,多半是因为认为「旷野不可能装那样多人」,这样的「去神迹化」的理由实在是不能被接受。除此之外,有些徵兆和考古证据也显示出埃及的人不太可能多到两百万,如果考虑到「千」字的字义可能不是精准的「千」,那至少出埃及的人数超过数十万以上应该是很有可能的。
六、写作目的:
(一)本书记述以色列人在神的带领下,离开西奈山进入旷野漂流直到迦南地边缘的过程。
(二)呼吁出埃及后的第二代不要重复上一代的错误,要忠于上帝的吩咐,成为圣洁的军队以征服迦南地。
(三)本书回应 创 12:2; 15:5; 17:2,6 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让亚伯拉罕后裔多如海沙。
七、出埃及年代问题与考古发现:目前,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间主要有西元前1446年与1290年两种看法
(一)出埃及时间于西元前1446年
1.王上 6:1记载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后四百八十年,所罗门作以色列王第四年西弗月,就是二月,开工建造耶和华的殿。这一年一般认为是西元前966年,于是出埃及就是 966+480=1446年了。当然,也有人认为这480年是用12代计算出来的,并非精确的480年。
2.士 11:26提及以色列人住在迦南地,已经有三百年了,尚未征服整个迦南地。
3.如果此说正确,那以色列人出埃及就是埃及第十八王朝(西元前1580-1314年),杜得模西士三世(Tuthmosis III)就是开始压迫以色列人的法老(西元前1482-1450年),亚门诺斐斯二世(Amenophis II)就是释放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法老(西元前1450-1426年)。
(二)出埃及时间于西元前1290或1220年
1.1:11记载的「兰塞」是第十九王朝(西元前1314-1194年)开创者的名字。因此不太可能第十八王朝的都市用第十九王朝君王的名字当名称。埃及的文献记载兰塞是兰塞二世(西元前1290-1224年)所建。
2.考古学家发现西元前第十三世纪(西元前1200-1299年)迦南地有大批外敌侵入的毁灭痕迹。
3.出 12:40说「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也可以与亚伯拉罕、雅各等族长生存的年代作为对照。
4.文献记载埃及第十五王朝时期,有一批「哈皮鲁人」进入埃及,一般认为这批人也包含雅各一行。而第十五王朝是外族西克索人统治,因此到了第十七、十八王朝,政权回到埃及人手里的时候,就「不认识」约瑟了。
5.一般认为以东和摩押可能要到西元前十三世纪,才成为有势力的王国,足以抵挡以色列人穿越其国境。
6.出 12:40-41都说「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一般认为雅各、约瑟都是西克索人统治(西元前1730-1580年)时期进入埃及,所以等到西克索人被赶走,以色列人就受迫害了。而就算约瑟是西元前1730年进入埃及,1730-430=1300年,应该也要西元前1300以后出埃及才可能。当然,如果约瑟并非在西克索人统治时期进入埃及,那这个假设就不成立了。
7.如果此说正确,那以色列人出埃及就是埃及第十九王朝(西元前1314-1194年),塞提一世(Seti I)就是开始压迫以色列人的法老(西元前1312-1289年),兰塞二世(Rameses II)就是释放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法老(西元前1290-1224年)。或兰塞二世是压迫以色列人的法老,马尼他(Merenptah)西元前1224-1214年是释放的法老。
(三)重要考古证据:
1.西元前第十三世纪(12xx年)的埃及马尼他石碑 Merneptah stela提到「以色列」,其中记载「法老击败了亚实基伦、基色、雅罗安、以色列等民族的军队」。可见当时以色列人已经在迦南地是一个稳定的国族了。马尼他法老在位时期是西元前1224-1214年,因此最晚到1214年以前,以色列人已经进入迦南地了。不过当时的以色列人看起来还是一个游牧民族。
2.考古学家发现西元前第十三世纪(西元前1200-1299年)迦南地有大批外敌侵入的毁灭痕迹。但J.J. Bimson证明实际上迦南地有十三与十六世纪两个毁灭层,而传统认为是十六世纪的那个毁灭层实际应该是十五世纪的毁灭层,且与约书亚记记载的城市一致。
(四)我们的看法:
1.单单依赖考古证据要决定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年代非常困难。因为考古上没有发现,并不代表事情没有发生。而目前的考古资料又相当的缺乏,许多考古遗址的挖掘也还不是很完整(如果遗址与现代的都市重叠,则挖掘更为困难)。
2.至少透过马尼他石碑可以确定西元前1214年以前,以色列人已经出埃及进入迦南了,由于以色列人在旷野漂流40年,因此西元前1220年的说法是比较不可能的。因为马尼他石碑是把以色列人与迦南地的民族并列,并非是法老追击以色列人的纪录。
3.至于究竟是西元前1290年还是西元前1446年出埃及,由目前的资料实在是难以确认,虽然众多考古资料显示西元前1290年可能是出埃及的时间,但目前的资料也不足以否认西元前1446年可能是出埃及的时间。
参考资料:
1.「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民数记」,温汉着,李永明译,校园出版社。
2.「天道圣经注释--民数记」,曾祥新着,天道出版社。
3.「每日研经丛书--民数记注释」,里根斯着, 戴哲民译,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4.「新国际版研读本圣经」,更新传道会。
5.「启导本圣经」,海天书楼。
6.「新译本圣经研读版」,环球圣经公会。
7.「旧约圣经背景注释」,华尔顿、麦修斯、夏瓦拉斯着,李永明、徐成德、黄枫皓译,校园出版社。
8.「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The Book of Numbers」,Timothy R. Ashley.
9.「民数记--信与不信的日志」,陈锦友着, 明道出版社。
10.「圣经导读-民数记」,卢俊义着,信福出版社。
11.「在旷野中与上帝同行--民数记析读」,黄嘉梁着,基道出版社。
12.「圣经信息系列--民数记」,布瑞蒙着,李永明译,校园出版社。
13.「在旷野中」,陈尊德着,圣资出版社。
14.「民数记鸟瞰(上)(下)」,朱韬枢着, 归主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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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原文 · 展开核对
1耶和华对摩西说:
2“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你们到了我所赐给你们居住的地,
3若愿意从牛群羊群中取牛羊作火祭,献给耶和华,无论是燔祭是[平安]祭,为要还特许的愿,或是作甘心祭,或是逢你们节期献的,都要奉给耶和华为馨香[之祭]。
4那献供物的就要将细面[伊法]十分之一,并油一欣四分之一,调和作素祭,献给耶和华。
5无论是燔祭是[平安]祭,你要为每只绵羊羔,一同预备奠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
6为公绵羊预备细面[伊法]十分之二,并油一欣三分之一,调和作素祭,
7又用酒一欣三分之一作奠祭,献给耶和华为馨香[之祭]。
8你预备公牛作燔祭,或是作平安祭,为要还特许的愿,或是作平安祭,献给耶和华,
9就要把细面[伊法]十分之三,并油半欣,调和作素祭,和公牛一同献上,
10又用酒半欣作奠祭,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11“献公牛、公绵羊、绵羊羔、山羊羔,每只都要这样办理。
12照你们所预备的数目,按着只数都要这样办理。
13凡本地人将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都要这样办理。
14若有外人和你们同居,或有人世世代代住在你们中间,愿意将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你们怎样办理,他也要照样办理。
15至于会众,你们和同居的外人都归一例,作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在耶和华面前,你们怎样,寄居的也要怎样。
16你们并与你们同居的外人当有一样的条例,一样的典章。”
17耶和华对摩西说:
18“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你们到了我所领你们进去的那地,
19吃那地的粮食,就要把举祭献给耶和华。
20你们要用初熟的麦子磨面,做饼当举祭奉献;你们举上,好像举禾场的举祭一样。
21你们世世代代要用初熟的麦子磨面,当举祭献给耶和华。
22“你们有错误的时候,不守耶和华所晓谕摩西的这一切命令,
23就是耶和华借摩西一切所吩咐你们的,自那日以至你们的世世代代,
24若有误行,是会众所不知道的,后来全会众就要将一只公牛犊作燔祭,并照典章把素祭和奠祭一同献给耶和华为馨香[之祭],又献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25祭司要为以色列全会众赎罪,他们就必蒙赦免,因为这是错误。他们又因自己的错误,把供物,就是向耶和华献的火祭和赎罪祭,一并奉到耶和华面前。
26以色列全会众和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就必蒙赦免,因为这罪是百姓误犯的。
27“若有一个人误犯了罪,他就要献一岁的母山羊作赎罪祭。
28那误行的人犯罪的时候,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他就必蒙赦免。
29以色列中的本地人和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若误行了什么事,必归一样的条例。
30但那擅敢行事的,无论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亵渎了耶和华,必从民中剪除。
31因他藐视耶和华的言语,违背耶和华的命令,那人总要剪除;他的罪孽要归到他身上。”
32以色列人在旷野的时候,遇见一个人在安息日捡柴。
33遇见他捡柴的人,就把他带到摩西、亚伦并全会众那里,
34将他收在监内;因为当怎样办他,还没有指明。
35耶和华吩咐摩西说:“总要把那人治死;全会众要在营外用石头把他打死。”
36于是全会众将他带到营外,用石头打死他,是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
37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38“你吩咐以色列人,叫他们世世代代在衣服边上做 子,又在底边的 子上钉一根蓝细带子。
39你们佩带这 子,好叫你们看见就记念遵行耶和华一切的命令,不随从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像你们素常一样;
40使你们记念遵行我一切的命令,成为圣洁,归与你们的神。
41“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曾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要作你们的神。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查经与默想
可结合本章注释,记录自己的观察与回应。
一 · 观察:经文说了什么?
这段经文提到哪些人物、地点和事情?有哪些重复的词、命令或应许?先用自己的话概括经文。
二 · 理解:经文是什么意思?
结合前后文,谁在向谁说话?这段经文让你认识神怎样的性情?哪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查证?
三 · 应用:我如何回应?
今天有什么可以感恩、悔改、信靠或付诸行动的事?写下一个具体回应,并用祷告交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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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 15:1–16
五、进入应许之地后献祭的律法 15:1-41
照理说此处的献祭规定,似乎应该出现在利未记第七章或者是民数记二十九章以后。但当以色列人不信上帝会领他们进入迦南地之后,记录这些献祭规定,其中又使用大量的面粉、油与酒。似乎更是对以色列人的一种保证:保证他们一定会进入可以种植大量农作物的迦南地,而非停留在只能以畜牧为主的旷野。
「世世代代」这一词贯穿全章15:15,21,23,38,「所有」、「一切」也多次出现在这章之中。
(一)与祭牲一起献上的细面粉、油、酒 15:1-16
15:1-16这段有两个翻译为「奉上/献」的不同原文字:15:3,12,14 使用 「做」的意思,有些地方译作「办理」上。15:7,10,13 「带来、呈献、靠近」的意思上。
结 46:5-7,11,14有另外一套配合火祭要献上的素祭、油。面粉与油的数量较多,而没有提到酒。这可能是因为时代不同而有不同的规定。
「到了」我所赐:「进入」之意。
「居住的地」:「居住」一词虽然常见,但是用「居住的地」来指全迦南地,则仅出现在此处。应该是要对应14:33的「漂流」(「牧羊」)。
15:2陈明这是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之后才要遵守的规定。真正要执行这个律法,已经是38年以后的事了。
「火祭」:放在祭坛上烧的祭,不论是全部烧掉还是部分烧掉。 「用火献的祭」。这个字源自于 「火」。有学者认为是因为这词的原文和「火」相近,所以被译作「火祭」。
「燔祭」:是一种把祭物全部燃烧献给神的祭。当时规定每天早晚都有一只羊羔为全会众献上(出 29:38-40;利 1:3)。
15:3的「平安祭」,原文只是,「祭物」,而非15:8的,专指「平安祭」。不过实际上也是指「平安祭」。
「还特许的愿,或是作甘心祭」,利 7:16记载这两种情况下献的祭也是平安祭。
「平安祭」:部份祭肉焚烧献给神,部份祭肉由祭司和献祭者分享的祭礼出 18:12;利 17:5,8。
「节期」:这个原文字在创 1:14译作「节令」。
「逢你们节期」:额外献祭的适当场合(利 23和 民 29:39)。
「馨」香之祭:字义是「安静」、「舒坦」。
馨「香」之祭:字义是「香味」、「芬芳」。
这一串的献祭条例是为了「讨神喜悦」,所以才会把「馨香之祭」给耶和华,因为神本来就清楚指出献祭的人重要过祭品,这从创 4:4-5「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这段可以明显看出,神所着重的是献祭的人,而不是献祭的物。对献祭有很多规定,对祭物有很高的要求,目的都是要献祭的人用敬拜的心来献祭。
「奠祭」:「奠酒」,这个字源自于 「倒出」这个动词。
「伊法十分之一」:大约2.2公升。一伊法约22公升。
「一欣四分之一」:约0.875公升。一欣约3.5公升。
「一欣三分之一」:约1.167公升。一欣约3.5公升。
「伊法十分之二」:大约4.4公升。
「伊法十分之三」:大约6.6公升。
关于「奠祭」:有学者认为分成两种,一种是在圣所中进行 (28:7),另一种是在祭坛上进行的,而 15:5此处应该是后者。另外,若是和祭坛有关,有可能分成「将酒浇在祭坛上的祭牲上燃烧献上」或「把酒倒在坛座之处」的两种可能性。
此处可见面粉、油与酒的数量会随着祭物的大小改变,祭物越大,面粉、油与酒数量也越多。
「这样办理」:「这样做」。
「本地人」:「当地人」、「土生土长的以色列人」。此处的意思就是「以色列民族」。这个原文字旧约圣经仅出现17次如下: 出 12:19,48-49;利 16:29; 17:15; 18:26; 19:34; 23:42; 24:16,22;民 9:14; 15:13,29-30; 书 8:33; 诗 37:35;结 47:22。
「外人」和你们同居:「旅居者」、「寄居者」、「以色列人中的外国人」。
「外人和你们同居」:恢复本的翻译较为清楚「在你们那裏寄居的外人」。
民 15:11-14并不是第一个要求要对本地人及外人一视同仁的律例,旧约许多律例中对于「本地人」和「外人」一同出现的律例有很多,例如: 守逾越节 (出 12:19,48-49; 民 9:14); 守赎罪日 (利 16:29);不可吃血 (利 17:14); 性行为 (利 18:26); 亵渎神的名 (利 24:16,22); 爱人如己 (利 19:34)。
15:16重申这律例的时候用词从「例」转为「条例」和「典章」。其中「条例」是上帝经过摩西教导的,而「典章」则偏诉讼层面,由诉讼程序去决定何为公义公正。
事实上这些规定是通则,谁要奉献动物给上帝,都是用一样的规定,不论献祭的原因与献祭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