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经

全本圣经中文注释,按章节一起查考。

利未记第4章查经:误犯罪的赎罪祭与不同身份

章节导读

本章说明误犯罪的赎罪祭与不同身份。受膏祭司的罪牵连百姓时,要献公牛;血带入会幕,部分焚烧在坛上,全牛其余部分搬到营外焚烧。民中个人可按规定献母山羊或母绵羊羔;处理血与脂油后,祭司为其赎罪。本章区别身份与祭礼,未把误犯视为无需负责。

受膏祭司误犯罪

受膏祭司的罪牵连百姓时,要献公牛;血带入会幕,部分焚烧在坛上,全牛其余部分搬到营外焚烧。 利未记 4:1–12

全会众误犯罪

会众知道先前误犯的罪后,由长老按手献公牛,祭司照规定为会众赎罪。 利未记 4:13–21

官长的赎罪祭

官长知道自己误犯禁令,要献无残疾的公山羊,祭司将血抹在燔祭坛角并焚烧脂油。 利未记 4:22–26

平民的赎罪祭

民中个人可按规定献母山羊或母绵羊羔;处理血与脂油后,祭司为其赎罪。本章区别身份与祭礼,未把误犯视为无需负责。 利未记 4:27–35

本章目录与导读

利未记 4:1–12

(四)赎罪祭4:1-5:13

赎罪祭不属自愿的献祭如素祭、平安祭,而是律法规定必须献的祭( 利 4:14,23,28)。

赎罪祭对于所犯的罪须出于无知而且不是故意的(利 4:2,13,22,27; 5:1,4)。人若故意犯罪,赎罪祭便没有功效(民 15:30-31;来 10:26)。人犯了罪要承认所犯的罪(利 5:5),并须负起犯罪的责任(利 4:14,23,2;5:1,3,4)。无分贵贱贫富,犯了罪都要献此祭。

赎罪祭最大的特点就是照着犯罪者的身份,所献的供物有等级之分。受膏的祭司(大祭司)要献无残疾的公牛犊,以色列全会众要献公牛犊,官长要献无残疾的公山羊,平民要献无残疾的母山羊或母绵羊,贫民则献鸟或细面。

大祭司和全会众的赎罪祭,血是弹向圣所的幔子上,并且抹在会幕内香坛的四角。且所有的祭肉都不可吃,除了平安祭所必须烧在坛上的部分烧在祭坛上之外,其他的要到营外洁净之地烧掉。

官长和平民的赎罪祭,血只抹在祭坛的四角,其余的血倒在燔祭坛的坛脚上,平安祭所必须烧在坛上的部分照样烧在坛上,其余的祭牲肉可以留给祭司和家中男子在圣所中当食物吃6:25-27。

凡赎罪祭中把祭牲的血带入圣所的(大祭司和全会众献的赎罪祭),祭牲的肉都不可吃,要用火焚烧 4:12,21。其他的赎罪祭(为官长或平民所献),所有的肉都成为祭司的分。6:25-30

燔祭中最常用的「公绵羊」不能用于赎罪祭之中,而赎罪祭中的山羊,也不出现在例行的燔祭祭物中民 28:1-15。

1.受膏的祭司献赎罪祭之礼仪 4:1-12

「耶和华对摩西说」:原文是「耶和华晓喻摩西说」。

「误」犯了一件:「无心的过失或粗心的罪」、「因疏忽而造成的罪」。

误「犯」了一件:「犯罪」。

「误犯」:原文并不是「不小心犯罪」,而是「犯了罪」、「犯了错误」,但这种罪是「无心的过失或粗心的罪」、「因疏忽而造成的罪」。或者说指的是「不慎或身不由己的犯罪」。

「受膏的祭司」:指的是「大祭司」。利 8:10-12,律法书中只有四次直接称呼「大祭司」(利 21:10;民 35:25,28,32)。

大祭司若发现了误犯的罪,就应当献赎罪祭;但若误犯了罪却不知道,这种罪要在「赎罪日」中去赎。

「按手」是献祭仪式中重要的步骤。其用意应该不是把罪转归给祭牲,因为非赎罪的祭也需要按手。比较可能是献祭者表达与祭牲认同:认同祭牲作为他的替身或认定祭牲属他所有。

「把指头....」:原文是「祭司把指头....」,同利 4:17。

「弹」:也有「洒」的意思,但与利 1:5的「洒」(实际意义是「泼」)不同字。

「圣所的幔子」:指「隔开圣所与至圣所的布幔」出 26:33。

「对着圣所的幔子弹血七次」:是指对着至圣所的方向弹血七次,是否弹到幔子上,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看法。「七次」,应该是取其「完整」的意思。

「又要把些血....」:原文是「祭司又要把一些血....」。

「要把赎罪祭公牛....」:原文是「要高举赎罪祭公牛....」。

4:11-12特别提到公牛的皮,因为在其他祭仪中,祭物的皮是属于经手的祭司7:8。但此处是赎罪祭,皮就不能属于祭司,而必须一起烧掉。

用火「烧」在柴上:就是「被燃烧」的意思。与4:10「烧」在燔祭的坛上使用的用字不同,仅仅是燃烧,不是专指献祭时的燃烧。

「用火烧在柴上」:原文是「用火烧在柴上,在倒灰之处焚烧」。

利未记 4:13–21

2.全会众献赎罪祭之礼仪 4:13-21

民 15:22-26有类似的记载,但是要求的祭物不同。该处是一只公牛犊为燔祭,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此处是「一只公牛犊为赎罪祭」。两者的差异主要是因为民数记犯的是「摩西的命令」,此处是「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事」,也可能民数记的记载是此处的精简版本。

「是隐而未现、会众看不出来」:原文是「事情从会众的眼中隐藏」。

祭司要为他们「赎罪」:「遮盖」、「平息」、「化解」。

「收拾」这牛:「处理」。

「一样」:原文是「照样处理」。

他们必蒙「赦免」:「被宽恕」。此字也是这一段常常出现的钥字。

利未记 4:22–26

3.官长献赎罪祭之礼仪 4:22-26

「官长」:「首领」、「领导者」。

大祭司与全会众犯罪的赎罪祭是宰杀于会幕门口4:14-15,官长与百姓的赎罪祭是宰杀于宰燔祭牲的地方(祭坛北边)4:24,29。且前者必须大祭司执行赎罪祭4:5,16,后者只要一般祭司就可以执行4:25,30。

利未记 4:27–31

4.平民献赎罪祭之礼仪 4:27-5:13

(1)以母山羊为赎罪祭的供物 4:27-31

「宰燔祭牲的地方」:指「祭坛北边」。

「为他赎罪....」:原文是「祭司为他赎罪....」。

那个时代中,母羊比公羊便宜,绵羊又比山羊便宜。

利未记 4:32–35

(2)以绵羊羔赎罪祭的供物 4:32-35

「宰燔祭牲的地方」:指「祭坛北边」。

利未记 · 本卷导读

利未记研经资料

零、背景:

一、五经:包括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

(一)地位:犹太人视「五经」为旧约最重要的一部份,其权威与神圣性,远远超过「先知书」与「圣卷」。

(二)五经的形式:这五经应该是同一部书,但是篇幅太长,无法用一个皮卷抄完,所以分成五个部份。但其间有相当的关联性。

(三)底本说:

1.十八世纪之前,绝大部分人都接受摩西是五经的作者。

2.1750年起,学者开始提出底本说,用称呼上帝名字的差异将五经的来源分为E (称上帝为「伊罗兴」的经文)、J(称上帝为「耶和华」的经文)、P(来自「祭司阶层」的经文)、D(申命记学派的经文)。

(1)J典、耶典:大约是在西元前950-850年,由一位南方的作家写的。

(2)E典、伊典:大约是西元前850-750年,可能是亚哈时代的一位先知所写。被认为跟北国比较有关。西元前721-650年间有人将J与E合成一本。

(3)D典、申典:可能成书于西元前690-630年,希西家时代。执笔者是一群由北国逃亡到南国的人。

(4)P典、祭典:西元前520-500年,被掳后的作品。

3.底本说的学者认为西元前450年,一位或多位祭司将上述四种底本编成现有的五经(文士以斯拉可能参与编纂的工作)。

4.底本说的根据:

(1)不同的名字:Elohim、Yahweh、Yahweh Elohim,且出 6:3 指出耶和华(Yahweh)一名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未曾知道的,因此出现「耶和华」的名字应该属于后期的作品。不过最近发现当地的一些文献,也不少用不同的名字称呼同一位神(参考「天道圣经注释」,卷一)。

(2)矛盾的记载:例如「别是巴」与「伯特利」的两种出处。

(3)重复的记载:许多情节接近的事情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表明不是同一个人的手笔。

(4)超然的思想:认为摩西时代不可能有一神观的看法。有人认为摩西时代没有文字。不过考古发现摩西前一千五百年人类就有文字,出身于埃及皇宫的摩西不可能不会用文字。

(5)申命记和约西亚:认为约西亚年间所寻获的律法书就是「申命记」。因此申命记(申典)是为了支援约西亚改革才写的,属于西元前第七世纪的作品。

(6)写作风格不同,神学思想不同....等等。

5.后来的发展整理:五经发展过程:a.口传资料零碎流传 西元前1800-1200年b.口传资料依主题编纂 西元前1200-1000年c.耶典编成 西元前950年d.伊典编成 西元前850年e.耶典、伊典合成一本 西元前第八世纪f.申典编成 西元前621年g.祭典编成 西元前550年以后h.五经编成 西元前400年

6.近期的研究:许多学者认为P典并非一个独立的文件,而是后来编者编修的痕迹罢了。越来越多人怀疑到底有没有E典的存在,整个创世记也可以当成只有J典的作者是主要作者。

(四)作者是摩西说:有不少学者认同这种说法。

1.证据:

(1)五经中有不少经文指出摩西曾写下上帝吩咐他的话,如:出 17:14; 24:4; 34:27; 民 33:2; 申 31:9,24

(2)五经中有一些经文反映摩西时代的背景。

(3)新旧约经文都提到律法是摩西写的:书 8:31; 23:6;士 3:4; 王上 2:3;路 24:44; 约 5:46-47。

(4)百分之五十的「五经」跟摩西有关。

(5)五经中显示许多原料与走兽跟埃及和西奈有关,而是迦南地很稀有或没有的。

2.注意事项:

(1)摩西很可能参考或使用了其他的文献与资料,也有可能花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或分许多次写成。因此底本说的研究也并非全然不可信。

(2)五经在编入正典之前很可能经过摩西以后的编辑编纂或修订,以帮助后期的读者了解作者原来的意思。因此有些显然是摩西以后的文字内容可能就是这样加入的。

(3)古代的着作流传后世,如果被修正、编辑,编者或修订者并不会留下自己的名字。因此五经可能虽经过修订还是归于作者摩西名下。

(五)最早期的资料(创世记十一章以前)应该是口传的,后来经过摩西或其他人编辑而成。

(六)申命记记载摩西死亡和埋葬详细的细节,还有民 12:3 提到对摩西的高度推崇看似也不像是摩西自己写的。

二、写作时间:

(一)摩西五经和书 1:4对迦南地边界的描述,与西元前二千埃及文献对迦南地的了解相符。

(二)如果摩西是作者,那本书大约完成于摩西带领以色列人进入摩押平原,准备进入迦南地之前,因此着作时间约为西元前1410年。

(三)考古学家在Timna 亭纳发现一条西元前十二世纪的铜蛇民 21,和米甸人用作神龛的帐幕。

(四)撒玛利亚五经是王下 17:24-28记载被带到撒玛利亚的移民(西元前681-669年左右)之敬拜基础。撒玛利亚五经的年代大约在西元前500多年,而这本五经大约在西元前400多年被带到埃及,成为七十士译本根据的文本。虽然撒玛利亚人声称自己拥有的经文抄本可以追溯到亚伦曾孙亚比书代上 6:3-4,这样的说法鲜有学者接受,但是撒玛利亚五经的年代应该是远早于目前自由学者主张摩西五经的着作时间。且撒玛利亚人与被掳归回的犹太人关系紧张拉 4:1;尼 4:1-2,不可能抄袭被掳归回后写出来的宗教文献。因此撒玛利亚五经的存在更是证明五经的成书应该是在南北两国分裂之前。

三、特色:

(一)在地位上,出埃及记是五经的核心。创世记可以说是出埃及记的追溯,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可以说是出埃及记的延续。而出埃及记、利未记与民数记关系更是密不可分。

(二)利未记的希伯来文书名是用书开头的第一个字来命名,意思是「(他)呼叫」。但是犹太人也称呼此书为「祭司的律法」、「祭司之书」、「献祭的律法」。七十士译本将此书定名为「关于利未人的事」。

(三)乌加列文写成的拉斯珊拉文献(Ras Shamra)中,也出现与利未记的素祭、平安祭类似的献祭方式。

(四)整个利未记是以「献祭」为中心。

(五)一般认为希伯来书是以预表方式来解释利未记。

(六)申命记与约书亚记都引用利未记,但是利未记没有引用申命记与约书亚记,由此可见利未记成书时间应该比申命记与约书亚记早。

(七)死海古卷总共有九份希伯来文利未记抄本碎片,两份七十士译本利未记抄本碎片。死海第2,6,11洞中都有利未记抄本碎片,其中第11洞是长篇的抄本碎片。

(八)「圣」、「洁」、「玷污」、「献祭」、「流血」、「赎罪」都是利未记中重要的用字。

1.圣洁(出现了87次):不是人的观念「完全」,「无暇无疵」,而是特别说到——分别,被分别,神一生要在我们身上做的事情——要叫我们圣洁,神要把一切不属于他的分别出来。

2.赎罪(出现了49次):人要圣洁,那个根基——罪的问题要解决。靠着羔羊的宝血。

3、跟献祭有关的:被杀、祭牲等等(出现了300多次)。

(九)耶稣在太 22:39引用利 19:18「爱神爱人」的金科玉律。

(十)利未是以色列十二支派之一,利未人对神忠心 (出 32:26), 被神选为事奉的支派 (申 10:8; 33:8-11)。 所有的祭司都属于利未支派,他们的工作是协助料理会幕,并向百姓讲解律法。

(十一)利未记也是帮助以色列人预备好基督的来临(藉此唤起他们对救赎的需要感),并指出会幕中一切的礼仪,都是预表那最后赎罪祭的耶稣基督。

(十二)约伯提出一个问题:「人在神面前怎能成为义呢?」利未记的回答是:「他要带他的供物来 ...... 」「他要按手在它的头上 ...... 」「他要承认所犯的罪 ...... 」「他要把它宰了 ...... 」「祭司要把血洒在 ...... 」「祭司要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416)。

(十三)这是旧约对「救赎」的阐述;这「救赎」藉着献祭的礼仪(特别是赎罪日的礼仪),清楚勾划出来。

四、文体:本书本质上是一本关于祭司条例与程序的手册。

(一)本书一开始有个连接词「然后」,显示利未记是承接出埃及记的记载。

(二)本书主要分为三大段

1.献祭原则,除罪及与神恢复关系的程序1:1-15:33

2.赎罪日16:1-34

3.伦理、道德与圣洁的课题17:1-27:34

(三)旧约圣经中仅利未记、路得记、以斯拉记、尼希米记、以斯帖记、哈该书、和玛拉基书没有诗歌体。

五、写作目的:

(一)要让以色列人能够与万民有分别,可以作上帝的子民20:26。

(二)建立以色列人「献祭的制度」、「律法的观念」与「刑罚规范」。

(三)利未记顾名思义多提到有关祭司的事宜,但书中的教训也是对全体选民说的。神要所有的百姓都认识及遵行律法,本书屡次出现神吩咐摩西的话:「你晓谕以色列人说 ...... 」。

(四)利未记是为了让以色列人知道如何过一个在圣洁的国度里的生活;能与神相交的生活,成为列国救赎中保。因此,以色列人一定要了解神的圣洁是怎么一回事。利未记分三方面来启示这真理:

1.献祭的制度:它强调「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使人对罪的严重性与后果有深刻的认识。

2.律法的观念:告诉以色列人什么是神对人的生活和行为的标准。

3.刑罚的制定:凡干犯律法的,必要受刑,使人知道神的圣洁是绝不更改的。

(五)神对以色列人整个启示的中心就是「分别」,与列国分别出来,利未记的律例就是给以色列人和外邦人中间,划一条明显的界线,好预备以色列人成为列国救赎的中保。

六、出埃及年代问题与考古发现:目前,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间主要有西元前1446年与1290年两种看法

(一)出埃及时间于西元前1446年

1.出 1:11记载的「兰塞」是第十九王朝(西元前1314-1194年)开创者的名字。因此不太可能第十八王朝的都市用第十九王朝君王的名字当名称。埃及的文献记载兰塞是兰塞二世(西元前1290-1224年)所建。

2.士 11:26提及以色列人住在迦南地,已经有三百年了,尚未征服整个迦南地。

3.如果此说正确,那以色列人出埃及就是埃及第十八王朝(西元前1580-1314年),杜得模西士三世(Tuthmosis III)就是开始压迫以色列人的法老(西元前1482-1450年),亚门诺斐斯二世(Amenophis II)就是释放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法老(西元前1450-1426年)。

(二)出埃及时间于西元前1290或1220年

1.1:11记载的「兰塞」是第十九王朝(西元前1314-1194年)开创者的名字。因此不太可能第十八王朝的都市用第十九王朝君王的名字当名称。埃及的文献记载兰塞是兰塞二世(西元前1290-1224年)所建。

2.考古学家发现西元前第十三世纪(西元前1200-1299年)迦南地有大批外敌侵入的毁灭痕迹。

3.出 12:40说「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也可以与亚伯拉罕、雅各等族长生存的年代作为对照。

4.文献记载埃及第十五王朝时期,有一批「哈皮鲁人」进入埃及,一般认为这批人也包含雅各一行。而第十五王朝是外族西克索人统治,因此到了第十七、十八王朝,政权回到埃及人手里的时候,就「不认识」约瑟了。

5.一般认为以东和摩押可能要到西元前十三世纪,才成为有势力的王国,足以抵挡以色列人穿越其国境。

6.出 12:40-41都说「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一般认为雅各、约瑟都是西克索人统治(西元前1730-1580年)时期进入埃及,所以等到西克索人被赶走,以色列人就受迫害了。而就算约瑟是西元前1730年进入埃及,1730-430=1300年,应该也要西元前1300以后出埃及才可能。当然,如果约瑟并非在西克索人统治时期进入埃及,那这个假设就不成立了。

7.如果此说正确,那以色列人出埃及就是埃及第十九王朝(西元前1314-1194年),塞提一世(Seti I)就是开始压迫以色列人的法老(西元前1312-1289年),兰塞二世(Rameses II)就是释放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法老(西元前1290-1224年)。或兰塞二世是压迫以色列人的法老,马尼他(Merenptah)西元前1224-1214年是释放的法老。

(三)重要考古证据:

1.西元前第十三世纪(12xx年)的埃及马尼他石碑 Merneptah stela提到「以色列」,其中记载「法老击败了亚实基伦、基色、雅罗安、以色列等民族的军队」。可见当时以色列人已经在迦南地是一个稳定的国族了。马尼他法老在位时期是西元前1224-1214年,因此最晚到1214年以前,以色列人已经进入迦南地了。不过当时的以色列人看起来还是一个游牧民族。

2.考古学家发现西元前第十三世纪(西元前1200-1299年)迦南地有大批外敌侵入的毁灭痕迹。但J.J. Bimson证明实际上迦南地有十三与十六世纪两个毁灭层,而传统认为是十六世纪的那个毁灭层实际应该是十五世纪的毁灭层,且与约书亚记记载的城市一致。

(四)我们的看法:

1.单单依赖考古证据要决定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年代非常困难。因为考古上没有发现,并不代表事情没有发生。而目前的考古资料又相当的缺乏,许多考古遗址的挖掘也还不是很完整(如果遗址与现代的都市重叠,则挖掘更为困难)。

2.至少透过马尼他石碑可以确定西元前1214年以前,以色列人已经出埃及进入迦南了,由于以色列人在旷野漂流40年,因此西元前1220年的说法是比较不可能的。因为马尼他石碑是把以色列人与迦南地的民族并列,并非是法老追击以色列人的纪录。

3.至于究竟是西元前1290年还是西元前1446年出埃及,由目前的资料实在是难以确认,虽然众多考古资料显示西元前1290年可能是出埃及的时间,但目前的资料也不足以否认西元前1446年可能是出埃及的时间。

参考资料:

1.「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利未记」, 哈理逊着,张心玮译,校园出版社。

2.「天道圣经注释--利未记」,洪同勉着,天道出版社。

3.「每日研经丛书--利未记注释」,赖特着, 马鸿述译,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4.「新国际版研读本圣经」,更新传道会。

5.「启导本圣经」,海天书楼。

6.「新译本圣经研读版」,环球圣经公会。

7.「旧约圣经背景注释」,华尔顿、麦修斯、夏瓦拉斯着,李永明、徐成德、黄枫皓译,校园出版社。

8.「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The Book of Leviticus」,Gordon J. Wenham.

9.「中文圣经注释--利未记」,汪维藩着,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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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原文 · 展开核对

1耶和华对摩西说:

2“你晓谕以色列人说:若有人在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上误犯了一件,

3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里,就当为他所犯的罪把没有残疾的公牛犊献给耶和华为赎罪祭。

4他要牵公牛到会幕门口,在耶和华面前按手在牛的头上,把牛宰于耶和华面前。

5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带到会幕,

6把指头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圣所的幔子弹血七次,

7又要把些血抹在会幕内、耶和华面前香坛的四角上,再把公牛所有的血倒在会幕门口、燔祭坛的脚那里。

8要把赎罪祭公牛所有的脂油,乃是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

9并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与肝上的网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10与平安祭公牛上所取的一样;祭司要把这些烧在燔祭的坛上。

11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并头、腿、脏、腑、粪,

12就是全公牛,要搬到营外洁净之地、倒灰之所,用火烧在柴上。

13“以色列全会众若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误犯了罪,是隐而未现、会众看不出来的,

14会众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献一只公牛犊为赎罪祭,牵到会幕前。

15会中的长老就要在耶和华面前按手在牛的头上,将牛在耶和华面前宰了。

16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带到会幕,

17把指头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幔子弹血七次,

18又要把些血抹在会幕内、耶和华面前坛的四角上,再把所有的血倒在会幕门口、燔祭坛的脚那里。

19把牛所有的脂油都取下,烧在坛上;

20收拾这牛,与那赎罪祭的牛一样。祭司要为他们赎罪,他们必蒙赦免。

21他要把牛搬到营外烧了,像烧头一个牛一样;这是会众的赎罪祭。

22“官长若行了耶和华—他神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误犯了罪,

23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公山羊为供物,

24按手在羊的头上,宰于耶和华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这是赎罪祭。

25祭司要用指头蘸些赎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把血倒在燔祭坛的脚那里。

26所有的脂油,祭司都要烧在坛上,正如平安祭的脂油一样。至于他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

27“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误犯了罪,

28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为所犯的罪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山羊为供物,

29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

30祭司要用指头蘸些羊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坛的脚那里,

31又要把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牲的脂油一样。祭司要在坛上焚烧,在耶和华面前作为馨香[的祭],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

32“人若牵一只绵羊羔为赎罪祭的供物,必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羊,

33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作赎罪祭。

34祭司要用指头蘸些赎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坛的脚那里,

35又要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羊羔的脂油一样。祭司要按献给耶和华火祭的条例,烧在坛上。至于所犯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