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经

全本圣经中文注释,按章节一起查考。

民数记第18章查经:祭司利未人的职任与供应

章节导读

亚伦家担当祭司职任,利未人协助守护会幕而不可越过圣物和祭坛界限;守护是为免灾殃再临会众。经文列明祭司可领受的祭物、初熟和头生者赎价,并区分可以赎回或不可赎回的类别;耶和华是亚伦的分。以色列的十分之一供应利未人会幕工作;利未人再从所得中献至好的十分之一归祭司,不把供应视为可任意亵渎的资源。

守护圣所与担当责任

亚伦家担当祭司职任,利未人协助守护会幕而不可越过圣物和祭坛界限;守护是为免灾殃再临会众。 民数记 18:1–7

祭司所得的圣物与产业

经文列明祭司可领受的祭物、初熟和头生者赎价,并区分可以赎回或不可赎回的类别;耶和华是亚伦的分。 民数记 18:8–20

利未人的十分之一与再奉献

以色列的十分之一供应利未人会幕工作;利未人再从所得中献至好的十分之一归祭司,不把供应视为可任意亵渎的资源。 民数记 18:21–32

本章目录与导读

民数记 18:1–7

七、祭司与利未人的条例 18:1-32

(一)祭司与利未人的职责 18:1-7

「耶和华对亚伦说」:上帝常常都是透过摩西对亚伦说话6:23;8:2,此处却是直接对亚伦说话。这种状况也发生在利 10:8。

担当「干犯」圣所的罪孽....「干犯」祭司职任:原文没有「干犯」一词。

「罪孽」:字义是「罪恶」、「不公正」、「不公的行为引起的刑罚」。

「法柜」:原文是「见证」。

守「所吩咐你的」:「命令」、「职责」。词尾说明这应该是「你的命令」。

「守所吩咐你的,并守全帐幕」:「谨守你的命令,并全帐幕的职守」。

18:3利未人如果如同可拉一样,意图逾越界线,那死亡的将不只是个人,而是整群利未人与所有的祭司都将灭亡。

「看守」:原文是「谨慎」+「守卫」。

「联合」:「连结于」,「利未」这一个字,就是源自这个字。

18:5似乎是上帝对17:12-13中以色列人呼喊的回应。透过祭司和利未人作为中介,保护以色列人免于接触上帝的圣洁,以及因此所带来的危机。

18:6实际上与3:9;8:16的命令一致,此处只是重申。

「幔子」内:一般指的应该是隔开至圣所与圣所之间的幔子,此处似乎不是那样严格的用法,而是指「圣所」的帐幕内。

「我将祭司的职任给你们当作赏赐事奉我」:直译是「我赏赐你们祭司的职任,当作礼物」。

民数记 18:8–20

(二)祭司可以得到的赏赐 18:8-20

「举祭」:字义是「奉献」、「贡献」。

交给你「经管」:「守卫」、「掌管」、「功能」、「保管」、「保存」。此处应该是取「保存」的意思,而实际的意义就是「给亚伦家族享用」。

18:9所提到的,有素祭利 2:2-3,赎罪祭与赎愆祭祭牲脂油之外的部份,都是属于祭司的利 6:16-18。

18:10这种至圣的祭物,仅有祭司家族中的男丁可吃。18:11-13,就是提到有些祭物是「圣的」(不是「至圣的」),这种就祭司家族洁净者都可吃(不论男女)。

至圣的祭:「一切的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经火的」,只有祭司家族男丁可以吃。

圣的祭:「举祭、摇祭、初熟之物、永献的」,所有祭司家族成员都可享用。

18:15「他们所有奉给耶和华的,连人带牲畜,凡头生的,都要归给你」,直译是「凡头生的,就是他们所有奉给耶和华的,连人带牲畜,都要归给你」。

头生牛羊的肉,也都归给祭司。

此处再次让我们看见,我们应该把「首先的」、「最好的」产出献给上帝。即使对整体数量来说,那不是最大的一部分。我们曾经这样努力过吗?还坚持这个初衷吗?

「永献的」:「被奉献的东西」、「完全献上」。

「五舍客勒」:约57公克,这大约是当时的人半年的工资。这些钱也都是归祭司的。

「盐约」:代下 13:5也有一样的用法,意思应该就是「永远不变的约」。

你的「分」,是你的产业:「一份」、「一片土地」、「一部份战利品」。

你的分,是你的「产业」:「财产」、「基业」、「地业」。

18:20很清楚的要求祭司应该专注于上帝的事情,不可以经营土地上的收益,也不可以仰赖土地的收益。这在现代的社会中并不容易执行,多少牧者还是得投资股票、基金等等。或许我们今日不能强迫执行这样的规定,但是至少也应该给予神职人员(至少是主导敬拜的核心神职人员)足够的奉献,鼓励神职人员把时间全部投资在上帝身上。

由于不可以置产,所以祭司多的钱也没地方花,所以这些钱可以给出去。因此如果祭司制度完整,应该以色列人中就不会有穷人,因为祭司的钱除了修理会幕外也无法使用,所以可以去帮助穷人。

民数记 18:21–24

(三)利未人所当得的 18:21-24

把祭物的一部分给祭司,其他地方已经都有说明,但此处是第一次提及以色列人要把十分之一供应给利未人。

「酬他们的劳」:「酬谢」、「劳动, 服侍」。

为上帝做事,上帝并不会忘记应该要给予酬劳。而且如果十二支派,每个支派拿出十分之一给利未支派,那利未人应该比一般以色列人富有才对。我们有善加对待服事上帝的人吗?而且此处的利未人并非是祭司,而是协助祭司的工作人员(等于是教会中的干事、执事,教会机构中的职员)。上帝依然希望他们「不要兼差」(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而给他们丰厚的报答。

民数记 18:25–32

(四)利未人的十分之一 18:25-32

「亵渎」:「视为平凡」、「玷污」、「污染」。

18:32的意思是如果利未人不奉献十分之一,那等于他们要使用以色列人奉献的「圣物」,这样就「亵渎圣物」了,亵渎圣物的代价就是「死亡」。因此利未人应该奉献出十分之一,以此代表整体以色列人的圣物成为「利未人的圣物」,就可以自由享用剩余的十分之九。

利未人已经领受了以色列人所奉献的十分之一,但他们不能把自己当成是恩典的终点,也必须把最好的十分之一再献给祭司。我们中间领受众人奉献的传道人或教会组织,是否也把十分之一再奉献出去,还是自比于至高的祭司阶级,成为恩典的终点?

民数记 · 本卷导读

民数记研经资料

零、背景:

一、五经:包括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

(一)地位:犹太人视「五经」为旧约最重要的一部份,其权威与神圣性,远远超过「先知书」与「圣卷」。

(二)五经的形式:这五经应该是同一部书,但是篇幅太长,无法用一个皮卷抄完,所以分成五个部份。但其间有相当的关联性。

(三)底本说:

1.十八世纪之前,绝大部分人都接受摩西是五经的作者。

2.1750年起,学者开始提出底本说,用称呼上帝名字的差异将五经的来源分为E (称上帝为「伊罗兴」的经文)、J(称上帝为「耶和华」的经文)、P(来自「祭司阶层」的经文)、D(申命记学派的经文)。

(1)J典、耶典:大约是在西元前950-850年,由一位南方的作家写的。

(2)E典、伊典:大约是西元前850-750年,可能是亚哈时代的一位先知所写。被认为跟北国比较有关。西元前721-650年间有人将J与E合成一本。

(3)D典、申典:可能成书于西元前690-630年,希西家时代。执笔者是一群由北国逃亡到南国的人。

(4)P典、祭典:西元前520-500年,被掳后的作品。

3.底本说的学者认为西元前450年,一位或多位祭司将上述四种底本编成现有的五经(文士以斯拉可能参与编纂的工作)。

4.底本说的根据:

(1)不同的名字:Elohim、Yahweh、Yahweh Elohim,且出 6:3 指出耶和华(Yahweh)一名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未曾知道的,因此出现「耶和华」的名字应该属于后期的作品。不过最近发现当地的一些文献,也不少用不同的名字称呼同一位神(参考「天道圣经注释」,卷一)。

(2)矛盾的记载:例如「别是巴」与「伯特利」的两种出处。

(3)重复的记载:许多情节接近的事情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表明不是同一个人的手笔。

(4)超然的思想:认为摩西时代不可能有一神观的看法。有人认为摩西时代没有文字。不过考古发现摩西前一千五百年人类就有文字,出身于埃及皇宫的摩西不可能不会用文字。

(5)申命记和约西亚:认为约西亚年间所寻获的律法书就是「申命记」。因此申命记(申典)是为了支援约西亚改革才写的,属于西元前第七世纪的作品。

(6)写作风格不同,神学思想不同....等等。

5.后来的发展整理:五经发展过程:a.口传资料零碎流传 西元前1800-1200年b.口传资料依主题编纂 西元前1200-1000年c.耶典编成 西元前950年d.伊典编成 西元前850年e.耶典、伊典合成一本 西元前第八世纪f.申典编成 西元前621年g.祭典编成 西元前550年以后h.五经编成 西元前400年

6.近期的研究:许多学者认为P典并非一个独立的文件,而是后来编者编修的痕迹罢了。越来越多人怀疑到底有没有E典的存在,整个创世记也可以当成只有J典的作者是主要作者。

(四)作者是摩西说:有不少学者认同这种说法。

1.证据:

(1)五经中有不少经文指出摩西曾写下上帝吩咐他的话,如:出 17:14; 24:4; 34:27; 民 33:2; 申 31:9,24

(2)五经中有一些经文反映摩西时代的背景。

(3)新旧约经文都提到律法是摩西写的:书 8:31; 23:6;士 3:4; 王上 2:3;路 24:44; 约 5:46-47。

(4)百分之五十的「五经」跟摩西有关。

(5)五经中显示许多原料与走兽跟埃及和西奈有关,而是迦南地很稀有或没有的。

2.注意事项:

(1)摩西很可能参考或使用了其他的文献与资料,也有可能花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或分许多次写成。因此底本说的研究也并非全然不可信。

(2)五经在编入正典之前很可能经过摩西以后的编辑编纂或修订,以帮助后期的读者了解作者原来的意思。因此有些显然是摩西以后的文字内容可能就是这样加入的。

(3)古代的着作流传后世,如果被修正、编辑,编者或修订者并不会留下自己的名字。因此五经可能虽经过修订还是归于作者摩西名下。

(五)最早期的资料(创世记十一章以前)应该是口传的,后来经过摩西或其他人编辑而成。

(六)申命记记载摩西死亡和埋葬详细的细节,还有民 12:3 提到对摩西的高度推崇看似也不像是摩西自己写的。

二、写作时间:

(一)摩西五经和书 1:4对迦南地边界的描述,与西元前二千埃及文献对迦南地的了解相符。

(二)如果摩西是作者,那本书大约完成于摩西带领以色列人进入摩押平原,准备进入迦南地之前,因此着作时间约为西元前1410年。

(三)考古学家在Timna 亭纳发现一条西元前十二世纪的铜蛇民 21,和米甸人用作神龛的帐幕。

三、特色:

(一)在地位上,出埃及记是五经的核心。创世记可以说是出埃及记的追溯,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可以说是出埃及记的延续。而出埃及记、利未记与民数记关系更是密不可分。

(二)民数记的希伯来文书名不同于其他五经是用书开头的前一、两个字来命名,而用「在旷野中」(民 1:1中的第五个字)来命名。。七十士译本的书名是「Arithmoi」,「数字」的意思,希腊文这个字,本来就是用来表示「参战者名单」。拉丁文「武加大译本」(the Vulagte) 称这卷书为 Numeri「数目」。

(三)希伯来传统,除了称呼此书为「在旷野中」外,也有使用这卷书 1:1的第一个字 wayedabber 「他(耶和华)说」来称呼本书。米士拿(Mishnah)和他勒目(Talmud)都称这卷书为 homes happequdim,意思是「五经中记载数点人数(那卷书)」。

(四)本书中记载了出埃及记最后一章后一个月到最后到达耶利哥城对岸的摩押平原,总共39年的时间。

(五)本书记载的时间集中在旷野时期的最前段与最后段,旷野时期的中间并没有记载。

(六)旷野在民数记是以色列人穿越最多的空间。旷野不是沙漠,只是ㄧ片很少甚至没有人居住的地方,因为没有充足的雨量,水源的位置也会改变,所以并不适合放牧和耕种,虽然有时候旷野会有少量的植物生长,但整体来说,旷野是一个混乱没有秩序的地方,是逆境的表徵,来考验人是否真正效忠于上帝,是一个执行纪律,成为圣洁,转化的地方。旷野不能给予人盼望,却是最好训练人去持守盼望的地方。是旅行的过程,而不是目标。

(七)民数记中,因为需要建基在神的全然神圣的基础之上,以色列人的秩序被建立在两方面:

1.空间方面:对以色列人来说,所处的空间分成洁净和不洁净,分成了神圣和凡俗。不同区域有不同的神圣层次。无论是起行或安营,各支派都有他们的位置。

2.时间方面:对以色列人来说,时间也分成了神圣和凡俗。特别的日子被订为以色列的节期,但要求停止工作的程度却有所不同。

(八)目前通用的民数记马所拉经文保存良好,仅民 21:14,18,30;23:10;24:22-24有异文。

(九)死海古卷总共有十一份民数记抄本(或碎片),内容基本上与马所拉经文一致。

(十)犹大穆巴拉河谷(Wadi Murabba'at)也发现两份民数记的抄本。这个遗迹被称为是「第二昆兰」。

(十一)民数记被耶稣引用过的部分:

1.用来举例当作史事 -- 约 3:14 引用 民 21:4-9

2.教训回响a.关于赔偿 路 19:8 引用 民 5:7b.衣服繸子 太 23:5 引用 民 15:38c.安息日 太 12:5 引用 民 28:9-10d.禁食 太 6:16 引用 民 29:7e.许愿 太 5:33 引用 民 30:2f.牧人 约 10:1-18 太 9:36 引用 民 27:15-17

(十二)新约其他作者也常引用民数记:

1.保罗书信 罗 9:15 罗 10:5,19 林前 9:9 林后 3:15

2.希伯来书 来 8:5 来 9:19 来 12:21 来 3:1-4:11

3.犹大书 犹 1:5,11

4.彼得书信 彼后 2:14-16

5.约翰书信 启 2:14

(十三)民数记和出埃及记的不同:

1.对神的称呼:出埃及记比较多样化a.出埃及记:出 3:14,16,18 出 5:1 出 19:3「我是自有永有的」「我是以色列的神」「我是希伯来人的神」「我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我是耶和华你们祖宗的神」「我是神-耶和华」(和你永远有关系的那位)a.民数记说到神只有两个:「耶和华」、「神(Elohim)」 。神对自己的描述和自称不再那么多,只用「耶和华」来描述他自己

2.描述神人关系的差异:出埃及记描述「神是我的神」,民数记记载「人不是我的人」(以色列人不是上帝心目中的『人』)。

四、文体:

(一)本书主要分为三大段

1.旧的一代1:1-14:45

2.过渡时期15:1-20:29

3.新的一代21:1-36:13

(二)另有人照以色列人漂流的区域分为三大段

1.西奈旷野1:1-10:10

2.巴兰的旷野10:11-19:22

3.摩押平原20:1-36:13

(三)民数记的文学类型

1.千变万化,是散文、诗词、支派名单、安营说明、祭司条例、崇拜历、详细行程、军事记录、史事、讲章、歌曲。虽然看似杂而不一的文体,却在材料逐步开展之中有明显的关连。有学者认为民数记是出奇复杂而优美的修辞结构。

2.民数记有多次重复的内容,且刻意将叙事和律例交错编排在一起,也不完全顺时序去记载,有学者认为有扇形结构。

五、民数记中的「民数」

(一)民数记一到四章及二十六章记载了两次人口统计所得的数字,两次都显示成年男子约有六十万。这样全体人口就大约有两百万人。

(二)许多学者认为西奈半岛的天然资源贫乏,能够维持的人数顶多两、三万人,因此认为圣经中的「六十万」数字不可信。真正的数字就是在两、三万之间,约是圣经记载数字的百分之一。

(三)许多学者认为「千」这个数字的希伯来原文,其意思是「家族」或「军队单位」,而非真正的「一千」。不过即使这个字不是精准的「一千」,应该也不会仅仅是十个人。

(四)民 3:43记载「从一个月以外、凡头生的男子,共有二万二千二百七十三名」。这个数字也显示以色列出埃及的人数不到两百万。

(五)还有一些记载似乎也说明以色列的人数不到两百万:旧约多次提及以色列人口稀少,不足以完全占领迦南地出 23:25-30;申 7:7-22。约书亚在打艾城时先派3千人出征书 7:4,吃败仗后才再选3万人书 8:3,可见能派出去打仗的人并不多。

(六)圣经中清楚的说明以色列人在旷野中的生活,是依赖上帝神迹式的供应而非自然资源,因此可能可以超越天然资源的限制,养活两百万的人。

(七)圣经中许多记载似乎显示民数记记载的人口数目不是估计数,而是精准的人数。例如:出 38:25记载以色列人建会幕的银子共有「一百他连得并一千七百七十五舍客勒」,而一他连得等于三千舍客勒。照规定出 30:13,15;38:26每一个成年的以色列男子,都要献半个舍客勒。而一百个他连得又一千七百七十五舍客勒,正好于由603550个半舍客勒组成。民 1:45;2:32记载这正是以色列成年男子的数目。

(八)如果分析上述正反的理论,其实认为出埃及人数很少的意见,多半是因为认为「旷野不可能装那样多人」,这样的「去神迹化」的理由实在是不能被接受。除此之外,有些徵兆和考古证据也显示出埃及的人不太可能多到两百万,如果考虑到「千」字的字义可能不是精准的「千」,那至少出埃及的人数超过数十万以上应该是很有可能的。

六、写作目的:

(一)本书记述以色列人在神的带领下,离开西奈山进入旷野漂流直到迦南地边缘的过程。

(二)呼吁出埃及后的第二代不要重复上一代的错误,要忠于上帝的吩咐,成为圣洁的军队以征服迦南地。

(三)本书回应 创 12:2; 15:5; 17:2,6 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让亚伯拉罕后裔多如海沙。

七、出埃及年代问题与考古发现:目前,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间主要有西元前1446年与1290年两种看法

(一)出埃及时间于西元前1446年

1.王上 6:1记载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后四百八十年,所罗门作以色列王第四年西弗月,就是二月,开工建造耶和华的殿。这一年一般认为是西元前966年,于是出埃及就是 966+480=1446年了。当然,也有人认为这480年是用12代计算出来的,并非精确的480年。

2.士 11:26提及以色列人住在迦南地,已经有三百年了,尚未征服整个迦南地。

3.如果此说正确,那以色列人出埃及就是埃及第十八王朝(西元前1580-1314年),杜得模西士三世(Tuthmosis III)就是开始压迫以色列人的法老(西元前1482-1450年),亚门诺斐斯二世(Amenophis II)就是释放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法老(西元前1450-1426年)。

(二)出埃及时间于西元前1290或1220年

1.1:11记载的「兰塞」是第十九王朝(西元前1314-1194年)开创者的名字。因此不太可能第十八王朝的都市用第十九王朝君王的名字当名称。埃及的文献记载兰塞是兰塞二世(西元前1290-1224年)所建。

2.考古学家发现西元前第十三世纪(西元前1200-1299年)迦南地有大批外敌侵入的毁灭痕迹。

3.出 12:40说「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也可以与亚伯拉罕、雅各等族长生存的年代作为对照。

4.文献记载埃及第十五王朝时期,有一批「哈皮鲁人」进入埃及,一般认为这批人也包含雅各一行。而第十五王朝是外族西克索人统治,因此到了第十七、十八王朝,政权回到埃及人手里的时候,就「不认识」约瑟了。

5.一般认为以东和摩押可能要到西元前十三世纪,才成为有势力的王国,足以抵挡以色列人穿越其国境。

6.出 12:40-41都说「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一般认为雅各、约瑟都是西克索人统治(西元前1730-1580年)时期进入埃及,所以等到西克索人被赶走,以色列人就受迫害了。而就算约瑟是西元前1730年进入埃及,1730-430=1300年,应该也要西元前1300以后出埃及才可能。当然,如果约瑟并非在西克索人统治时期进入埃及,那这个假设就不成立了。

7.如果此说正确,那以色列人出埃及就是埃及第十九王朝(西元前1314-1194年),塞提一世(Seti I)就是开始压迫以色列人的法老(西元前1312-1289年),兰塞二世(Rameses II)就是释放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法老(西元前1290-1224年)。或兰塞二世是压迫以色列人的法老,马尼他(Merenptah)西元前1224-1214年是释放的法老。

(三)重要考古证据:

1.西元前第十三世纪(12xx年)的埃及马尼他石碑 Merneptah stela提到「以色列」,其中记载「法老击败了亚实基伦、基色、雅罗安、以色列等民族的军队」。可见当时以色列人已经在迦南地是一个稳定的国族了。马尼他法老在位时期是西元前1224-1214年,因此最晚到1214年以前,以色列人已经进入迦南地了。不过当时的以色列人看起来还是一个游牧民族。

2.考古学家发现西元前第十三世纪(西元前1200-1299年)迦南地有大批外敌侵入的毁灭痕迹。但J.J. Bimson证明实际上迦南地有十三与十六世纪两个毁灭层,而传统认为是十六世纪的那个毁灭层实际应该是十五世纪的毁灭层,且与约书亚记记载的城市一致。

(四)我们的看法:

1.单单依赖考古证据要决定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年代非常困难。因为考古上没有发现,并不代表事情没有发生。而目前的考古资料又相当的缺乏,许多考古遗址的挖掘也还不是很完整(如果遗址与现代的都市重叠,则挖掘更为困难)。

2.至少透过马尼他石碑可以确定西元前1214年以前,以色列人已经出埃及进入迦南了,由于以色列人在旷野漂流40年,因此西元前1220年的说法是比较不可能的。因为马尼他石碑是把以色列人与迦南地的民族并列,并非是法老追击以色列人的纪录。

3.至于究竟是西元前1290年还是西元前1446年出埃及,由目前的资料实在是难以确认,虽然众多考古资料显示西元前1290年可能是出埃及的时间,但目前的资料也不足以否认西元前1446年可能是出埃及的时间。

参考资料:

1.「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民数记」,温汉着,李永明译,校园出版社。

2.「天道圣经注释--民数记」,曾祥新着,天道出版社。

3.「每日研经丛书--民数记注释」,里根斯着, 戴哲民译,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4.「新国际版研读本圣经」,更新传道会。

5.「启导本圣经」,海天书楼。

6.「新译本圣经研读版」,环球圣经公会。

7.「旧约圣经背景注释」,华尔顿、麦修斯、夏瓦拉斯着,李永明、徐成德、黄枫皓译,校园出版社。

8.「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The Book of Numbers」,Timothy R. Ashley.

9.「民数记--信与不信的日志」,陈锦友着, 明道出版社。

10.「圣经导读-民数记」,卢俊义着,信福出版社。

11.「在旷野中与上帝同行--民数记析读」,黄嘉梁着,基道出版社。

12.「圣经信息系列--民数记」,布瑞蒙着,李永明译,校园出版社。

13.「在旷野中」,陈尊德着,圣资出版社。

14.「民数记鸟瞰(上)(下)」,朱韬枢着, 归主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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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原文 · 展开核对

1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和你的儿子,并你本族的人,要一同担当干犯圣所的罪孽。你和你的儿子也要一同担当干犯祭司职任的罪孽。

2你要带你弟兄利未人,就是你祖宗支派的人前来,使他们与你联合,服事你,只是你和你的儿子,要一同在法[柜]的帐幕前[供职]。

3他们要守所吩咐你的,并守全帐幕,只是不可挨近圣所的器具和坛,免得他们和你们都死亡。

4他们要与你联合,也要看守会幕,办理帐幕一切的事,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们。

5你们要看守圣所和坛,免得忿怒再临到以色列人。

6我已将你们的弟兄利未人从以色列人中拣选出来归耶和华,是给你们为赏赐的,为要办理会幕的事。

7你和你的儿子要为一切属坛和幔子内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职任。你们要这样供职;我将祭司的职任给你们当作赏赐事奉我。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

8耶和华晓谕亚伦说:“我已将归我的举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别为圣的物,交给你经管;因你受过膏,把这些都赐给你和你的子孙,当作永得的分。

9以色列人归给我至圣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经火的,都为至圣之物,要归给你和你的子孙。

10你要拿这些当至圣物吃;凡男丁都可以吃。你当以此物为圣。

11以色列人所献的举祭并摇祭都是你的;我已赐给你和你的儿女,当作永得的分;凡在你家中的洁净人都可以吃。

12凡油中、新酒中、五谷中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初熟之物,我都赐给你。

13凡从他们地上所带来给耶和华初熟之物也都要归与你。你家中的洁净人都可以吃。

14以色列中一切永献的都必归与你。

15他们所有奉给耶和华的,连人带牲畜,凡头生的,都要归给你;只是人头生的,总要赎出来;不洁净牲畜头生的,也要赎出来。

16其中在一月之外所当赎的,要照你所估定的价,按圣所的平,用银子五舍客勒赎出来(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

17只是头生的牛,或是头生的绵羊和山羊,必不可赎,都是圣的,要把它的血洒在坛上,把它的脂油焚烧,当作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

18它的肉必归你,像被摇的胸、[被举的]右腿归你一样。

19凡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圣物中的举祭,我都赐给你和你的儿女,当作永得的分。这是给你和你的后裔、在耶和华面前作为永远的盐约。”

20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内不可有产业,在他们中间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产业。”

21“凡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我已赐给利未的子孙为业;因他们所办的是会幕的事,所以赐给他们为酬他们的劳。

22从今以后,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罪而死。

23惟独利未人要办会幕的事,担当罪孽;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他们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

24因为以色列人中出产的十分之一,就是献给耶和华为举祭的,我已赐给利未人为业。所以我对他们说:‘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

25耶和华吩咐摩西说:

26“你晓谕利未人说:你们从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给你们为业的,要再从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为举祭献给耶和华,

27这举祭要算为你们场上的谷,又如满酒榨的酒。

28这样,你们从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作举祭献给耶和华,从这十分之一中,将所献给耶和华的举祭归给祭司亚伦。

29奉给你们的一切礼物,要从其中将至好的,就是分别为圣的,献给耶和华为举祭。

30所以你要对利未人说:你们从其中将至好的举起,这就算为你们场上的粮,又如酒榨的酒。

31你们和你们家属随处可以吃;这原是你们的赏赐,是酬你们在会幕里办事的劳。

32你们从其中将至好的举起,就不至因这物担罪。你们不可亵渎以色列人的圣物,免得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