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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书第2章查经:不按外貌待人与有行动的信心

章节导读

雅各书第二章以会堂重富轻贫的场景揭露偏心,借爱人如己与怜悯呼吁公平,再以供给缺乏者和亚伯拉罕、喇合的事例说明信心与行为不可割裂。

重富轻贫违背所信的主

对华衣富人安排好位、让穷人站立或坐低处,显露群体的偏心。作者指出羞辱穷人与神的拣选背道而驰,不能把当时压迫者的行为概括为所有富人的本性。 雅各书 2:1–7

爱邻舍的律法与怜悯

按外貌待人违反爱人如己的律法,人不能借遵守部分诫命掩饰另一项过犯。既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言语行动便应显出怜悯。 雅各书 2:8–13

行为使信心显明并成全

口头祝福缺衣少食的人却不供给需要,暴露所谓信心的空洞。亚伯拉罕与喇合的例子强调信与行动并行;论点针对无行动的自称信心,不宜化为靠功绩购买救恩。 雅各书 2:14–26

本章目录与导读

雅各书 2:1–7

参、公平与爱的律法 2:1-13

一、信徒不应该按着外貌待人,不可以重富轻贫。2:1-7

2:1与1:1是雅各书中两次明白提及耶稣的地方。

金「戒指」:可能是装饰用或作为印信之用。

「华美」衣服:「明亮的」、「辉煌的」。

「会堂」:「聚会处」,这里应该指「基督徒的聚会处」而不是犹太教的「会堂」。

「重看」那穿华美衣服的人:「尊敬」、「尊崇」。

「脚凳」:「踏脚的座」。

「坐在我脚凳下边」:可能是指「坐在我脚凳旁的地下」。

「请听」:原文是命令语气,「你们要听」的意思。

「偏心待人,用恶意断定人」:可能与利 19:15有关。

「公堂」:「法院」、「审判人的地方」。

雅各在此指出收信人跟上帝的用心不同,重视富有的人,轻视穷人。事实上现今的教会能够容纳穷人一起参与吗?这真是值得我们多加思考。

2:6-7讲出当代为富不仁的状况,其实现代还是有不少富人仗势欺人。如果我们经济能力不错,我们是否把财富当成是恩赐?或者是当成高人一等的理由?财富是如此,学识、地位也都有类似的特徵。

雅各书 2:8–13

二、律法要人「爱人如己」,信徒如果按外貌待人,就是违反律法。2:8-13

「要爱人如己」:直译是「要爱邻舍如同自己」。引自利 19:18,不过耶稣也在太 19:19;22:39保罗也在罗 13:9加 5:14中提及。爱人如己,当然也要爱穷人。

「全守」:「彻底遵行」。

「至尊的」律法:「皇家的」。有可能是指耶稣的命令是「皇家的律法」。

「才是好的」:直译是「你们做得好」、「那就对了」。

「众条」:「每一个」、「整体」、「全部」。

「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与太 18:35观念相近。

「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原意是「怜悯胜过了审判」。

雅各应该是知道耶稣也曾教训过「爱人如己」这件事,所以用这个诫命来提醒基督徒不可偏袒富人,苦待穷人。当人遇到穷人时,应该更加给予慈悲怜悯,因为信徒应该很清楚,自己是靠基督的怜悯才能逃离上帝的灭亡审判的。

雅各书 2:14–26

肆、没有行为的信心,有如没有灵魂的身体,都是没用的。2:14-26

有「信心」:「信仰」。

「这信心」能救他么:原文有定冠词,指着前述「没有行为的信心」。

「赤身露体」:在这里是「衣不蔽体」的意思。

「平平安安的去吧」:是希伯来人惯用的道别语。参士 18:6;撒上 20:42;徒 16:36。

2:15-16这一段的阐述,跟约一 3:17关于爱心的描述相呼应,都呼吁读者应该要有真实的信心与爱心,不要仅止于口说的程度。

「神只有一位」:引自申 6:4。

「你愿意知道....」:希腊的道德家责备人时惯用的话。

「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参考创 22:9-18,事实上亚伯拉罕献以撒前已经被称为义创 15:6。雅各这里的说法显示出雅各的「称义」与保罗不同。

「因行为称义」:这与保罗的宣称正好相反罗 4:1-3。不过这跟两位作者对「称义」的定义差异有关。保罗认为信心是「宣告」为义的条件,雅各认为行为是「证明」无罪地位的唯一方式。保罗的「称义」是「无罪地位的获取」,雅各的「称义」是「最后审判无罪的盖棺论定」,等同于是保罗的「审判」。

「并行」:「一起工作」、「在工作上相互帮忙」。

「应验」经上所说:引自创 15:6,表明亚伯拉罕的行为应验了上帝之前的称义宣判。

「神的朋友」:代下 20:7;赛 41:8。旁经 Jubilees(禧年书)也有类似的记载,当时的犹太人也认为亚伯拉罕地位是神的朋友。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书 2:1-24。

其实我们都知道真信仰必然会带来对应的生活与行为,问题是我们通常还是知道得多,行出来得少,这段经文实在值得我们多加思考并且用来改变我们的生活。

雅各书 · 本卷导读

雅各书查经资料

零、背景

一、作者:雅各。

(一)教会传统认为作者是耶稣的弟弟雅各。新约中还有两个可能是作者的「雅各」,一个是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可 3:17,一个是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可 3:18。不过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在西元44年殉道,可能性不高。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则较少有其他的记载,成为雅各书作者的可能性也不高。

(二)雅各本不相信耶稣是弥赛亚太 12:46-50;可 3:31-35;约 7:3-9。

(三)耶稣复活后,雅各改变成为耶路撒冷的教会领袖徒 1:14;15:13-21。耶柔米说雅各成为耶路撒冷的主教,时间长达三十年。

(四)保罗提及耶稣复活后曾经显现给雅各看林前 15:7,并称呼雅各为「教会的柱石」且名列首位加 2:9。

(五)照犹太历史学家约瑟夫的说法,雅各西元62年左右死于大祭司亚拿尼亚的手中。

(六)本书的风格相当希伯来化,写作地点也似乎在巴勒斯坦,写信人很重视律法,这些特点很符合使徒行传中雅各的风范 徒 21:18-25。且雅各书使用的「请安」一字与徒 15:23耶路撒冷教会信函所用的请安相同,但与其他新约作者不同。

二、收信人:

(一)1:1提及收信人是「散住十二个支派之人」,所以指的应该是巴勒斯坦以外的犹太基督徒。

(二)5:7的「秋雨春雨」说明了读者可能是住在巴勒斯坦北方的地方,亦即是叙利亚或小亚细亚南部,只有该地的天气是「秋雨春雨」。

三、写作地点与日期:

(一)写作日期应该是西元62年以前,除了作者可能是死于西元62年的耶稣弟弟雅各之外,本书是写给教会,但内容却针对犹太基督徒。只有早期的教会才以犹太基督徒为主体。另本书也未提及犹太与外邦基督徒的争议,因此也很可能是这些问题都还不严重。

(二)一般学者认为写作时间可能在西元45-50年间,这样就能解释书信中缺乏外邦人议题的原因。因为当时根本还很少有外邦人信耶稣。

(三)耶路撒冷会议大约在西元48-49年间,雅 2:14-26很可能是因为雅各还没有完全了解保罗「因信称义」的宣告之前做出的回应(其实也不算什么尖锐的回应),因此很可能雅各书的着作年代是雅各与保罗见面深谈之前(也就是在耶路撒冷会议之前)。

(四)如果着作日期在西元45-48年间,那雅各书可能在耶路撒冷写成。

四、写作背景:收信的犹太信徒大部分是贫穷人,被富有的地主欺压5:4-6,被有钱人拉进法庭2:6、信仰受到讥笑2:7。如果写作时代真的是西元48-49年左右,那时犹太信徒正受到法利赛人与祭司体系的欺压,分散到各地去。

五、写作目的:

(一)解决教会的纷争与困扰,给予教会警告、指示与劝勉。

(二)勉励身受试炼的基督徒持续忍耐下去。

(三)有如旧约时代的先知,强调信心的实践,指责重富轻贫、欺压穷人的行为。

六、特点:

(一)雅各书很晚才被接纳为新约正典,最早提到雅各书,且将之视为正典的,是第三世纪的俄利根。雅各书到了西元397年的第三次迦太基会议,才确定其正典的地位。但是东方教会(初期犹太基督徒较多的地区)很早就接纳了雅各书为正典。

(二)马丁路德轻视、敌视雅各书,因为雅各书倡导类似反对因信称义的主张。马丁路德称呼雅各书为「稻草之书」,不过他还是把雅各书当成正典。

(三)雅各书的体裁比较接近讲章而不像书信,全书108节中有60节的动词是命令式。

(四)雅各书的比较少包含复杂的神学观念,比较强调实际生活的伦理教导。雅各书探讨:试炼、律法、信心、智慧与末世。

(五)雅各书、彼得前后书、约翰一、二、三书和犹大书被称为「一般书信」。

(六)雅各书使用大量的例证和比喻:枯萎的花、翻腾的海、镜子、马....。

参考资料:

1.「活泉新约希腊文解经」,潘秋松(增订版)、詹正义(初版)编译,美国活泉出版社。

2.「圣经串珠注释」,中国神学院出版。

3.「雅各书、彼得前后书注释」,巴克莱着,褚永华译,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4.启导本圣经,海天书楼。新国际版研读本圣经,更新传道会。

5.「丁道尔新约圣经注释--雅各书」,穆尔着,贺安慈译,校园出版社。

6.「中文圣经注释--雅各书、彼得前后书、犹大书」,杨东川着,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7.「古代基督信仰圣经注释丛书 新约篇 XII」,杰拉尔德.布雷编,石敏敏翻译、黄锡木编审,校园出版社。

8.「天道圣经注释--雅各书」,梁康民着,天道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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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原文 · 展开核对

1我的弟兄们,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

2若有一个人带着金戒指,穿着华美衣服,进你们的会堂去;又有一个穷人穿着肮脏衣服也进去;

3你们就重看那穿华美衣服的人,说:“请坐在这好位上”;又对那穷人说:“你站在那里”,或“坐在我脚凳下边。”

4这岂不是你们偏心待人,用恶意断定人吗?

5我亲爱的弟兄们,请听,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叫他们在信上富足,并承受他所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吗?

6你们反倒羞辱贫穷人。那富足人岂不是欺压你们、拉你们到公堂去吗?

7他们不是亵渎你们所敬奉的尊名吗?

8经上记着说:“要爱人如己。”你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

9但你们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为犯法的。

10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

11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你就是不奸淫,却杀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

12你们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就该照这律法说话行事。

13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

14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吗?

15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

16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地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

17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

18必有人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借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

19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

20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

21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

22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

23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

24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

25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吗?

26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