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圣经中文注释,按章节一起查考。
士师记第3章查经:俄陀聂以笏与珊迦的拯救
章节导读
本章先交代各族存留及以色列随从别神,随后记俄陀聂胜过古珊利萨田,以笏刺杀摩押王伊矶伦并率众制伏摩押,末节简记珊迦的拯救。百姓呼求与士师兴起延续全书的叙事框架。
存留各族与俄陀聂兴起
以色列人在各族中居住通婚,并事奉别神,受古珊利萨田辖制。百姓呼求后,耶和华兴起俄陀聂,灵降在他身上,他得胜后国中太平四十年。 士师记 3:1–11
以笏刺杀伊矶伦并逃离
百姓再行恶,摩押王伊矶伦辖制他们十八年。左手便利的以笏借送礼物接近王,将其刺死,利用仆人迟疑的时机逃脱;此为特定争战叙事,不是私人暗杀许可。 士师记 3:12–26
制伏摩押与珊迦救民
以笏吹角招聚以色列人,把守约旦河渡口,击败摩押军,国中太平八十年。末节另记珊迦用赶牛的棍子击杀非利士人,也救了以色列。 士师记 3:27–31
士师记 3:7–8
贰、士师时期的以色列 3:7-16:31
本段收集了六个大士师(俄陀聂、以笏、底波拉、基甸、耶弗他、参孙)与六个小士师(珊迦、陀拉、睚珥、以比赞、以伦、押顿)。大士师的事迹有详细的纪录,小士师的事迹则记录得比较简单。
六个大士师的记载,开始是犹大支派最后是以但支派结束,跟第一章一样。
一、士师俄陀聂把以色列人由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萨田手中拯救出来。3:7-11
(一)以色列人行恶,敬拜诸巴力和亚舍拉,上帝把他们交给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萨田,他们就臣服8年。3:7-8
「亚舍拉」:迦南的女神,巴力的配偶。通常是以立在巴力祭坛旁边的木柱型态出现。原文是复数应译为「诸亚舍拉」。可以参考<a href="http://bible.fhl.net/new/t.php?k=0000252&N=2">亚舍拉1</a><a href="http://bible.fhl.net/new/t.php?k=0002092&N=3">亚舍拉2</a>。
「耶和华....就把他们交在....的手中」:这句片语在士师记中常常出现(士 2:14;士 3:8;士 4:2;士 10:7),意思是神使以色列人完全受制于敌人的势力当中。
「米所波大米」:「美索不达米亚」,意义是「在两河之间的亚兰」。可能是加瑟王朝,该王朝推翻了巴比伦人,统治巴比伦地区直到西元前十二世纪。
「古珊利萨田」:字面意义是「加倍邪恶的古珊」。可能是这王的敌人加给他的绰号,这王统治了以色列八年,是一段长久的时间足以让此王的势力伸展到以色列南部地方,所以位于南方的士师俄陀聂由此处而出。考古学已经发现「古珊利萨田」的名字与加瑟王朝的两个统治者有关。
虽然「善有善报」的原则并不一定完全准确,但我们在圣经中仍常可看见神用平安、富裕来报答顺服他的人,用灾难、奴役报应背叛他作恶的人。
士师记 3:9–11
(二)上帝回应以色列人的呼求,赐下拯救者俄陀聂,他打败古珊利萨田,使以色列国太平四十年。3:9-11
「拯救者」:这个希伯来动词含有多个意思:有些经文中泛指在战争中拯救以色列人的(男性)英雄人物(例如: 士 3:9;士 3:15;士 3:31;士 6:15;士 10:1;撒上 10:27;耶 14:8;何 13:10),有时被用来做弥赛亚(例如: 赛 19:20),或作上帝的称号(例如: 赛 43:11;赛 45:15;赛 45:21)。
这里的「拯救者」和「耶稣」(意思是「耶和华拯救」或「拯救」)是同一个字根。
「俄陀聂」:字义是「上帝的狮子」,
「耶和华的灵降在他身上」:这句话说明俄陀聂成功的关键。这句话在士师记中是很常见的表达,例如:6:34;11:29;13:25;14:6;14:19;15:14。
3:10初次显示士师的能力是超自然的。本书作者也以同样的修辞句用在耶弗他身上士 11:29,但同样概念的表达方式并非一成不变。耶和华的灵「占据」(take possession of,RSV)或是披戴(clothed itself with)基甸士 6:34。在参孙的情况,则是耶和华的灵「开始激动」、「催逼」、「猛击」他。
「四十年」:古以色列以四十年为「一代」。
士师记提到七个循环当中,只有一处是提到国中享太平远超过一个世代:士 3:11 四十年士 3:30 八十年士 5:31 四十年士 8:28 四十年士 10:2-3 四十五年士 12:7-14 三十一年士 16:31 二十年
这里提到的「耶和华的灵降在....身上」似乎表达旧约时代圣灵降临是含有一种暂时和短暂的特质,只是为了执行一样特殊的任务,例如降临在俄陀聂身上是为了要制服古珊利萨田(3:10)。有时使用不同的字眼来形容,例如在参孙的故事里提到「耶和华的灵激动(感动)他」13:25、「耶和华的灵将能力降临在他身上」(或译作「大大感动参孙」14:6;14:19)。甚至在士师记以外亦可以发现神的灵降临在不信者的身上,例如在(民 24:2)神的灵降临在不信者巴兰的身上。这些经文提到的圣灵降临似乎是神为了神的工作而降在人的身上,但做完后圣灵会离开他们(撒上 11:6;16:14),似乎没有一处涉及从罪中拯救或处理个人的属灵情况。可见这里的圣灵降临与和新约的「圣灵内住」可能有所分别,不过与「被圣灵充满」很类似。
请参考以下经文思考圣灵在旧约和新约里面相对的工作是否有所不同?旧约: 士 3:10;6:34;11:29;撒上 11:6新约: 约 14:16;罗 8:9;弗 1:13;弗 4:30
以色列人虽然背叛神,遭受报应,但神还是怜悯赐下拯救者。上帝的怜悯是我们这些常常陷入罪恶中的人的盼望。
士师记 3:12–14
二、士师以笏把以色列人由摩押王伊矶伦手中拯救出来。3:12-30
(一)以色列人又行恶,于是上帝就让摩押王伊矶伦攻击以色列人,以色列人臣服于伊矶伦十八年。3:12-14
「又」:意思是「又行」或「再」,作者在交代以色列第二循环背道开始(3:12)就用此字来强调,这个字在希伯来文中以动词形式出现,直译为「加上」。
「伊矶伦」:字义是「像小牛」的意思。牛是巴力的坐骑,因此这个名字有「神仆人」的意思。
「摩押」:位于死海以东的亚嫩河和撒烈溪之间。
「亚扪人」:居于摩押人的东北方,在西元前十三世纪末左右立国,跟以色列一样。
「亚玛力人」:类似亚扪人,是游牧民族,盘据犹大以南一大片领土,算是以色列最大的敌人出 17:8-16;参撒上 15:2,3。
「棕树城」:「耶利哥城」。摩押人攻击以色列人的途径和以色列人进迦南地是近似的。
士师记 3:15–26
(二)以色列人呼求神,神为他们兴起一位拯救者以笏,他利用计谋暗杀伊矶伦成功。3:15-26
「基拉」:创 46:21提到「基拉」是便雅悯之子。
「基拉的儿子以笏」:这里应该是「基拉的后裔以笏」的意思。扫罗王也出于这一族 撒下 16:5。
「是左手便利的」:原文是「是右手有限制的」。便雅悯人原文是「右方之民」,以笏的特徵与便雅悯人成一个有趣的对比。便雅悯支派中有许多左撇子,但这并不影响他们打仗的能力,参士 20:16。代上 12:2显示他们是双手无碍的人。
「一肘」:这个「肘」的原文与一般常用的「肘」(约45公分)不同,约35公分。
「礼物」:实际上是指「贡物」。
「送礼物」:意思是「进贡、礼物、奉献」,是降服国惯常的做法,参考 撒下 8:2;8:6。这个希伯来原文经常用作指奉献给上帝的土产或牲畜,参考 创 4:3-5;利 2:1;2:4;2:13-15;23:16-17。
「凿石之地」:意思有点模棱两可。希伯来文可作「雕刻的石头」或「铭刻的像」之解。在3:26再度出现,可见这些石堆是当时的重要地标。3:26的记载显见以笏认为他觉得过了此处就安全了,由此可见这是作边界的石堆,摩押人的势力到此为止。
奉「神」的命:以笏使用「伊罗兴」(该地区对神只的通称)而非「耶和华」来描述神,以此引发王的好奇心。
「凉楼」:「凉爽的屋顶上小房间」。是在当地平坦屋顶上兴建的小房间,开有许多窗户以利凉风吹进来,适合默想、祷告或进行私人会面。
「且穿通了后身」:也可能可译为「以致粪便也从体内流出来了」。也可能就是因此摩押的臣仆会误认他们的君王在大解。
「大解」:直译作「遮盖他的脚」,是一种委婉的说法,指「排泄」。
以笏因为是左撇子,所以可以把兵器藏在一般人比较不会注意的地方,因此增加了他刺杀成功的机率。当然,他也是又机智又勇敢才能行刺成功。我们除了追求奉献心志、灵命等一般素质的成长之外,是否也利用了我们本身的长处来服事上帝?
士师记 3:27–30
(三)以笏在以法莲招聚以色列人,守住约但河渡口,制服摩押人,使得以色列太平八十年。3:27-30
「一万」:原文是「十千」,「千」可能是一个家族或军队编制单位,因此,被杀的人应该不到一万人,而是十个「千」单位的军队。
「强壮」:「肥胖的」、「强健的」,选用这个字可能是要与伊矶伦王的肥胖3:17成为对应。
以笏而后的行动更显示他的智慧,因为伊矶伦王尸首延迟被发现有助于以笏先顺利逃走,而且他立刻绕行山地用号角招聚大军作战,他迅速的行动能力是打赢摩押人的关键之一。
士师记 3:31
三、以笏之后,珊迦打死六百非利士人,拯救以色列人。3:31
「珊迦」:字义是「剑」,不是以色列人的名字,而是何利人或赫人的名字。这并不见得代表珊迦是迦南人,却显示以色列人与当地人民难分难解。珊迦看起来是一位不重要的士师,有学者认为他只是一名战士,但大部分学者仍认为他是士师之一。
「赶牛的棍子」:这种棍子可以长达2.7公尺,棒的一端有尖锐的金属片用来赶牲畜用,另一端则是有一个类似凿形的刀片用来清洁犁头。所以这种棍子也可以拿来作为兵器用在战场上。
虽然武器很奇怪,但是珊迦还是能够善用这种罕见的武器来攻击敌人。我们是否也注意到我们能够熟悉的特殊能力呢?
士师记 · 本卷导读
士师记
士师记查经资料
零、背景:
一、作者:
(一)犹太人的他勒目认为士师记的作者是撒母耳。
(二)目前未能确定本书作者的身份,因为在经文中并没有清楚的记载或暗示作者为谁。
(三)士师记一开始可能是个别士师的口传、记载,后来才被编篡在一起。
(四)但是因为结构上还蛮一致的,所以似乎不是后来由许多现存的文本编篡而成。
二、时间:
(一)初步成书的时间可能是西元前980年左右的王国早期时期,因为书中的观点似乎认为王国制度是解决前一个时代弊病的良药,因此应该属于大卫、所罗门时代国力强盛时的产物。其他支持着作时间为王国早期的理由如下:
1.1:21指出本书必定早在大卫出征耶路撒冷之前完成。
2.1:29指出迦南人仍持续地活跃于基色,表示此书早于西元前970年完成,因为西元前970年之后埃及人占据基色,埃及王在所罗门作王时将此城赠与所罗门当为自己女儿当婚嫁的礼物(王上 9:16)。
3.重复强调「在这些日子以色列中没有王」(17:6、18:1、19:1、21:25),表示成书后紧接着扫罗所建立的王朝。
4.3:3提到西顿是腓尼基的首都,表示这本书成书的日期早于西元前十二世纪,因为到了西元前十二世纪推罗取代了西顿成为主要的城市。
(二)成书后可能有进一步而变动不大的编辑动作。
(三)士师时期大约是西元前 1200到1050年左右。一般认定士师时期以「扫罗建立王朝」(西元前1043年)作为结束。
(四)但是对于『士师执政的期间长度』则有两派说法,一则认为局限在150到180年之内(认为部分士师的工作可以出现重叠),也有学者认为是接近350年左右(西元前1390年至1043年),主要差异在于认定出埃及事件的时间点前后(一说是西元前十三世纪,一说是西元前十五世纪)造成的差异。
三、「士师」:
(一)意义不只是「审判者」,还有「管理者」、「拯救者」的意思。而且士师记中的士师,主要的角色是「拯救者」。11:27中描述耶和华为一位士师,可说耶和华是士师记中真正的士师。
(二)希伯来原文的动词意义是:「扮演律法的赋予者、审判者、管理者」,其工作范围是在早期和后期阶段颁布律法,为争议的事宜作决定,以及施行律法、公民、宗教、政治与社会性的事情。这个词在2:16-19、3:10、4:4、10:2-3、11:27亦被使用。
(三)简单的说就是神为了拯救以色列人脱离外邦人的欺压而兴起的领袖。通常士师都是被神呼召,除了有从事军事上的领导之外,在宗教及行政上都具备了领导功能。
(四)神兴起士师拯救以色列民(十二个英雄人物)第一期:「俄陀聂」–攻取强大的迦南人城第二期:「以笏」与「珊迦」–杀伊矶伦并打败摩押人&用赶牛杆杀死非利士人第三期:「底波拉(巴拉)」–打败西西拉和迦南人第四期:「基甸 」–打败米甸人,毁灭家中偶像,用羊毛确定神旨意第五期:(『陀拉』、『睚珥』)、「耶弗他」、(『以比赞』、『以伦』、『押顿』)–打败亚扪人第六期:「参孙」–空手杀狮子、对抗非利士人
四、特点
(一)希伯来圣经把士师记列为先知书中的前先知书第二卷,一般的中英文圣经根据七十士译本把士师记列入历史书中。
(二)士师记的历史主题是「偏离、悔改、顺服、救恩」。
(三)士师记的主题围绕在以色列人的「背道、失败以及战败」,和约书亚记的「胜利」成为强烈对比。
(四)士师记的写作目的是在解释以色列人为何不能继续在上帝的赐福下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因为前卷约书亚记是记载以色列人在约书亚的带领之下顺利进入应许之地,理当获得重大的胜利(申 11:18-25),但他们却在此时丧失神的赐福而引致混乱的局面。
(五)士师记时代,以色列大致上是一种松散的支派同盟的状态。
(六)士师记中的年代问题与其他旧约圣经并不吻合,原因可能是士师记中记载的年代是约略的年代,而且甚至有几个士师是平行统治不同支派,导致年代记载是重合的。
(七)士师记相当凸显女性的事迹,这在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中是很不容易的。
(八)士师记时代正好是后铜器时代的结束以及铁器时代的开始,在 1:19提到迦南人拥有制造铁器的优势。
(九)「在那些日子,以色列没有王,各人都行自己看为对的事。」为士师记的钥节。(17:6, 18:1,19:1,21:25)
五、铁器时代
(一)士师时期与中东人民进入铁器时代的初期相合。
(二)铁器时代的开始,是在人民对于熔铁这个技术已经有了经济有效的方法。铁器时代之前是青铜器时代,人民所用之青铜系铜与锡的合金,铁虽然较上述两种金属为普通,但因溶铁、制铁困难,处理不易,这就是青铜器时代先出现的理由。但有零星的证据,证明早于铁器时代数世纪以前,亦曾发现有铸铁制成的器具,不过此种铸铁原料,通常是由陨石而来的。铁的制造要等到能大量生产时,则其应用始能促进人类的文明。由于铁器比铜器坚固耐用,当铁的大量生产方法一经发明,则对于农业、工业、战争都会根本上产生极大而深远的结果。
(三)中东地区首先发明制铁的地区,似乎是在西元前1400年左右赫人帝国〈Hittite Empire〉的疆域内,这地方是在小亚细亚东部的客苏华纳〈Kizzuwatna〉。希伯来文的「铁」字,barzel,是从赫族文barzillu一词而来。
(四)在旧约圣经中,由下列几个记载与铁器时代的开始有关:巴珊王噩的铁制床架,这在后世就成了陈列品〈申 3:11〉;迦南人的铁车〈书 17:16〉,耶宾王的九百辆铁车〈士 4:3〉;与非利士人欲置以色列人于万劫不复的地步,不许他们制造铁器,由非利士人垄断独制〈撒上 13:19-22〉。
(五)考古上以色列人进迦南而居留该地与中东各民族,因迈诺斯赫人与迈西尼帝国之崩溃,所产生的移民运动时期大略相同。
参考资料:
1.「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士师记、路得记」,昆达、莫理斯着,杨长慧译,校园出版社。
2.「天道圣经注释--士师记」,曾祥新着,天道书楼。
3.「活石旧约圣经注释上册」,马唐纳着,活石出版社。
4.「每日研经丛书--约书亚记、士师记、路得记注释」,欧尔德着,许纯欣译,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5.「新国际版研读本圣经」,更新传道会。
6.「启导本圣经」,海天书楼。
7.「圣经导读--约书亚记、士师记、路得记」,卢俊义着,人光出版社。
8.「圣经 串珠。注释本」,福音证主协会出版,中国神学研究院编撰。
9.「灵修版圣经」,国际圣经协会。
10.「天道研经导读--士师记」,晏保罗着,曹子光、黎永明译,天道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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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原文 · 展开核对
1耶和华留下这几族,为要试验那不曾知道与迦南争战之事的以色列人,
2好叫以色列的后代又知道又学习未曾晓得的战事。
3所[留下的]就是非利士的五个首领和一切迦南人、西顿人,并住黎巴嫩山的希未人,从巴力·黑们山直到哈马口。
4留[下]这几族,为要试验以色列人,知道他们肯听从耶和华借摩西吩咐他们列祖的诫命不肯。
5以色列人竟住在迦南人、赫人、亚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中间,
6娶他们的女儿为妻,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并事奉他们的神。
7以色列人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忘记耶和华—他们的神,去事奉诸巴力和亚舍拉,
8所以耶和华的怒气向以色列人发作,就把他们交在美索不达米亚王古珊·利萨田的手中。以色列人服事古珊·利萨田八年。
9以色列人呼求耶和华的时候,耶和华就为他们兴起一位拯救者救他们,就是迦勒兄弟基纳斯的儿子俄陀聂。
10耶和华的灵降在他身上,他就作了以色列的士师,出去争战。耶和华将美索不达米亚王古珊·利萨田交在他手中,他便胜了古珊·利萨田。
11于是国中太平四十年。基纳斯的儿子俄陀聂死了。
12以色列人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耶和华就使摩押王伊矶伦强盛,攻击以色列人。
13伊矶伦招聚亚扪人和亚玛力人,去攻打以色列人,占据棕树城。
14于是以色列人服事摩押王伊矶伦十八年。
15以色列人呼求耶和华的时候,耶和华就为他们兴起一位拯救者,就是便雅悯人基拉的儿子以笏;他是左手便利的。以色列人托他送礼物给摩押王伊矶伦。
16以笏打了一把两刃的剑,长一肘,带在右腿上衣服里面。
17他将礼物献给摩押王伊矶伦(原来伊矶伦极其肥胖);
18以笏献完礼物,便将抬礼物的人打发走了,
19自己却从靠近吉甲凿石之地回来,说:“王啊,我有一件机密事奏告你。”王说:“回避吧!”于是左右侍立的人都退去了。
20以笏来到王面前;王独自一人坐在凉楼上。以笏说:“我奉神的命报告你一件事。”王就从座位上站起来。
21以笏便伸左手,从右腿上拔出剑来,刺入王的肚腹,
22连剑把都刺进去了。剑被肥肉夹住,他没有从王的肚腹拔出来,且穿通了后身。
23以笏就出到游廊,将楼门尽都关锁。
24以笏出来之后,王的仆人到了,看见楼门关锁,就说:“他必是在楼上大解。”
25他们等烦了,见仍不开楼门,就拿钥匙开了,不料,他们的主人已死,倒在地上。
26他们耽延的时候,以笏就逃跑了,经过凿石之地,逃到西伊拉;
27到了,就在以法莲山地吹角。以色列人随着他下了山地,他在前头引路,
28对他们说:“你们随我来,因为耶和华已经把你们的仇敌摩押人交在你们手中。”于是他们跟着他下去,把守约旦河的渡口,不容摩押一人过去。
29那时击杀了摩押人约有一万,都是强壮的勇士,没有一人逃脱。
30这样,摩押就被以色列人制伏了。国中太平八十年。
31以笏之后,有亚拿的儿子珊迦,他用赶牛的棍子打死六百非利士人。他也救了以色列人。
查经与默想
可结合本章注释,记录自己的观察与回应。
一 · 观察:经文说了什么?
这段经文提到哪些人物、地点和事情?有哪些重复的词、命令或应许?先用自己的话概括经文。
二 · 理解:经文是什么意思?
结合前后文,谁在向谁说话?这段经文让你认识神怎样的性情?哪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查证?
三 · 应用:我如何回应?
今天有什么可以感恩、悔改、信靠或付诸行动的事?写下一个具体回应,并用祷告交托。
仅保存在当前浏览器,不会同步到账号。
士师记 2:20–3:6
(三)于是上帝决定不灭绝迦南人,但以色列人居然与他们同住、通婚,并敬拜迦南人的神 2:20-3:6
这段说明解释耶和华容许外族的列国依然存留在地的理由有三:
1.因为以色列人犯罪所以神要刑罚他们 2:20-21因为以色列民先背约(出 23:23),神在立约时就有提到严禁他们与这地居民立约(出 19:1-8),所以神是按照先前的警告来惩罚他们与外族通婚。书 23:1-13
2.因为神要试炼以色列人2:22神定意要对约书亚的下一代作出信心的试炼 2:23
3.因为神要教导以色列人争战 3:1-2神不只是要以色列下一代学习在战场上得胜,也要他们学习透过战场学习倚靠神来赶走迦南人
申 7:20-24提供一个不把迦南人快速灭绝理由:免使土地因人口稀少而成为荒野。
「非利士」:是巴勒斯坦西南部沿海的居民,他们来自加斐托,于西元前十二世纪进入巴勒斯坦。有迦萨、亚实突、亚实基伦、以革伦、迦特五大主要都市。
「西顿人」:就是后来的「腓尼基人」。
「希未人」:可能是「何利人」创 36:2,20,29。他们在西元前1500年在米索波大米亚的上游建立了米坦尼帝国,在约书亚时代他们与基遍的城邑结盟 书 9:7;9:17。
2:22的思想在3:4重复被提及,表达神要试炼以色列人,同时在3:5-6指出以色列受试验的结果:他们没有顺服耶和华的吩咐并事奉外邦人的神。
神为何试验人可参考并思想来 12:1-29。
3:6提到通婚后的严重下场:「事奉他们的神」。由上帝惩罚的工具变成应该被惩罚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