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经

全本圣经中文注释,按章节一起查考。

申命记第15章查经:豁免债务、释放仆役与头生牲畜

章节导读

七年豁免不可成为拒绝借贷的借口;经文既陈明守约下无穷人的理想,也承认穷人不断,因此要求持续帮补。公的头生牛羊分别为圣,不可役使;有残疾者不可献祭,却可在城中吃,仍不得吃血。

豁免与向穷人松手

七年豁免不可成为拒绝借贷的借口;经文既陈明守约下无穷人的理想,也承认穷人不断,因此要求持续帮补。 申命记 15:1–11

六年服役后的自由与馈赠

希伯来男女服役六年后应自由离去,主人不可使其空手;自愿留居另有礼仪,背景为以色列曾在埃及受奴役。 申命记 15:12–18

头生牲畜的献用分别

公的头生牛羊分别为圣,不可役使;有残疾者不可献祭,却可在城中吃,仍不得吃血。 申命记 15:19–23

本章目录与导读

申命记 15:1–11

(四)债务豁免与释放奴隶的相关条例15:1-23

1.债务豁免的条例 15:1-11

出 23:10-11;利 25:2-7记载安息年的条例,主要是指着土地的休耕,此处则是债务的免除。

除了以色列以外,巴比伦的律法也有类似的豁免规定。

「每逢七年末一年」:直译是「七年的结束」。不一定是一整年,犹太人的解经书认为是「七年最后一天太阳下山时起算」。

「豁免」:「免除债务」。

「定例」:「话语」。

「债」:「借出之物」。

「追讨」:「强求」、「强索」。

「松」:「失去」、「释放」。

「手」:「手」、「力量」、「权势」。

「松手豁免了」:原文没有「豁免了」一字。意义是「你的手向你的弟兄松开」。

利 25:10的禧年是规定「不动产」要归回原主,此处是规定免除「动产」的债务。而且是「完全豁免债务」,不是「豁免利息」一类的部分减债规定。

这项命令主要应该是希望同族弟兄间彼此照顾,不过「有借有还」才应该是行事合理,而不是故意恶待外邦人。

「大大赐福」:重复两次「祝福」,加强语气用。

「必借」:Hiphil,「叫人拿出东西作抵押」。

「借贷」:Qal,「拿抵押物, 给人当头(抵债)」。

「管辖」:「支配」、「统治」。 你必「管辖」是完成式,他们不能「管辖你」是未完成式。

「忍着」心:「使顽固」、「使坚定」。

「揝着」手:「封闭」。

「松开」手:连续两个「开」,加强语气用。

「补」:「足够」、「充分」。

心里起「恶」念:「卑鄙的小人」、「恶事」。

「恶念」:直译是「比利亚的言论」。

「恶眼」:希伯来成语,「吝啬」的意思。

「总要给他」:连续两个「给」,加强语气用。

心里不可「愁烦」:「悲伤」、「有害的」、「令人讨厌的」。

就算有强制豁免的律法,但是如果富有的人都不愿意借钱给贫穷的人,空有豁免的条例也没用。不过似乎也不能用法律强迫人借钱,所以15:7-11用呼吁的方法,希望富有的人可以慷慨帮助穷苦的人。

「那地上」:「那地中间」。

15:11似乎与15:4相冲突,但事实上15:11指的是「现状」,而15:4是希望透过以色列人进入那地,可以用「慷慨」改变那地的「现状」。

在财务上善待弟兄,除了以行动给予帮助外,心里也必须甘心乐意。

「对穷人慷慨」的信息,大概是现今教会中最少听见的信息,恐怕比「对上帝慷慨(十一奉献)」的信息还少。但此处要我们对「弟兄」慷慨,我们是应该要好好检讨自己的财务规划。

路 6:34-35耶稣也讲了类似的观念。

申命记 15:12–18

2.释放奴隶的条例 15:12-18

出 21:2-6也提及释放奴隶的规定。

「希伯来」:「来自远处的人」。

这名称可能与希伯有关创 10:21;11:14,16,希伯是闪的后代,是亚伯拉罕的祖先,他被称为希伯来人创 14:13。

埃及人称以色列人为希伯来人,可能是对他们作奴仆的一种讥讽;非利士人称以色列人为希伯来人,旧约只有约拿一次自称为希伯来人〔的先知〕。

「服事你六年」:并非是安息年的七年轮回,而是实在的当奴隶六年。

「出去」:「释放」、「送走」。

「空手」:「徒然」、「空虚」。

「使他空手而去」:「徒劳地送走他」、「无实质地送走他」。

「多多地」:字义是「作华丽的项链」。连续两次以强调要「为他佩挂项链」(「多多给予」的喻意说法)。

「多多地给他」:直译为「你要为他挂上贵重的项链」,意即重重地赏赐他。

15:13-14特别规定要让奴隶离开时,必须多给他礼物。因为大概都是因为债务问题,希伯来人才需要把自己卖给希伯来人当作奴隶(不是战俘)。如果奴隶空手离开主人,大概很快又会因为财务问题回来当奴隶了。只有让奴隶离开时,能有一些财务上的礼物,才可能让奴隶脱离贫困。

申 15:14当赐福别人,因为神也赐福予我们。

「记念」:「记得」、「回想」。

15:15是说明善待奴隶的动机是因为以色列人以前在埃及也做过奴隶,上帝让他们脱离奴隶的身份,因此今日也要让同胞中的奴隶可以脱离奴隶的身份,并且避免让他们重新落入奴隶的状态中。

申 15:14-15在善待奴婢一事上,经文不断提到以色列人自身的经历—神赐福,神救赎。因此,回想神的赐福与救赎,能帮助我们善待群体当中较为弱势的人。

「很好」:「良善的」、「美好的」。

「锥子」:「尖钻」。

「难事」:「艰难」、「艰苦」。

「不可以为难事」:「在你眼中不可当作难事」、「在你眼中不可看为困难」。

「较比雇工的工价多加一倍了」:意思是希伯来奴隶的工作代价等于雇工的两倍,雇主已经用便宜的价格取得劳力了。

施行豁免、释放奴隶都需要付上代价,在申命记中这段记载中,执行豁免与释放奴隶背后的基本动机是「耶和华必定赐福」,这观念共出现在五处地方申 15:4-5,6,10,14,18。

申命记 15:19–23

3.头生牲畜的条例 15:19-23

「头生的,凡是公的,都要分别为圣」:因为在埃及,耶和华救赎以色列每个头生的,免了他百姓受一切头生的被杀之灾,参出 13:1-2。出 22:30规定头生的牛羊应在出生后第八天献给神,但若居住地离敬拜中心太远,故规定为一年之内都可以去。

「分别为圣」:「分别」、「待之为圣」、「奉献」。

「耕地」:「工作」、「服事」。

「残疾」:「瑕疵」、「污点」、「缺陷」。

「献」:「屠宰」、「献祭」。

这一段的意思是头生的公牲畜就要献给神,不可拿来做任何经济用途(剪毛、工作等等)。献给神的方法就是15:20所记,在中央圣所献祭食用。但是头生的公牲畜如果有残疾,那就不可献祭,而要在城中吃掉。当然,不可吃血。

有学者认为这三项律例都跟「社会财富均衡」和「脱贫」有关,若仅归纳前两项律例(豁免年与释放奴隶)似乎可得出此结论,然而申命记将「头生牲畜」的律例与前两者放在一起时,这里的重点似乎是教导以色列人应对财产有正确的态度。对财产不要过度眷恋,要能藉着这些神所赐的善待其他穷困者,也能将财产分别为圣,所以重点应不是处理「经济问题」,而是明白拥有财物的重点是「神所赐」;然而,若能有这样的态度生活,确实能够改善社会经济不公的情况(次要目标)。

申命记 · 本卷导读

申命记研经资料

零、背景:

一、五经:包括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

(一)地位:犹太人视「五经」为旧约最重要的一部份,其权威与神圣性,远远超过「先知书」与「圣卷」。

(二)五经的形式:这五经应该是同一部书,但是篇幅太长,无法用一个皮卷抄完,所以分成五个部份。但其间有相当的关联性。

(三)底本说:

1.十八世纪之前,绝大部分人都接受摩西是五经的作者。

2.1750年起,学者开始提出底本说,用称呼上帝名字的差异将五经的来源分为E (称上帝为「伊罗兴」的经文)、J(称上帝为「耶和华」的经文)、P(来自「祭司阶层」的经文)、D(申命记学派的经文)。

(1)J典、耶典:大约是在西元前950-850年,由一位南方的作家写的。

(2)E典、伊典:大约是西元前850-750年,可能是亚哈时代的一位先知所写。被认为跟北国比较有关。西元前721-650年间有人将J与E合成一本。

(3)D典、申典:可能成书于西元前690-630年,希西家时代。执笔者是一群由北国逃亡到南国的人。

(4)P典、祭典:西元前520-500年,被掳后的作品。

3.底本说的学者认为西元前450年,一位或多位祭司将上述四种底本编成现有的五经(文士以斯拉可能参与编纂的工作)。

4.底本说的根据:

(1)不同的名字:Elohim、Yahweh、Yahweh Elohim,且出 6:3 指出耶和华(Yahweh)一名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未曾知道的,因此出现「耶和华」的名字应该属于后期的作品。不过最近发现当地的一些文献,也不少用不同的名字称呼同一位神(参考「天道圣经注释」,卷一)。

(2)矛盾的记载:例如「别是巴」与「伯特利」的两种出处。

(3)重复的记载:许多情节接近的事情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表明不是同一个人的手笔。

(4)超然的思想:认为摩西时代不可能有一神观的看法。有人认为摩西时代没有文字。不过考古发现摩西前一千五百年人类就有文字,出身于埃及皇宫的摩西不可能不会用文字。

(5)申命记和约西亚:认为约西亚年间所寻获的律法书就是「申命记」,因此申命记(申典)是为了支援约西亚改革才写的,属于西元前第七世纪的作品。

(6)写作风格不同,神学思想不同....等等。

5.后来的发展整理:五经发展过程:a.口传资料零碎流传 西元前1800-1200年b.口传资料依主题编纂 西元前1200-1000年c.耶典编成 西元前950年d.伊典编成 西元前850年e.耶典、伊典合成一本 西元前第八世纪f.申典编成 西元前621年g.祭典编成 西元前550年以后h.五经编成 西元前400年

6.近期的研究:许多学者认为P典并非一个独立的文件,而是后来编者编修的痕迹罢了。越来越多人怀疑到底有没有E典的存在,整个创世记也可以当成只有J典的作者是主要作者。

(四)作者是摩西说:有不少学者认同这种说法。

1.证据:

(1)五经中有不少经文指出摩西曾写下上帝吩咐他的话,如:出 17:14; 24:4; 34:27; 民 33:2; 申 31:9,24。

(2)五经中有一些经文反映摩西时代的背景。

(3)新旧约经文都提到律法是摩西写的:书 8:31; 23:6;士 3:4; 王上 2:3;路 24:44; 约 5:46-47。

(4)百分之五十的「五经」跟摩西有关。

(5)五经中显示许多原料与走兽跟埃及和西奈有关,而是迦南地很稀有或没有的。

2.注意事项:

(1)摩西很可能参考或使用了其他的文献与资料,也有可能花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或分许多次写成。因此底本说的研究也并非全然不可信。

(2)五经在编入正典之前很可能经过摩西以后的编辑编纂或修订,以帮助后期的读者了解作者原来的意思。因此有些显然是摩西以后的文字内容可能就是这样加入的。

(3)古代的着作流传后世,如果被修正、编辑,编者或修订者并不会留下自己的名字。因此五经可能虽经过修订还是归于作者摩西名下。

(五)最早期的资料(创 11以前)应该是口传的,后来经过摩西或其他人编辑而成。

(六)申命记记载摩西死亡和埋葬详细的细节,还有民 12:3 提到对摩西的高度推崇看似也不像是摩西自己写的。

二、写作时间:

(一)摩西五经和书 1:4对迦南地边界的描述,与西元前二千埃及文献对迦南地的了解相符。

(二)如果摩西是作者,那本书大约完成于摩西带领以色列人进入摩押平原,准备进入迦南地之前,因此着作时间约为西元前1410年。

(三)考古学家在Timna 亭纳发现一条西元前十二世纪的铜蛇民 21,和米甸人用作神龛的帐幕。

(四)撒玛利亚五经是王下 17:24-28记载被带到撒玛利亚的移民(西元前681-669年左右)之敬拜基础。撒玛利亚五经的年代大约在西元前500多年,而这本五经大约在西元前400多年被带到埃及,成为七十士译本根据的文本。虽然撒玛利亚人声称自己拥有的经文抄本可以追溯到亚伦曾孙亚比书代上 6:3-4,这样的说法鲜有学者接受,但是撒玛利亚五经的年代应该是远早于目前自由学者主张摩西五经的着作时间。且撒玛利亚人与被掳归回的犹太人关系紧张拉 4:1;尼 4:1-2,不可能抄袭被掳归回后写出来的宗教文献。因此撒玛利亚五经的存在更是证明五经的成书应该是在南北两国分裂之前。

(五)许多学者认为约西亚王统治期间,圣殿中找出来的律法书就是申命记王下 23:1-3。当然,这样的看法并非是学者间的共识,但曾经是流行一时的看法。也有人认为申命记是北国的律法,后来被带到南国犹大加以编修。

(六)传统上用申 1:3「出埃及第四十年十一月初一日」当成是本书开始着作的时间,这是以色列旷野漂流的最后一个月。依据申 34:1,8的记载,申命记是摩西在摩押平原向以色列人讲的话。

三、特色:

(一)在地位上,出埃及记是五经的核心,创世记可以说是出埃及记的追溯,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可以说是出埃及记的延续。而出埃及记、利未记与民数记关系更是密不可分。

(二)申命记的希伯来书名是取其前两字「这些话语」,而希腊文书名是「重述律法」的意思,这是七十士译本对申 17:18「抄录一本」的解释。

(三)申命记是摩西五经的最后一卷,也被当成是律法书的最高点。这卷书被现代学者当成是「申命历史」(申命记、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上下与列王纪上下)的第一卷书。传统上这本书被当成是「摩西的遗嘱」。

(四)申命记多处提到作者是摩西:1:1;5:1;27:1,11;29:2等。

(五)事实上申命记也是一本历史书,接续民数记的记载直到摩西去世、约书亚接下领袖的位置。该书也是讲道集,记录摩西长篇对以色列人的讲道。

(六)申命记与约书亚记都引用利未记,但是利未记没有引用申命记与约书亚记,由此可见利未记成书时间应该比申命记与约书亚记早。

(七)耶稣多次引用申命记,尤其在面对么鬼试探的时候,特别引用申命记的经文回应魔鬼的引诱。太 4:3-4;申 8:3太 4:7;申 6:16太 4:10申 6:13。对付律法师的试探时,也是引申 6:5。彼得在圣殿的讲词中,清楚的引用申 18:15-19来指出耶稣就是那位兴起来要像摩西般有权威的先知(徒 3:22-23)。保罗在对罗马人讲论到藉信基督称义的道理时,是引用申 30:12-14,来表白使徒所传信主的道(罗 10:6-8)。在他论到传福音的人靠福音养生时(林前 9:9),亦是引用申命记的话,说明牧者要靠所牧养的来获得吃喝(申 25:4)。至于审判犯罪的人,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的话(林后 13:1),也是引自申 19:15。事实上新约引用申命记超过80次,只有约翰福音、歌罗西书、帖撒罗尼迦前书、提摩太后书、彼得前后书没有引用申命记。

(八)申命记某些段落中用「你」,而另一些段落用「你们」来指「以色列人」。这种单复数混用的方式,引发许多学者的讨论,并藉以认定申命记的经文来源。不过也有学者认为这仅仅是文学上的修辞方式导致的差异,并非真正有资料来源的差异。

(九)「今日」是申命记的「钥词」,提醒以色列人面对进入迦南地的转捩点。

(十)申命记中完全没有提及「圣殿」。虽然中央圣所的观念出现在本卷书中,但没有提及圣殿。中央圣所可以是任何神认可的敬拜中心。

(十一)本书是圣经中第一次论到「挂在木头上」的死刑,(申 21:22-23),基督的死就是这种「被咒诅的死」徒 5:30;10:39;加 3:13。

(十二)申命记算是保存相当良好的旧约经文,死海古卷与其他古代抄本译本都与马所拉经文相当近似。死海古卷中有29份申命记抄本(包含碎片)。

四、文体:

(一)本书的核心是12:1-25:19的法典。

(二)本书是以摩西对以色列人的三篇讲道组成,第一篇在1:6-3:29第二篇在第五章到二十八章,第三篇在二十九到三十章。其中第一、三篇比较短,第二篇比较长。

(三)申命记的架构,与当时的法典与条约有类似之处。都有「引言」、「条约」、「祝福与咒诅」这些部分。

(四)申命记中的律法,可以被分为绝对性(如:14:22;15:1,19)和条件式(或称案例式)的律法(如:22:6-7;23:21-25;24:10-12)。

(五)本书温习过去所走的路程,温习过去所有的经历,温习过去所参与的争战,特别是温习过去所领受的律法。本书除了温习过去之外,也预言将来。申 18:15-19论到有一位将要来的先知,就是指耶稣基督。(约 1:45; 徒 3:22-23; 7:37)以外,还有对于以色列人的预言:自从进了迦南地以后,他们要如何不信、离弃神、招受灾祸、分散天下,后来要如何悔改,主要降临招回以色列人,最后他们必得复兴、蒙大福。

五、写作目的:

(一)大部分人认为「重申上帝的律法语诫命」就是本书的主要目的。除了重申之外,摩西也给律法作了增订(申 4:44-26);然后以「尽心、尽性,谨守遵行」的庄严誓词作结(申 26:16-19),重订了神与新一代之间的盟约(申 29:10-15)。

(二)出埃及的第一代以色列人已经几乎全部过世,第二代的以色列人即将进入迦南地。摩西劝戒新一代的以色列人不要重蹈上一代的覆辙,与上帝建立健全蒙福的关系。书里有一小部分篇幅追述以色列民族的历史,又用最后一部分记下摩西临终的赠言和祝福,以及约书亚的被立为新领袖。

(三)从内容看,本书是摩西为将进入迦南地的以色列民,更新他们与神所立的约。包含以下几点重要的内容:

1.提醒百姓,他们是蒙神拯救,才能离开埃及奴隶生活的。申 4申 5

2.提醒百姓,神应许之地丰盛美好,为流奶与蜜之地。申 6:3

3.提醒以色列人的特殊身分,他们是蒙神救赎,「特作神的子民」。申 7:6

4.提醒百姓,神为他们安排了一个敬拜中心。他们应该定时在那里敬拜神。申 12:5-11

5.提醒百姓,他们必须遵行神所颁布的律法。不然,刑罚便临到。

6.最后,应许以色列人,若遵守神的约,一定得到祝福。申 4:40;7:13

六、出埃及年代问题与考古发现:目前,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间,主要有西元前1446年与1290年两种看法

(一)出埃及时间于西元前1446年

1.王上 6:1记载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后四百八十年,所罗门作以色列王第四年西弗月,就是二月,开工建造耶和华的殿。这一年一般认为是西元前966年,于是出埃及就是 966+480=1446年了。当然,也有人认为这480年是用12代计算出来的,并非精确的480年。

2.士 11:26提及以色列人住在迦南地,已经有三百年了,尚未征服整个迦南地。

3.如果此说正确,那以色列人出埃及就是埃及第十八王朝(西元前1580-1314年),杜得模西士三世(Tuthmosis III)就是开始压迫以色列人的法老(西元前1482-1450年),亚门诺斐斯二世(Amenophis II)就是释放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法老(西元前1450-1426年)。

(二)出埃及时间于西元前1290或1220年

1.1:11记载的「兰塞」是第十九王朝(西元前1314-1194年)开创者的名字。因此不太可能第十八王朝的都市用第十九王朝君王的名字当名称。埃及的文献记载兰塞是兰塞二世(西元前1290-1224年)所建。

2.考古学家发现西元前第十三世纪(西元前1200-1299年)迦南地有大批外敌侵入的毁灭痕迹。

3.出 12:40说「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也可以与亚伯拉罕、雅各等族长生存的年代作为对照。

4.文献记载埃及第十五王朝时期,有一批「哈皮鲁人」进入埃及,一般认为这批人也包含雅各一行。而第十五王朝是外族西克索人统治,因此到了第十七、十八王朝,政权回到埃及人手里的时候,就「不认识」约瑟了。

5.一般认为以东和摩押可能要到西元前十三世纪,才成为有势力的王国,足以抵挡以色列人穿越其国境。

6.出 12:40-41都说「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一般认为雅各、约瑟都是西克索人统治(西元前1730-1580年)时期进入埃及,所以等到西克索人被赶走,以色列人就受迫害了。而就算约瑟是西元前1730年进入埃及,1730-430=1300年,应该也要西元前1300以后出埃及才可能。当然,如果约瑟并非在西克索人统治时期进入埃及,那这个假设就不成立了。

7.如果此说正确,那以色列人出埃及就是埃及第十九王朝(西元前1314-1194年),塞提一世(Seti I)就是开始压迫以色列人的法老(西元前1312-1289年),兰塞二世(Rameses II)就是释放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法老(西元前1290-1224年)。或兰塞二世是压迫以色列人的法老,马尼他(Merenptah)西元前1224-1214年是释放的法老。

(三)重要考古证据:

1.西元前第十三世纪(12xx年)的埃及马尼他石碑 Merneptah stela提到「以色列」,其中记载「法老击败了亚实基伦、基色、雅罗安、以色列等民族的军队」。可见当时以色列人已经在迦南地是一个稳定的国族了。马尼他法老在位时期是西元前1224-1214年,因此最晚到1214年以前,以色列人已经进入迦南地了。不过当时的以色列人看起来还是一个游牧民族。

2.考古学家发现西元前第十三世纪(西元前1200-1299年)迦南地有大批外敌侵入的毁灭痕迹。但J.J. Bimson证明实际上迦南地有十三与十六世纪两个毁灭层,而传统认为是十六世纪的那个毁灭层实际应该是十五世纪的毁灭层,且与约书亚记记载的城市一致。

(四)我们的看法:

1.单单依赖考古证据要决定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年代非常困难,因为考古上没有发现,并不代表事情没有发生。而目前的考古资料又相当的缺乏,许多考古遗址的挖掘也还不是很完整(如果遗址与现代的都市重叠,则挖掘更为困难)。

2.至少透过马尼他石碑可以确定西元前1214年以前,以色列人已经出埃及进入迦南了,由于以色列人在旷野漂流40年,因此西元前1220年的说法是比较不可能的。因为马尼他石碑是把以色列人与迦南地的民族并列,并非是法老追击以色列人的纪录。

3.至于究竟是西元前1290年还是西元前1446年出埃及,由目前的资料实在是难以确认,虽然众多考古资料显示西元前1290年可能是出埃及的时间,但目前的资料也不足以否认西元前1446年可能是出埃及的时间。

七、钥节

(一)惟愿他们存这样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诫命,使他们和他们的子孙,永远得福。(申 5:29)

(二)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申 6:4-5)

(三)以色列啊,现在耶和华你神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敬畏耶和华你的神,遵行他的道,爱他,尽心尽性事奉他,遵守他的诫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为要叫你得福。(申 10:12-13)

(四)看哪,我今日将祝福与咒诅的话,都陈明在你们面前。你们若听从耶和华你们神的诫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们的,就必蒙福。你们若不听从耶和华你们神的诫命,偏离我今日所吩咐你们的道,去事奉你们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就必受祸。(申 11:26-28)

(五)你若留意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谨守遵行他的一切诫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他必使你超乎天下万民之上。(申 28:1)

参考资料:

1.「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申命记」, 汤普森着,李永明译,校园出版社。

2.「天道圣经注释--申命记」,刘少平着,天道出版社。

3.「每日研经丛书--申命记注释」,培恩着, 张国华译,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4.「新国际版研读本圣经」,更新传道会。

5.「启导本圣经」,海天书楼。

6.「新译本圣经研读版」,环球圣经公会。

7.「旧约圣经背景注释」,华尔顿、麦修斯、夏瓦拉斯着,李永明、徐成德、黄枫皓译,校园出版社。

8.「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The Book of Deuteronomy」,Peter C. Craigie.

9.「中文圣经注释--申命记」,丘恩处着,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代号说明:「●」:经文注释「◎」:个人感想与应用「○」:相关经文「☆」:特殊注意事项

经文原文 · 展开核对

1“每逢七年末一年,你要施行豁免。

2豁免的定例乃是这样:凡债主要把所借给邻舍的豁免了;不可向邻舍和弟兄追讨,因为耶和华的豁免[年]已经宣告了。

3若借给外邦人,你可以向他追讨;但借给你弟兄,无论是什么,你要松手豁免了。

4–5你若留意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这一切的命令,就必在你们中间没有穷人了(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耶和华必大大赐福与你。)

6因为耶和华—你的神必照他所应许你的赐福与你。你必借给许多国民,却不致向[他们]借贷;你必管辖许多国民,他们却不能管辖你。

7“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无论哪一座城里,你弟兄中若有一个穷人,你不可忍着心、揝着手不帮补你穷乏的弟兄。

8总要向他松开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给他,补他的不足。

9你要谨慎,不可心里起恶念,说:‘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你便恶眼看你穷乏的弟兄,什么都不给他,以致他因你求告耶和华,罪便归于你了。

10你总要给他,给他的时候心里不可愁烦;因耶和华—你的神必在你这一切所行的,并你手里所办的事上,赐福与你。

11原来那地上的穷人永不断绝;所以我吩咐你说:‘总要向你地上困苦穷乏的弟兄松开手。’”

12“你弟兄中,若有一个希伯来男人或希伯来女人被卖给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就要任他自由出去。

13你任他自由的时候,不可使他空手而去,

14要从你羊群、禾场、酒榨之中多多地给他;耶和华—你的神怎样赐福与你,你也要照样给他。

15要记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耶和华—你的神将你救赎;因此,我今日吩咐你这件事。

16他若对你说:‘我不愿意离开你’,是因他爱你和你的家,且因在你那里很好,

17你就要拿锥子将他的耳朵在门上刺透,他便永为你的奴仆了。你待婢女也要这样。

18你任他自由的时候,不可以为难事,因他服事你六年,较比雇工的工价多加一倍了。耶和华—你的神就必在你所做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

19“你牛群羊群中头生的,凡是公的,都要分别为圣,归耶和华—你的神。牛群中头生的,不可用它耕地;羊群中头生的,不可剪毛。

20这头生的,你和你的家属,每年要在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在耶和华—你神面前吃。

21这头生的若有什么残疾,[就如]瘸腿的、瞎眼的,无论有什么恶残疾,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你的神;

22可以在你城里吃;洁净人与不洁净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与鹿一般。

23只是不可吃它的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