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经

全本圣经中文注释,按章节一起查考。

申命记第5章查经:重申十诫与摩西传话职分

章节导读

摩西要求现存的以色列群体学习遵行,回顾自己站在神与惧怕火的百姓之间传达话语。百姓听见火中声音而惧怕,求摩西领受后转达。神认可他们所说,并愿他们存敬畏的心实际遵行。

召聚百姓重申何烈之约

摩西要求现存的以色列群体学习遵行,回顾自己站在神与惧怕火的百姓之间传达话语。 申命记 5:1–5

以救赎为起点的十诫

十诫从出埃及救赎开始,涉及独一敬拜、圣名、安息、父母与邻舍关系;安息也明确让仆婢同得休息。 申命记 5:6–21

百姓求摩西转达与遵行

百姓听见火中声音而惧怕,求摩西领受后转达。神认可他们所说,并愿他们存敬畏的心实际遵行。 申命记 5:22–33

本章目录与导读

申命记 5:1–5

二、十诫的颁布 5:1-33

(一)摩西召以色列人来,要他们遵守何烈山的约 5:1-5

「听」:犹太教中,犹太人每天念诵三段圣经经文,统称为「Shema」(示玛,就是「听」的意思):申 6:4-9申 11:13-21;民 15:37-41。

「我今日晓谕你们」:直译是「我今日在你们耳边讲的」。

「律例」:「法令」、「条例」。

「典章」:「案例」、「(判断的)基准」、「规矩」。

「立约」:字义是「立约」、「剪除」、「切开」。这个字用来当「立约」可能跟创 15:9-10的立约背景有关。当时的人走过被切开的动物,作为立约的仪式。

「列祖」应该是指亚伯拉罕、以撒这些人,而不是指死在旷野的上一代人。因为上一代的以色列人也是跟上帝在何烈山立约的人。

5:3的意思是上帝不但与列祖立约,上帝的守约导致出埃及的事件。今天以色列人虽然没有列祖的信心,但上帝还是与目前的以色列人立何烈山之约。

5:5的事件,可以参考出 19:16-25。

申命记 5:6–21

(二)摩西重申十诫 5:6-21

出 20:1-17

1.前言:立约的基础 5:6

这一段的意思是:上帝有权颁布诫命。

照当时的立约惯例,也都会有一段前言说明宗主国的贡献与恩惠。此处就是说明上帝曾经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

2.第一诫:不可以有别的神 5:7

「除了我以外」:「在我的面前」。

别的「神」:是「阳性复数」型态。

由于这一诫的文字「在我面前,你不可有别的神」,许多人开始讨论以色列人是不是「独一神论」(字面意义可能表示以色列人知道有其他的神,只是必须只敬拜上帝)。但这个诫命并非要解释「有没有其他神」,而是要命令以色列人「不可以敬拜其他神」,因此不管有没有其他神,要在短短的文字中说明「不可拜别神」,就是要用「在我面前,你不可有别的神」这七个原文字。至于有没有其他神,圣经其他地方自然有详细说明申 4:35,39。

古代法典从来没有禁止敬奉其他神明的规定,所以这把以色列的宗教从古代当地附近的宗教中分别了出来。

第一条诫命是所有律法的基础,内涵是要尊重神的独一性。

3.第二诫:不可以制作偶像 5:8-10

「雕刻」:「制作」、「制造」。

「偶像」:「神像」。

「形像」:「形状」、「样子」。

这一诫的内涵是要尊重上帝属灵的本质。

对应简洁扼要的第一诫,这段包含冗长动机子句的第二诫,基本的用意是反造像(aniconic)。

当时附近的民族都会有人物化的祭祀神像传统,因此以色列人将会在这方面与古代文化产生重大分歧。也许也是因为这个禁令与当时的习惯差异太大,所以有执行上的困难,所以才会加上一大段长长的禁止条文和违令者会受到的惩罚。

此处并非只禁止「雕刻」,运用任何制造出来的偶像来敬拜,甚至用雕像来敬拜耶和华都被禁止。敬拜其他的神本来就不行,拿雕像来代表上帝,也是对造物者的侮辱与亵渎。

第二到四诫设定以色列人和耶和华的关系。耶和华是「那永远是」(The One Who Always Is, 参出 3:13-15)创造一切,他在所有被造物中,但也超越所有被造物,不能用任何受造物来代表他。只能照着他所是(I AM)来敬拜。

第二诫涵盖申 4:16-18的内容。

「忌邪」:这个字只用于神,且仅出现六次(出 20:5; 34:14; 申 4:24; 5:9; 6:15)在旧约圣经内。这个字并不是指人类那种嫉妒或小心眼或猜疑之类的卑劣情绪,而是专指有人或物企图夺去我们爱神之心时神的感受。这个字的字源是「面色转红」之意,是神的本性之一。有学者认为翻译为「热忱」可能更为贴切。这个字也显示上帝对人的敬拜之强烈感受,令人震撼。同字根的就可以用来表达「丈夫对妻子」或「妻子对丈夫」的忌妒或热心。

「恨」:「恨恶」、「心怀恨恶」、「厌倦」、「厌烦」。

「追讨」:「访问」、「参与」,上帝访问,就会带来福气或审判,此处就是「审判」的意思。此处是分词型态,表示这是「一直追讨」、「一直惩罚」。

「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实际的意义应该是指「活着的家人」。

「慈爱」:「长久的慈爱」、「忠诚的慈爱」。此处是分词型态,表示这是「一直施慈爱」。

「千代」:此处到底是千人还是千代有所争议,因为原文并没有「代」这个字,只有数字「千」。但从希伯来文对句法来看,比较可能是承接 5:9 而是指「千代」。

5:9-10指的应该是上帝对恨他与爱他的人都有极大的处罚与恩典,但是他的恩典远远超越处罚。

4.第三诫:不可以妄称上帝的名 5:11

「妄」:「空虚」、「虚妄」、「虚谎」。

「称」:「举」、「承担」、「带」、「拿」。

「妄称」:「空泛或虚谎的使用」。

「以他为无罪」:「判为无罪」、「宣告无罪」。这句话的动词形式几乎只用于神,且以神为主语,指神不会免除某人被判刑受罚。

历史上许多人认为实际上这一诫禁止的是「起假誓」、「把耶和华的名字纳入咒语中」、「以耶和华的名字称呼偶像」、「人用异教的方式,以为称呼神明的名字可以操控神明」。不过这一诫禁止的应该更为广泛,包括把上帝的名字当成无意义的口头禅,假先知托上帝的名字发虚谎的预言等等。

犹太人就是因为为了避免触犯这条诫命,所以从不提及「耶和华」的名,而是以 Adonai (「阿多乃」) 来替代神的名。

很难想像这是第三诫,我们自己和身旁多少人滥用上帝的名字?

5.第四诫:要守安息日 5:12-15

十诫中仅有此条与5:16孝敬父母,是用「当」而非「不可」开头。不过这条诫命有一段较长的说明,可能是不容易遵守的诫命。

一切的「工」:指「日常的工作」、「职业」。

出 20:11认为设立安息日的理由是上帝创造到第七日安息,申 5:12-15则提及出埃及的经历,让奴仆休息也是安息日的理由。

「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原文是「并(住)在你大门的寄居者」。实际的意义应该也是「中间的寄居者」。

「定为圣日」:「使成圣」。

这一诫要求时间中有一段要分别为圣,奉献给上帝。

5:14居然提到「牲畜」,表示上帝也在乎「牲畜」的休息。

许多人企图从巴比伦文化中的 Sabattu 来说明以色列可能是仿他们第七日为休息之日。但是巴比伦虽然规定第七日是休息,但却是凶日,所以这日子才什么都不作。迦南人也有类似的日子,但也是指不祥之日,这和以色列人当守的安息日之意义是相反的。对以色列人来说,安息日是立约的记号(结 20:12),是为了欢欢喜喜的敬拜神而设立的日子。

新约时代时犹太人将守安息日加添成许多严苛的条例,不可做的事有39大类,还有数不清的细则。若要不触犯安息日,最好的作法就是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但安息日的本意并非如此,安息日并不是给予人重担的日子,而应该是赋予人特权的日子。

6.第五诫:要孝敬父母 5:16

这是十诫中唯二正面诫命的第二条。

「孝敬」:「使之得尊荣」。这个字就是之前神降十灾时用来描绘法老王「心硬」的同一个字 (出 8:15,32),出自 「沉重、发沉」。这边使用这个动词是用加强语气,用的是祈使式。意思是「使之得尊重, 尊敬,尊荣」。

5:16后半提到守这诫命的祝福与土地有密切关系。「神所赐你的地上」应该是指「应许之地」。

弗 6:2说「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而且是没有附带条件的。在这个时代或许我们已经不再认为「孝敬父母」是很重要的道德,但是十诫中却是要求我们必须使父母得到尊荣,这很值得我们多加思考。

此处提及父母双亲,利 19:3类似的教导中甚至先提母亲再提父亲,在当时重男轻女的时代,是很特殊的状况。应该是有提升母亲地位的用意。

7.第六诫:不可杀人 5:17

「杀人」:「谋杀、杀死」。至少有三个希伯来动词是用来描述杀人,此处使用的这个希伯来字在旧约出现46处,却没有一次用于描述在争战或自卫中杀人,也没有用于指宰杀动物。这个词也没有用神当作主语。所以这个字应该主要是指「非法使用武力取去他人的性命」。此字是很特殊的字,除了希伯来文之外,附近的语言、文字找不到相关的同源语。

这条诫命常被用来讨论是否可以杀生这样的议题:a.此处应该只是禁止未经许可的杀人行动,意即不是人人可以自行持法将人处决。但此处应该没有禁止死刑 (创 9:6) 。b. 以色列法律是容许在战场上歼灭敌人:申 13:15;撒上 15:3c. 以色列法律也容许杀死奸夫淫妇: 利 20:10d. 以色列律法甚至容许血债血还: 民 35:19

8.第七诫:不可奸淫 5:18

「奸淫」:通常是指「与有夫之妇的婚外性行为」,不论是已经结婚或仅仅是订婚。

这一个诫命是强调婚姻制度的不可被侵犯。利 20:10记载男女都必须处死。

古代附近的民族都认奸淫是大罪,但旧约圣经认奸淫行为不但是得罪人,也是得罪耶和华。因为选民与耶和华立约,正如夫妇的立约一样。因此,旧约常用犯奸淫之大罪,来描写以色列人背约敬拜偶像。

9.第八诫:不可偷盗 5:18

「偷盗」:「偷窃」。这个字在旧约圣经其他处都有直接宾语随后,指被偷的东西或被拐带的人,但此处是"两字诫命(动词+否定副词),没有特别指明被偷盗的对象,只有说严禁偷盗。

这条诫命等于是尊重人类的「财产权」。

10.第九诫: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5:20

「假」见证:原文有「说谎」之意。

「作假见证」:指在法庭上用假证词陷害人。

由于假见证的结果常常就是「谋杀」,所以是相当严重的罪行。

这一诫可参考:a. 利 19:11 :禁止说谎b. 何 4:2 :「不践前言」即作假见证c. 王上 21:10,13; 太 26:59-61:作假见证足以叫无辜的人致死d. 申 19:16-19:作假见证足以毁坏别人的名誉

五经有律例规定不得凭一个见证人定死刑,见 民 35:30 和申 19:15 ,可见这的确是一个社群的问题之一。

陷害「人」:「朋友」、「同伴」。这边这个词对当时的社群意味的范畴有多大,是仅指邻舍,或更广泛则不得而之。

11.第十诫:不可贪心 5:21

「贪恋」:「渴望」、「贪图」。指「对无法以正当手段获得之物的渴想」。

「房屋」:。可以指建筑物,就是房屋,但是也有人认为也可以引伸到较为笼统的「家庭」概念,指家庭的成员、牲畜、土地和一切的用具。因为到5:21后半就详列家庭的内容。

此处比较奇怪的是孩子没有包括在家庭的名单内。

这一诫可参考:a. 创 3:6: 夏娃贪食禁果b. 王上 21: 亚哈王贪爱拿伯的葡萄园c. 撒下 11:2-21: 大卫贪恋乌利亚的妻子

这一诫和其他不同之处,是以重复形式出现,「不可贪恋.....」出现了两次,分别带出不同宾语。所以有一些传统把这一节分成两诫。

出 20:17把不可贪图别人的房屋列为最优先,申 5:21 则是把不可贪恋别人的妻子列入最先的禁令。

许多人注意到这是六到九诫的一个总结,也是对内心动机的一个禁止。相对于六到九诫是对外显罪行的禁止,第十诫更是直指内心的动机。

申命记 5:22–33

(三)敬畏上帝遵守诫命的将可得福 5:22-33

5:22强调这些话的权威性,是当时所有人都听到了,而且是一字不漏,不多不少。

「添别的话」:原文只是,「加」、「添」。

「并没有添别的话」:意思是上文的十诫是「完备的」,不必在这之外再多添加什么。我们常常会想要在上帝的话语外多加一些自己的看法,可能动机是好的,但是我们想过这也是对上帝的亵渎吗?

「就近」:「接近」、「靠近」。

「荣光」:「荣耀」、「尊荣」。

「大能」:「伟大」、「威荣」。

何必「冒死」:「死」。

凡「属血气的」:「血肉之体」。

5:26以色列的领袖们用「血肉之体」来对比于上帝的「永生」,表明这两种存在的极端差异。

所说的都「是」:「做的好」、「做的正确」。

有学者说以色列人此时拒绝直接领受上帝的话,导致上帝不高兴。于是建立祭司制度来作为替代。不过由此处来看,上帝并非弃绝以色列人,而是接纳以色列人对他的恐惧,以及以色列人提议摩西当中保的建议。即使上帝多少表现出希望直接对以色列人发言,但他并非完全不喜欢以色列人的反应。

「常」遵守:「终日」、「所有的日子」。

永远「得福」:「安舒」、「得福」。

5:30上帝应该是乐意接纳以色列人的敬畏与谦卑,答应他们的要求,让摩西担任中保的工作。以色列人后来或许犯罪、不成熟,但是此处他们对上帝敬畏的表现,上帝并没有不高兴的表示。

有人认为律法分为道德律、民事律和礼仪律,道德律是永恒的,民事律被教会规范取代,礼仪律被基督的替死取代。不过圣经中并没有这样区分,我们也很难自己分类。这些分类,可能只是为了自己的方便,有「把不喜欢的律法归类为民事律或礼仪律」的嫌疑。律法本身相当广泛,被适当的分类可以协助记忆、分析,但不要太过简化律法的本质比较妥当。

申命记 · 本卷导读

申命记研经资料

零、背景:

一、五经:包括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

(一)地位:犹太人视「五经」为旧约最重要的一部份,其权威与神圣性,远远超过「先知书」与「圣卷」。

(二)五经的形式:这五经应该是同一部书,但是篇幅太长,无法用一个皮卷抄完,所以分成五个部份。但其间有相当的关联性。

(三)底本说:

1.十八世纪之前,绝大部分人都接受摩西是五经的作者。

2.1750年起,学者开始提出底本说,用称呼上帝名字的差异将五经的来源分为E (称上帝为「伊罗兴」的经文)、J(称上帝为「耶和华」的经文)、P(来自「祭司阶层」的经文)、D(申命记学派的经文)。

(1)J典、耶典:大约是在西元前950-850年,由一位南方的作家写的。

(2)E典、伊典:大约是西元前850-750年,可能是亚哈时代的一位先知所写。被认为跟北国比较有关。西元前721-650年间有人将J与E合成一本。

(3)D典、申典:可能成书于西元前690-630年,希西家时代。执笔者是一群由北国逃亡到南国的人。

(4)P典、祭典:西元前520-500年,被掳后的作品。

3.底本说的学者认为西元前450年,一位或多位祭司将上述四种底本编成现有的五经(文士以斯拉可能参与编纂的工作)。

4.底本说的根据:

(1)不同的名字:Elohim、Yahweh、Yahweh Elohim,且出 6:3 指出耶和华(Yahweh)一名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未曾知道的,因此出现「耶和华」的名字应该属于后期的作品。不过最近发现当地的一些文献,也不少用不同的名字称呼同一位神(参考「天道圣经注释」,卷一)。

(2)矛盾的记载:例如「别是巴」与「伯特利」的两种出处。

(3)重复的记载:许多情节接近的事情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表明不是同一个人的手笔。

(4)超然的思想:认为摩西时代不可能有一神观的看法。有人认为摩西时代没有文字。不过考古发现摩西前一千五百年人类就有文字,出身于埃及皇宫的摩西不可能不会用文字。

(5)申命记和约西亚:认为约西亚年间所寻获的律法书就是「申命记」,因此申命记(申典)是为了支援约西亚改革才写的,属于西元前第七世纪的作品。

(6)写作风格不同,神学思想不同....等等。

5.后来的发展整理:五经发展过程:a.口传资料零碎流传 西元前1800-1200年b.口传资料依主题编纂 西元前1200-1000年c.耶典编成 西元前950年d.伊典编成 西元前850年e.耶典、伊典合成一本 西元前第八世纪f.申典编成 西元前621年g.祭典编成 西元前550年以后h.五经编成 西元前400年

6.近期的研究:许多学者认为P典并非一个独立的文件,而是后来编者编修的痕迹罢了。越来越多人怀疑到底有没有E典的存在,整个创世记也可以当成只有J典的作者是主要作者。

(四)作者是摩西说:有不少学者认同这种说法。

1.证据:

(1)五经中有不少经文指出摩西曾写下上帝吩咐他的话,如:出 17:14; 24:4; 34:27; 民 33:2; 申 31:9,24。

(2)五经中有一些经文反映摩西时代的背景。

(3)新旧约经文都提到律法是摩西写的:书 8:31; 23:6;士 3:4; 王上 2:3;路 24:44; 约 5:46-47。

(4)百分之五十的「五经」跟摩西有关。

(5)五经中显示许多原料与走兽跟埃及和西奈有关,而是迦南地很稀有或没有的。

2.注意事项:

(1)摩西很可能参考或使用了其他的文献与资料,也有可能花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或分许多次写成。因此底本说的研究也并非全然不可信。

(2)五经在编入正典之前很可能经过摩西以后的编辑编纂或修订,以帮助后期的读者了解作者原来的意思。因此有些显然是摩西以后的文字内容可能就是这样加入的。

(3)古代的着作流传后世,如果被修正、编辑,编者或修订者并不会留下自己的名字。因此五经可能虽经过修订还是归于作者摩西名下。

(五)最早期的资料(创 11以前)应该是口传的,后来经过摩西或其他人编辑而成。

(六)申命记记载摩西死亡和埋葬详细的细节,还有民 12:3 提到对摩西的高度推崇看似也不像是摩西自己写的。

二、写作时间:

(一)摩西五经和书 1:4对迦南地边界的描述,与西元前二千埃及文献对迦南地的了解相符。

(二)如果摩西是作者,那本书大约完成于摩西带领以色列人进入摩押平原,准备进入迦南地之前,因此着作时间约为西元前1410年。

(三)考古学家在Timna 亭纳发现一条西元前十二世纪的铜蛇民 21,和米甸人用作神龛的帐幕。

(四)撒玛利亚五经是王下 17:24-28记载被带到撒玛利亚的移民(西元前681-669年左右)之敬拜基础。撒玛利亚五经的年代大约在西元前500多年,而这本五经大约在西元前400多年被带到埃及,成为七十士译本根据的文本。虽然撒玛利亚人声称自己拥有的经文抄本可以追溯到亚伦曾孙亚比书代上 6:3-4,这样的说法鲜有学者接受,但是撒玛利亚五经的年代应该是远早于目前自由学者主张摩西五经的着作时间。且撒玛利亚人与被掳归回的犹太人关系紧张拉 4:1;尼 4:1-2,不可能抄袭被掳归回后写出来的宗教文献。因此撒玛利亚五经的存在更是证明五经的成书应该是在南北两国分裂之前。

(五)许多学者认为约西亚王统治期间,圣殿中找出来的律法书就是申命记王下 23:1-3。当然,这样的看法并非是学者间的共识,但曾经是流行一时的看法。也有人认为申命记是北国的律法,后来被带到南国犹大加以编修。

(六)传统上用申 1:3「出埃及第四十年十一月初一日」当成是本书开始着作的时间,这是以色列旷野漂流的最后一个月。依据申 34:1,8的记载,申命记是摩西在摩押平原向以色列人讲的话。

三、特色:

(一)在地位上,出埃及记是五经的核心,创世记可以说是出埃及记的追溯,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可以说是出埃及记的延续。而出埃及记、利未记与民数记关系更是密不可分。

(二)申命记的希伯来书名是取其前两字「这些话语」,而希腊文书名是「重述律法」的意思,这是七十士译本对申 17:18「抄录一本」的解释。

(三)申命记是摩西五经的最后一卷,也被当成是律法书的最高点。这卷书被现代学者当成是「申命历史」(申命记、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上下与列王纪上下)的第一卷书。传统上这本书被当成是「摩西的遗嘱」。

(四)申命记多处提到作者是摩西:1:1;5:1;27:1,11;29:2等。

(五)事实上申命记也是一本历史书,接续民数记的记载直到摩西去世、约书亚接下领袖的位置。该书也是讲道集,记录摩西长篇对以色列人的讲道。

(六)申命记与约书亚记都引用利未记,但是利未记没有引用申命记与约书亚记,由此可见利未记成书时间应该比申命记与约书亚记早。

(七)耶稣多次引用申命记,尤其在面对么鬼试探的时候,特别引用申命记的经文回应魔鬼的引诱。太 4:3-4;申 8:3太 4:7;申 6:16太 4:10申 6:13。对付律法师的试探时,也是引申 6:5。彼得在圣殿的讲词中,清楚的引用申 18:15-19来指出耶稣就是那位兴起来要像摩西般有权威的先知(徒 3:22-23)。保罗在对罗马人讲论到藉信基督称义的道理时,是引用申 30:12-14,来表白使徒所传信主的道(罗 10:6-8)。在他论到传福音的人靠福音养生时(林前 9:9),亦是引用申命记的话,说明牧者要靠所牧养的来获得吃喝(申 25:4)。至于审判犯罪的人,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的话(林后 13:1),也是引自申 19:15。事实上新约引用申命记超过80次,只有约翰福音、歌罗西书、帖撒罗尼迦前书、提摩太后书、彼得前后书没有引用申命记。

(八)申命记某些段落中用「你」,而另一些段落用「你们」来指「以色列人」。这种单复数混用的方式,引发许多学者的讨论,并藉以认定申命记的经文来源。不过也有学者认为这仅仅是文学上的修辞方式导致的差异,并非真正有资料来源的差异。

(九)「今日」是申命记的「钥词」,提醒以色列人面对进入迦南地的转捩点。

(十)申命记中完全没有提及「圣殿」。虽然中央圣所的观念出现在本卷书中,但没有提及圣殿。中央圣所可以是任何神认可的敬拜中心。

(十一)本书是圣经中第一次论到「挂在木头上」的死刑,(申 21:22-23),基督的死就是这种「被咒诅的死」徒 5:30;10:39;加 3:13。

(十二)申命记算是保存相当良好的旧约经文,死海古卷与其他古代抄本译本都与马所拉经文相当近似。死海古卷中有29份申命记抄本(包含碎片)。

四、文体:

(一)本书的核心是12:1-25:19的法典。

(二)本书是以摩西对以色列人的三篇讲道组成,第一篇在1:6-3:29第二篇在第五章到二十八章,第三篇在二十九到三十章。其中第一、三篇比较短,第二篇比较长。

(三)申命记的架构,与当时的法典与条约有类似之处。都有「引言」、「条约」、「祝福与咒诅」这些部分。

(四)申命记中的律法,可以被分为绝对性(如:14:22;15:1,19)和条件式(或称案例式)的律法(如:22:6-7;23:21-25;24:10-12)。

(五)本书温习过去所走的路程,温习过去所有的经历,温习过去所参与的争战,特别是温习过去所领受的律法。本书除了温习过去之外,也预言将来。申 18:15-19论到有一位将要来的先知,就是指耶稣基督。(约 1:45; 徒 3:22-23; 7:37)以外,还有对于以色列人的预言:自从进了迦南地以后,他们要如何不信、离弃神、招受灾祸、分散天下,后来要如何悔改,主要降临招回以色列人,最后他们必得复兴、蒙大福。

五、写作目的:

(一)大部分人认为「重申上帝的律法语诫命」就是本书的主要目的。除了重申之外,摩西也给律法作了增订(申 4:44-26);然后以「尽心、尽性,谨守遵行」的庄严誓词作结(申 26:16-19),重订了神与新一代之间的盟约(申 29:10-15)。

(二)出埃及的第一代以色列人已经几乎全部过世,第二代的以色列人即将进入迦南地。摩西劝戒新一代的以色列人不要重蹈上一代的覆辙,与上帝建立健全蒙福的关系。书里有一小部分篇幅追述以色列民族的历史,又用最后一部分记下摩西临终的赠言和祝福,以及约书亚的被立为新领袖。

(三)从内容看,本书是摩西为将进入迦南地的以色列民,更新他们与神所立的约。包含以下几点重要的内容:

1.提醒百姓,他们是蒙神拯救,才能离开埃及奴隶生活的。申 4申 5

2.提醒百姓,神应许之地丰盛美好,为流奶与蜜之地。申 6:3

3.提醒以色列人的特殊身分,他们是蒙神救赎,「特作神的子民」。申 7:6

4.提醒百姓,神为他们安排了一个敬拜中心。他们应该定时在那里敬拜神。申 12:5-11

5.提醒百姓,他们必须遵行神所颁布的律法。不然,刑罚便临到。

6.最后,应许以色列人,若遵守神的约,一定得到祝福。申 4:40;7:13

六、出埃及年代问题与考古发现:目前,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间,主要有西元前1446年与1290年两种看法

(一)出埃及时间于西元前1446年

1.王上 6:1记载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后四百八十年,所罗门作以色列王第四年西弗月,就是二月,开工建造耶和华的殿。这一年一般认为是西元前966年,于是出埃及就是 966+480=1446年了。当然,也有人认为这480年是用12代计算出来的,并非精确的480年。

2.士 11:26提及以色列人住在迦南地,已经有三百年了,尚未征服整个迦南地。

3.如果此说正确,那以色列人出埃及就是埃及第十八王朝(西元前1580-1314年),杜得模西士三世(Tuthmosis III)就是开始压迫以色列人的法老(西元前1482-1450年),亚门诺斐斯二世(Amenophis II)就是释放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法老(西元前1450-1426年)。

(二)出埃及时间于西元前1290或1220年

1.1:11记载的「兰塞」是第十九王朝(西元前1314-1194年)开创者的名字。因此不太可能第十八王朝的都市用第十九王朝君王的名字当名称。埃及的文献记载兰塞是兰塞二世(西元前1290-1224年)所建。

2.考古学家发现西元前第十三世纪(西元前1200-1299年)迦南地有大批外敌侵入的毁灭痕迹。

3.出 12:40说「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也可以与亚伯拉罕、雅各等族长生存的年代作为对照。

4.文献记载埃及第十五王朝时期,有一批「哈皮鲁人」进入埃及,一般认为这批人也包含雅各一行。而第十五王朝是外族西克索人统治,因此到了第十七、十八王朝,政权回到埃及人手里的时候,就「不认识」约瑟了。

5.一般认为以东和摩押可能要到西元前十三世纪,才成为有势力的王国,足以抵挡以色列人穿越其国境。

6.出 12:40-41都说「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一般认为雅各、约瑟都是西克索人统治(西元前1730-1580年)时期进入埃及,所以等到西克索人被赶走,以色列人就受迫害了。而就算约瑟是西元前1730年进入埃及,1730-430=1300年,应该也要西元前1300以后出埃及才可能。当然,如果约瑟并非在西克索人统治时期进入埃及,那这个假设就不成立了。

7.如果此说正确,那以色列人出埃及就是埃及第十九王朝(西元前1314-1194年),塞提一世(Seti I)就是开始压迫以色列人的法老(西元前1312-1289年),兰塞二世(Rameses II)就是释放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法老(西元前1290-1224年)。或兰塞二世是压迫以色列人的法老,马尼他(Merenptah)西元前1224-1214年是释放的法老。

(三)重要考古证据:

1.西元前第十三世纪(12xx年)的埃及马尼他石碑 Merneptah stela提到「以色列」,其中记载「法老击败了亚实基伦、基色、雅罗安、以色列等民族的军队」。可见当时以色列人已经在迦南地是一个稳定的国族了。马尼他法老在位时期是西元前1224-1214年,因此最晚到1214年以前,以色列人已经进入迦南地了。不过当时的以色列人看起来还是一个游牧民族。

2.考古学家发现西元前第十三世纪(西元前1200-1299年)迦南地有大批外敌侵入的毁灭痕迹。但J.J. Bimson证明实际上迦南地有十三与十六世纪两个毁灭层,而传统认为是十六世纪的那个毁灭层实际应该是十五世纪的毁灭层,且与约书亚记记载的城市一致。

(四)我们的看法:

1.单单依赖考古证据要决定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年代非常困难,因为考古上没有发现,并不代表事情没有发生。而目前的考古资料又相当的缺乏,许多考古遗址的挖掘也还不是很完整(如果遗址与现代的都市重叠,则挖掘更为困难)。

2.至少透过马尼他石碑可以确定西元前1214年以前,以色列人已经出埃及进入迦南了,由于以色列人在旷野漂流40年,因此西元前1220年的说法是比较不可能的。因为马尼他石碑是把以色列人与迦南地的民族并列,并非是法老追击以色列人的纪录。

3.至于究竟是西元前1290年还是西元前1446年出埃及,由目前的资料实在是难以确认,虽然众多考古资料显示西元前1290年可能是出埃及的时间,但目前的资料也不足以否认西元前1446年可能是出埃及的时间。

七、钥节

(一)惟愿他们存这样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诫命,使他们和他们的子孙,永远得福。(申 5:29)

(二)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申 6:4-5)

(三)以色列啊,现在耶和华你神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敬畏耶和华你的神,遵行他的道,爱他,尽心尽性事奉他,遵守他的诫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为要叫你得福。(申 10:12-13)

(四)看哪,我今日将祝福与咒诅的话,都陈明在你们面前。你们若听从耶和华你们神的诫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们的,就必蒙福。你们若不听从耶和华你们神的诫命,偏离我今日所吩咐你们的道,去事奉你们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就必受祸。(申 11:26-28)

(五)你若留意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谨守遵行他的一切诫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他必使你超乎天下万民之上。(申 28:1)

参考资料:

1.「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申命记」, 汤普森着,李永明译,校园出版社。

2.「天道圣经注释--申命记」,刘少平着,天道出版社。

3.「每日研经丛书--申命记注释」,培恩着, 张国华译,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4.「新国际版研读本圣经」,更新传道会。

5.「启导本圣经」,海天书楼。

6.「新译本圣经研读版」,环球圣经公会。

7.「旧约圣经背景注释」,华尔顿、麦修斯、夏瓦拉斯着,李永明、徐成德、黄枫皓译,校园出版社。

8.「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The Book of Deuteronomy」,Peter C. Craigie.

9.「中文圣经注释--申命记」,丘恩处着,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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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原文 · 展开核对

1摩西将以色列众人召了来,对他们说:“以色列人哪,我今日晓谕你们的律例典章,你们要听,可以学习,谨守遵行。

2耶和华—我们的神在何烈山与我们立约。

3这约不是与我们列祖立的,乃是与我们今日在这里存活之人立的。

4耶和华在山上,从火中,面对面与你们说话—

5那时我站在耶和华和你们中间,要将耶和华的话传给你们;因为你们惧怕那火,没有上山—说:

6“‘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

7“‘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8“‘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9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10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11“‘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12“‘当照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守安息日为圣日。

13六日要劳碌做你一切的工,

14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牛、驴、牲畜,并在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做,使你的仆婢可以和你一样安息。

15你也要记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耶和华—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将你从那里领出来。因此,耶和华—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

16“‘当照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并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17“‘不可杀人。

18“‘不可奸淫。

19“‘不可偷盗。

20“‘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21“‘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也不可贪图人的房屋、田地、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22“这些话是耶和华在山上,从火中、云中、幽暗中,大声晓谕你们全会众的;此外并没有添别的话。他就把这话写在两块石版上,交给我了。”

23“那时,火焰烧山,你们听见从黑暗中出来的声音;你们支派中所有的首领和长老都来就近我,

24说:‘看哪,耶和华—我们神将他的荣光和他的大能显给我们看,我们又听见他的声音从火中出来。今日我们得见神与人说话,人还存活。

25现在这大火将要烧灭我们,我们何必冒死呢?若再听见耶和华—我们神的声音就必死亡。

26凡属血气的,曾有何人听见永生神的声音从火中出来,像我们听见还能存活呢?

27求你近前去,听耶和华—我们神所要说的一切话,将他对你说的话都传给我们,我们就听从遵行。’

28“你们对我说的话,耶和华都听见了。耶和华对我说:‘这百姓的话,我听见了;他们所说的都是。

29惟愿他们存这样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诫命,使他们和他们的子孙永远得福。

30你去对他们说:你们回帐棚去吧!

31至于你,可以站在我这里,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传给你;你要教训他们,使他们在我赐他们为业的地上遵行。’

32所以,你们要照耶和华—你们神所吩咐的谨守遵行,不可偏离左右。

33耶和华—你们神所吩咐你们行的,你们都要去行,使你们可以存活得福,并使你们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