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经

全本圣经中文注释,按章节一起查考。

利未记第13章查经:皮肤与衣物灾病的察验

章节导读

本章说明皮肤与衣物灾病的察验。祭司察看颜色、毛发和病变深浅,并在需观察时隔离复查;经文的“大麻风”不可简单等同现代单一疾病。衣物、经纬线或皮革出现变色时,祭司观察、洗涤并复查,持续或扩散的灾病需焚烧处理。

皮肤病变与复查

祭司察看颜色、毛发和病变深浅,并在需观察时隔离复查;经文的“大麻风”不可简单等同现代单一疾病。 利未记 13:1–17

疮、烫伤与头疥

经文区分疮痕、烫伤和头须病变,按扩散与恢复情况判定洁净或不洁净,不是现代诊疗操作指南。 利未记 13:18–37

白癣、秃头与营外居住

白癣与单纯秃头不自动构成不洁;特定病变者则受营外独居等限制,不能把所有外貌差异都视为污秽。 利未记 13:38–46

衣物及皮革的灾病

衣物、经纬线或皮革出现变色时,祭司观察、洗涤并复查,持续或扩散的灾病需焚烧处理。 利未记 13:47–59

本章目录与导读

利未记 13:1–8

(三)麻疯病的洁净之例 13:1-14:32

圣经中的「大麻疯」是一种集合名词,泛指各种慢性皮肤病,当然也包括今日医学上的麻疯病。。事实上当时代的人视这些皮肤病为不洁,又是神明的惩罚。这个字在此段出现29次,在圣经的其他地方只另外出现6次。

这类的皮肤病大约西元前两千年就被埃及、巴勒斯坦附近的人所熟知,埃及甚至有一具木乃伊就患有麻疯病。

利 13与利 14所讲的「大麻疯病」可指不同种类的严重皮肤病,也指衣服和房屋因湿热而发的霉烂(利 13:47-58;14:33-53)。

虽然经文常常形容长大麻疯者为礼仪上的不洁,而不是有罪,但大麻疯常被神当作「击打」的工具,也被视为羞耻和禁忌,极可能是罪的明证(王下 5:27;代下 26:19)。

1.病例之一 13:1-8

「肉皮」:「身体的皮肤」。

「疖子」:「肿块」。

长了「癣」:「疹子」或「疥疮」。

「火斑」:「皮肤上的发亮斑块」。

「关锁」:字义是「关闭」、「监禁」。

灾病「发暗」:「黯淡, 暗色, 模糊」。应该是「变淡」、「消退」的意思。

「而且没有在皮上发散」:原文是「而且『灾病处』没有在皮上发散」。

13:6原来是「癣」:「疹子」、「疥癣」。

利未记 13:9–17

2.病例之二 13:9-17

「白疖」:「白色肿块」。

「有了红瘀肉」:「有鲜嫩的新肉,就是活的肉」。

「旧」大麻疯:「陈旧的」、「慢性的」。

「红」肉:原文是「新鲜」、「有生命力的」。

「红肉」:「鲜嫩的新肉」、「活的肉」。实际意义应该是「溃烂的肉」。

利未记 13:18–23

3.病例之三 13:18-23

「皮肉」:字义是「身体的皮肤」。

长「疮」:「疔」、「疖」、「疹子」。

「白疖」:「白色肿块」。

「白中带红的火斑」:「白色带红色的发亮斑块」。

「洼于皮」:「深透皮肤」。

疮的「痕迹」:「疤痕」、「痂」。

利未记 13:24–28

4.病例之四 13:24-28

「火毒」:「火烫伤的疤痕」。

「瘀肉」:「新生的皮肉」。

「火斑」:「皮肤上的发亮斑块」。

「火毒的痕迹」:「烧伤的疤痕」。

利未记 13:29–37

5.病例之五 13:29-37

「头疥」:「痂」、「皮肤长的东西」。

由于以色列人是黄种人,所以黑头发是「健康」的表徵。

利未记 13:38–39

6.病例之六 13:38-39

「发出」的白癣:「长出」、「发芽」。

利未记 13:40–46

7.麻疯病的病例之七 13:40-46

许多男性觉得秃头是严重的问题,不过圣经基本上认为秃头不是「不洁净」,还是可以来敬拜神。

「蒙着上唇」:原文是「盖着蓄在上唇的小胡子」。实际意义可能是指「遮着脸的下半部」。可能与吊丧有关(结 24:17, 22),或是蒙羞抱愧的记号(弥 3:7)。

「独居」营外:「隔离居住」。

独居「营外」:营外的地方是罪人及不洁净的人被放逐之处(利 10:4-5; 民 5:1-4; 12:14-15民 31:19-24),以及罪犯被处决的地方(民 15:35-36)。

此处可以看到以色列的祭司用严谨的方式来处理这些严重皮肤病的诊断,甚至用了「隔离」、「多次检查」的方式。当然这些疾病是被定为「礼仪上的不洁净」,不过实际上也与卫生上的「传染病」有关联。被定为「不洁净」的人,实际上就是必须与群体隔离。我们也应该不要随便忽视自己的卫生。因为个人的疾病,的确可能影响一起敬拜的其他个体。

利未记 13:47–59

8.衣物染病的诊断 13:47-59

「蚕食的」大麻疯:「使疼痛」、「刺痛」。意思应该是「恶性的」。该字仅出现4次。

「经上」:「经线」、「编结的」。

「纬上」:「纬线」、「纺织的」。

「透重」的灾病:「侵蚀」。

此处应该是指霉菌感染了衣服。很难想像上帝的律法规范这些个人财物的处置,只要有难以处理或者会扩散的霉菌,律法规定要焚烧之。对于那些有害我们健康或心灵的财物,我们是否勇于毁弃之?

利未记 · 本卷导读

利未记研经资料

零、背景:

一、五经:包括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

(一)地位:犹太人视「五经」为旧约最重要的一部份,其权威与神圣性,远远超过「先知书」与「圣卷」。

(二)五经的形式:这五经应该是同一部书,但是篇幅太长,无法用一个皮卷抄完,所以分成五个部份。但其间有相当的关联性。

(三)底本说:

1.十八世纪之前,绝大部分人都接受摩西是五经的作者。

2.1750年起,学者开始提出底本说,用称呼上帝名字的差异将五经的来源分为E (称上帝为「伊罗兴」的经文)、J(称上帝为「耶和华」的经文)、P(来自「祭司阶层」的经文)、D(申命记学派的经文)。

(1)J典、耶典:大约是在西元前950-850年,由一位南方的作家写的。

(2)E典、伊典:大约是西元前850-750年,可能是亚哈时代的一位先知所写。被认为跟北国比较有关。西元前721-650年间有人将J与E合成一本。

(3)D典、申典:可能成书于西元前690-630年,希西家时代。执笔者是一群由北国逃亡到南国的人。

(4)P典、祭典:西元前520-500年,被掳后的作品。

3.底本说的学者认为西元前450年,一位或多位祭司将上述四种底本编成现有的五经(文士以斯拉可能参与编纂的工作)。

4.底本说的根据:

(1)不同的名字:Elohim、Yahweh、Yahweh Elohim,且出 6:3 指出耶和华(Yahweh)一名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未曾知道的,因此出现「耶和华」的名字应该属于后期的作品。不过最近发现当地的一些文献,也不少用不同的名字称呼同一位神(参考「天道圣经注释」,卷一)。

(2)矛盾的记载:例如「别是巴」与「伯特利」的两种出处。

(3)重复的记载:许多情节接近的事情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表明不是同一个人的手笔。

(4)超然的思想:认为摩西时代不可能有一神观的看法。有人认为摩西时代没有文字。不过考古发现摩西前一千五百年人类就有文字,出身于埃及皇宫的摩西不可能不会用文字。

(5)申命记和约西亚:认为约西亚年间所寻获的律法书就是「申命记」。因此申命记(申典)是为了支援约西亚改革才写的,属于西元前第七世纪的作品。

(6)写作风格不同,神学思想不同....等等。

5.后来的发展整理:五经发展过程:a.口传资料零碎流传 西元前1800-1200年b.口传资料依主题编纂 西元前1200-1000年c.耶典编成 西元前950年d.伊典编成 西元前850年e.耶典、伊典合成一本 西元前第八世纪f.申典编成 西元前621年g.祭典编成 西元前550年以后h.五经编成 西元前400年

6.近期的研究:许多学者认为P典并非一个独立的文件,而是后来编者编修的痕迹罢了。越来越多人怀疑到底有没有E典的存在,整个创世记也可以当成只有J典的作者是主要作者。

(四)作者是摩西说:有不少学者认同这种说法。

1.证据:

(1)五经中有不少经文指出摩西曾写下上帝吩咐他的话,如:出 17:14; 24:4; 34:27; 民 33:2; 申 31:9,24

(2)五经中有一些经文反映摩西时代的背景。

(3)新旧约经文都提到律法是摩西写的:书 8:31; 23:6;士 3:4; 王上 2:3;路 24:44; 约 5:46-47。

(4)百分之五十的「五经」跟摩西有关。

(5)五经中显示许多原料与走兽跟埃及和西奈有关,而是迦南地很稀有或没有的。

2.注意事项:

(1)摩西很可能参考或使用了其他的文献与资料,也有可能花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或分许多次写成。因此底本说的研究也并非全然不可信。

(2)五经在编入正典之前很可能经过摩西以后的编辑编纂或修订,以帮助后期的读者了解作者原来的意思。因此有些显然是摩西以后的文字内容可能就是这样加入的。

(3)古代的着作流传后世,如果被修正、编辑,编者或修订者并不会留下自己的名字。因此五经可能虽经过修订还是归于作者摩西名下。

(五)最早期的资料(创世记十一章以前)应该是口传的,后来经过摩西或其他人编辑而成。

(六)申命记记载摩西死亡和埋葬详细的细节,还有民 12:3 提到对摩西的高度推崇看似也不像是摩西自己写的。

二、写作时间:

(一)摩西五经和书 1:4对迦南地边界的描述,与西元前二千埃及文献对迦南地的了解相符。

(二)如果摩西是作者,那本书大约完成于摩西带领以色列人进入摩押平原,准备进入迦南地之前,因此着作时间约为西元前1410年。

(三)考古学家在Timna 亭纳发现一条西元前十二世纪的铜蛇民 21,和米甸人用作神龛的帐幕。

(四)撒玛利亚五经是王下 17:24-28记载被带到撒玛利亚的移民(西元前681-669年左右)之敬拜基础。撒玛利亚五经的年代大约在西元前500多年,而这本五经大约在西元前400多年被带到埃及,成为七十士译本根据的文本。虽然撒玛利亚人声称自己拥有的经文抄本可以追溯到亚伦曾孙亚比书代上 6:3-4,这样的说法鲜有学者接受,但是撒玛利亚五经的年代应该是远早于目前自由学者主张摩西五经的着作时间。且撒玛利亚人与被掳归回的犹太人关系紧张拉 4:1;尼 4:1-2,不可能抄袭被掳归回后写出来的宗教文献。因此撒玛利亚五经的存在更是证明五经的成书应该是在南北两国分裂之前。

三、特色:

(一)在地位上,出埃及记是五经的核心。创世记可以说是出埃及记的追溯,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可以说是出埃及记的延续。而出埃及记、利未记与民数记关系更是密不可分。

(二)利未记的希伯来文书名是用书开头的第一个字来命名,意思是「(他)呼叫」。但是犹太人也称呼此书为「祭司的律法」、「祭司之书」、「献祭的律法」。七十士译本将此书定名为「关于利未人的事」。

(三)乌加列文写成的拉斯珊拉文献(Ras Shamra)中,也出现与利未记的素祭、平安祭类似的献祭方式。

(四)整个利未记是以「献祭」为中心。

(五)一般认为希伯来书是以预表方式来解释利未记。

(六)申命记与约书亚记都引用利未记,但是利未记没有引用申命记与约书亚记,由此可见利未记成书时间应该比申命记与约书亚记早。

(七)死海古卷总共有九份希伯来文利未记抄本碎片,两份七十士译本利未记抄本碎片。死海第2,6,11洞中都有利未记抄本碎片,其中第11洞是长篇的抄本碎片。

(八)「圣」、「洁」、「玷污」、「献祭」、「流血」、「赎罪」都是利未记中重要的用字。

1.圣洁(出现了87次):不是人的观念「完全」,「无暇无疵」,而是特别说到——分别,被分别,神一生要在我们身上做的事情——要叫我们圣洁,神要把一切不属于他的分别出来。

2.赎罪(出现了49次):人要圣洁,那个根基——罪的问题要解决。靠着羔羊的宝血。

3、跟献祭有关的:被杀、祭牲等等(出现了300多次)。

(九)耶稣在太 22:39引用利 19:18「爱神爱人」的金科玉律。

(十)利未是以色列十二支派之一,利未人对神忠心 (出 32:26), 被神选为事奉的支派 (申 10:8; 33:8-11)。 所有的祭司都属于利未支派,他们的工作是协助料理会幕,并向百姓讲解律法。

(十一)利未记也是帮助以色列人预备好基督的来临(藉此唤起他们对救赎的需要感),并指出会幕中一切的礼仪,都是预表那最后赎罪祭的耶稣基督。

(十二)约伯提出一个问题:「人在神面前怎能成为义呢?」利未记的回答是:「他要带他的供物来 ...... 」「他要按手在它的头上 ...... 」「他要承认所犯的罪 ...... 」「他要把它宰了 ...... 」「祭司要把血洒在 ...... 」「祭司要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416)。

(十三)这是旧约对「救赎」的阐述;这「救赎」藉着献祭的礼仪(特别是赎罪日的礼仪),清楚勾划出来。

四、文体:本书本质上是一本关于祭司条例与程序的手册。

(一)本书一开始有个连接词「然后」,显示利未记是承接出埃及记的记载。

(二)本书主要分为三大段

1.献祭原则,除罪及与神恢复关系的程序1:1-15:33

2.赎罪日16:1-34

3.伦理、道德与圣洁的课题17:1-27:34

(三)旧约圣经中仅利未记、路得记、以斯拉记、尼希米记、以斯帖记、哈该书、和玛拉基书没有诗歌体。

五、写作目的:

(一)要让以色列人能够与万民有分别,可以作上帝的子民20:26。

(二)建立以色列人「献祭的制度」、「律法的观念」与「刑罚规范」。

(三)利未记顾名思义多提到有关祭司的事宜,但书中的教训也是对全体选民说的。神要所有的百姓都认识及遵行律法,本书屡次出现神吩咐摩西的话:「你晓谕以色列人说 ...... 」。

(四)利未记是为了让以色列人知道如何过一个在圣洁的国度里的生活;能与神相交的生活,成为列国救赎中保。因此,以色列人一定要了解神的圣洁是怎么一回事。利未记分三方面来启示这真理:

1.献祭的制度:它强调「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使人对罪的严重性与后果有深刻的认识。

2.律法的观念:告诉以色列人什么是神对人的生活和行为的标准。

3.刑罚的制定:凡干犯律法的,必要受刑,使人知道神的圣洁是绝不更改的。

(五)神对以色列人整个启示的中心就是「分别」,与列国分别出来,利未记的律例就是给以色列人和外邦人中间,划一条明显的界线,好预备以色列人成为列国救赎的中保。

六、出埃及年代问题与考古发现:目前,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间主要有西元前1446年与1290年两种看法

(一)出埃及时间于西元前1446年

1.出 1:11记载的「兰塞」是第十九王朝(西元前1314-1194年)开创者的名字。因此不太可能第十八王朝的都市用第十九王朝君王的名字当名称。埃及的文献记载兰塞是兰塞二世(西元前1290-1224年)所建。

2.士 11:26提及以色列人住在迦南地,已经有三百年了,尚未征服整个迦南地。

3.如果此说正确,那以色列人出埃及就是埃及第十八王朝(西元前1580-1314年),杜得模西士三世(Tuthmosis III)就是开始压迫以色列人的法老(西元前1482-1450年),亚门诺斐斯二世(Amenophis II)就是释放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法老(西元前1450-1426年)。

(二)出埃及时间于西元前1290或1220年

1.1:11记载的「兰塞」是第十九王朝(西元前1314-1194年)开创者的名字。因此不太可能第十八王朝的都市用第十九王朝君王的名字当名称。埃及的文献记载兰塞是兰塞二世(西元前1290-1224年)所建。

2.考古学家发现西元前第十三世纪(西元前1200-1299年)迦南地有大批外敌侵入的毁灭痕迹。

3.出 12:40说「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也可以与亚伯拉罕、雅各等族长生存的年代作为对照。

4.文献记载埃及第十五王朝时期,有一批「哈皮鲁人」进入埃及,一般认为这批人也包含雅各一行。而第十五王朝是外族西克索人统治,因此到了第十七、十八王朝,政权回到埃及人手里的时候,就「不认识」约瑟了。

5.一般认为以东和摩押可能要到西元前十三世纪,才成为有势力的王国,足以抵挡以色列人穿越其国境。

6.出 12:40-41都说「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一般认为雅各、约瑟都是西克索人统治(西元前1730-1580年)时期进入埃及,所以等到西克索人被赶走,以色列人就受迫害了。而就算约瑟是西元前1730年进入埃及,1730-430=1300年,应该也要西元前1300以后出埃及才可能。当然,如果约瑟并非在西克索人统治时期进入埃及,那这个假设就不成立了。

7.如果此说正确,那以色列人出埃及就是埃及第十九王朝(西元前1314-1194年),塞提一世(Seti I)就是开始压迫以色列人的法老(西元前1312-1289年),兰塞二世(Rameses II)就是释放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法老(西元前1290-1224年)。或兰塞二世是压迫以色列人的法老,马尼他(Merenptah)西元前1224-1214年是释放的法老。

(三)重要考古证据:

1.西元前第十三世纪(12xx年)的埃及马尼他石碑 Merneptah stela提到「以色列」,其中记载「法老击败了亚实基伦、基色、雅罗安、以色列等民族的军队」。可见当时以色列人已经在迦南地是一个稳定的国族了。马尼他法老在位时期是西元前1224-1214年,因此最晚到1214年以前,以色列人已经进入迦南地了。不过当时的以色列人看起来还是一个游牧民族。

2.考古学家发现西元前第十三世纪(西元前1200-1299年)迦南地有大批外敌侵入的毁灭痕迹。但J.J. Bimson证明实际上迦南地有十三与十六世纪两个毁灭层,而传统认为是十六世纪的那个毁灭层实际应该是十五世纪的毁灭层,且与约书亚记记载的城市一致。

(四)我们的看法:

1.单单依赖考古证据要决定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年代非常困难。因为考古上没有发现,并不代表事情没有发生。而目前的考古资料又相当的缺乏,许多考古遗址的挖掘也还不是很完整(如果遗址与现代的都市重叠,则挖掘更为困难)。

2.至少透过马尼他石碑可以确定西元前1214年以前,以色列人已经出埃及进入迦南了,由于以色列人在旷野漂流40年,因此西元前1220年的说法是比较不可能的。因为马尼他石碑是把以色列人与迦南地的民族并列,并非是法老追击以色列人的纪录。

3.至于究竟是西元前1290年还是西元前1446年出埃及,由目前的资料实在是难以确认,虽然众多考古资料显示西元前1290年可能是出埃及的时间,但目前的资料也不足以否认西元前1446年可能是出埃及的时间。

参考资料:

1.「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利未记」, 哈理逊着,张心玮译,校园出版社。

2.「天道圣经注释--利未记」,洪同勉着,天道出版社。

3.「每日研经丛书--利未记注释」,赖特着, 马鸿述译,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4.「新国际版研读本圣经」,更新传道会。

5.「启导本圣经」,海天书楼。

6.「新译本圣经研读版」,环球圣经公会。

7.「旧约圣经背景注释」,华尔顿、麦修斯、夏瓦拉斯着,李永明、徐成德、黄枫皓译,校园出版社。

8.「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The Book of Leviticus」,Gordon J. Wenham.

9.「中文圣经注释--利未记」,汪维藩着,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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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原文 · 展开核对

1耶和华晓谕摩西、亚伦说:

2“人的肉皮上若长了疖子,或长了癣,或长了火斑,在他肉皮上成了大麻风的灾病,就要将他带到祭司亚伦或亚伦作祭司的一个子孙面前。

3祭司要察看肉皮上的灾病,若灾病处的毛已经变白,灾病的现象深于肉上的皮,这便是大麻风的灾病。祭司要察看他,定他为不洁净。

4若火斑在他肉皮上是白的,现象不深于皮,其上的毛也没有变白,祭司就要将有灾病的人关锁七天。

5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若看灾病止住了,没有在皮上发散,祭司还要将他关锁七天。

6第七天,祭司要再察看他,若灾病发暗,而且没有在皮上发散,祭司要定他为洁净,原来是癣;那人就要洗衣服,得为洁净。

7但他为得洁净,将身体给祭司察看以后,癣若在皮上发散开了,他要再将身体给祭司察看。

8祭司要察看,癣若在皮上发散,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大麻风。

9“人有了大麻风的灾病,就要将他带到祭司面前。

10祭司要察看,皮上若长了白疖,使毛变白,在长白疖之处有了红瘀肉,

11这是肉皮上的旧大麻风,祭司要定他为不洁净,不用将他关锁,因为他是不洁净了。

12大麻风若在皮上四外发散,长满了患灾病人的皮,据祭司察看,从头到脚无处不有,

13祭司就要察看,全身的肉若长满了大麻风,就要定那患灾病的为洁净;全身都变为白,他乃洁净了。

14但红肉几时显在他的身上就几时不洁净。

15祭司一看那红肉就定他为不洁净。红肉本是不洁净,是大麻风。

16红肉若复原,又变白了,他就要来见祭司。

17祭司要察看,灾病处若变白了,祭司就要定那患灾病的为洁净,他乃洁净了。

18“人若在皮肉上长疮,却治好了,

19在长疮之处又起了白疖,或是白中带红的火斑,就要给祭司察看。

20祭司要察看,若现象洼于皮,其上的毛也变白了,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大麻风的灾病发在疮中。

21祭司若察看,其上没有白毛,也没有洼于皮,乃是发暗,就要将他关锁七天。

22若在皮上发散开了,祭司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灾病。

23火斑若在原处止住,没有发散,便是疮的痕迹,祭司就要定他为洁净。

24“人的皮肉上若起了火毒,火毒的瘀[肉]成了火斑,或是白中带红的,或是全白的,

25祭司就要察看,火斑中的毛若变白了,现象又深于皮,是大麻风在火毒中发出,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大麻风的灾病。

26但是祭司察看,在火斑中若没有白毛,也没有洼于皮,乃是发暗,就要将他关锁七天。

27到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火斑若在皮上发散开了,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大麻风的灾病。

28火斑若在原处止住,没有在皮上发散,乃是发暗,是起的火毒,祭司要定他为洁净,不过是火毒的痕迹。

29“无论男女,若在头上有灾病,或是男人胡须上有灾病,

30祭司就要察看;这灾病现象若深于皮,其间有细黄毛,就要定他为不洁净,这是头疥,是头上或是胡须上的大麻风。

31祭司若察看头疥的灾病,现象不深于皮,其间也没有黑毛,就要将长头疥灾病的关锁七天。

32第七天,祭司要察看灾病,若头疥没有发散,其间也没有黄毛,头疥的现象不深于皮,

33那人就要剃去须发,但他不可剃头疥之处。祭司要将那长头疥的,再关锁七天。

34第七天,祭司要察看头疥,头疥若没有在皮上发散,现象也不深于皮,就要定他为洁净,他要洗衣服,便成为洁净。

35但他得洁净以后,头疥若在皮上发散开了,

36祭司就要察看他。头疥若在皮上发散,就不必找那黄毛,他是不洁净了。

37祭司若看头疥已经止住,其间也长了黑毛,头疥已然痊愈,那人是洁净了,就要定他为洁净。

38“无论男女,皮肉上若起了火斑,就是白火斑,

39祭司就要察看,他们肉皮上的火斑若白中带黑,这是皮上发出的白癣,那人是洁净了。

40“人头上的发若掉了,他不过是头秃,还是洁净。

41他顶前若掉了头发,他不过是顶门秃,还是洁净。

42头秃处或是顶门秃处若有白中带红的灾病,这就是大麻风发在他头秃处或是顶门秃处,

43祭司就要察看,他起的那灾病若在头秃处或是顶门秃处有白中带红的,像肉皮上大麻风的现象,

44那人就是长大麻风,不洁净的,祭司总要定他为不洁净,他的灾病是在头上。

45“身上有长大麻风灾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头散发,蒙着上唇,喊叫说:‘不洁净了!不洁净了!’

46灾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洁净;他既是不洁净,就要独居营外。”

47“染了大麻风灾病的衣服,无论是羊毛衣服、是麻布衣服,

48无论是在经上、在纬上,是麻布的、是羊毛的,是在皮子上,或在皮子做的什么物件上,

49或在衣服上、皮子上,经上、纬上,或在皮子做的什么物件上,这灾病若是发绿,或是发红,是大麻风的灾病,要给祭司察看。

50祭司就要察看那灾病,把染了灾病的物件关锁七天。

51第七天,他要察看那灾病,灾病或在衣服上,经上、纬上,皮子上,若发散,这皮子无论当作何用,这灾病是蚕食的大麻风,都是不洁净了。

52那染了灾病的衣服,或是经上、纬上,羊毛上,麻衣上,或是皮子做的什么物件上,他都要焚烧;因为这是蚕食的大麻风,必在火中焚烧。

53“祭司要察看,若灾病在衣服上,经上、纬上,或是皮子做的什么物件上,没有发散,

54祭司就要吩咐他们,把染了灾病的物件洗了,再关锁七天。

55洗过以后,祭司要察看,那物件若没有变色,灾病也没有消散,那物件就不洁净,是透重的灾病,无论正面反面,都要在火中焚烧。

56洗过以后,祭司要察看,若见那灾病发暗,他就要把那灾病从衣服上,皮子上,经上、纬上,都撕去。

57若仍现在衣服上,或是经上、纬上、皮子做的什么物件上,这就是灾病又发了,必用火焚烧那染灾病的物件。

58所洗的衣服,或是经,或是纬,或是皮子做的什么物件,若灾病离开了,要再洗,就洁净了。”

59这就是大麻风灾病的条例,无论是在羊毛衣服上,麻布衣服上,经上、纬上,和皮子做的什么物件上,可以定为洁净或是不洁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