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经

全本圣经中文注释,按章节一起查考。

申命记第19章查经:逃城、地界与见证公义

章节导读

以色列须预备道路设逃城,保护素无仇恨的误杀者不被报血仇的人杀害;扩境时另有增设要求。不可挪移地界,定案须多名见证;审判官须细查恶意见证,并按其企图造成的后果处理,属于司法程序而非私人复仇。

保护无心杀人者的逃城

以色列须预备道路设逃城,保护素无仇恨的误杀者不被报血仇的人杀害;扩境时另有增设要求。 申命记 19:1–10

蓄意杀人者不可滥用庇护

因仇恨埋伏杀人再逃入城者,须由长老带出处理,逃城并非包庇故意杀害。 申命记 19:11–13

地界与假见证的查究

不可挪移地界,定案须多名见证;审判官须细查恶意见证,并按其企图造成的后果处理,属于司法程序而非私人复仇。 申命记 19:14–21

本章目录与导读

申命记 19:1–13

(七)逃城与公平审判的律法 19:1-21

1.逃城相关的律法 19:1-13

民 35:9-34;书 20:1-9

「这三座城之外,再添三座城」:申 4:41-43已经记载了约旦河东的三座逃城,书 20:1-9记载约旦河西是加利利的基低斯,以法莲的示剑和犹大的希伯仑三座城。约旦河东是比悉、基列的拉末、巴珊的哥兰三座城。

「剪除」:「砍下」、「剪除」。

「接着」住:原文是「继承」、「占有」。

「地上」:原文是「地当中」、「地中间」。

「分定」三座城:「分开」、「分别出来」。

「误杀人的」:「杀人者」。原文并没有「误杀」的意思,是不是误杀,得要经审判才能确定。

「素来」:原文是「昨天前天」。

「无」:「在....中间缺少」。

无「心」:原文是「知识」、「智慧」。

「无心」:「无意」、「不是用计谋」。

「不料」:原文没有这个字。

摩西吩咐以色列人,要筑好通往几座逃城的道路。如果通往逃城的道路失修而不能使用,逃城就名存实亡。道路的保养完善与否,关系到人的存亡。古时的道路要不断地保养维修,因为路上常常污秽泥泞,尘沙堆积,甚至有坑洞。上帝不但设立公平的制度,并且要 采取必要的措施,使通往逃城的路畅通。

「一砍」:原文是「赶散」、「驱赶」。

「飞落」:原文是「找到」、「偶然遇到」。

19:4-5说明怎样算是可以在逃城存活的杀人者。简单地说就是素无仇恨,没有杀人动机的杀人者。

杀人者偿命,是在五经中早已有规定的(出 21:23),而且杀人是不像其他罪一样,可用金钱作补。杀人是不得以金钱作抵偿的(民 35:31)。

「报....仇的」:原文是「赎回者」之意。这是指死者「最近的亲属」,利 25:48-49中记载赎回者的责任。

「火热」:「热的」。

「心中火热」:意义大概是「心中愤怒」、「心中激动」的意思。

「扩张」:字义是「变宽」、「变大」。

「境界」:字义是「边界」、「界线」。

「常常」:原文是「所有的日子」、「天天」。

19:8-9意思是以色列人境界扩张到应许列祖之地后(1:7;11:23-24),应该设立九座逃城。这件事在以色列的历史上没有实现。

「顾惜」:字义是「怜悯」、「同情」。

流无辜血的「罪」:原文并无「罪」这个字。

「得福」:原文是「愉快的」、「喜悦的」。

19:11指的是「蓄意谋杀」的典型状况。

19:12「本城的长老」:指「杀人的人所属城市的长老」。

民 35:25说误杀人者不可离开逃城,直到受圣膏的大祭司死了。

申命记 19:14–21

2.地界与见证人相关的律法 19:14-21

「挪移」:「移走」、「挪回」。

「所定」:「成为....边界」。

19:14的意思是不可以侵占他人的土地,申 27:17;箴 22:28;23:10都记载对这种行为的谴责。

古代社会划地分界,立石为记。挪移地界就是侵夺他人的土地。

挪移地界做就等于偷窃(伯 24:2; 箴 22:28;箴 23:10;赛 5:8; 何 5:10)。

19:14穿插在设立逃城与作假见证之间,不是很确定上下文的思路,不过若上文是要带出不可杀人的原则,下文是不可作假见证害人,那19:14也许可以理解为「不可偷盗」的具体实践。

「不论犯什么罪」:原文是「不论犯什么罪孽或罪愆」。

「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原文是「不可凭一个见证人定罪」。

「两三个人的口」:原文是「两个见证人的口或三个见证人的口」。

「定案」:「确立事情」、「确立案子」。

「凶恶的」见证人:「错误」、「不公义」、「暴力」、「错误」。

某人「作恶」:原文是「背叛」、「离经叛道」。

「祭司」、「审判官」:原文皆是「复数」形态。

「细细地查究」:「彻底的寻找」、「好好的调查」。

「果然」是作假见证的:原文是「看哪!」。

「想要」:原文是「计画」、「意图」。

中间「除掉」:「完全除去」、「燃烧」。

「敢」:「仍旧」、「再次」。

「顾惜」:「怜悯」、「同情」。

申 13:5; 17:7; 21:21等等都是除恶务尽,从根本上铲除恶的规定。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原意是要订定正确而公平的刑罚条例,强调赔偿应与损毁相称,要避免过分的报复或抵赖。不过由前后文中,此处应该是用以要求「不可轻判」。

这一段提到不可作假见证害人,若审判官查出假见证,就要严厉的对待作假见证者。

申命记 · 本卷导读

申命记研经资料

零、背景:

一、五经:包括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

(一)地位:犹太人视「五经」为旧约最重要的一部份,其权威与神圣性,远远超过「先知书」与「圣卷」。

(二)五经的形式:这五经应该是同一部书,但是篇幅太长,无法用一个皮卷抄完,所以分成五个部份。但其间有相当的关联性。

(三)底本说:

1.十八世纪之前,绝大部分人都接受摩西是五经的作者。

2.1750年起,学者开始提出底本说,用称呼上帝名字的差异将五经的来源分为E (称上帝为「伊罗兴」的经文)、J(称上帝为「耶和华」的经文)、P(来自「祭司阶层」的经文)、D(申命记学派的经文)。

(1)J典、耶典:大约是在西元前950-850年,由一位南方的作家写的。

(2)E典、伊典:大约是西元前850-750年,可能是亚哈时代的一位先知所写。被认为跟北国比较有关。西元前721-650年间有人将J与E合成一本。

(3)D典、申典:可能成书于西元前690-630年,希西家时代。执笔者是一群由北国逃亡到南国的人。

(4)P典、祭典:西元前520-500年,被掳后的作品。

3.底本说的学者认为西元前450年,一位或多位祭司将上述四种底本编成现有的五经(文士以斯拉可能参与编纂的工作)。

4.底本说的根据:

(1)不同的名字:Elohim、Yahweh、Yahweh Elohim,且出 6:3 指出耶和华(Yahweh)一名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未曾知道的,因此出现「耶和华」的名字应该属于后期的作品。不过最近发现当地的一些文献,也不少用不同的名字称呼同一位神(参考「天道圣经注释」,卷一)。

(2)矛盾的记载:例如「别是巴」与「伯特利」的两种出处。

(3)重复的记载:许多情节接近的事情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表明不是同一个人的手笔。

(4)超然的思想:认为摩西时代不可能有一神观的看法。有人认为摩西时代没有文字。不过考古发现摩西前一千五百年人类就有文字,出身于埃及皇宫的摩西不可能不会用文字。

(5)申命记和约西亚:认为约西亚年间所寻获的律法书就是「申命记」,因此申命记(申典)是为了支援约西亚改革才写的,属于西元前第七世纪的作品。

(6)写作风格不同,神学思想不同....等等。

5.后来的发展整理:五经发展过程:a.口传资料零碎流传 西元前1800-1200年b.口传资料依主题编纂 西元前1200-1000年c.耶典编成 西元前950年d.伊典编成 西元前850年e.耶典、伊典合成一本 西元前第八世纪f.申典编成 西元前621年g.祭典编成 西元前550年以后h.五经编成 西元前400年

6.近期的研究:许多学者认为P典并非一个独立的文件,而是后来编者编修的痕迹罢了。越来越多人怀疑到底有没有E典的存在,整个创世记也可以当成只有J典的作者是主要作者。

(四)作者是摩西说:有不少学者认同这种说法。

1.证据:

(1)五经中有不少经文指出摩西曾写下上帝吩咐他的话,如:出 17:14; 24:4; 34:27; 民 33:2; 申 31:9,24。

(2)五经中有一些经文反映摩西时代的背景。

(3)新旧约经文都提到律法是摩西写的:书 8:31; 23:6;士 3:4; 王上 2:3;路 24:44; 约 5:46-47。

(4)百分之五十的「五经」跟摩西有关。

(5)五经中显示许多原料与走兽跟埃及和西奈有关,而是迦南地很稀有或没有的。

2.注意事项:

(1)摩西很可能参考或使用了其他的文献与资料,也有可能花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或分许多次写成。因此底本说的研究也并非全然不可信。

(2)五经在编入正典之前很可能经过摩西以后的编辑编纂或修订,以帮助后期的读者了解作者原来的意思。因此有些显然是摩西以后的文字内容可能就是这样加入的。

(3)古代的着作流传后世,如果被修正、编辑,编者或修订者并不会留下自己的名字。因此五经可能虽经过修订还是归于作者摩西名下。

(五)最早期的资料(创 11以前)应该是口传的,后来经过摩西或其他人编辑而成。

(六)申命记记载摩西死亡和埋葬详细的细节,还有民 12:3 提到对摩西的高度推崇看似也不像是摩西自己写的。

二、写作时间:

(一)摩西五经和书 1:4对迦南地边界的描述,与西元前二千埃及文献对迦南地的了解相符。

(二)如果摩西是作者,那本书大约完成于摩西带领以色列人进入摩押平原,准备进入迦南地之前,因此着作时间约为西元前1410年。

(三)考古学家在Timna 亭纳发现一条西元前十二世纪的铜蛇民 21,和米甸人用作神龛的帐幕。

(四)撒玛利亚五经是王下 17:24-28记载被带到撒玛利亚的移民(西元前681-669年左右)之敬拜基础。撒玛利亚五经的年代大约在西元前500多年,而这本五经大约在西元前400多年被带到埃及,成为七十士译本根据的文本。虽然撒玛利亚人声称自己拥有的经文抄本可以追溯到亚伦曾孙亚比书代上 6:3-4,这样的说法鲜有学者接受,但是撒玛利亚五经的年代应该是远早于目前自由学者主张摩西五经的着作时间。且撒玛利亚人与被掳归回的犹太人关系紧张拉 4:1;尼 4:1-2,不可能抄袭被掳归回后写出来的宗教文献。因此撒玛利亚五经的存在更是证明五经的成书应该是在南北两国分裂之前。

(五)许多学者认为约西亚王统治期间,圣殿中找出来的律法书就是申命记王下 23:1-3。当然,这样的看法并非是学者间的共识,但曾经是流行一时的看法。也有人认为申命记是北国的律法,后来被带到南国犹大加以编修。

(六)传统上用申 1:3「出埃及第四十年十一月初一日」当成是本书开始着作的时间,这是以色列旷野漂流的最后一个月。依据申 34:1,8的记载,申命记是摩西在摩押平原向以色列人讲的话。

三、特色:

(一)在地位上,出埃及记是五经的核心,创世记可以说是出埃及记的追溯,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可以说是出埃及记的延续。而出埃及记、利未记与民数记关系更是密不可分。

(二)申命记的希伯来书名是取其前两字「这些话语」,而希腊文书名是「重述律法」的意思,这是七十士译本对申 17:18「抄录一本」的解释。

(三)申命记是摩西五经的最后一卷,也被当成是律法书的最高点。这卷书被现代学者当成是「申命历史」(申命记、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上下与列王纪上下)的第一卷书。传统上这本书被当成是「摩西的遗嘱」。

(四)申命记多处提到作者是摩西:1:1;5:1;27:1,11;29:2等。

(五)事实上申命记也是一本历史书,接续民数记的记载直到摩西去世、约书亚接下领袖的位置。该书也是讲道集,记录摩西长篇对以色列人的讲道。

(六)申命记与约书亚记都引用利未记,但是利未记没有引用申命记与约书亚记,由此可见利未记成书时间应该比申命记与约书亚记早。

(七)耶稣多次引用申命记,尤其在面对么鬼试探的时候,特别引用申命记的经文回应魔鬼的引诱。太 4:3-4;申 8:3太 4:7;申 6:16太 4:10申 6:13。对付律法师的试探时,也是引申 6:5。彼得在圣殿的讲词中,清楚的引用申 18:15-19来指出耶稣就是那位兴起来要像摩西般有权威的先知(徒 3:22-23)。保罗在对罗马人讲论到藉信基督称义的道理时,是引用申 30:12-14,来表白使徒所传信主的道(罗 10:6-8)。在他论到传福音的人靠福音养生时(林前 9:9),亦是引用申命记的话,说明牧者要靠所牧养的来获得吃喝(申 25:4)。至于审判犯罪的人,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的话(林后 13:1),也是引自申 19:15。事实上新约引用申命记超过80次,只有约翰福音、歌罗西书、帖撒罗尼迦前书、提摩太后书、彼得前后书没有引用申命记。

(八)申命记某些段落中用「你」,而另一些段落用「你们」来指「以色列人」。这种单复数混用的方式,引发许多学者的讨论,并藉以认定申命记的经文来源。不过也有学者认为这仅仅是文学上的修辞方式导致的差异,并非真正有资料来源的差异。

(九)「今日」是申命记的「钥词」,提醒以色列人面对进入迦南地的转捩点。

(十)申命记中完全没有提及「圣殿」。虽然中央圣所的观念出现在本卷书中,但没有提及圣殿。中央圣所可以是任何神认可的敬拜中心。

(十一)本书是圣经中第一次论到「挂在木头上」的死刑,(申 21:22-23),基督的死就是这种「被咒诅的死」徒 5:30;10:39;加 3:13。

(十二)申命记算是保存相当良好的旧约经文,死海古卷与其他古代抄本译本都与马所拉经文相当近似。死海古卷中有29份申命记抄本(包含碎片)。

四、文体:

(一)本书的核心是12:1-25:19的法典。

(二)本书是以摩西对以色列人的三篇讲道组成,第一篇在1:6-3:29第二篇在第五章到二十八章,第三篇在二十九到三十章。其中第一、三篇比较短,第二篇比较长。

(三)申命记的架构,与当时的法典与条约有类似之处。都有「引言」、「条约」、「祝福与咒诅」这些部分。

(四)申命记中的律法,可以被分为绝对性(如:14:22;15:1,19)和条件式(或称案例式)的律法(如:22:6-7;23:21-25;24:10-12)。

(五)本书温习过去所走的路程,温习过去所有的经历,温习过去所参与的争战,特别是温习过去所领受的律法。本书除了温习过去之外,也预言将来。申 18:15-19论到有一位将要来的先知,就是指耶稣基督。(约 1:45; 徒 3:22-23; 7:37)以外,还有对于以色列人的预言:自从进了迦南地以后,他们要如何不信、离弃神、招受灾祸、分散天下,后来要如何悔改,主要降临招回以色列人,最后他们必得复兴、蒙大福。

五、写作目的:

(一)大部分人认为「重申上帝的律法语诫命」就是本书的主要目的。除了重申之外,摩西也给律法作了增订(申 4:44-26);然后以「尽心、尽性,谨守遵行」的庄严誓词作结(申 26:16-19),重订了神与新一代之间的盟约(申 29:10-15)。

(二)出埃及的第一代以色列人已经几乎全部过世,第二代的以色列人即将进入迦南地。摩西劝戒新一代的以色列人不要重蹈上一代的覆辙,与上帝建立健全蒙福的关系。书里有一小部分篇幅追述以色列民族的历史,又用最后一部分记下摩西临终的赠言和祝福,以及约书亚的被立为新领袖。

(三)从内容看,本书是摩西为将进入迦南地的以色列民,更新他们与神所立的约。包含以下几点重要的内容:

1.提醒百姓,他们是蒙神拯救,才能离开埃及奴隶生活的。申 4申 5

2.提醒百姓,神应许之地丰盛美好,为流奶与蜜之地。申 6:3

3.提醒以色列人的特殊身分,他们是蒙神救赎,「特作神的子民」。申 7:6

4.提醒百姓,神为他们安排了一个敬拜中心。他们应该定时在那里敬拜神。申 12:5-11

5.提醒百姓,他们必须遵行神所颁布的律法。不然,刑罚便临到。

6.最后,应许以色列人,若遵守神的约,一定得到祝福。申 4:40;7:13

六、出埃及年代问题与考古发现:目前,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间,主要有西元前1446年与1290年两种看法

(一)出埃及时间于西元前1446年

1.王上 6:1记载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后四百八十年,所罗门作以色列王第四年西弗月,就是二月,开工建造耶和华的殿。这一年一般认为是西元前966年,于是出埃及就是 966+480=1446年了。当然,也有人认为这480年是用12代计算出来的,并非精确的480年。

2.士 11:26提及以色列人住在迦南地,已经有三百年了,尚未征服整个迦南地。

3.如果此说正确,那以色列人出埃及就是埃及第十八王朝(西元前1580-1314年),杜得模西士三世(Tuthmosis III)就是开始压迫以色列人的法老(西元前1482-1450年),亚门诺斐斯二世(Amenophis II)就是释放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法老(西元前1450-1426年)。

(二)出埃及时间于西元前1290或1220年

1.1:11记载的「兰塞」是第十九王朝(西元前1314-1194年)开创者的名字。因此不太可能第十八王朝的都市用第十九王朝君王的名字当名称。埃及的文献记载兰塞是兰塞二世(西元前1290-1224年)所建。

2.考古学家发现西元前第十三世纪(西元前1200-1299年)迦南地有大批外敌侵入的毁灭痕迹。

3.出 12:40说「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也可以与亚伯拉罕、雅各等族长生存的年代作为对照。

4.文献记载埃及第十五王朝时期,有一批「哈皮鲁人」进入埃及,一般认为这批人也包含雅各一行。而第十五王朝是外族西克索人统治,因此到了第十七、十八王朝,政权回到埃及人手里的时候,就「不认识」约瑟了。

5.一般认为以东和摩押可能要到西元前十三世纪,才成为有势力的王国,足以抵挡以色列人穿越其国境。

6.出 12:40-41都说「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一般认为雅各、约瑟都是西克索人统治(西元前1730-1580年)时期进入埃及,所以等到西克索人被赶走,以色列人就受迫害了。而就算约瑟是西元前1730年进入埃及,1730-430=1300年,应该也要西元前1300以后出埃及才可能。当然,如果约瑟并非在西克索人统治时期进入埃及,那这个假设就不成立了。

7.如果此说正确,那以色列人出埃及就是埃及第十九王朝(西元前1314-1194年),塞提一世(Seti I)就是开始压迫以色列人的法老(西元前1312-1289年),兰塞二世(Rameses II)就是释放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法老(西元前1290-1224年)。或兰塞二世是压迫以色列人的法老,马尼他(Merenptah)西元前1224-1214年是释放的法老。

(三)重要考古证据:

1.西元前第十三世纪(12xx年)的埃及马尼他石碑 Merneptah stela提到「以色列」,其中记载「法老击败了亚实基伦、基色、雅罗安、以色列等民族的军队」。可见当时以色列人已经在迦南地是一个稳定的国族了。马尼他法老在位时期是西元前1224-1214年,因此最晚到1214年以前,以色列人已经进入迦南地了。不过当时的以色列人看起来还是一个游牧民族。

2.考古学家发现西元前第十三世纪(西元前1200-1299年)迦南地有大批外敌侵入的毁灭痕迹。但J.J. Bimson证明实际上迦南地有十三与十六世纪两个毁灭层,而传统认为是十六世纪的那个毁灭层实际应该是十五世纪的毁灭层,且与约书亚记记载的城市一致。

(四)我们的看法:

1.单单依赖考古证据要决定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年代非常困难,因为考古上没有发现,并不代表事情没有发生。而目前的考古资料又相当的缺乏,许多考古遗址的挖掘也还不是很完整(如果遗址与现代的都市重叠,则挖掘更为困难)。

2.至少透过马尼他石碑可以确定西元前1214年以前,以色列人已经出埃及进入迦南了,由于以色列人在旷野漂流40年,因此西元前1220年的说法是比较不可能的。因为马尼他石碑是把以色列人与迦南地的民族并列,并非是法老追击以色列人的纪录。

3.至于究竟是西元前1290年还是西元前1446年出埃及,由目前的资料实在是难以确认,虽然众多考古资料显示西元前1290年可能是出埃及的时间,但目前的资料也不足以否认西元前1446年可能是出埃及的时间。

七、钥节

(一)惟愿他们存这样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诫命,使他们和他们的子孙,永远得福。(申 5:29)

(二)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申 6:4-5)

(三)以色列啊,现在耶和华你神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敬畏耶和华你的神,遵行他的道,爱他,尽心尽性事奉他,遵守他的诫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为要叫你得福。(申 10:12-13)

(四)看哪,我今日将祝福与咒诅的话,都陈明在你们面前。你们若听从耶和华你们神的诫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们的,就必蒙福。你们若不听从耶和华你们神的诫命,偏离我今日所吩咐你们的道,去事奉你们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就必受祸。(申 11:26-28)

(五)你若留意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谨守遵行他的一切诫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他必使你超乎天下万民之上。(申 28:1)

参考资料:

1.「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申命记」, 汤普森着,李永明译,校园出版社。

2.「天道圣经注释--申命记」,刘少平着,天道出版社。

3.「每日研经丛书--申命记注释」,培恩着, 张国华译,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4.「新国际版研读本圣经」,更新传道会。

5.「启导本圣经」,海天书楼。

6.「新译本圣经研读版」,环球圣经公会。

7.「旧约圣经背景注释」,华尔顿、麦修斯、夏瓦拉斯着,李永明、徐成德、黄枫皓译,校园出版社。

8.「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The Book of Deuteronomy」,Peter C. Craigie.

9.「中文圣经注释--申命记」,丘恩处着,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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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原文 · 展开核对

1“耶和华—你神将列国之民剪除的时候,耶和华—你神也将他们的地赐给你,你接着住他们的城邑并他们的房屋,

2就要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分定三座城。

3要将耶和华—你神使你承受为业的地分为三段;又要预备道路,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去。

4“误杀人的逃到那里可以存活,定例乃是这样:凡素无仇恨,无心杀了人的,

5就如人与邻舍同入树林砍伐树木,手拿斧子一砍,本想砍下树木,不料,斧头脱了把,飞落在邻舍身上,以致于死,这人逃到那些城的一座城,就可以存活,

6免得报血仇的,心中火热追赶他,因路远就追上,将他杀死;其实他不该死,因为他与被杀的素无仇恨。

7所以我吩咐你说,要分定三座城。

8耶和华—你神若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扩张你的境界,将所应许赐你列祖的地全然给你,

9你若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的这一切诫命,爱耶和华—你的神,常常遵行他的道,就要在这三座城之外,再添三座城,

10免得无辜之人的血流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流血的罪就归于你。

11“若有人恨他的邻舍,埋伏着起来击杀他,以致于死,便逃到这些城的一座城,

12本城的长老就要打发人去,从那里带出他来,交在报血仇的手中,将他治死。

13你眼不可顾惜他,却要从以色列中除掉流无辜血的罪,使你可以得福。”

14“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承受为业之地,不可挪移你邻舍的地界,那是先人所定的。”

15“人无论犯什么罪,作什么恶,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定案。

16若有凶恶的见证人起来,见证某人作恶,

17这两个争讼的人就要站在耶和华面前,和当时的祭司,并审判官面前,

18审判官要细细地查究,若见证人果然是作假见证的,以假见证陷害弟兄,

19你们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20别人听见都要害怕,就不敢在你们中间再行这样的恶了。

21你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