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圣经中文注释,按章节一起查考。
约翰一书第5章查经:在神儿子里的生命与按旨意祈求
章节导读
约翰一书末章把信耶稣、爱神儿女和遵命连在一起,说明圣灵、水与血的见证,坚固读者已有永生的确信,并教导按神旨意祈求、为弟兄代求与远避偶像。
信心、爱与胜过世界
信耶稣为基督、爱神和爱神儿女互相关联。胜过世界的信心不是世俗竞争必胜,而是在敌对神的秩序中持守对神儿子的信靠。 约翰一书 5:1–5
圣灵、水与血的见证
耶稣不是单用水而来,也用血;作者坚持真实的基督与其救赎不可分割。水血的具体指涉有不同解释,常联系洗礼和受死;核心见证是永生在神儿子里面。 约翰一书 5:6–12
永生的确信、代求与远避偶像
写作使信子的人知道自己有永生。坦然祈求有照神旨意的条件,至于死的罪含义有争议,不宜用来武断宣判个别人;末了再次确认属神身份并警戒偶像。 约翰一书 5:13–21
约翰一书 5:6–12
四、神的见证 5:6-12
(一)耶稣基督的见证: 5:6-8
1.水 5:6
2.血 5:6
3.圣灵(就是真理) 5:7
4.以上三个见证都归于一 5:8
「水」:指耶稣的洗礼。
「血」:指耶稣的死。
「都归于一」:一致的为基督耶稣作证。
血和水还有一些学者有不同的意见,不过基于写作的历史背景,比较可能的解释还是指耶稣的洗礼和受死两件事情。
当时的诺斯底主义认为耶稣由出生到受洗前不过是个人,在他受洗时,「基督」(神子)才降临到在具人性的耶稣身上。而且在他受苦死于十字架前离开了他,所以只是具人性的耶稣死了。约翰在此强调耶稣以神人的身份来到世上,受洗并受死。耶稣不单在受洗时是神的儿子,在受死时也是。这也就是5:6中约翰特别提出不单是用水见证,也用血见证的背后原因。
(二)我们领受人的见证,就更应该领受上帝的见证。 5:9-10
「该领受」:原文是「更大」,表示更可靠、更重要。
「神的见证」:指5:11中上帝赐给基督徒的永生,或者也包含了上文的三个见证。
(三)上帝为他儿子的见证就是他赐给我们的永生,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 5:11-12
约翰一书 5:13–21
伍、结语:永生的确据(5:13-21)
一、写这些话的目的是要叫信奉上帝儿子之名的人,知道自己有永生。5:13
「名」:在希伯来文化中,名字代表一个人的本质,特徵和人格,而且按照我们对他的认识或他向我们启示的程度而定。
此处作者提到写书的主要目的,是要叫读者(信奉上帝儿子之名者)知道自己有永生。由写作背景可以得知,诺斯底主义在得救的方法上回到靠知识得救的「自力救赎」,或许有一些基督徒无法接受或无法了解他们所说的「特别知识」,因而担心起永生的问题,而这里作者特别指出「信奉上帝儿子的名」就拥有永生。
二、我们照耶稣的旨意求,耶稣就听我们,因此所求的无不得着。5:14-15
基督徒因为与上帝关系和好,所以只要照上帝的旨意祷告,就能得着,因此我们祷告可以坦然无惧。
三、人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当为弟兄代求。 5:16-17
「至于死的罪」:关键是「死」到底指的是「肉身的死」或是「永死」。不过这罪是「基督徒犯的」,所以可能指那种让人由救恩中坠落的罪:「不信基督」、「故意犯罪」。亦即诺斯底主义者犯的罪对基督徒而言是至于死的罪,而那种无意误犯的罪是「不至于死的罪」。
另一种说法是把「死」解释成「肉身的死」,当一个基督徒继续犯罪时,上帝会审判他,夺去他的生命(林前 11:30)。
不过似乎以前者比较可信。
「不义」:不公义、邪恶的意思。
四、从神生的不犯罪,基督必保护他,恶者无法害他。 5:18
「从神生的....保守自己」:比较可靠的古卷作「那从神生的必保护他」。「那从神生的」指耶稣基督。「他」指基督徒。
五、我们的身份: 5:19-20
(一)我们是属神的,而全世界卧在恶者手下。 5:19
(二)神的儿子来到并把智慧赐给我们。 5:20
「智慧」:应译作「悟性」。
(三)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也在真实的里面(这位是真神,也是永生)。5:20
「真实的」:指「父神」。
六、最后的警告:要自守,远避偶像。 5:21
「偶像」:可能有几种解释
1.偶像崇拜(罗 1:23;林前 8:4-6;10:14)。
2.邪恶(死海古卷将偶像与邪恶视为同义词)。
4.对神错误的观念,影射异端。
约翰一书 · 本卷导读
约翰一书查经资料
零、背景
一、作者:约翰一、二、三书本身未指明作者,但教会历来认为这三卷书都是使徒约翰写的。另外此书信的内容、措辞、观念与约翰福音相似,学者多同意这三卷书信与约翰福音是由同一作者写成。约翰是耶稣的亲表弟(母亲撒罗米是马利亚的姊妹,可参考太 27:56;可 16:1;约 19:25) 。约翰早年家境不错,雇有工人(可 1:20),其母亲还资助过耶稣的布道工作(可 15:40-41),约翰还认得大祭司(约 18:15)。约翰后半生大概生活在以弗所城附近,他在罗马皇帝豆米仙(Domitian)大迫害中,被放逐到「拔摩岛」,后来回到以弗所,死于第一世纪结束之际。
二、写作地点:可能是以弗所
三、写作时间:大约是西元八十到九十年代
四、特点:本书流露长辈对晚辈说话的语气,可知是使徒约翰晚年的作品。
五、面对异端:当时小亚细亚教会正受雏形诺斯底主义的异端影响,约翰所针对的异端便是这主义的某些型态―克林妥主义或是幻影说。这些异端认为知识是得救的条件,比信心、行为重要。物质是邪恶的、灵界是善良的。所以他们认为肉身既然属于物质,则上帝绝不能成为肉身,基督的肉身是灵界的投影(幻影说),或者说基督的灵是在耶稣这人受洗时临到他身上,到耶稣死前则离开了他(克林妥主义)。
六、诺斯底主义:「诺斯底」希腊文的意思就是「知识」,盛行于西元二、三世纪,其实诺斯底的论点到今日还留下其影响力。其主要论点如下:
1.真正最高的神为纯灵的,居住在净光之中,与黑暗的世界完全隔开,是美善的。
2.宇宙不是由这最高神所造,因为宇宙由物质构成,物质是邪恶的, 所以最高神不可能创造邪恶的物质世界。
3.世界是由次神所造,而此次神并不认识最高神。
4.世上的人为灵体二元的,只有少数的人心中有灵智慧光,需要一位救主来救他们脱离罪恶世界。
5.耶稣只是约瑟与马利亚的儿子,并非童女所生,但他的道德高超,胜过世人。
6.耶稣受洗后,「基督」降临在他身上,这基督乃来自最高神。
7.这位基督在身上的耶稣向世人宣讲最高神,并施行神迹。
8.有灵智慧光的人,可以得此知识认识最高神,投归天父。
9.耶稣钉十字架前,基督离开他回到天上,死在十字架上的只是一个人。
10.而所谓的「救恩」是指脱离身体,但不是藉着信基督,而是靠特殊的知识而得。此说因为把人当成灵、体二分,基督徒就被看成是一个得救的灵住在有罪的身体中, 而身体犯罪与灵无关,因此这一派的人有放纵欲望的倾向。其实诺斯底思想不是由基督信仰内产生的,而是希腊的二元思想影响基督徒的信仰所致。希腊两大哲学派别「伊比鸠鲁」和「斯多葛」学派即是希腊诺斯底主义的两大派别。此说以「二元论」为前题,不接受道成肉身的真理,而灵与体真的能二分吗?物质真的是邪恶的吗?这都是此说的根本问题所在。
新约圣经所记载的诺斯底主义是这类异端的雏形,并不是第二、三世纪中所发展出来的复杂系统,新约中许多书信都反映出作者对早期的诺斯底主义有相当的认识。
七、写作动机:约翰书信的读者正面临克林妥主义的挑战,这异端在道德方面主张放任,撇弃一切的约束。约翰写这封信有双重的目的,一方面要揭发假教师,一方面要让基督徒对救恩认识更加坚定。
经文原文 · 展开核对
1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
2我们若爱神,又遵守他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神的儿女。
3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
4因为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
5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吗?
6这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
7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
8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
9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该领受了,因神的见证是为他儿子作的。
10信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神的,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因不信神为他儿子作的见证。
11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
12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
13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
14我们若照他的旨意求什么,他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他所存坦然无惧的心。
15既然知道他听我们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们所求于他的,无不得着。
16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
17凡不义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
18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
19我们知道,我们是属神的,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
20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他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
21小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
查经与默想
可结合本章注释,记录自己的观察与回应。
一 · 观察:经文说了什么?
这段经文提到哪些人物、地点和事情?有哪些重复的词、命令或应许?先用自己的话概括经文。
二 · 理解:经文是什么意思?
结合前后文,谁在向谁说话?这段经文让你认识神怎样的性情?哪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查证?
三 · 应用:我如何回应?
今天有什么可以感恩、悔改、信靠或付诸行动的事?写下一个具体回应,并用祷告交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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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一书 5:1–5
三、得胜的信心 5:1-5
(一)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由上帝生的。爱上帝的,就必爱由上帝生的弟兄。5:1
(二)我们若爱上帝,又遵守上帝的诫命,就可知道我们也爱上帝的儿女。5:2
(三)遵守上帝的诫命就是爱上帝,而且因为基督徒(由神生的)胜过世界,所以可以守住上帝的诫命。 5:3-4
「诫命是不难守的」:不是因为诫命本身容易守,而是因为5:4说的基督徒因为有新生命的缘故才行的出来。
(四)使我们胜过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信耶稣为神儿子的「信」。 5:4-5
「胜过....胜了」:「胜过」是现在式,「胜了」是过去式。约翰在此表达了基督徒的两种胜利:一是现在日复一日可以享受的基督徒得胜生活。一是最初藉着信心由世界转向神的胜利(过去发生过的事实)。
「胜过」(5:5):原文时态是现在式。
「信」:认识而且投身的意思。