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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第28章:每日与节期的献祭次序

章节导读

本章规定早晚常献燔祭,以及安息日、月朔另加的祭物;反复强调节期供物是在常献祭以外。正月十四日逾越节、十五日起无酵节,首末日有圣会,七日期间每日按规定献祭。庄稼初熟献新素祭之日有圣会与停工规定,燔祭、素祭及赎罪祭另加于常献供物,不将这些条文直接化为今日金钱奉献公式。

每日、安息日与月朔

本章规定早晚常献燔祭,以及安息日、月朔另加的祭物;反复强调节期供物是在常献祭以外。 民数记 28:1–15

逾越节与无酵节

正月十四日逾越节、十五日起无酵节,首末日有圣会,七日期间每日按规定献祭。 民数记 28:16–25

七七节初熟奉献

庄稼初熟献新素祭之日有圣会与停工规定,燔祭、素祭及赎罪祭另加于常献供物,不将这些条文直接化为今日金钱奉献公式。 民数记 28:26–31

1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2“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说:‘献给我的供物,就是献给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你们要按日期献给我’;

3又要对他们说:你们要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就是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每日两只,作为常献的燔祭。

4早晨要献一只,黄昏的时候要献一只;

5又用细面伊法十分之一,并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调和作为素祭。

6这是西奈山所命定为常献的燔祭,是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7为这一只羊羔,要同献奠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在圣所中,你要将醇酒奉给耶和华为奠祭。

8晚上,你要献那一只羊羔,必照早晨的素祭和同献的奠祭献上,作为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

9“当安息日,要献两只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并用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二为素祭,又将同献的奠祭献上。

10这是每安息日献的燔祭;那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在外。”

11“每月朔,你们要将两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七只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献给耶和华为燔祭。

12每只公牛要用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三作为素祭;那只公羊也用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二作为素祭;

13每只羊羔要用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一作为素祭和馨香的燔祭,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

14一只公牛要奠酒半欣,一只公羊要奠酒一欣三分之一,一只羊羔也奠酒一欣四分之一。这是每月的燔祭,一年之中要月月如此。

15又要将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献给耶和华;要献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

16“正月十四日是耶和华的逾越节。

17这月十五日是节期,要吃无酵饼七日。

18第一日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

19当将公牛犊两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七只,都要没有残疾的,用火献给耶和华为燔祭。

20同献的素祭用调油的细面;为一只公牛要献[伊法]十分之三;为一只公羊要献[伊法]十分之二;

21为那七只羊羔,每只要献[伊法]十分之一。

22并献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为你们赎罪。

23你们献这些,要在早晨常献的燔祭以外。

24一连七日,每日要照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献给耶和华,是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

25第七日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

26“七七[节]庄稼初熟,你们献新素祭给耶和华的日子,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

27只要将公牛犊两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七只,作为馨香的燔祭献给耶和华。

28同献的素祭用调油的细面;为每只公牛要献[伊法]十分之三;为一只公羊要献[伊法]十分之二;

29为那七只羊羔,每只要献[伊法]十分之一。

30并献一只公山羊为你们赎罪。

31这些,你们要献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素祭并同献的奠祭以外,都要没有残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