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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结书第18章查经:各人责任与回转得生
章节导读
不能以父罪归子推卸责任,正义涉及敬拜、婚姻、不欺压、还抵押和喂养穷乏,非只有仪式。恶人回转可得生,义人不能倚过去义去行恶;神不喜死而愿回转,不能把前半责任用来制造绝望。
反驳酸葡萄俗语与义的实践
不能以父罪归子推卸责任,正义涉及敬拜、婚姻、不欺压、还抵押和喂养穷乏,非只有仪式。 以西结书 18:1–9
三代行为各受判断
义父的恶子与恶父的义子分别受判,孩子不因父罪自动定罪,父也不代子的责任。 以西结书 18:10–20
回转与离义都受到重视
恶人回转可得生,义人不能倚过去义去行恶;神不喜死而愿回转,不能把前半责任用来制造绝望。 以西结书 18:21–32
以西结书 18:21–32
2.先恶后善必存活,先善后恶必死亡 18:21-32
此段先知把犹大人导回正途:行善事,是本分,是应该的(正好及格)。所以没有善果可以保留给后来行恶的自己或后代。但是上帝的怜悯愿意让改过向善的恶人可以存活,因此恶人改过可以因上帝的怜悯而不被上帝计算之前的恶。
「正直与合理的事」:「公正与公义」。
18:24-26很清楚,因为做善事不能收买上帝,只是应做的。所以义人做了恶事,就因为那些恶事死亡,这是公平合理的。
「这样,罪孽不使你们败亡」:原文是「免得罪孽成为你们的绊脚石」。
18:27-32先知说明上帝不希望恶人死亡,所以恶人要悔改,他就留他的性命。如果知道人的希望在于上帝的怜悯与意愿,而非自己的行善力量,那犯过罪的人当然要立即悔改,拥抱上帝的恩典,而非依赖不存在的「善报」。这是被掳的以色列人唯一的出路,当然也是犯过罪的人唯一的出路。
以西结书 · 本卷导读
以西结书研经资料
零、背景:
一、作者:以西结,字义是「上帝加添力量」。
(一)西元前597年,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围攻耶路撒冷,城破后掳走约雅斤以及其他战俘王下 24:14。以西结也一同被掳。
(二)五年后(西元前593年),开始蒙召担任先知。
(三)他是布西的儿子,也是一个祭司。不过被掳前是不是已经开始执行祭司的职务,则不清楚。但应该已经受了祭司的训练。
(四)以西结的工作地点,主要是在迦巴鲁河旁的提勒亚毕。这条河应该就是今日的拿乌迦巴里河,是幼发拉底河的一条灌溉用运河。提勒亚毕的确实地点不详。
(五)传说以西结最后是在巴比伦殉道,但怎样死亡并不清楚。如今伊拉克境内,巴比伦古城废墟不远处有以西结的坟墓。
二、写作时间:以西结书涵盖的日期很清楚,由1:1西元前593年7月31日到29:17西元前571年4月26日。实际写作完成时间应该在西元前571年以后。
(一)以西结经历过约西亚、约哈斯、约雅敬、约雅斤、西底家等以色列王统治的时间。此时亚述帝国慢慢衰微,而巴比伦的影响力渐渐扩张。
(二)以西结书年代表:经节 以西结年代 西元年代 事件1:1 30/4/5 593/7/31 蒙召1:2 5/4/5 593/7/31 受呼召8:1 6/6/5 592/9/17 耶路撒冷内拜偶像20:1 7/5/10 591/8/14 长老团来求问24:1 9/10/10 588/1/15 开始围城26:1 11/11/1 586/2/12 预言攻推罗29:1 10/10/12 587/1/7 预言攻埃及29:17 27/1/1 571/4/26 推罗到埃及30:20 11/1/7 587/4/29 法老的断臂31:1 11/3/1 587/6/21 预言攻打法老32:1 12/12/1 585/3/3 哀悼法老32:17 12/12/15 585/3/17 法老在阴间33:21 12/10/5 585/1/8 城已经陷落40:1 25/1/10 573/4/28 新耶路撒冷
三、特色:
(一)以西结书的风格与用词相当一致。属于大先知书之一(包含以赛亚、耶利米、但以理与以西结)。
(二)以西结书全书除了1:2-3之外,都是用自传的方式写成。
(三)以西结书许多经文难以理解,更因为书中用了一些罕有的字与建筑术语,导致翻译圣经时常常需要依赖七十士译本等其他来源的协助。
(四)以西结书被基督徒传统当成是「圣灵的先知书」、「盼望的先知书」,耶利米书是「圣父的先知书」、「爱的先知书」,以赛亚书是「圣子的先知书」、「信的先知书」。
(五)以西结至少有93次被称为「人子」,这也是耶稣常常用的自称,如:太 12:8;可 2:10,除了以西结之外,仅但 8:17但以理也自称「人子」。
(六)以西结曾经有许多怪异的象徵举动:忧闷的坐了七日3:15、成为哑巴3:24-26、拿砖画城围攻4:1-3、侧卧四百多日4:4-8、妻死不办丧礼24:16-18。
(七)以西结蒙召时,耶利米已经在耶路撒冷工作三十余年,因此以西结应该听过耶利米的信息。以西结书中也出现与耶利米书呼应的思想。
(八)「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以及类似的话,在本书中出现超过65次。
(九)本书也称为「被掳的先知书」。
(十)依照犹太人的传统,未成年的人不可以阅读结 1,以免发生误解或曲解。
(十一)保存死海古卷的昆兰社群相当重视以西结书(由昆兰社群的其他文件中可以看出),但是死海古卷仅保留下以西结书一部分的残卷。基本上死海古卷支持马所拉经文以西结书的内容。
四、文体:
(一)以西结书属于启示文学,记载许多异象、象徵、寓意与终末论。也相当重视数字的含义。
(二)以西结书不像其他先知书使用大量的诗歌体,而主要是用散文的方式表现。
(三)本书包含四个异象、十二个象徵性动作、五段比喻。
(四)本书使用许多重复来强化信息,结 10重复结 1,结 33重复结 3,结 18重复结 3与结 14。
五、被掳的以色列人:
(一)西元前721年,北国以色列被亚述灭亡,人民被掳到哈腊与歌散的哈博河边与玛代人的城邑。后来北国的十个支派就消失在外邦人之中。
(二)犹大国则有三次被巴比伦所掳,记载于王下 24王下 25与耶 52,基本上被安置在两河流域各处,多数是在巴比伦城附近。这些人接受耶利米的劝告,在被掳之地安居乐业,甚至考古学家也证实犹太人在此时也发展出银行业务。这些被掳的犹大人相当自由,而且本来多半就具备技能与才智,因此在巴比伦国中发展得不错,也虔诚持守信仰。
六、写作目的:
(一)1-24章以西结传达耶路撒冷必然要陷落的信息,但应许在被掳之地,犹太人可以享受平安。
(二)25-32章,以西结传达上帝也要对七个国家进行审判。
(三)最后以西结传达上帝应许以色列要经历复兴,成为一个荣耀的国度。
(四)内容谴责犹大人的罪恶,并宣告上帝对罪的惩罚。但也安慰绝望中的犹大人,并预告以色列民至终必蒙复兴。
七、简易年代表:
| 时间 | 南国犹大 | 在位 | 南国先知 | 北国以色列 | 在位 | 北国先知 |
|---|---|---|---|---|---|---|
| (西元前) | ||||||
| 930 | 罗波安 | 17年 | 易多 | 耶罗波安 | 22年 | 亚希雅 |
| 914 | 罗波安终 | (935-911) | (934-909) | |||
| 913 | 亚比雅 | 3年 | 示玛雅 | |||
| 911 | 亚比雅终 | (931-911) | ||||
| 910 | 亚撒 | 41年 | 亚撒利雅 | 耶罗波安终 | ||
| 910 | (911-885) | 拿答 | 2年 | |||
| 909 | 哈拿尼 | 拿答终 | ||||
| 909 | (890-870) | 巴沙 | 24年 | |||
| 886 | 耶户 | 巴沙终 | ||||
| 886 | (890-848) | 以拉 | 2年 | |||
| 885 | 以拉终 | |||||
| 885 | 暗利 | 12年 | ||||
| 874 | 暗利终 | 以利亚 | ||||
| 874 | 亚哈 | 22年 | (875-848) | |||
| 871 | 亚撒终 | |||||
| 871 | 约沙法 | 25年 | ||||
| 855 | 俄巴底亚 | 亚哈/亚哈谢 | ||||
| 853 | 约沙法/约兰 | (855-840) | 亚哈终 | |||
| 853 | 亚哈谢 | 2年 | ||||
| 852 | 亚哈谢终 | |||||
| 852 | 约兰 | 12年 | ||||
| 847 | 约沙法终 | 以利沙 | ||||
| 847 | 约兰 | 12年 | (848-797) | |||
| 841 | 约兰终 | |||||
| 841 | 亚哈谢 | 1年 | 约兰终 | |||
| 841 | 亚哈谢终 | 耶户 | 28年 | |||
| 841 | 亚他利雅 | 6年 | 约珥 | |||
| 835 | 亚他利雅终 | (835-796) | ||||
| 835 | 约阿施 | 40年 | ||||
| 814 | 耶户终 | |||||
| 813 | 约哈斯 | 17年 | ||||
| 800 | ||||||
| 799 | ||||||
| 798 | 约阿施/亚玛谢 | |||||
| 797 | 约哈斯终 | |||||
| 796 | 约阿施终 | 约阿施 | 16年 | |||
| 795 | 亚玛谢 | 29年 | ||||
| 794 | 约拿 | |||||
| 791 | 亚玛谢/乌西雅 | (793-753) | ||||
| 781 | 约阿施终 | |||||
| 781 | 耶罗波安II | 41年 | ||||
| 780 | ||||||
| 767 | 亚玛谢终 | |||||
| 766 | 乌西雅 | 52年 | 阿摩司 | |||
| 754 | 耶罗波安II终 | (760-750) | ||||
| 754 | 撒迦利雅 | 6月 | ||||
| 753 | 撒迦利雅终 | 何西阿 | ||||
| 753 | 沙龙 | 1月 | (753-715) | |||
| 753 | 米拿现 | |||||
| 751 | 10年 | |||||
| 750 | 乌西雅/约坦 | |||||
| 742 | 弥迦 | 米拿现终 | ||||
| 742 | (742-687) | 比加辖 | 2年 | |||
| 741 | 以赛亚 | 比加辖终 | ||||
| 740 | 乌西雅终 | (740-681) | 比加 | 20年 | ||
| 739 | 约坦 | 16年 | ||||
| 734 | 约坦终 | |||||
| 734 | 亚哈斯 | 16年 | ||||
| 731 | 比加终 | |||||
| 731 | 何细亚 | 9年 | ||||
| 729 | 亚哈斯/希西家 | |||||
| 723 | 何细亚终 | |||||
| 721 | (以色列灭亡) | |||||
| 715 | 亚哈斯终 | |||||
| 714 | 希西家 | 29年 | ||||
| 713 | ||||||
| 696 | ||||||
| 695 | 希西家/玛拿西 | |||||
| 686 | 希西家终 | 那鸿 | ||||
| 686 | 玛拿西 | 55年 | (663-612) | |||
| 641 | 玛拿西终 | 西番雅 | ||||
| 640 | 亚们 | 2年 | (640-621) | |||
| 639 | 亚们终 | 耶利米 | ||||
| 638 | 约西亚 | 31年 | (627-586) | |||
| 621 | 哈巴谷 | |||||
| 620 | (612-589) | |||||
| 609 | 约西亚终 | 但以理 | ||||
| 609 | 约哈斯 | 3月 | (605-530) | |||
| 609 | 约哈斯终 | |||||
| 608 | 约雅敬 | 12年 | 以西结 | |||
| 607 | (597-571) | |||||
| 606 | ||||||
| 606 | ||||||
| 598 | 约雅敬终 | |||||
| 597 | 约雅斤 | 3月 | ||||
| 597 | 约雅斤 | |||||
| 597 | 西底家 | 11年 | ||||
| 592 | ||||||
| 586 | ||||||
| 586 | 犹大灭亡 | |||||
| 哈该 | ||||||
| (520-505) | ||||||
| 撒迦利亚 | ||||||
| (520-480) | ||||||
| 玛拉基 | ||||||
| (440-430) | ||||||
八、犹大末期大事纪:前628年 约西亚开始宗教改革,废除邱坛与异邦偶像 代下 34:3-7前622年 发现律法书,约西亚带动第二次改革,宣读律法、除偶像、守逾越节 王下 22:3-23:28;代下 34:8-35:19前609年 约西亚被法老尼哥二世杀死 王下 23:29-30;代下 35:20-24埃及废约哈斯改立约雅敬前605年 尼布甲尼撒大规模对西亚地区发动战争,第一次围困耶路撒冷、掳走圣殿器皿和人员 但 1:1-5前601年 趁着巴比伦暂时败于埃及,约雅敬图谋背叛 王下 24:1前597年 约雅敬死。尼布甲尼撒掳走约雅斤与大批犹太人,立西底家为王(耶城第二次被掳)王下 24:10-17前589年 新任法老亚比里士上任,西底家又想联合埃及背叛巴比伦前588年 尼布甲尼撒开始围困耶耶路撒冷前586年 耶城被攻陷,西底家被宛眼锁回巴比伦 耶 4:5-18;52;哀 4:1-22巴比伦所立的行政官被杀,犹太余民(包括耶利米)逃往埃及耶 41:16-18
参考资料:
1.「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以西结书」,泰勒着,校园编辑小组译,校园出版社。
2.「天道圣经注释--民数记」,唐佑之着,天道出版社。
3.「新国际版研读本圣经」,更新传道会。
4.「启导本圣经」,海天书楼。
5.「新译本圣经研读版」,环球圣经公会。
6.「旧约圣经背景注释」,华尔顿、麦修斯、夏瓦拉斯着,李永明、徐成德、黄枫皓译,校园出版社。
7.「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The Book of Ezekiel」,Robert L. Hubbard, JR.
8.「中文圣经注释--以西结书」,邱恩处着, 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9.「每日研经丛书--以西结书注释」,克莱基着,葛庆元译,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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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原文 · 展开核对
1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
2“你们在以色列地怎么用这俗语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呢?”
3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们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
4看哪,世人都是属我的;为父的怎样属我,为子的也照样属我;犯罪的,他必死亡。
5“人若是公义,且行正直与合理的事:
6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邻舍的妻,未曾在妇人的经期内亲近她,
7未曾亏负人,乃将欠债之人的当头还给他;未曾抢夺人的物件,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
8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缩手不作罪孽,在两人之间,按至理判断;
9遵行我的律例,谨守我的典章,按诚实行事—这人是公义的,必定存活。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10–11“他若生一个儿子,作强盗,是流人血的,不行以上所说之善,反行其中之恶,乃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并玷污邻舍的妻,
12亏负困苦和穷乏的人,抢夺人的物,未曾将当头还给人,仰望偶像,并行可憎的事,
13向借钱的[弟兄]取利,向借粮的弟兄多要—这人岂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他行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罪必归到他身上。
14“他若生一个儿子,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便惧怕,不照样去做;
15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邻舍的妻,
16未曾亏负人,未曾取人的当头,未曾抢夺人的物件,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
17缩手不害贫穷人,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他顺从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就不因父亲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
18至于他父亲;因为欺人太甚,抢夺弟兄,在本国的民中行不善,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
19“你们还说:‘儿子为何不担当父亲的罪孽呢?’儿子行正直与合理的事,谨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
20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
21“恶人若回头离开所做的一切罪恶,谨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与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致死亡。
22他所犯的一切罪过都不被记念,因所行的义,他必存活。
23主耶和华说: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
24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照着恶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岂能存活吗?他所行的一切义都不被记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恶死亡。
25“你们还说:‘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你们当听,我的道岂不公平吗?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吗?
26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死亡,他是因所作的罪孽死亡。
27再者,恶人若回头离开所行的恶,行正直与合理的事,他必将性命救活了。
28因为他思量,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必定存活,不致死亡。
29以色列家还说:‘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的道岂不公平吗?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吗?”
30所以主耶和华说:“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们各人所行的审判你们。你们当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这样,罪孽必不使你们败亡。
31你们要将所犯的一切罪过尽行抛弃,自做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
32主耶和华说:我不喜悦那死人之死,所以你们当回头而存活。”
查经与默想
可结合本章注释,记录自己的观察与回应。
一 · 观察:经文说了什么?
这段经文提到哪些人物、地点和事情?有哪些重复的词、命令或应许?先用自己的话概括经文。
二 · 理解:经文是什么意思?
结合前后文,谁在向谁说话?这段经文让你认识神怎样的性情?哪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查证?
三 · 应用:我如何回应?
今天有什么可以感恩、悔改、信靠或付诸行动的事?写下一个具体回应,并用祷告交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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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结书 18:1–20
(四)个人要为自己的罪恶负责 18:1-32
这一段可能是因为以色列人认为自己现在面临的灾祸,是因为父辈犯的罪,而不是自己的责任,所以已经不可能避免,也没有悔改的必要。先知说明自己要承担自己的责任,而且恶人悔改,将会触发上帝的恩典。
出 20:5;34:7;利 26:39-40似乎说明先人的罪孽的确会影响后代,不过这并不能抹杀这一代人的责任。当时以色列附近的民族,也都有因为父亲的罪孽刑罚儿女的例子。
1.就算是父子,也是自己担当自己的罪孽 18:1-20
「酸倒了」:「弄钝了」、「变成不锋利了」。这个字旧约只出现四次,其中两次在耶 31:29-30,其余两次在结 18:2及传 10:10。在传道书中使用是为了形容钝了的铁器(斧),这段和以西结书则使用这样的谚语是为描绘当代的人抱怨为何要承受列祖累积的罪(哀 5:7)。
18:2的俗语,也出现在耶 31:29-30。不过用字的时态略有差异。
要注意此时以西结的受衆是「被掳的犹大人」,所以18:2是说他们被掳以前,在以色列地就用这样的俗语,当然他们现在也一致认为自己的被掳处境是祖先的罪恶导致。
「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必不再引用这俗语了」、「必不再用这俗语」。
「世人」:「所有的人」。
「犯罪的,他必死亡」:对照上下文,此处的意义是「唯有犯罪的才要死亡」。
18:4说明每个个体都是属上帝的,都要个别对上帝负责。这个准则也呼应了申 24:16「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的记载。
「正直与合理的事」:「公正与公义」。
「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原文只是「不在山上吃」。不过实际上的意义就是「未曾在邱坛吃祭偶像的肉」。
「在妇人的经期内」亲近她:「经期」原文是,意思是「不洁净」,当然也指「月经中的不洁净」,但此处可能是指更严重的「不洁净」,因为利 15:24说「与月经中的女性同房要七天不洁净」,而此处上下文都是比较严重的道德问题。
18:6前两样是宗教方面的罪,后两样是性道德方面的罪利 18:19-20,而以西结特别引用这两样性道德方面的罪恶,很可能是因为利 18:24-30说明这些罪恶将引致被掳的处罚。
「亏负人」:「压迫」、「恶待」。
18:7的「亏负」记载于利 25:14-17,「欠债之人的当头」记载于出 22:25-27,对穷人恩慈的举动在申 15:7-11有提及。
18:8的「不取利」记载于出 22:25;申 23:19,「审判公正」则是出于出 23:1-3,6-8;申 16:18-20。
18:9「遵守律法」,出于利 25:18;申 7:11。
18:5-8中间描述出圣经的「义人」观念,与我们一般消极的「不做坏事」略有差异。除了不做坏事之外,还特别强调在经济上给予弱势者积极的帮助,这一点是我们比较少强调提及的。
「当头」:「抵押品」。
「必定存活」:原文连续两个,「活着」「活着」。用以加强语气。
「作强盗」:「暴力的人」。
「必要死亡」:原文连续两个,「死亡」「死亡」。用以加强语气。
18:14「便惧怕」:「觉察」、「注意」、「思考」。
「欺人太甚,抢夺弟兄」:原文是「欺压欺压、抢夺抢夺弟兄」,用连续的词作为加强语气之用。
18:5-20的记载有如犹大王朝后期的好王希西家的后代是罪恶的玛拿西王,后来又是好王约西亚王。
这一段中,犹大人的善恶观念与华人相近,好像行善可以累积善报,行恶可以累积恶报,自己用不完还可以传给下一代。所以18:19-20犹大人会问:上一代的恶果与善报怎么不算了呢?下一段先知的话把犹大人导回正途:行善事,是本分,是应该的(正好及格)。所以没有善果可以保留给后来行恶的自己或后代。但是上帝的怜悯愿意让改过向善的恶人可以存活,因此恶人改过可以因上帝的怜悯而不被上帝计算之前的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