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经

全本圣经中文注释,按章节一起查考。

哥林多前书第7章查经:婚姻独身与具体处境中的忠心

章节导读

保罗回应婚姻问题,强调夫妻彼此责任、各人恩赐与现今艰难下的分辨。信与不信婚姻不应轻率拆散,但离去者不必强留;蒙召身份不妨碍在神前生活,婚姻和独身都不应被强制。

夫妻互顾与不同恩赐

身体责任双向对等,暂时分房须两相情愿;经文不能支持强迫性行为,也不把独身强加给所有人。 哥林多前书 7:1–9

婚姻身分与蒙召生活

信仰不同不自动使婚姻污秽,和平是召命方向;奴隶能得自由应善用机会,不为奴役制度背书。 哥林多前书 7:10–24

艰难处境下的意见

保罗区分主命与自己的牧养判断,明说结婚不是罪、不想牢笼人。女儿或未婚妻等指称有解释争议,不借此限制女性自主或规定各时代单一选择。 哥林多前书 7:25–40

本章目录与导读

哥林多前书 7:1–7

肆、论婚姻问题 7:1-40

7开始,保罗一一回答哥林多教会在给保罗的信上所提的问题。因此要正确了解保罗真正的想法,应该要思想哥林多教会所问的问题是什么。而因为保罗显然是为要解决当地教会的问题,所以可能有许多的教导是因地制宜性质的,例如:7:2,如果比照其他书信的教训,比较容易分辨出哪一段是因地制宜的性质。

一、一般性的原则:用婚姻中的性生活解决淫乱问题 7:1-7

(一)哥林多教会认为「不要有性关系」是一件好事,保罗教导用婚姻中的性关系来避免淫乱。7:1-2

「论到」:「有关」、「关于」,此字常常用来表示要开始讨论一个新主题。

「我说男不近女倒好」:原文没有「我说」,「男不近女倒好」较可能是哥林多教会的看法。

「近」:「碰」、「摸」,是「性行为」的委婉说法。

「好」:「值得赞许」、「好的」、「优良的」。

7:2一开始的「但」:「但是」、「然而」,表示相反的观点。

「要免淫乱」:「奸淫」,此处可能跟当地的环境和人自己的软弱有关。而不是保罗把婚姻的主要目的当成是「防止淫乱」。

各「有」:「拥有」、「得到」,而且是命令语气。5:1「收了」他的继母,也是用同一个字,因此应该是「性关系」的委婉说法。7:2实质上反对了7:1的意见。

「妻子」、「丈夫」:都是单数,显示保罗认为一夫一妻是合宜的,当时有许多犹太拉比鼓吹一夫多妻制。

这一段中「男不近女倒好」应该是哥林多人信上的话,因此整段意义变成「你们中间有人说:『男人不与女人发生性关系』是好的很的事情」。保罗在此就是要解决当时哥林多教会中有人以为「要做一个属灵的基督徒必须抛弃一切肉身的欲望,因此不应该有性行为」所引发的问题。7:1-7中保罗显然反对这种看法,反倒要求要用正常的婚姻中性生活来解决淫乱问题。当然他也不是要求所有人都必须进入婚姻关系7:7。

(二)夫妻不应该随便分房,而应该合理的彼此对待,除非为了专心祷告,且需对方同意才能分房。7:3-6

「合宜之分」:「义务」、「责任」,圣经中出现于太 18:32;罗 13:7;林前 7:3。

「有权柄主张」:「对某物拥有主权」、「拥有势力或权柄」,圣经出现于路 22:25;林前 6:12;林前 7:4。

「彼此亏负」:「互相剥夺」、「剥夺彼此的好处」。

「两相情愿」:「互相同意」、「互相协议」,圣经中仅出现于此。

「暂时」:「一小段时间」。即使互相同意也不可过长,当时的拉比允许夫妻分房一到两星期。

「专心」:「花时间于」、「投入于」、「闲置」。圣经中出现于太 12:44;林前7:5。

撒但「引诱」你们:「试探」、「诱惑」。原文时态是现在式,表达「免得撒但继续不断试探你们」。

「情不自禁」:「没有自我控制」、「缺少自我控制」。圣经中出现于太 23:25;林前 7:5。

7:3-4保罗持当代少有的男女平等立场,认为男女的性生活主权在对方,而不是男性。而双方都要把性生活当成是自己的义务、应当偿还对方的债务。7:5对于禁欲主义者更是当头棒喝,没有对方的同意,任意停止性生活就是「剥夺对方的应得权益」。

「准」:「容许」、「让步」,圣经中仅出现于此。

不是「命」:「命令」、「指令」。

「我说这话,原是准你们的,不是命你们的」:直译是「而我说这个是让步,不是命令」。

保罗认为夫妻之间应该维持合理的性关系。7:6中保罗容许的,是7:5的「为了专心祷告暂时分房」,因为「不可彼此亏负」是命令语气,当然是命令读者的。亦即,婚姻之后的性关系是一定要保持不可彼此亏负的,但是「暂时的分房」则是非必要的。

(三)保罗希望大家与他一样没有性欲的需要,但每个人的情况不同。 7:7

「愿意」:「喜欢」、「意欲」。

「恩赐」:「神所赋予的恩惠」、「神所赐的恩典」。

参考上下文,保罗此处讲的是「性欲的需要」,所以保罗希望大家如果能克制住自己的性欲最好,但他不认为这是通则,能够克制的是「神的恩赐」,因此有人难以克制,也不要苛责他们,反而要认为这是「一般状况」。而且按照7:7的意见,「没有性欲的需要」是一种恩赐,在婚姻中有正常的性生活,也算是「另一种恩赐」了。

保罗当时没有婚姻,参考林前 9:5,不过在徒 26:10中保罗提到自己「出名定案」,因此保罗当时可能是公会议员之一,如果是这样的话,保罗一定结了婚才可以担任这个职分。因此如果是这样的话,保罗可能结过婚而太太去世了。但实际的情形没有人可以确知。

哥林多前书 7:8–9

二、对鳏夫与寡妇的意见:可以保持现状最好,但是如果没有控制性欲,不如结婚较好。 7:8-9

「没有嫁娶的」:「未结婚的」、「不在婚姻中的」(也可能是配偶去世或离婚),原文型态是阳性复数,是指「男人」。此处与「寡妇」相对,很可能保罗的意思就是指妻子去世的鳏夫,而不是未婚的年轻男性。

「常像」我就好:「停留」、「维持原状」,意思是「继续保持没有婚姻的状态」。

「禁止」:指「控制自己」,圣经中仅出现于林前 7:9;9:25,此处为「现在式」。

「禁止不住」:「不控制自己」,而非「不能控制自己」。因此很可能是教会中的鳏夫与寡妇已经犯了淫乱的罪。

「欲火攻心」:原意是「被火焚烧」。可以翻译为「欲火焚身」,或者是「因犯淫乱罪而被地狱之火刑罚」。但因为这信是写给基督徒,因此翻译为「欲火焚身」比较合适。

「为妙」:「更好的」、「更有利的」。

保罗的意思是鳏夫或寡妇如果要再婚,会遭遇各种社会性的麻烦(继承、家族接纳、事奉分心等等),所以能保持不在婚姻之内的状况不错。但如果这样会遇到淫乱的诱惑,那不如还是透过良好的婚姻关系来避免淫乱的诱惑。

哥林多前书 7:10–24

三、离婚的讨论 7:10-24

(一)信徒结婚的不可以离婚,已经离婚的不可以再与其他人结婚。 7:10-11

「已经嫁娶的」:「结婚」,原文时态是完成式分词,显示这是「现在仍维持婚姻状态的人」。

「吩咐」:「命令」、「教导」。在当时此字常用来当成军事上的「命令」。

「主吩咐」:可以参考太 5:32;19:3-9;可 10:11-12等经文。

保罗在这里没有提及太 5:32的例外情况(因为淫乱的缘故),可能是因为读者中间所发生的离婚理由都不充分。也有可能耶稣的婚姻教训在当时是广为人知的,因此保罗只要大略提出,哥林多人就知道保罗所引用的耶稣教训及其完整的内容。

此处保罗先对女性信徒发言,男性信徒似乎只是附带提到标准与女性一致,这应该是因为哥林多教会中发生这个问题的主要是女性信徒。

(二)如果信仰不同,而对方并不主动提出离婚要求,就不要离婚。7:12-14

「不是主说」:不是要表示保罗这里的意见比较没有权威,而是表明保罗在这里并没有基督的教训可以作为根据。

「离弃」:「送走」、「推开」。

「成了圣洁」:「分别」、「使洁净」。

这一段经文是一段难以解释的经文,主要的困难是「成为圣洁」的解释。显然这里不可能是指「得救」,比较可能的解释应该是指不信主的一方因着信主的一方的缘故,在婚姻关系上也成为上帝悦纳(圣洁)的另一半。因此这样的「婚姻关系」也是圣洁的、性生活也是圣洁而不污秽的,所以所生的儿女也就不是不合法、不洁净的,而仍然是蒙神悦纳的。

(三)如果信仰不同,而对方主动提出离婚要求,就任由对方离去,因为上帝呼召我们是要我们平安。7:15

「拘束」:原意是「作奴仆」、「被奴役」。

「和睦」:原文是「平安」或「和平」的意思。此处有两种解释,一是强迫维系这样的婚姻,可能不会带来和平或平安,而只会带来争执与烦扰。另一种则是认为上帝要我们带来和睦,所以如果不是非不得已,就应该维持婚姻。

「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一般都认为意思是「不要被婚约奴役」,但也有学者认为这是指「不要看与不信的人维持婚姻是一种奴役」,因为7:16说明藉着婚姻,可能可以使配偶有机会得救。当然,此处应该指的是信耶稣之前就已经有的婚姻关系。

(四)不必坚持婚姻的另一理由是因为不能确定另一半是否会得救,因此可以依照所面对的情况做决定。7:16

7:16可以解释成「怎知不能救另一半呢?所以应该要守住婚姻」或者是「怎知一定能拯救另一半呢?婚姻不是用来当传福音的工具,所以应该坦然离婚」。

7:10-16依照乐观与悲观的解释法,正好有完全相反的解释。不过基本上信徒该做的是一样的,如果能不离婚就不离婚,遇到不信的配偶坚持离婚,那也不必坚持不离婚。

(五)要保持受呼召时的身分,割礼与救赎没有什么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不必受也不必废,重点是要守神的诫命。 7:17-19

「分给」各人:「指派」、「分派」。

「召」各人的:「呼叫」、「选召」。

「吩咐」:军事用语,「下令」的意思。

「废割礼」:「拉下包皮 (掩饰割礼)」,有些犹太人为了免受异教徒迫害或是免于因着自己身体上的国籍记号受人讥笑, 因此用人工手法将割礼剩余的包皮拉下,以作掩饰。圣经中仅出现于此。

7:17承接上文:蒙召时如果在婚姻之内,就不要求脱离,而其他的是犹太人与否、是奴隶与否,也都不必追求立刻改变身分。当然,处境仍然有好坏,如果不信的配偶要离婚,也就不用死死守住婚姻,如果奴隶能获得自由,自然也不必死死守住奴隶的身分。

「我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这句话显示出保罗的意识中具有「外邦使徒权威」的观念。他认为他有权柄吩咐教会做当做的事。并且保罗这样说,也表示哥林多教会应该把自己看成众教会的一员,不要独树一格、特立独行。

我们常常忽略7:19最后的教训:「要守神的诫命」,亦即要守律法的精神。

(六)要安于自己蒙召的状况,但奴隶如果能得自由最好。 7:20-24

「因此忧虑」:「关心」、「在乎」。

「就求自由更好」:「宁愿使用」、「宁愿利用」。到底宁愿利用自由,还是使用奴隶身分?原文无法分辨。但是奴隶能否变成自由人不是自己决定的,因此也没办法选择继续当奴隶,因此大部分人认为这是「宁愿利用这自由」。

「所释放的人」:原文专指「得到自由的奴隶」,圣经中仅出现于此。

6:20也有「你们是重价买来的」出现。

保罗在7:23中特别提到他自己对奴隶制度的看法,基本上保罗是反对奴隶制度的。 然而这自由也不是非争取到不可的东西,如果没有拥有,也应该先安于现状。

哥林多前书 7:25–40

四、守独身的问题 7:25-40

(一)保罗回答关于守独身女子的问题,认为保持现状比较好。 7:25-27

「论到」:「有关」、「关于」,此字常常用来表示要开始讨论一个新主题。

「童身」:指「守独身的女子」,原文是阴性名词。与7:36-38的「女儿」同字。

这一段的「」指的到底是什么,传统上有三种意见,第一种认为这是一些父亲的适婚年龄女儿,第二种认为是没有性生活的「属灵夫妻」,第三种则是目前大多数学者的主张,认为是已经订婚的「未婚妻」。

7:25保罗要处理的问题,应该就是7:36-38的「未婚妻」问题。中间则是陈述他这样建议的背后理由。

「意见」:「观点」、「想法」,指「经过深思熟虑后的决定」。

「据我看来」:「我相信」、「我主张」,表示这意见不是一个硬性的命令,而是一个建议。

「艰难」:原来指「外在或内在的沈重责任」。这字在圣经中用来指基督第二次再来前的灾祸,保罗也用来指他所受的「困苦患难」。本节可能两方面的意义都有。由希腊文的时态是「完成主动分词」看来,这「艰难」已经开始,并且继续存在。

「缠着」:指「捆绑」或「约束」的意思。

「不要求」脱离:有三种可能的翻译,「不要立刻求」、「不要常常求」、「不要继续求」。

显然保罗建议采取这种政策的理由(保罗在其他地方的意见并不相同,例如处理寡妇再嫁的事)深受「现今的艰难」的影响。如果我们完全没有考虑当时可能将要发生某些特别艰难的处境,大概会以为保罗认为主很快就要再来。但保罗在其他地方对主再来的日子似乎又没有表示出时间上的立即性帖后 2:2,因此现今的艰难可能应该解释成当时保罗预见哥林多教会将要面临的一大困难,所以要哥林多的基督徒不要改变自己的婚姻状况。

(二)婚姻不是罪,虽然婚姻会带来身体的苦难。 7:28

「受」苦难:「有」。

受「苦难」:「压力」、「磨难」。

保罗在此可能要反驳哥林多教会某些禁欲主义的人的想法,说明婚姻不是罪,但婚姻的确会造成某一些肉身上的麻烦(至少要顾虑两个人的需要与意见),因此保罗建议「维持现状」。

(三)因为时候将到,不管有没有婚姻都没有差异。 7:29-31

我对你们「说」:「确认」、「证实」,此字有特别严肃的意思,表示所要说的话很严重。

时候「减少了」:「缩短」。

「置买的」:「购买」、「购置(作为财产)」。

「样子」:指「外表」、「形状」。

因为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离开」、「经过」、消失」。

「因为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此句可以翻译成「因为这世上的情况都要过去」、「因为现有的这个世界快要过去了」。「过去」是现在式,表示真理。所以此句不是指「这个世界即将要在这个苦难中过去」 ,而是形容「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事物都是会过去的」。

「时候减少了」,意义可能是7:26所提到的「艰难」危机所带来的影响。

(四)独身可有利于专心服事主。 7:32-35

「无所挂虑」:「无需挂心的」、「无忧无虑」。圣经中出现于太 28:14;林前 7:32。

「挂虑」:「忧虑」、「悬念」、「照顾」,「为别人的好处着想而侍奉关心」、「关心某事或某人的福祉」。此处可能混杂使用正面(关心)与负面(忧虑)的意义。

「妇人和处女也有分别」:这一段圣经是相当难解的圣经,比较可能的翻译如下:「这样他就分心了。没有结婚的妇女和守独身的女子,挂念的是主的事,好让身体和心灵都成为圣洁」。意即「也有分别」翻译成「分心」跟7:33连在一起,意义变成「结婚的男人挂虑世界的事, 如何让妻子喜悦,他就被分心了」。「没有出嫁的」和「妇女」和在一起翻译成「没有结婚的妇女」和「处女」。

「益处」:SNG4852a,「有益的」、「较好的」,圣经中仅出现于此。

「笼」牢:原意是「拴动物时,把绳子穿过动物的鼻子」,圣经中仅出现于此。

笼「牢」:意思是「丢在其上」。

「笼牢」:意思是把对方当成是俘虏,强迫对方做不愿意做的事。

行「合宜的事」:「得体的」、「高贵的」。

「殷勤」服事主:「不住服事的」、「恒久的」,圣经中仅出现于此。

「没有分心的事」:「不分心地」,圣经中仅出现于此。

保罗认为不结婚可以少受骚扰,专心服事主,因此在特别苦难的日子,单纯的安于现状比较是明智之举。

(五)如果自己想和自己的女朋友结婚,或者自己性欲旺盛,他就应该结婚,如果没有结婚的必要理由,打算不结婚,这样也不错。 7:36-38

待他的「女儿」:「未婚女子」,由上下文看起来应该是指「交往稳定的女朋友」。

「不合宜」:「不得体、不适当的行为」,圣经中仅出现于林前 7:36;13:5。此处可能是暗示「发生性关系」。

「过了年岁」:指「过了青春年少的适婚年龄」或指「情欲强烈, 性需求最高的时候(而且通常是指男性的情欲,少数指女性)」。

「自己」、「他的处女」:有两种比较可能的解释,一是父亲和女儿,一是一对订婚的男女。另外一种解释成「一对属灵婚姻的男女」(结婚没有性行为),但这比较不可信,一方面违反7:5的教训,一方面也没有证据说当时有这种情况。

「叫二人成亲就是了」:「结婚」、「嫁娶」,原文型态是「现在主动命令语气第三人称复数」,意思就是「要他们结婚吧」。

7:37的意思等同于是如果有人有独身的恩赐与环境(男女双方都可以配合),那保持单身是合宜的。7:38保罗维持自己一贯的看法:在困难的状况下,能维持单身是好事,但进入婚姻也不是坏事。两者只是「好」与「更好」的差异罢了。

(六)寡妇可以再嫁,但是应该要嫁给基督徒。但是保罗认为如果能够不再嫁而守节,那就更有福了。7:39-40

「守节」:「持续如此」,实际的意义就是「守寡」。

更有「福」:「快乐」、「有福份的」、「被祝福的」。

保罗在提前 5:9-13中鼓励年轻的寡妇再婚,这可能是考量教会实际状况后的教导。

7:39也可能是指着被离婚的妇女,必须等丈夫死了才可以自由再嫁7:11,但是再嫁也要选择信仰一致的人再嫁。

哥林多前书 · 本卷导读

哥林多前书查经资料

零、背景

一、作者:保罗,本书的内文和早期教会着作都承认保罗是作者。西元九十六年,罗马的革利免已经证实保罗是本书作者,这也是今日新约学者的共识。新约书信21封中有13封是他所写。

(一)旅行传道共写「帖前后」、「加」、「林前后」、「罗」。

(二)监狱中写了「弗」、「西」、「门」、「腓」。

(三)囚禁后亦写「提前后」、「多」。

二、收信人:哥林多教会。

(一)哥林多城:据估计,在保罗的时代,哥林多城约有二十五万自由人,四十万奴隶,是当日希腊的主要城市。哥林多古城早已存在,荷马称之为「富有的哥林多」,但这古城在西元前一百四十六年被罗马所毁。西元前四十四年,凯撒犹流派人重建哥林多城。到了凯撒奥古斯都时,哥林多城被定为亚该亚省的首府。因此虽说这个城有悠久的历史,但事实上住在哥林多城的人都是保罗写作前几十年才为了商业等理由重新又迁移进来的人。

1.商业:哥林多城位于哥林多地峡口,居商旅要道。此处有两个港口,东为坚革哩,西为哩开翁。而哥林多城就位居海路和陆路交通要道,为附近商品的转运中心,而且本身也以产铜和制造铜器出名。此地的铜器价值甚高,比银子可贵,差不多比金子更贵重。另外,陶器、染料、玻璃等产品亦非常有名,此城出产的「灯」是很有名的。城中的产业主要是服务业(例如由旅游业衍生的相关服务业等产业)和转口贸易、运输业。哥林多每两年举办一次地峡运动会(当时奥林匹克是第一大运动会,地峡运动会是第二大的运动会),每四年举办诗歌朗诵和音乐比赛,宗教朝圣以及疗养所均带来大量的游客。

2.文化:哥林多的文化具有典型希腊文化的特徵,当地人醉心希腊哲学,对智慧极为推崇。不过因为此地是海港和贸易中心,所以哥林多城也包含了许多各式各样的人种、文化、风俗和宗教。罗马帝国重建哥林多城后,移入大量的退役军人、各地人民等,哥林多成为活力蓬勃的新兴城市,所以此城的主流文化是罗马文化,有别于周围其他城市,对各种思潮都能开放包容,然而希腊时期的文化仍有影响。移民来此地追求快速致富并提升自己的社经地位,因此形成相当竞争的社会风气,不择手段追求财富,又由于他们原本出身微寒,追求荣耀(包含权力与维护权利),甚至到不择手段与浮夸的地步

3.宗教:哥林多城内至少有十二座神庙,到了保罗时代是不是全部的神庙仍在使用,我们无法确知。这些神庙中有一座爱神(Aphrodite)女神的庙,内有庙妓的制度,依据古代地理学家史特堡(Strabo)之言,说爱神庙蓄有一千名神妓。虽然近代学者有人认为这是古希腊时代的状况,而不是保罗时代的现象,但庙妓制度的确是影响当日的风俗。有一座医药神亚利里比阿(Asc lepieium)神庙,其中的某些宗教仪式,可能是保罗写林前8和10「论吃祭偶像之物」的背后原因。犹太人在此城中也建立了一座会堂,各地来的商贾旅客,也常在城中建立各地神只的庙宇,其宗教可说是五花八门,可惜的是这些宗教并没有净化当地的道德文化,反而促使其进一步败坏。

4.道德:哥林多城淫佚放荡,更因为供奉爱神的缘故,用宗教之名鼓吹嫖妓,使得淫风更盛。由于此城淫佚成风,当时希腊文中「哥林多人」有「放荡之人」的意思,而「哥林多化」几乎被当成是「淫乱」或「卖淫」的同义词。在希腊的戏剧中,「哥林多人」则被当成「酗酒者」的代名词。

(二)哥林多教会是保罗第二次旅行布道时建立的徒 18:1-18,保罗在哥林多传福音一年半,直到犹太人群起攻击他,向省长迦流控告保罗不遂,保罗乃于一段时间之后离开。除了哥林多前后书之外,保罗还写了另外两封信来给此教会林前 5:9;林后 2:4。此教会具有各样的恩赐,但是因为灵性仍然幼稚,以致内部问题丛生。此教会大部份是外邦人,只有少部份是犹太人。大部份信徒是平民,有奴隶,也有已得释放的自由人,也有少数是富有的人,但仍以中下阶层的人为主。

三、写作时间地点:大约在西元五十五年,写于以弗所林前 16:8。

四、写作动机:由于革来氏的家人带来教会纷争的消息,保罗乃去信纠正信徒分门结党与败坏的道德行为,同时答覆教会来信所提出的问题。

五、保罗与哥林多教会之间的书信来往:

(一)先前的信:林前 5:9,保罗提到这封信的内容是劝诫他们「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一般认为此信已经遗失,而有些学者认为此信的内容部份保留于林后 6:14-7:1之中。

(二)你们的信:林前 7:1,保罗回答哥林多教会来信中所询问的男女嫁娶事宜。

(三)哥林多前书。

(四)忧愁的信:林后 2:1-9;7:8提到,保罗知道教会问题的严重性之后写的那封信。

(五)哥林多后书:有学者认为保罗写给哥林多教会的最后一封信是林后 1到林后 9,称之为和好的信,而林后 10到林后 13的内容则是前项「忧愁的信」。

六、特色:

(一)哥林多前书是一封很长的信,用了2889个字,虽然罗马书比哥林多前书篇幅更长,但当时的书信通常篇幅短得多。

(二)哥林多前书的最早抄本是西元200年的Papyrus Chester Beatty II(P46),除了少数经文外,整份哥林多前书保存完好,证明此书着作完成150年后就是目前这样的形态。

七、哥林多教会发生的问题可能导因于错误的末世论与不成熟的属灵观,实际表现出以下的错误:

(一)结党分派 林前 1:10-4:20

(二)淫乱 林前 5:1-13;6:9-20

(三)彼此控诉 林前 6:1-8

(四)婚姻问题 林前 7:1-40

(五)信徒参与庙宇祭祀、吃祭偶像之物 林前 8:1-11:1

(六)女信徒在崇拜中不蒙头 林前 11:2-16

(七)圣餐礼出现混乱 林前 11:17-34

(八)对属灵恩赐观念错误 林前 12:1-14:33

(九)不信人在末日复活 林前15:1-58

参考资料:第一版的无法确认了,以下是2022年的

1.「新视野释经丛书--细看哥林多前后书」,基纳着,纪荣智译,明道社。

2.「国际释经应用系列--哥林多前书」,克雷格・布鲁姆伯格着,尹妙珍译,汉语圣经协会。

3.「天道圣经注释--哥林多前书」,黄浩仪、何善斌、张达民着,天道书楼。

4.「新国际版研读本圣经」,更新传道会。

5.「启导本圣经」,海天书楼。

6.「哥林多前书」,戈登・费依着,陈志文译,美国麦种。

7.「哥林多前书注释」,张永信着,宣道出版社。

代号说明:「●」:经文注释「◎」:个人感想与应用「○」:相关经文「☆」:特殊注意事项

经文原文 · 展开核对

1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我说]男不近女倒好。

2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

3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4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5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

6我说这话,原是准[你们]的,不是命[你们]的。

7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领受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

8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

9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

10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

11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12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

13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

14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

15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姊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

16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17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

18有人已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废割礼;有人未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礼。

19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神的诫命就是了。

20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守住这身分。

21你是作奴隶蒙召的吗?不要因此忧虑;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

22因为作奴仆蒙召于主的,就是主所释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仆。

23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

24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这身分。

25论到童身的人,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怜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

26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

27你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脱离;你没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妻子。

28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

29弟兄们,我对你们说:时候减少了。从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

30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乐的,要像不快乐;置买的,要像无有所得;

31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为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

32我愿你们无所挂虑。没有娶妻的,是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主喜悦。

33娶了妻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悦。

34妇人和处女也有分别。没有出嫁的,是为主的事挂虑,要身体、灵魂都圣洁;已经出嫁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丈夫喜悦。

35我说这话是为你们的益处,不是要牢笼你们,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没有分心的事。

36若有人以为自己待他的女儿不合宜,女儿也过了年岁,事又当行,他就可随意办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亲就是了。

37倘若人心里坚定,没有不得已的事,并且由得自己作主,心里又决定了留下女儿[不出嫁],如此行也好。

38这样看来,叫自己的女儿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

39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

40然而按我的意见,若常守节更有福气。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灵感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