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圣经中文注释,按章节一起查考。
利未记第6章查经:赔还财物与祭司献祭职责
章节导读
本章说明赔还财物与祭司献祭职责。欺诈、抢夺、侵占或起假誓的人,须如数归还并加五分之一,再献赎愆祭;献祭不替代向受害者赔还。赎罪祭的宰杀、食用及器皿洁净均有规定;血带入会幕的祭牲不可吃,必须焚烧。
归还邻舍财物并献祭
欺诈、抢夺、侵占或起假誓的人,须如数归还并加五分之一,再献赎愆祭;献祭不替代向受害者赔还。 利未记 6:1–7
燔祭与坛火常燃
祭司更换适当衣服清理祭灰,早晨加柴并维持坛火,显明日常管理的职责。 利未记 6:8–13
素祭与祭司自己的供物
普通素祭余分在圣处食用;受膏祭司所献的素祭则要全烧,不可吃。 利未记 6:14–23
赎罪祭肉的处理
赎罪祭的宰杀、食用及器皿洁净均有规定;血带入会幕的祭牲不可吃,必须焚烧。 利未记 6:24–30
利未记 6:8–13
(六)燔祭中祭司的职责 6:8-13
由6:8-7:38主要是为祭司而写,所以特别着重献祭的程序。
放在坛的「柴」上:「炉床」、「祭坛上的平盘或其顶端」,圣经中仅出现于此。
「从晚上到天亮」:亦即燔祭要整晚在祭坛上燃烧。此处指的应该不是一般的燔祭,而是出 29:42所说那种早晚固定献的燔祭。一般状况下白天会有人来献燔祭,所以祭坛的火会持续燃烧,比较需要看顾的就是夜晚的时间。
「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这个信息在这一段出现多次6:9,12-13。而这祭坛上的火一开始是由上帝点燃的利 9:24。
6:10「坛上」所烧的....:原文是「坛上的火」。
「裤子」:字义是「内衣裤」。
燔祭「灰」:字义是「含脂肪的灰烬」,与「肥甘」是同字。
6:10规定处理燔祭的灰时,需要穿着与献祭时一样的细麻布衣裤。6:11则规定离开会幕范围去倒灰烬时,则必须脱去这细麻布衣裤。
祭物的脂油使坛上的火可以烧到日出;祭司清早要移去坛灰。祭司把灰移到坛脚时穿一种衣服,搬到营外又穿另一种衣服;同时为坛添柴。烧坛火的工作不因安息日停火的而停止,因为每天要献祭两次,安息日也不例外。
「清除坛上的灰」和「照料坛上的火」是本段的重点。
或许大家会认为祭司的工作都是神圣重要的礼仪。但此处却说明:确保祭坛的火不灭、处理昨夜烧完的灰烬,也是祭司的职责,而且为了清扫灰烬还要替换两种衣服。我们服事时,是否也慎重尽责的处理那些看似不重要的杂务?
利未记 6:14–23
(七)素祭中祭司的职责 6:14-23
「取出自己的一把」:原文是「取出它的一把」。
6:15显示细面和油只是部分燃烧,但是所有的乳香都必须燃烧献给神。
「不带酵而吃」:原文应该是「作无酵饼吃」。
「烤的时候不可搀酵」:原文是「不可烘烤有酵的东西」。
「这是从所献给我的」:原文中没有这段。
「至圣」:原文是连续两个「神圣神圣」。
「永得的分」:原文是「永远的定例」。
「摸这些祭物的,都要成为圣」:意思应该是警告非祭司不可摸圣物,免得就「归耶和华为圣」,须依照利 27的规定赎出来。
祭司可以吃素祭,但是6:19-23中提到大祭司受膏之后每天所献的素祭,必须全然烧掉,祭司不可分享。这个规定是利未记前面提到素祭的规定时没有涵盖的。
「当亚伦受膏的日子」:原文的意思应该是「自亚伦受膏的日子起」。
「伊法十分之一」:约2.2公升。一个人一天的食量。
「铁鏊」:字义是「平底锅」、「铁锅」。
「调匀」:字义是「搅拌」、「混合」,该字仅出现在利 6:21; 7:12、代上 23:29。
「块子」:字义是「碎屑」、「碎片」。
「接续他」:原文是「在他之下」。
「祭司的素祭」:原文是「所有祭司的素祭」,包括一般的祭司与大祭司。
祭司虽有圣职,也与百姓一样要献祭。
利未记 6:24–30
(八)赎罪祭中祭司的职责 6:24-30
「你对亚伦和....」:原文是「你晓喻亚伦和....」。
「弹在」甚么衣服:「喷出」、「洒」。
「衣服」:原文是「外袍」。
铜器要「擦磨」:「被磨得发亮」。
在水中「涮净」:「被清洗」、「被用力刷洗」。
属祭司的祭肉不是烤,而是用铜制与泥制的器具煮来吃。
当时的瓦器(陶器)并没有使用釉药,所以血水会渗透进入孔隙之中。因此此处要求使用陶器烹煮祭物,就要打碎之。
6:27-28用实际的状况来说明赎罪祭的至圣。衣服沾到要在圣处洗净,器具要打碎或擦磨过。
利未记 · 本卷导读
利未记研经资料
零、背景:
一、五经:包括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
(一)地位:犹太人视「五经」为旧约最重要的一部份,其权威与神圣性,远远超过「先知书」与「圣卷」。
(二)五经的形式:这五经应该是同一部书,但是篇幅太长,无法用一个皮卷抄完,所以分成五个部份。但其间有相当的关联性。
(三)底本说:
1.十八世纪之前,绝大部分人都接受摩西是五经的作者。
2.1750年起,学者开始提出底本说,用称呼上帝名字的差异将五经的来源分为E (称上帝为「伊罗兴」的经文)、J(称上帝为「耶和华」的经文)、P(来自「祭司阶层」的经文)、D(申命记学派的经文)。
(1)J典、耶典:大约是在西元前950-850年,由一位南方的作家写的。
(2)E典、伊典:大约是西元前850-750年,可能是亚哈时代的一位先知所写。被认为跟北国比较有关。西元前721-650年间有人将J与E合成一本。
(3)D典、申典:可能成书于西元前690-630年,希西家时代。执笔者是一群由北国逃亡到南国的人。
(4)P典、祭典:西元前520-500年,被掳后的作品。
3.底本说的学者认为西元前450年,一位或多位祭司将上述四种底本编成现有的五经(文士以斯拉可能参与编纂的工作)。
4.底本说的根据:
(1)不同的名字:Elohim、Yahweh、Yahweh Elohim,且出 6:3 指出耶和华(Yahweh)一名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未曾知道的,因此出现「耶和华」的名字应该属于后期的作品。不过最近发现当地的一些文献,也不少用不同的名字称呼同一位神(参考「天道圣经注释」,卷一)。
(2)矛盾的记载:例如「别是巴」与「伯特利」的两种出处。
(3)重复的记载:许多情节接近的事情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表明不是同一个人的手笔。
(4)超然的思想:认为摩西时代不可能有一神观的看法。有人认为摩西时代没有文字。不过考古发现摩西前一千五百年人类就有文字,出身于埃及皇宫的摩西不可能不会用文字。
(5)申命记和约西亚:认为约西亚年间所寻获的律法书就是「申命记」。因此申命记(申典)是为了支援约西亚改革才写的,属于西元前第七世纪的作品。
(6)写作风格不同,神学思想不同....等等。
5.后来的发展整理:五经发展过程:a.口传资料零碎流传 西元前1800-1200年b.口传资料依主题编纂 西元前1200-1000年c.耶典编成 西元前950年d.伊典编成 西元前850年e.耶典、伊典合成一本 西元前第八世纪f.申典编成 西元前621年g.祭典编成 西元前550年以后h.五经编成 西元前400年
6.近期的研究:许多学者认为P典并非一个独立的文件,而是后来编者编修的痕迹罢了。越来越多人怀疑到底有没有E典的存在,整个创世记也可以当成只有J典的作者是主要作者。
(四)作者是摩西说:有不少学者认同这种说法。
1.证据:
(1)五经中有不少经文指出摩西曾写下上帝吩咐他的话,如:出 17:14; 24:4; 34:27; 民 33:2; 申 31:9,24
(2)五经中有一些经文反映摩西时代的背景。
(3)新旧约经文都提到律法是摩西写的:书 8:31; 23:6;士 3:4; 王上 2:3;路 24:44; 约 5:46-47。
(4)百分之五十的「五经」跟摩西有关。
(5)五经中显示许多原料与走兽跟埃及和西奈有关,而是迦南地很稀有或没有的。
2.注意事项:
(1)摩西很可能参考或使用了其他的文献与资料,也有可能花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或分许多次写成。因此底本说的研究也并非全然不可信。
(2)五经在编入正典之前很可能经过摩西以后的编辑编纂或修订,以帮助后期的读者了解作者原来的意思。因此有些显然是摩西以后的文字内容可能就是这样加入的。
(3)古代的着作流传后世,如果被修正、编辑,编者或修订者并不会留下自己的名字。因此五经可能虽经过修订还是归于作者摩西名下。
(五)最早期的资料(创世记十一章以前)应该是口传的,后来经过摩西或其他人编辑而成。
(六)申命记记载摩西死亡和埋葬详细的细节,还有民 12:3 提到对摩西的高度推崇看似也不像是摩西自己写的。
二、写作时间:
(一)摩西五经和书 1:4对迦南地边界的描述,与西元前二千埃及文献对迦南地的了解相符。
(二)如果摩西是作者,那本书大约完成于摩西带领以色列人进入摩押平原,准备进入迦南地之前,因此着作时间约为西元前1410年。
(三)考古学家在Timna 亭纳发现一条西元前十二世纪的铜蛇民 21,和米甸人用作神龛的帐幕。
(四)撒玛利亚五经是王下 17:24-28记载被带到撒玛利亚的移民(西元前681-669年左右)之敬拜基础。撒玛利亚五经的年代大约在西元前500多年,而这本五经大约在西元前400多年被带到埃及,成为七十士译本根据的文本。虽然撒玛利亚人声称自己拥有的经文抄本可以追溯到亚伦曾孙亚比书代上 6:3-4,这样的说法鲜有学者接受,但是撒玛利亚五经的年代应该是远早于目前自由学者主张摩西五经的着作时间。且撒玛利亚人与被掳归回的犹太人关系紧张拉 4:1;尼 4:1-2,不可能抄袭被掳归回后写出来的宗教文献。因此撒玛利亚五经的存在更是证明五经的成书应该是在南北两国分裂之前。
三、特色:
(一)在地位上,出埃及记是五经的核心。创世记可以说是出埃及记的追溯,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可以说是出埃及记的延续。而出埃及记、利未记与民数记关系更是密不可分。
(二)利未记的希伯来文书名是用书开头的第一个字来命名,意思是「(他)呼叫」。但是犹太人也称呼此书为「祭司的律法」、「祭司之书」、「献祭的律法」。七十士译本将此书定名为「关于利未人的事」。
(三)乌加列文写成的拉斯珊拉文献(Ras Shamra)中,也出现与利未记的素祭、平安祭类似的献祭方式。
(四)整个利未记是以「献祭」为中心。
(五)一般认为希伯来书是以预表方式来解释利未记。
(六)申命记与约书亚记都引用利未记,但是利未记没有引用申命记与约书亚记,由此可见利未记成书时间应该比申命记与约书亚记早。
(七)死海古卷总共有九份希伯来文利未记抄本碎片,两份七十士译本利未记抄本碎片。死海第2,6,11洞中都有利未记抄本碎片,其中第11洞是长篇的抄本碎片。
(八)「圣」、「洁」、「玷污」、「献祭」、「流血」、「赎罪」都是利未记中重要的用字。
1.圣洁(出现了87次):不是人的观念「完全」,「无暇无疵」,而是特别说到——分别,被分别,神一生要在我们身上做的事情——要叫我们圣洁,神要把一切不属于他的分别出来。
2.赎罪(出现了49次):人要圣洁,那个根基——罪的问题要解决。靠着羔羊的宝血。
3、跟献祭有关的:被杀、祭牲等等(出现了300多次)。
(九)耶稣在太 22:39引用利 19:18「爱神爱人」的金科玉律。
(十)利未是以色列十二支派之一,利未人对神忠心 (出 32:26), 被神选为事奉的支派 (申 10:8; 33:8-11)。 所有的祭司都属于利未支派,他们的工作是协助料理会幕,并向百姓讲解律法。
(十一)利未记也是帮助以色列人预备好基督的来临(藉此唤起他们对救赎的需要感),并指出会幕中一切的礼仪,都是预表那最后赎罪祭的耶稣基督。
(十二)约伯提出一个问题:「人在神面前怎能成为义呢?」利未记的回答是:「他要带他的供物来 ...... 」「他要按手在它的头上 ...... 」「他要承认所犯的罪 ...... 」「他要把它宰了 ...... 」「祭司要把血洒在 ...... 」「祭司要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416)。
(十三)这是旧约对「救赎」的阐述;这「救赎」藉着献祭的礼仪(特别是赎罪日的礼仪),清楚勾划出来。
四、文体:本书本质上是一本关于祭司条例与程序的手册。
(一)本书一开始有个连接词「然后」,显示利未记是承接出埃及记的记载。
(二)本书主要分为三大段
1.献祭原则,除罪及与神恢复关系的程序1:1-15:33
2.赎罪日16:1-34
3.伦理、道德与圣洁的课题17:1-27:34
(三)旧约圣经中仅利未记、路得记、以斯拉记、尼希米记、以斯帖记、哈该书、和玛拉基书没有诗歌体。
五、写作目的:
(一)要让以色列人能够与万民有分别,可以作上帝的子民20:26。
(二)建立以色列人「献祭的制度」、「律法的观念」与「刑罚规范」。
(三)利未记顾名思义多提到有关祭司的事宜,但书中的教训也是对全体选民说的。神要所有的百姓都认识及遵行律法,本书屡次出现神吩咐摩西的话:「你晓谕以色列人说 ...... 」。
(四)利未记是为了让以色列人知道如何过一个在圣洁的国度里的生活;能与神相交的生活,成为列国救赎中保。因此,以色列人一定要了解神的圣洁是怎么一回事。利未记分三方面来启示这真理:
1.献祭的制度:它强调「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使人对罪的严重性与后果有深刻的认识。
2.律法的观念:告诉以色列人什么是神对人的生活和行为的标准。
3.刑罚的制定:凡干犯律法的,必要受刑,使人知道神的圣洁是绝不更改的。
(五)神对以色列人整个启示的中心就是「分别」,与列国分别出来,利未记的律例就是给以色列人和外邦人中间,划一条明显的界线,好预备以色列人成为列国救赎的中保。
六、出埃及年代问题与考古发现:目前,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间主要有西元前1446年与1290年两种看法
(一)出埃及时间于西元前1446年
1.出 1:11记载的「兰塞」是第十九王朝(西元前1314-1194年)开创者的名字。因此不太可能第十八王朝的都市用第十九王朝君王的名字当名称。埃及的文献记载兰塞是兰塞二世(西元前1290-1224年)所建。
2.士 11:26提及以色列人住在迦南地,已经有三百年了,尚未征服整个迦南地。
3.如果此说正确,那以色列人出埃及就是埃及第十八王朝(西元前1580-1314年),杜得模西士三世(Tuthmosis III)就是开始压迫以色列人的法老(西元前1482-1450年),亚门诺斐斯二世(Amenophis II)就是释放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法老(西元前1450-1426年)。
(二)出埃及时间于西元前1290或1220年
1.1:11记载的「兰塞」是第十九王朝(西元前1314-1194年)开创者的名字。因此不太可能第十八王朝的都市用第十九王朝君王的名字当名称。埃及的文献记载兰塞是兰塞二世(西元前1290-1224年)所建。
2.考古学家发现西元前第十三世纪(西元前1200-1299年)迦南地有大批外敌侵入的毁灭痕迹。
3.出 12:40说「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也可以与亚伯拉罕、雅各等族长生存的年代作为对照。
4.文献记载埃及第十五王朝时期,有一批「哈皮鲁人」进入埃及,一般认为这批人也包含雅各一行。而第十五王朝是外族西克索人统治,因此到了第十七、十八王朝,政权回到埃及人手里的时候,就「不认识」约瑟了。
5.一般认为以东和摩押可能要到西元前十三世纪,才成为有势力的王国,足以抵挡以色列人穿越其国境。
6.出 12:40-41都说「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一般认为雅各、约瑟都是西克索人统治(西元前1730-1580年)时期进入埃及,所以等到西克索人被赶走,以色列人就受迫害了。而就算约瑟是西元前1730年进入埃及,1730-430=1300年,应该也要西元前1300以后出埃及才可能。当然,如果约瑟并非在西克索人统治时期进入埃及,那这个假设就不成立了。
7.如果此说正确,那以色列人出埃及就是埃及第十九王朝(西元前1314-1194年),塞提一世(Seti I)就是开始压迫以色列人的法老(西元前1312-1289年),兰塞二世(Rameses II)就是释放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法老(西元前1290-1224年)。或兰塞二世是压迫以色列人的法老,马尼他(Merenptah)西元前1224-1214年是释放的法老。
(三)重要考古证据:
1.西元前第十三世纪(12xx年)的埃及马尼他石碑 Merneptah stela提到「以色列」,其中记载「法老击败了亚实基伦、基色、雅罗安、以色列等民族的军队」。可见当时以色列人已经在迦南地是一个稳定的国族了。马尼他法老在位时期是西元前1224-1214年,因此最晚到1214年以前,以色列人已经进入迦南地了。不过当时的以色列人看起来还是一个游牧民族。
2.考古学家发现西元前第十三世纪(西元前1200-1299年)迦南地有大批外敌侵入的毁灭痕迹。但J.J. Bimson证明实际上迦南地有十三与十六世纪两个毁灭层,而传统认为是十六世纪的那个毁灭层实际应该是十五世纪的毁灭层,且与约书亚记记载的城市一致。
(四)我们的看法:
1.单单依赖考古证据要决定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年代非常困难。因为考古上没有发现,并不代表事情没有发生。而目前的考古资料又相当的缺乏,许多考古遗址的挖掘也还不是很完整(如果遗址与现代的都市重叠,则挖掘更为困难)。
2.至少透过马尼他石碑可以确定西元前1214年以前,以色列人已经出埃及进入迦南了,由于以色列人在旷野漂流40年,因此西元前1220年的说法是比较不可能的。因为马尼他石碑是把以色列人与迦南地的民族并列,并非是法老追击以色列人的纪录。
3.至于究竟是西元前1290年还是西元前1446年出埃及,由目前的资料实在是难以确认,虽然众多考古资料显示西元前1290年可能是出埃及的时间,但目前的资料也不足以否认西元前1446年可能是出埃及的时间。
参考资料:
1.「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利未记」, 哈理逊着,张心玮译,校园出版社。
2.「天道圣经注释--利未记」,洪同勉着,天道出版社。
3.「每日研经丛书--利未记注释」,赖特着, 马鸿述译,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4.「新国际版研读本圣经」,更新传道会。
5.「启导本圣经」,海天书楼。
6.「新译本圣经研读版」,环球圣经公会。
7.「旧约圣经背景注释」,华尔顿、麦修斯、夏瓦拉斯着,李永明、徐成德、黄枫皓译,校园出版社。
8.「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The Book of Leviticus」,Gordon J. Wenham.
9.「中文圣经注释--利未记」,汪维藩着,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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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原文 · 展开核对
1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2“若有人犯罪,干犯耶和华,在邻舍交付他的物上,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诡诈,或是抢夺人的财物,或是欺压邻舍,
3或是在捡了遗失的物上行了诡诈,说谎起誓,在这一切的事上犯了什么罪;
4他既犯了罪,有了过犯,就要归还他所抢夺的,或是因欺压所得的,或是人交付他的,或是人遗失他所捡的物,
5或是他因什么物起了假誓,就要如数归还,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还本主。
6也要照你所估定的价,把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牵到耶和华面前,给祭司为赎愆祭。
7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他无论行了什么事,使他有了罪,都必蒙赦免。”
8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9“你要吩咐亚伦和他的子孙说,燔祭的条例乃是这样:燔祭要放在坛的柴上,从晚上到天亮,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
10祭司要穿上细麻布衣服,又要把细麻布裤子穿在身上,把坛上所烧的燔祭灰收起来,倒在坛的旁边;
11随后要脱去这衣服,穿上别的衣服,把灰拿到营外洁净之处。
12坛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在其上烧平安祭牲的脂油。
13在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
14“素祭的条例乃是这样:亚伦的子孙要在坛前把这祭献在耶和华面前。
15祭司要从其中—就是从素祭的细面中—取出自己的一把,又要取些油和素祭上所有的乳香,烧在坛上,奉给耶和华为馨香素祭的纪念。
16所剩下的,亚伦和他子孙要吃,必在圣处不带酵而吃,要在会幕的院子里吃。
17[烤的时候]不可搀酵。这是从所献给我的火祭中赐给他们的分,是至圣的,和赎罪祭并赎愆祭一样。
18凡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亚伦子孙中的男丁都要吃这一分,直到万代,作他们永得的分。摸这些祭物的,都要成为圣。”
19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20“当亚伦受膏的日子,他和他子孙所要献给耶和华的供物,就是细面伊法十分之一,为常献的素祭:早晨一半,晚上一半。
21要在铁鏊上用油调和做成,调匀了,你就拿进来;烤好了分成块子,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素祭。
22亚伦的子孙中,接续他为受膏的祭司,要把这素祭献上,要全烧给耶和华。这是永远的定例。
23祭司的素祭都要烧了,却不可吃。”
24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25“你对亚伦和他的子孙说,赎罪祭的条例乃是这样:要在耶和华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赎罪祭牲;这是至圣的。
26为赎罪献这祭的祭司要吃,要在圣处,就是在会幕的院子里吃。
27凡摸这祭肉的要成为圣;这祭牲的血若弹在什么衣服上,所弹的那一件要在圣处洗净。
28惟有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若是煮在铜器里,这铜器要擦磨,在水中涮净。
29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这是至圣的。
30凡赎罪祭,若将血带进会幕在圣所赎罪,那肉都不可吃,必用火焚烧。”
查经与默想
可结合本章注释,记录自己的观察与回应。
一 · 观察:经文说了什么?
这段经文提到哪些人物、地点和事情?有哪些重复的词、命令或应许?先用自己的话概括经文。
二 · 理解:经文是什么意思?
结合前后文,谁在向谁说话?这段经文让你认识神怎样的性情?哪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查证?
三 · 应用:我如何回应?
今天有什么可以感恩、悔改、信靠或付诸行动的事?写下一个具体回应,并用祷告交托。
仅保存在当前浏览器,不会同步到账号。
利未记 6:1–7
3.冒犯人财物的赎愆祭 6:1-7
马所拉经文中,此段仍是第五章。
「干犯」耶和华:「不忠实或背叛的行为」。
「交付」:「寄存」。
「交易」:「抵押品」。
「在邻舍交付他的物上,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诡诈」:「在寄存或借贷上以诡诈对待他的邻舍」。
6:2的意思是欺负或欺诈邻舍,就是「犯罪,干犯耶和华」。
「人遗失他所捡的物」:「他所捡到的遗失物」。亦即捡到东西不归回物主。
此段中提到很多项人可能会亏负他人的错误:寄存、借贷、抢夺、欺压、侵吞失物、因某些财物起假誓。这些都要赔偿五分之一又要献赎愆祭。而且赔偿还在献祭之先。
如果以色列人照此处这样行,大概真的会达到夜不闭户的大同世界。此处可见上帝肯定私人拥有财物的权利,也希望我们不亏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