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圣经中文注释,按章节一起查考。
申命记第14章查经:分别生活、饮食与十分之一
章节导读
以色列既为耶和华的儿女和圣民,就不可为死者划身或剃光额发。每年土产十分之一带到所选之地欢宴,路远可换银;每三年的份则存城中供应利未人、寄居者、孤儿寡妇。
儿女身份与丧葬习俗
以色列既为耶和华的儿女和圣民,就不可为死者划身或剃光额发。 申命记 14:1–2
可吃与不可吃的食物
陆生、水生和飞行动物按古代礼仪分类,另有自死动物及奶煮山羊羔的规定;不能当作现代生物分类或人的价值等级。 申命记 14:3–21
敬拜分享与三年济贫
每年土产十分之一带到所选之地欢宴,路远可换银;每三年的份则存城中供应利未人、寄居者、孤儿寡妇。 申命记 14:22–29
申命记 14:3–21
2.可吃与不可吃的东西 14:3-21
此处记载的与利 11大致相同。
洁净与不洁净之食物的区分,可追溯到挪亚的时代创 7:2。至于挪亚时代怎样分别食物的洁净与不洁净,则无法确定。
Mary Douglas所提出的理论最为有说服力,她认为古以色列人认为的洁净与否并非用现代的卫生标准来理解,而是用「完整性」的观念来理解。她把不同的动物以天、地、海三个领域来划分,只要某动物完全合乎该领域的生活习惯(例如:饮食、爬行等等),这动物便是洁净。神创造的东西都是好的,只是不都是洁净,这样看来,洁净与否与某动物的道德没有关系,只是某动物不能象徵「完整性」。
「凡蹄分两瓣」:原文是「凡分蹄,就是蹄有裂开」。
简单地说:凡是蹄完全分开的反刍动物都可以吃,其他的都不洁净,不可吃。
「倒嚼」:「反刍之食物」。
骆驼因为没有完全分蹄(脚底部有肉垫),就不可吃。
「沙番」:字义是「石獾」。一般认为就是今天的蹄兔。蹄兔和兔子一般大小,与土拨鼠十分相似,尾小耳短,毛呈棕黄色,足有软掌,便于在岩石间跳跃行走。
〔以下解释参考张文亮老师的文章〕a.〈蹄分两瓣〉蹄分两瓣的动物有牛、羊、猪,蹄分两瓣使其承受压力的部位就分开,腿部的肌肉因此就比较软弱,走路很慢。马的蹄没有分成两瓣,是一整个的,因此跑步很快又不容易累。运动快的肌肉很强,组织硬,不容易煮熟。当以色列人出了埃及,行走在旷野沙漠中,不能吃马肉,因为不易煮熟。运动速度慢的动物,肉质纤维柔软,容易煮熟。b.〈倒嚼-反刍〉要吃会反刍,消化慢的动物,像是牛、羊。猪因不倒嚼,所以消化不好,排泄得快,这种排泄快的动物有种特性,就是会吃自己的粪便,因为排出的粪便中还有很多营养。c.〈倒嚼单瓣蹄与不倒嚼双瓣蹄〉不要吃骆驼,因为骆驼虽会反刍,但它的蹄是单瓣的,所以它可以吃很少食物走很远的路,又因是单瓣蹄,脚很有力,以至肉很难煮熟。d.〈无趐无鳞的鱼〉不要选无鳞的鱼,例如鲇鱼。无鳞的鱼会直接从皮肤吸收养分,没有经过过滤。如果食物从鱼的嘴进入,会经过鱼的胃、肠,经过杀菌和过滤,所以要选有鳞的鱼。e.〈乌鸦与鸵鸟〉乌鸦会吃腐烂的肉,是一种聪明、少数会使用工具的鸟,会把食物丢在马路中间,让车子压过,压烂了再去吃。但是乌鸦胃肠的PH值不够酸,所吃的腐肉中的细菌会进到其血液中。不要吃鸵鸟肉,因为它像猪一样,会吃自己的粪便。
沙番与兔子,都不是反刍动物,吃下东西不再反于口中倒嚼再咽下去。但是它们咬嚼食物的嘴部动作类似反刍,因此说它们为「倒嚼」。圣经的文体不是严格的科学论文,而是简单实用的一般性文章,符合当时民众的知识与判断能力。
猪这种生物西元前2500年以前就已经被美索不达米亚人饲养。
水生动物中有翅有鳞的列为一类,无翅无鳞的列为另一类。前者可吃,后者不可吃。包括虾蟹等甲壳类动物与贝类,都是不能吃的食物。
「翅」:「鳍」。
「鳞」:「鳞」。
此处列出二十种不洁的鸟类。大部分是食肉的猛禽,以及吃腐肉的生物。「蝙蝠」当然不是鸟类,不过当时的人大概也视之为一种特殊的鸟类。这些鸟类被列为不洁可能与这些鸟类食带血肉类有关。这些鸟类的明确种类很难确认,有的可能也绝种了。
凡洁净的「鸟」:就是「鸟」。与14:20的「鸟」原文不同。
「雕」:「鹰, 秃鹰, 鹫鹰」。
「狗头雕」:「可能是一种带须的兀鹰」或「髭兀鹰」。
「红头雕」:「鹗, 黑鹰, 食肉鹰(鶙鵳或兀鹰)」。
「鹞鹰」:「一种飞行快速的猎食性鸟类」。
「小鹰」:「鹰隼, 猎鹰, 鸢」。
「鸵鸟」:字义是「猫头鹰的女儿」。伯 30:29;赛 34:13;43:20。
「夜鹰」:「公鸵鸟, 也有可能是猫头鹰或燕子」。
「鱼鹰」:「海鸥, 海鸟」。
「鹰」:「一种肉食的鸟类,鹰, 猎鹰」。
「鴞鸟」:「猫头鹰的一种」。
「鸬鹚」:「可能是指鸬鹚」。
「猫头鹰」:「大猫头鹰, 雕鴞」。
「角鸱」:「可能指朱鹭, 水鸡(鷭, 母赤松鸡), 各种猫头鹰, 仓猫头鹰」。
「鹈鹕」:「可能是鹈鹕或鸬鹚」。
「秃雕」:「以腐肉为食的兀鹰」。
「鹳」:「鹳鸟」。
「鹭鸶」:「可能指苍鹭」。
「戴鵀」:「可能是戴鵀」。
凡洁净的「鸟」:「飞行的动物」,包括鸟类与昆虫。
利 11:21-22列出蝗虫等跳跃昆虫是洁净而可以吃的。14:20指的「凡洁净的鸟」,由上下文来看应该是指「凡洁净的昆虫」。
凡「自死的」:「尸体」、「动物尸体」。
14:21规定不可吃尸体,应该是没经过放血,也可能因为卫生因素。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原文是「不可把山羊羔煮在它母亲的奶中」,迦南的文献说明这是一种法术(这本源于迦南人的丰收仪式:用奶煮熟了山羊羔然后切块,分散于田地上使土地肥沃丰收)。 出 23:19;34:26也有类似的禁令。
申命记 14:22–29
3.要把出产的十分之一奉献给神 14:22-29
这一段有点像12的重复,不过规定的更详细。
14:22的开头是连续两个,意义是「缴纳十分之一」。结尾是连续两个,意义是「年」。强调每年都要缴交十分之一。
「你撒种所产的」:直译为「所有你种子的出产」,出产包含谷类或水果。
「时常」:原文为「所有的日子」。
「你可以学习」:原文是「为了让你学习」。
「包起来,拿在手中」:直译为「绑在你的手上」。
14:25-26提及如果因为路途遥远,就将物资转换成钱,再带到中央圣所购买商品做为类似平安祭(献祭者可以分享)的祭仪使用。
「随心所欲」:「生命的渴望」、「生命的意愿」。
「清酒」:「酒」。
「浓酒」:「会使人醉的酒」。
14:23的问题在于到底把多少东西带到中央圣所。如果真的把所有的十分之一物产,在一次庆典中吃掉,那个数量似乎大到不可能。因此有人认为带到中央圣所的,只是十分之一的一部分,当作庆典礼物吃喝掉,大部分都留在本城中供应利未人。当然,也有人认为14:23就是每两年把实际的十分之一带到中央圣所,第三年如14:28所记,把该年的十分之一留在本城。十分之一到底怎样进行,以圣经的记载来说,似乎不足以让我们详细的复原其执行细节。
分析经文可以看见以色列人就是固定奉献出产的十分之一,虽然无法确定详情,不过大概两年的十分之一是奉献给中央圣所(宗教用),其中一部分做为神人同乐的筵席吃掉。第三年则留在本城,救济利未人与孤儿寡妇等穷苦的人。
此处的经文,提醒我们也应该学习把十分之一奉献给神,练习「敬畏神」。但另一方面即使是十分之一奉献,也不是由「中央圣所」独占,有一部分是要大家在上帝面前一起快乐,有一部分还要资助穷人。目前有不少教导认为信徒的十分之一奉献应该由「堂会独占」,更夸张的是有人认为应该是「堂会的人事费独占」,真是太过高抬收取奉献的人的地位了。
申命记 · 本卷导读
申命记研经资料
零、背景:
一、五经:包括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
(一)地位:犹太人视「五经」为旧约最重要的一部份,其权威与神圣性,远远超过「先知书」与「圣卷」。
(二)五经的形式:这五经应该是同一部书,但是篇幅太长,无法用一个皮卷抄完,所以分成五个部份。但其间有相当的关联性。
(三)底本说:
1.十八世纪之前,绝大部分人都接受摩西是五经的作者。
2.1750年起,学者开始提出底本说,用称呼上帝名字的差异将五经的来源分为E (称上帝为「伊罗兴」的经文)、J(称上帝为「耶和华」的经文)、P(来自「祭司阶层」的经文)、D(申命记学派的经文)。
(1)J典、耶典:大约是在西元前950-850年,由一位南方的作家写的。
(2)E典、伊典:大约是西元前850-750年,可能是亚哈时代的一位先知所写。被认为跟北国比较有关。西元前721-650年间有人将J与E合成一本。
(3)D典、申典:可能成书于西元前690-630年,希西家时代。执笔者是一群由北国逃亡到南国的人。
(4)P典、祭典:西元前520-500年,被掳后的作品。
3.底本说的学者认为西元前450年,一位或多位祭司将上述四种底本编成现有的五经(文士以斯拉可能参与编纂的工作)。
4.底本说的根据:
(1)不同的名字:Elohim、Yahweh、Yahweh Elohim,且出 6:3 指出耶和华(Yahweh)一名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未曾知道的,因此出现「耶和华」的名字应该属于后期的作品。不过最近发现当地的一些文献,也不少用不同的名字称呼同一位神(参考「天道圣经注释」,卷一)。
(2)矛盾的记载:例如「别是巴」与「伯特利」的两种出处。
(3)重复的记载:许多情节接近的事情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表明不是同一个人的手笔。
(4)超然的思想:认为摩西时代不可能有一神观的看法。有人认为摩西时代没有文字。不过考古发现摩西前一千五百年人类就有文字,出身于埃及皇宫的摩西不可能不会用文字。
(5)申命记和约西亚:认为约西亚年间所寻获的律法书就是「申命记」,因此申命记(申典)是为了支援约西亚改革才写的,属于西元前第七世纪的作品。
(6)写作风格不同,神学思想不同....等等。
5.后来的发展整理:五经发展过程:a.口传资料零碎流传 西元前1800-1200年b.口传资料依主题编纂 西元前1200-1000年c.耶典编成 西元前950年d.伊典编成 西元前850年e.耶典、伊典合成一本 西元前第八世纪f.申典编成 西元前621年g.祭典编成 西元前550年以后h.五经编成 西元前400年
6.近期的研究:许多学者认为P典并非一个独立的文件,而是后来编者编修的痕迹罢了。越来越多人怀疑到底有没有E典的存在,整个创世记也可以当成只有J典的作者是主要作者。
(四)作者是摩西说:有不少学者认同这种说法。
1.证据:
(1)五经中有不少经文指出摩西曾写下上帝吩咐他的话,如:出 17:14; 24:4; 34:27; 民 33:2; 申 31:9,24。
(2)五经中有一些经文反映摩西时代的背景。
(3)新旧约经文都提到律法是摩西写的:书 8:31; 23:6;士 3:4; 王上 2:3;路 24:44; 约 5:46-47。
(4)百分之五十的「五经」跟摩西有关。
(5)五经中显示许多原料与走兽跟埃及和西奈有关,而是迦南地很稀有或没有的。
2.注意事项:
(1)摩西很可能参考或使用了其他的文献与资料,也有可能花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或分许多次写成。因此底本说的研究也并非全然不可信。
(2)五经在编入正典之前很可能经过摩西以后的编辑编纂或修订,以帮助后期的读者了解作者原来的意思。因此有些显然是摩西以后的文字内容可能就是这样加入的。
(3)古代的着作流传后世,如果被修正、编辑,编者或修订者并不会留下自己的名字。因此五经可能虽经过修订还是归于作者摩西名下。
(五)最早期的资料(创 11以前)应该是口传的,后来经过摩西或其他人编辑而成。
(六)申命记记载摩西死亡和埋葬详细的细节,还有民 12:3 提到对摩西的高度推崇看似也不像是摩西自己写的。
二、写作时间:
(一)摩西五经和书 1:4对迦南地边界的描述,与西元前二千埃及文献对迦南地的了解相符。
(二)如果摩西是作者,那本书大约完成于摩西带领以色列人进入摩押平原,准备进入迦南地之前,因此着作时间约为西元前1410年。
(三)考古学家在Timna 亭纳发现一条西元前十二世纪的铜蛇民 21,和米甸人用作神龛的帐幕。
(四)撒玛利亚五经是王下 17:24-28记载被带到撒玛利亚的移民(西元前681-669年左右)之敬拜基础。撒玛利亚五经的年代大约在西元前500多年,而这本五经大约在西元前400多年被带到埃及,成为七十士译本根据的文本。虽然撒玛利亚人声称自己拥有的经文抄本可以追溯到亚伦曾孙亚比书代上 6:3-4,这样的说法鲜有学者接受,但是撒玛利亚五经的年代应该是远早于目前自由学者主张摩西五经的着作时间。且撒玛利亚人与被掳归回的犹太人关系紧张拉 4:1;尼 4:1-2,不可能抄袭被掳归回后写出来的宗教文献。因此撒玛利亚五经的存在更是证明五经的成书应该是在南北两国分裂之前。
(五)许多学者认为约西亚王统治期间,圣殿中找出来的律法书就是申命记王下 23:1-3。当然,这样的看法并非是学者间的共识,但曾经是流行一时的看法。也有人认为申命记是北国的律法,后来被带到南国犹大加以编修。
(六)传统上用申 1:3「出埃及第四十年十一月初一日」当成是本书开始着作的时间,这是以色列旷野漂流的最后一个月。依据申 34:1,8的记载,申命记是摩西在摩押平原向以色列人讲的话。
三、特色:
(一)在地位上,出埃及记是五经的核心,创世记可以说是出埃及记的追溯,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可以说是出埃及记的延续。而出埃及记、利未记与民数记关系更是密不可分。
(二)申命记的希伯来书名是取其前两字「这些话语」,而希腊文书名是「重述律法」的意思,这是七十士译本对申 17:18「抄录一本」的解释。
(三)申命记是摩西五经的最后一卷,也被当成是律法书的最高点。这卷书被现代学者当成是「申命历史」(申命记、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上下与列王纪上下)的第一卷书。传统上这本书被当成是「摩西的遗嘱」。
(四)申命记多处提到作者是摩西:1:1;5:1;27:1,11;29:2等。
(五)事实上申命记也是一本历史书,接续民数记的记载直到摩西去世、约书亚接下领袖的位置。该书也是讲道集,记录摩西长篇对以色列人的讲道。
(六)申命记与约书亚记都引用利未记,但是利未记没有引用申命记与约书亚记,由此可见利未记成书时间应该比申命记与约书亚记早。
(七)耶稣多次引用申命记,尤其在面对么鬼试探的时候,特别引用申命记的经文回应魔鬼的引诱。太 4:3-4;申 8:3太 4:7;申 6:16太 4:10申 6:13。对付律法师的试探时,也是引申 6:5。彼得在圣殿的讲词中,清楚的引用申 18:15-19来指出耶稣就是那位兴起来要像摩西般有权威的先知(徒 3:22-23)。保罗在对罗马人讲论到藉信基督称义的道理时,是引用申 30:12-14,来表白使徒所传信主的道(罗 10:6-8)。在他论到传福音的人靠福音养生时(林前 9:9),亦是引用申命记的话,说明牧者要靠所牧养的来获得吃喝(申 25:4)。至于审判犯罪的人,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的话(林后 13:1),也是引自申 19:15。事实上新约引用申命记超过80次,只有约翰福音、歌罗西书、帖撒罗尼迦前书、提摩太后书、彼得前后书没有引用申命记。
(八)申命记某些段落中用「你」,而另一些段落用「你们」来指「以色列人」。这种单复数混用的方式,引发许多学者的讨论,并藉以认定申命记的经文来源。不过也有学者认为这仅仅是文学上的修辞方式导致的差异,并非真正有资料来源的差异。
(九)「今日」是申命记的「钥词」,提醒以色列人面对进入迦南地的转捩点。
(十)申命记中完全没有提及「圣殿」。虽然中央圣所的观念出现在本卷书中,但没有提及圣殿。中央圣所可以是任何神认可的敬拜中心。
(十一)本书是圣经中第一次论到「挂在木头上」的死刑,(申 21:22-23),基督的死就是这种「被咒诅的死」徒 5:30;10:39;加 3:13。
(十二)申命记算是保存相当良好的旧约经文,死海古卷与其他古代抄本译本都与马所拉经文相当近似。死海古卷中有29份申命记抄本(包含碎片)。
四、文体:
(一)本书的核心是12:1-25:19的法典。
(二)本书是以摩西对以色列人的三篇讲道组成,第一篇在1:6-3:29第二篇在第五章到二十八章,第三篇在二十九到三十章。其中第一、三篇比较短,第二篇比较长。
(三)申命记的架构,与当时的法典与条约有类似之处。都有「引言」、「条约」、「祝福与咒诅」这些部分。
(四)申命记中的律法,可以被分为绝对性(如:14:22;15:1,19)和条件式(或称案例式)的律法(如:22:6-7;23:21-25;24:10-12)。
(五)本书温习过去所走的路程,温习过去所有的经历,温习过去所参与的争战,特别是温习过去所领受的律法。本书除了温习过去之外,也预言将来。申 18:15-19论到有一位将要来的先知,就是指耶稣基督。(约 1:45; 徒 3:22-23; 7:37)以外,还有对于以色列人的预言:自从进了迦南地以后,他们要如何不信、离弃神、招受灾祸、分散天下,后来要如何悔改,主要降临招回以色列人,最后他们必得复兴、蒙大福。
五、写作目的:
(一)大部分人认为「重申上帝的律法语诫命」就是本书的主要目的。除了重申之外,摩西也给律法作了增订(申 4:44-26);然后以「尽心、尽性,谨守遵行」的庄严誓词作结(申 26:16-19),重订了神与新一代之间的盟约(申 29:10-15)。
(二)出埃及的第一代以色列人已经几乎全部过世,第二代的以色列人即将进入迦南地。摩西劝戒新一代的以色列人不要重蹈上一代的覆辙,与上帝建立健全蒙福的关系。书里有一小部分篇幅追述以色列民族的历史,又用最后一部分记下摩西临终的赠言和祝福,以及约书亚的被立为新领袖。
(三)从内容看,本书是摩西为将进入迦南地的以色列民,更新他们与神所立的约。包含以下几点重要的内容:
1.提醒百姓,他们是蒙神拯救,才能离开埃及奴隶生活的。申 4申 5
2.提醒百姓,神应许之地丰盛美好,为流奶与蜜之地。申 6:3
3.提醒以色列人的特殊身分,他们是蒙神救赎,「特作神的子民」。申 7:6
4.提醒百姓,神为他们安排了一个敬拜中心。他们应该定时在那里敬拜神。申 12:5-11
5.提醒百姓,他们必须遵行神所颁布的律法。不然,刑罚便临到。
6.最后,应许以色列人,若遵守神的约,一定得到祝福。申 4:40;7:13
六、出埃及年代问题与考古发现:目前,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间,主要有西元前1446年与1290年两种看法
(一)出埃及时间于西元前1446年
1.王上 6:1记载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后四百八十年,所罗门作以色列王第四年西弗月,就是二月,开工建造耶和华的殿。这一年一般认为是西元前966年,于是出埃及就是 966+480=1446年了。当然,也有人认为这480年是用12代计算出来的,并非精确的480年。
2.士 11:26提及以色列人住在迦南地,已经有三百年了,尚未征服整个迦南地。
3.如果此说正确,那以色列人出埃及就是埃及第十八王朝(西元前1580-1314年),杜得模西士三世(Tuthmosis III)就是开始压迫以色列人的法老(西元前1482-1450年),亚门诺斐斯二世(Amenophis II)就是释放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法老(西元前1450-1426年)。
(二)出埃及时间于西元前1290或1220年
1.1:11记载的「兰塞」是第十九王朝(西元前1314-1194年)开创者的名字。因此不太可能第十八王朝的都市用第十九王朝君王的名字当名称。埃及的文献记载兰塞是兰塞二世(西元前1290-1224年)所建。
2.考古学家发现西元前第十三世纪(西元前1200-1299年)迦南地有大批外敌侵入的毁灭痕迹。
3.出 12:40说「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也可以与亚伯拉罕、雅各等族长生存的年代作为对照。
4.文献记载埃及第十五王朝时期,有一批「哈皮鲁人」进入埃及,一般认为这批人也包含雅各一行。而第十五王朝是外族西克索人统治,因此到了第十七、十八王朝,政权回到埃及人手里的时候,就「不认识」约瑟了。
5.一般认为以东和摩押可能要到西元前十三世纪,才成为有势力的王国,足以抵挡以色列人穿越其国境。
6.出 12:40-41都说「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一般认为雅各、约瑟都是西克索人统治(西元前1730-1580年)时期进入埃及,所以等到西克索人被赶走,以色列人就受迫害了。而就算约瑟是西元前1730年进入埃及,1730-430=1300年,应该也要西元前1300以后出埃及才可能。当然,如果约瑟并非在西克索人统治时期进入埃及,那这个假设就不成立了。
7.如果此说正确,那以色列人出埃及就是埃及第十九王朝(西元前1314-1194年),塞提一世(Seti I)就是开始压迫以色列人的法老(西元前1312-1289年),兰塞二世(Rameses II)就是释放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法老(西元前1290-1224年)。或兰塞二世是压迫以色列人的法老,马尼他(Merenptah)西元前1224-1214年是释放的法老。
(三)重要考古证据:
1.西元前第十三世纪(12xx年)的埃及马尼他石碑 Merneptah stela提到「以色列」,其中记载「法老击败了亚实基伦、基色、雅罗安、以色列等民族的军队」。可见当时以色列人已经在迦南地是一个稳定的国族了。马尼他法老在位时期是西元前1224-1214年,因此最晚到1214年以前,以色列人已经进入迦南地了。不过当时的以色列人看起来还是一个游牧民族。
2.考古学家发现西元前第十三世纪(西元前1200-1299年)迦南地有大批外敌侵入的毁灭痕迹。但J.J. Bimson证明实际上迦南地有十三与十六世纪两个毁灭层,而传统认为是十六世纪的那个毁灭层实际应该是十五世纪的毁灭层,且与约书亚记记载的城市一致。
(四)我们的看法:
1.单单依赖考古证据要决定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年代非常困难,因为考古上没有发现,并不代表事情没有发生。而目前的考古资料又相当的缺乏,许多考古遗址的挖掘也还不是很完整(如果遗址与现代的都市重叠,则挖掘更为困难)。
2.至少透过马尼他石碑可以确定西元前1214年以前,以色列人已经出埃及进入迦南了,由于以色列人在旷野漂流40年,因此西元前1220年的说法是比较不可能的。因为马尼他石碑是把以色列人与迦南地的民族并列,并非是法老追击以色列人的纪录。
3.至于究竟是西元前1290年还是西元前1446年出埃及,由目前的资料实在是难以确认,虽然众多考古资料显示西元前1290年可能是出埃及的时间,但目前的资料也不足以否认西元前1446年可能是出埃及的时间。
七、钥节
(一)惟愿他们存这样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诫命,使他们和他们的子孙,永远得福。(申 5:29)
(二)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申 6:4-5)
(三)以色列啊,现在耶和华你神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敬畏耶和华你的神,遵行他的道,爱他,尽心尽性事奉他,遵守他的诫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为要叫你得福。(申 10:12-13)
(四)看哪,我今日将祝福与咒诅的话,都陈明在你们面前。你们若听从耶和华你们神的诫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们的,就必蒙福。你们若不听从耶和华你们神的诫命,偏离我今日所吩咐你们的道,去事奉你们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就必受祸。(申 11:26-28)
(五)你若留意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谨守遵行他的一切诫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他必使你超乎天下万民之上。(申 28:1)
参考资料:
1.「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申命记」, 汤普森着,李永明译,校园出版社。
2.「天道圣经注释--申命记」,刘少平着,天道出版社。
3.「每日研经丛书--申命记注释」,培恩着, 张国华译,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4.「新国际版研读本圣经」,更新传道会。
5.「启导本圣经」,海天书楼。
6.「新译本圣经研读版」,环球圣经公会。
7.「旧约圣经背景注释」,华尔顿、麦修斯、夏瓦拉斯着,李永明、徐成德、黄枫皓译,校园出版社。
8.「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The Book of Deuteronomy」,Peter C. Craigie.
9.「中文圣经注释--申命记」,丘恩处着,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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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原文 · 展开核对
1“你们是耶和华—你们神的儿女。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也不可将额上剃光;
2因为你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耶和华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3“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
4可吃的牲畜就是牛、绵羊、山羊、
5鹿、羚羊、狍子、野山羊、麋鹿、黄羊、青羊。
6凡分蹄成为两瓣又倒嚼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
7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兔子、沙番—因为是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
8猪—因为是分蹄却不倒嚼,就与你们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也不可摸。
9“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凡有翅有鳞的都可以吃;
10凡无翅无鳞的都不可吃,是与你们不洁净。
11“凡洁净的鸟,你们都可以吃。
12不可吃的乃是雕、狗头雕、红头雕、
13鹯、小鹰、鹞鹰与其类,
14乌鸦与其类,
15鸵鸟、夜鹰、鱼鹰、鹰与其类,
16鸮鸟、猫头鹰、角鸱、
17鹈鹕、秃雕、鸬鹚、
18鹳、鹭鸶与其类,戴 与蝙蝠。
19凡有翅膀爬行的物是与你们不洁净,都不可吃。
20凡洁净的鸟,你们都可以吃。
21“凡自死的,你们都不可吃,可以给你城里寄居的吃,或卖与外人吃,因为你是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22“你要把你撒种所产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
23又要把你的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并牛群羊群中头生的,吃在耶和华—你神面前,就是他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这样,你可以学习时常敬畏耶和华—你的神。
24当耶和华—你神赐福与你的时候,耶和华—你神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那路也太长,使你不能把这物带到那里去,
25你就可以换成银子,将银子包起来,拿在手中,往耶和华—你神所要选择的地方去。
26你用这银子,随心所欲,或买牛羊,或买清酒浓酒,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买;你和你的家属在耶和华—你神的面前吃喝快乐。
27“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你不可丢弃他,因为他在你们中间无分无业。
28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将本年的土产十分之一都取出来,积存在你的城中。
29在你城里无分无业的利未人,和你城里寄居的,并孤儿寡妇,都可以来,吃得饱足。这样,耶和华—你的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
查经与默想
可结合本章注释,记录自己的观察与回应。
一 · 观察:经文说了什么?
这段经文提到哪些人物、地点和事情?有哪些重复的词、命令或应许?先用自己的话概括经文。
二 · 理解:经文是什么意思?
结合前后文,谁在向谁说话?这段经文让你认识神怎样的性情?哪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查证?
三 · 应用:我如何回应?
今天有什么可以感恩、悔改、信靠或付诸行动的事?写下一个具体回应,并用祷告交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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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 14:1–2
(三)以色列人是上帝的儿女,生活方面应该有别于其他民族 14:1-29
1.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也不可将额上剃光 14:1-2
「用刀划身」:「割划自己」。
「额上剃光」:原文是「使你们的两眼之间光秃」。
特作「自己的子民」:「产业的子民」。
「为死人用刀划身,将额上剃光」应该是异教的吊丧习俗。许多人举王上 18:26-29所记以利亚的事迹,说这是异教崇拜习俗,不过「敬拜神明」与「哀悼死人」基本上不是同一件事,似乎不必将两者相提并论。
剃头、剃须、划身都是异教的丧礼仪式,有取悦死人和所拜偶像之意。
由耶 41:5;结 7:18;摩 8:10可以看出以色列人并没有好好遵守此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